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副词后面的名词用如动词
否定副词“非”后的名词不用如动词
“今京不度,非制也。”中的的
“非制也”中的“制”就仍然是名词。
因为“非”可以否定名词谓语。《诗经》
中的“非”作“匪”,亦是直接否定名词谓语的
(二)代词前面的名词用如动词。
“肘之”——用胳膊肘碰他。“鞭之”——用鞭子打他。
“履我”,可译为:替我穿上鞋子。
(三)当名词不是作句中的主语和宾
语时,它的前面和后面带上介
词结构,这个名词用如动词。
(四)两个名词连用,如果不是
并列、偏正、同位关系,
其中一个用如动词。
(六)连词“而”前后的名词在一定
条件下活用为动词。
注:“而”连结的两项中,如果
名词作了句中主语和动词宾
语的,这个名词不用如动词
(七)特指代词“者”前、“所”
后的名词用如动词。
(八)名词重迭,如前一个名词作
前面动词的宾语,则后
一个名词活用为动词。
(九)叙述句末尾“矣”“焉”字前
面的名称活用为动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