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法律 诉讼法
法律 诉讼法思维导图,主要内容有刑事诉公法的基本原则、管辖回避、辩护制度、证据、强制措施、审理、执行和民事诉讼法。
编辑于2022-02-07 20:37:11法律 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基本原则
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 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侦查权(公安)、检察权(检察院)、审判权(法院)
所有的刑事案件的侦查权都掌握在公安机关手里(×)
贪污、受贿、渎职类案件归监察委管,不再归检察院管
检察院也有立案侦查权(如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进行非法拘禁时)
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独立代表着不受任何监督和制约(×)
独立代表着不受行政机关、团体、个人的干涉(√)
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相互制约
依靠群众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平等不包括"立法平等"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检察院性质:法律监督机关
方式:如提起抗诉
审判公开
刑事案件一律公开审判(×)
如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审判时被告未成年的应当不公开,涉及商业秘密的依申请不公开
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在我国,只有法院能够判决一个人有罪(√)
尊重和保障人权
认罪认罚从宽
管辖
级别管辖
基层法院
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
中级法院
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口诀:国家无期,恐怖死了
判断 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案件,一定归中级法院管辖(×)
如果是省重大就归高院管
高院 全省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最高院 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地域管辖
以犯罪地为主,以被告人居住地为辅
多个管辖时:谁先受理谁管辖
vs民事、行政:谁先立案
回避
对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鉴定人
情形
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
辩护制度
委托辩护
委托人数 1~2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可自己行使辩护权
可以担任辩护人
律师
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不得担任辩护人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 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 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
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辩护人 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时间规定
犯罪嫌疑人
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法律援助
对象 特殊群体且没有委托辩护人
应当提供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被判处无期、死刑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
被告人在境外的缺席审判的案件
依申请
经济困难
证据
分类
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
有罪 能够证明犯罪事实存在和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的证据
无罪 能够否定犯罪事实存在,或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
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直接
能够单独证明案件事实
常考
被害人指认犯罪分子陈述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陈述、辩解
现场目击证人指认并陈述犯罪过程
记载犯罪内容的书证
再现犯罪经过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间接
不能单独证明案件事实
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原始 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即一手证据)
传来 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即二手证据)
如经过转述、传抄、复制等,如物证的 复制品、照片;书证的抄件,复印件物证
种类
物证
如作案工具、现场遗留物、赃物、血迹、脚印
书证
如文字、图形和符号
证人证言
1.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2.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证人证言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被害人陈述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鉴定意见 如对精神病人出具的鉴定意见
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视听资料是指载有与案件相关内容的录像、录音材料等。电子数据是指与案件事实有关的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电子签名、访问记录等电子形式的证据
举证责任
谁指控谁举证
区别
刑事强制措施
审理
一审
公诉案件
公开审理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判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例外
法定不公开
国家秘密
个人隐私
审判时被告人未成年
依申请不公开 商业秘密
不追究刑责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刑法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被告人死亡的,法定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有证据证明无罪,法院经缺席审理确认 无罪的,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延期审理(内因)
情形
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中止审理(外因)
情形
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被告人脱逃的
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
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因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中止审理超过六月,被告人仍无法出庭,被告人 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申请或者同意恢复审理的,可以缺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
即中止审理超过6个月经同意可以缺席判决
自诉案件
告诉才处理案件
虐待罪(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除外)
侮辱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死亡的除外)
侵占罪
前三个要求情节 轻,侵占不要求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可公可自:既可以作为公诉案件,也可以作为自诉案件
(1)故意伤害案:(2)非法侵入住宅案;(3)侵犯通信自由案;(4)重婚案;(5)遗弃案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7)侵犯知识产权案;(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侵害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第五章(侵犯财产)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审
前提
对一审不服
主体
公诉案件
检察院:抗诉
被告人:上诉
自诉案件
自诉人、被告人:上诉
上述期限
不服判决:10日;不服裁定:5日
vs民事、行政案件
不服判决:15日
不服裁定:10日
实现二审终审制
第二审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若一审是最高院,则不存在上诉二审的问题
审判监督程序
途径
