导图社区 企业所得税
税务师企业所得税的思维导图,包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应纳所得额、收入类型、税前扣除等相关内容。
编辑于2021-12-29 21:19:53企税
税率
25%
居民
非居民有店:有场所,有联系
20%
20%减按10%
非居民没店:有场所、没联系;没场所,有境内所得
小型微利
条件
应纳税所得额≤300w || 用工≤300人 || 资产≤5000w
应税所得额
≤100w
19.1.1~20.12.31
减按25%计入
21.1.1~22.12.31
减按12.5%计入
100~300w
19.1.1~21.12.31
减按50%计入
eg:2020年
380w
非小微企业
280w
100*25%
180*50%
*20%=23
季度预缴,自行享受优惠政策,无需审批
暂按【累计至申报期末情况】vs【小微企业判断条件335】比较
15%
高新技术企业
成立≥1y || 科研人员/当年职工总数≥10% || 60%(研发费用占比、高新产品收入占比) || 近一年销收 0~5000w~2亿~→研发费用/收入比:5%、4%、3%
资质有效期3y
期满当年,暂按15%预缴,重新认定后未取得资格再补缴
技术先进型企业
高学历员工占比≥50%(大专以上) || 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占比≥50% || 离岸服务外包收入占比≥35%
污染防治第三方企业
注册在海南自贸港&实质运营+鼓励类产业
新增境外投资免税
持股境外子公司比例≥20%,被投资国的企税%≥5%
一次性扣除
新购(含自建、自行开发): 固定(除房屋、建筑物)/无形
单位价值
≤500w
一次性扣除
>500w
可缩短折旧年限/加速折旧
西部大开发、上海临港新片区&实质性生产研发+成立5y内
应税收入
形式
货币形式
现金、存款、应收、持有至到期的债券、债务豁免
非货币形式
非货币资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劳务、权益
FV计收入
收入总额中包含
不征税收入
形成的支出, 不得税前扣除
1||| 财政拨款
①国家投资(↑企业实收资本) ②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借款)
不计入收入总额
2||| 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收取后上缴√/×
缴→不征税
不缴→征税
3||| 专项用途政府性资金
同时满足
专项文件+专项管理+单独核算
免税收入
形成的支出, 可税前扣除
1||| 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
vs 银行存款利息
企税 征
个税 免
VAT 存款不征贷款不抵
2||| 股息红利
居民企业间免税,非居民有店从居民取得免税
非上市
上市
≥12m 免
<12m 应税
vs个税:减半征收
3||| 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性收入
接受捐赠/其他政府补助【不含财政拨款(不征)、政府采购(征)】 /≥省级民政、财政部门收的会费/不征税、免税收入孳生地利息
VAT即征即退、先征后退(返)
出口退税
划入资产
政府划入
以股权形式投入企业
权益
专用专管资产
不征税收入
其他
应税收入
税基
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
股东划入
作资本金
协议约定
不计入收入
未明确约定
应税收入
税基
FV
其他企业无偿赠与
应税收入
扣除项目
据实扣
工资薪金
直接付劳派公司
作劳务费
直接付员工个人
工资薪金支出/福利费
股权激励计划(含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
等待期不得扣
行权按(FV-实付)可扣
税会差异
五险一金、财产保险、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
安置残疾人,缴纳的机关事业的养老保险→基本养老
按规缴纳,可扣
人身安全保险费
→为特殊工种
人身意外保险费
→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的
限额扣
补充养老、补充医疗
工资总额5%
三费
福利费14%
工会经费2%
工资薪金总额为基,超限不得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8%
超限准予结转以后扣除
全额扣
集成电路设计、软件企业→职教费中单独核算的职工培训费全额扣
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发的与取得收入相关的支出+职教费→可税前扣除
招待费
实发60%
营业收入的5‰
孰低
筹建期,仅按实发60%计
广宣费
营业收入的
15%
一般(含酒)
30%
妆(产销)|制造:药、饮料(无酒)
筹建期按实发金额计费用
超限准予结转以后扣除
利息支出
向金融企业借款
存款利息、同业拆借利息、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支出
据实扣
向非金借款
非关联方
≤同期同类贷款%
关联方
%
≤同期同类贷款%
本金
≤债资比:一般2:1 || 金融机构5:1
该条件的豁免
证明符合独立交易
借款方的实际税负≤境内关联方
向个人借款
向股东/关联人
同关联方
向职工/他人
≤同期同类贷款%
股东出资未到位利息支出
不得扣
if资金到位,则无需借款
公益性捐赠
公益事业的捐赠
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
≤会计利润12%
超限可结转3年扣除
脱贫攻坚
目标脱贫地区公益性捐赠
据实扣
疫情
通公益组织→捐赠现金、物品
据实扣
直接→承担防治任务的医院→物品
据实扣
不含现金
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手续费
保险企业
≤(保费收入-退保金)*18%
超限准予结转以后扣除
电信企业
≤收入总额5%
其他企业
≤与有资质的
中介机构
个人
签的协议收入*5%
从事代理服务|主营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
计入主营成本
据实扣
eg 证券、期货、保险代理
现金付、发行股票手续费(冲资本公积)
不得扣
不得扣
向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所得税、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罚没损失、赞助支出、未经核准的准备金支出
企业间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间的租金、特许权使用费/非银企经营机构间的利息支出
其他
总机构分摊费用
非居民企业设场所,境外与其相关的费用,合理分摊后,可扣除
扣除凭证
合规+内部+外部凭证
对方原因,无法取得扣除凭证→替代材料
无法提供凭证的证明材料
eg 工商注销、机构撤销、非正常户、破产公告等
业务的合同、协议
付款凭证
提供时间要求
一般
汇算清缴期结束前
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企业违规扣除
企业自被告知60日内
补开、换开合规凭证
提供替代材料
当年因未取得凭证而未扣除(企业主动未扣)
以后取得扣税凭证→可追补至发生年度税前扣除(前追5年)
补亏
亏损指税务亏损而非会计利润, 是应纳税所得额<0
一般
最长5年
特殊
具备【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
对具备资格前的亏损→可补8年
受疫情影响交的的困难行业(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电影行业
2020年度亏损→可补8年
≤130纳米线宽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可补10年
境外亏损不得抵减境内盈利
开始生产经营计算损益起,筹办期不计入其中
税务处理
固定资产
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未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可扣
其他不可扣
单独估价做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不可扣
已提足折旧、经营租入、融资租出、与经营无关
税基
外购
买价+相关税费+直接归属于达预定可使用前支出
自建
竣工结算前的支出
改建
以改建支出增加税基
if 已提足折旧/租入的→改建→计长期待摊费用
融资租入
付款总额
合同约定
付款总额+相关税费
未约定
FV+相关税费
投、送、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
FV+相关税费
融资性售后回租
承租人出售前原账价
盘盈
重置成本
投入使用后,因未结清款项未取得发票
合同金额→取得发票后调整(投入使用后12m内)
税法下折旧计提
投入使用的次月计提,终止使用次月停止计提。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房屋、建筑物→20y ||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生产设备→10y || 与经营相关的器具、工具→5y || 其他运输工具→4y || 电子设备→3y
大修理:①修理支出≥取得固时的税基50% ②修理后延长使用年限≥2y
无形资产
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自行开发的支出
形成无形资产时已扣除过了
自创商誉
外购商誉支出,在企业转让/清算→可扣
摊销年限
≥10y
另,外购软件≥2y(最短)
投资资产
转让股权
成本扣除
准予扣除→按取得时的对价
不得扣→【被投】留存收益中按该股权可能分配的金额
撤回/减少投资
≈初始投资
企税:投资收回
不征税
≈【被投】累计未分利润、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
股息所得
符合条件可免税
剩余
投资转让所得
征税
清算分得剩余资产
上述调整顺序
企业转让限售股
转让代个人持有的
转让所得=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
if原值不能算,按收入的15%核定原值+合理税费
即:转让所得=收入*(1-15%)=85%收入
解禁前转让
取得收入→计入当年应税收入
居企间的非货币性资产投资
≈两步:①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取得FV ②再用FV投资
可分期计税
转让所得(FV-税基)→分5年均匀计入应税所得额
5y内转让的,停止递延纳税,剩余未纳税所得→转让当年一次性计算缴纳
【投】换入资产
非货币资产原税基+每年确认的转让所得
每年调整
【被投】接受换出资产
非货币性资产FV
资产损失
税前扣除
实际资产损失
法定资产损失
应收、预付账款(不含贷款债权)
条件之一
逾期3y+未清偿&无力清偿
达成债务重组/批准破产重组→无法追偿
不可抗力→无法收回
贷款损失
经努力追偿后→仍“未能收回、无法收回、无法追偿”
股权投资
之一
已停业≥3y
对【被投】不具控制权+投资期≥10y+连续3y亏损→资<债
现金、固定资产、存货
清查出资产账面价值/成本-责任人赔偿/赔款→可扣除
申报管理
申报可扣、未申报不可扣
清单申报(正常损失)
存货正常损耗
单笔>500w要专项申报
固定资产正常清理报废
专项申报
清单以外的
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在当年扣除→说明&进行专项申报扣除
实际损失→追补至发生年度扣除(≤5y)
法定损失→申报当年扣除
确认证据
外部证据
eg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文书、企业的破产清算公告
内部证据
eg内部文件、报告、凭证、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
确认要求
坏账损失
会计已做损失处理+出具报告→可作坏账损失扣除
逾期≥3y的应收
【逾期≥1y】&【单笔小于等于5w/年收入的0.1‰(万一)】
存货/固定的报废毁损
纳税人留存备查自行出具的书面声明
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
1%
准予提取→就可扣
抵押贷款/质押贷款/担保贷款
不得提取
不承担风险、损失的资产
委托贷款/代理贷款/国债投资/上交央行准备金、金融企业剥离的债权股权/应收财政贴息/应收股利/央行款项……
税收优惠
所得的减免
农林牧渔
种植→花卉、茶、饮料作物、香料作物(含观赏性植物)
养殖→海水、内陆
减半征收
其他免税
花茶饮料、香料养殖减半;其他免
技术转让
一个纳税年度,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
转让所得=转让收入-转让成本(摊销等)-相关税费
收入:含 一并收取的技术咨询/服务/培训款 不含 销售硬件收入
≤500w
免征
X-500
减半征
从持股100%的关联企业取得转让所得→不适用
包括: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所有权/≥5y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5y非独占许可使用权
创投企业
范围:直接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初创科技企业
投资满2y的当年→投资额的70%抵扣“应税所得额”
加计扣除
研发费用
一般行业不包括: 烟草制造业 住宿餐饮业、批零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也、娱乐业
其他相关费用=可加计扣除的其他费用以外的研发费/(1-10%)*10%
委外研发
境内
机构√ 个人√
委托方按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受托方不可加计扣
境外
机构√ 个人×
实发的80%
境内符合条件研发费的2/3
孰低→加计扣
预缴享受
2021年期,预缴申报当年第3q/9月,可自行选择就上半年研发费享受加计扣
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安置残疾人员所付工资
加计扣100%
固定资产相关
加速折旧
≥税法最低折旧年限的60%
扩大至全部制造业均可用
一次性税前扣除
新购进(含自建)+设备、器具(除房产)+单位价值≤500w
对单个资产
一次性计当期成本扣除,不再分年折旧
在投入使用次月所属年份扣除
减计收入
收入减半
铁路债券利息收入
收入*90%
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 || 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收入 || 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的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 ||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VAT 免税)
税额抵免
购置&使用合规的专业设备(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
按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应纳税额
不足抵免,可结转5年抵免
5y内转让、出租→停止享受优惠、补交已抵免税款→受让方可重新享受优惠
金融行业相关
永续债
内地与HK
沪港通、深港通股票交易
内地企业买卖HK基金
VS 个税→免税
转让价差/从HK基金取得的收益
计入收入总额
征税
定期减免
基建、电网、节能环保项目
三免三减半
集成电路企业/项目
线宽<130nm+经营期≥10y
两免三减半
线宽<65nm+经营期≥15y
五免五减半
线宽<28nm+经营期≥15y
十年免税
企业重组的所得税
一般性税务处理
FV+确认所得/损失+亏损不得结转弥补
法人→转变为→【个独/合伙企业(非法人)】or【注册地转移出境≈视同清算】
全部资产&计税基础→FV
特殊性税务处理
原税基+不确认所得/损失+亏损可结转弥补
不认为是资产买卖,是业务重组,可结转补亏
完成当年,书面备案
同时
有合理商业目的,不以减少/免除/推迟纳税为主要目的
被收购/合并/分立 资产or股权≥50%
股份支付≥85%
重组后连续12m
不改变重组资产原实质性经营活动
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不得转让取得的股权
企业重组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应税所得≥50%
结转5年计入应税所得额
≈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换出股权,无现金流入
合并企业补亏限额=被并方净资产FV*当年末最长期国债利率%
被分立企业补亏:分离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配→分立企业继续补亏
100%控股企业间股权、资产划转
按账面净值划转
不以避税为目的&双方会计未确认损益
双方均不确认所得
按照账面净值确定税基
征管规定
居民企业
核定征收
无账/未申报/账簿、计税依据不可靠
不得核定
汇总纳税企业、上市公司、特殊行业(金融、中介、专门从事股权(票)投资业务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
核定征收
账簿、计税依据不可靠
非居+居
签订【机器设备】/【货物销售】合同 & 同时提供劳务(设备安装、技术培训等)
if劳务收费 未列明/不合理
税务机关核定劳务收入
无参照,按照≥合同总价10%确定
源泉扣缴10%
情形(没店)
未设场所/设场所&没联系
扣缴义务人
境内买方
每次支付/到期应付(孰早)扣缴
应纳税所得额
股息红利、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全额计税
转让财产
收入-财产净额→余额计税
规定
应扣未扣
所得发生地缴纳(企业)
纳税人未依法缴纳
可从纳税人境内其他收入的支付人应付款项中追缴税款
自代扣日起7日上缴国库
其他
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
合理商业目的
直接认定不具有
75%来自中国应税财产+转让前1y境外企业资产总额90%有境内投资构成 +境外企业无经济实质+间接转让境外应缴税负<直接转让中国财产税负
符合
80%、100%
房开企业
已售产品计税成本(开发产品计税成本)
按可售面积%分摊
土地征用费、拆迁补偿款
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闲置费…
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费、基础设施建设费
公共配套设施费
开发间接费
非货币交易取得土地使用权
房企
房子换土地
土地成本:房的FV+土地使用权转移税费
房子是其他土地上的开发产品
交易发生时确认成本
房子是换入土地开发产品
接受土地时不确认, 首次分出开发产品时确认成本
股权换土地
土地成本:土地使用权FV+转移税费
共同成本分配方法
占地面积法
土地成本
建筑面积法
单独核算+公共配套设施开发成本
直接成本法
预算造价法
借款费用
其他扣除项目
银行按揭保证金
提供不扣,实际损失时可扣
委外销售费用
≤10%委托销售收入可扣
损失
因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损失
开发成本整体报废毁损
可扣
委托方式销售收入确定
支付手续费
合同约定价
视同买断
【企业&买方】/【企业&受托方&买方】签合同
约定价vs买断价→孰高
【受托方&买方】签合同
买断价
基价(保底)&超低价双方分成方式
【企业&买方】/【企业&受托方&买方】签合同
约定价vs基价→孰高
【受托方&买方】签合同
基价+分成额
包销
期内
参照上述
期满后
未出售的→合同约定
政策性搬迁
搬迁收入、支出→暂不计入应税所得额;完成搬迁年度,汇算清缴
if搬迁损失,可选,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完成年度,一次性扣除
完成年度起分3y,均匀税前扣除
搬迁可暂停补亏
搬迁次年~完成前1y→法定亏损结转年限汇总扣除
搬迁停止生产,无经营所得
汇总纳税
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
适用范围
不适用汇总纳税
大型国企(邮政、铁路、银行、投资、资管、石油、电力)
不参与分摊的二级单位
内辅性二级分支
上年认定为小微企业的二级分支
境外设立的不具法人资格的二级
新设的二级,设立当年不分摊
当年撤销的二级
总分机构分摊税款
总税额
两步法
总机构50%
分支机构50%
各分摊比例→按上年分机构
营业收入
0.35
职工薪酬
0.35
总资产
0.3
总分处于不同税率地区
汇总所得额→分摊所得额(两步法)→各自计算税额加总→按比例分摊税款(两步法)
作成本,可税前扣除
航空企业实发的空勤训练费
核力发电企业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发生的培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