当事人申请再审(6个月内)
法院开启再审
检察院提出抗诉
申诉期间,原则上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执行
无罪或免罪
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即当庭释放)
不需要等判决生效
监外执行
被判有期或者拘役的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被判处无期的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社区矫正
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
附加刑
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由公安机关执行
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
被判处罚金的
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被判处没收财产的
人民法院执行
必要时,可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民事诉讼法
基本原则、基本制度
基本原则
对诉讼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检察监督原则
同等和对等原则
同等原则 外国人和中国人权利义务相同
对等原则 打击报复
别国怎么对我国,我国怎么对别国
自愿、合法调解原则
自愿 法院进行民事调解是需要遵循当事人的意愿
对待所有的民事案件,法院都可以依据职权主动要求当事人调解(x)
合法调解
调解协议的形式、程序、内容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
调解贯穿始终 一审、二审、再审环节均可以调解
辩论原则
贯穿始终
可书面可口头
处分原则 自由支配
支持起诉原则
支持起诉的主体主要是对受害者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比如妇联可以支持受害妇女起诉,企业事业单位支持本单位受害职工起诉等
诚信使用原则
基本制度
合议制度
组成方式
审判员+陪审员
审判员
人数 单数(至少3人)
以合议制为原则,独任制为例外
回避原则
回避原则 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回避情形
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
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
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回避提起时间
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回避决定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 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公开审判制度
法定不公开 国家秘密、个人隐私
申请不公开 离婚、商业秘密
两审终审制度
指一个民事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
管辖
级别管辖
基层法院
第一审普通民事案件
中级法院
重大涉外案件
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等
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市重大)
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高级法院
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省重大)
最高法院
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认为应当由本级审理的案件
地域管理
一般情形
原告就被告
被告住所地:户籍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地
被告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但住院就医除外
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 时,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地
特殊情形
因合同纠纷 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
因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
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
对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原告住所地
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 的,由原告经常居佳地法院管辖
选择管辖
谁先立案谁管辖
vs刑事诉讼:谁先受理谁管辖 民事诉讼:谁先立案谁管辖 行政诉讼:谁先立案谁管辖
专属管辖
因不动产 不动产所在地
因港口作业 港口所在地
因继承遗产 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
协议管辖
对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
方式:书面协议
地点:选择地点要与争议有实际联系
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
移送管辖
发现受理的案件不 属于本院管辖的
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受移送的法院应当受理
受移送的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 应当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即移送管辖只能移送一次,不能再往下移送
指定管辖
上级指定
有特殊原因而无法管辖的
发生不可抗力
法官全体需要回避
因管辖权发生争议且协商解决不了的
诉讼参加人
当事人
即民事诉讼中,起诉和应诉的人
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
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
“无人”或"限人”也有可能成为当事人
公益诉讼中,公益团体可以作为诉讼的当事人
第三人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地位等同于原告 (享有上诉权)
指对已经开始的诉讼,以该诉讼的原被告为被 告提出的独立的诉讼请求,而参加诉讼的人
如:甲因房产纠纷告乙,诉讼中,丙跳出来说 房子是他的,此时丙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地位为辅助人的地位 法院判担责:可以上诉 法院判不担责:不可上诉
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是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如:买房发现地板不合格,告开发商,而开发商说地板是 由地板商提供的,此时地板商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诉讼代表人
指由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推选出来,代表其利益实施诉讼行为的人
2—5名代表
诉讼代理人
指依照代理权,以当事人的名义代为实施或接受诉讼行为,从而维护该当事人利益的诉讼参加人
类型
法定诉讼代理人 监护人
对无诉讼行为能力人而言
委托诉讼代理人
1~2人
律师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证据
种类
当事人的陈述
书证 是指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待证事实的书面材料
物证 指以其存在的形状、质量、规格、特征、性能等来证明案件待证事实的物品
视听资料 以声音、图像及其他视听信息来证明案件待证事实的录像资料、录音资料等信息资料
电子数据
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电子数据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证人证言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1)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2)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4)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鉴定意见
勘验笔录
勘验是指勘验人员对与案件争议有关的现场、物品或物体进行查验、拍照、测量的行为
举证责任
谁主张,谁举证举证责任
审理(一审、二审、再审)
一审
起诉和受理
起诉条件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有明确的被告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撤诉和缺席裁判
撤诉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如物业公司起诉甲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属于原告,如果原告无正当理由拒 不到庭,我们可以理解为物业公司不想起诉,因此,法条规定按照撤诉处理
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就是虽然一方当事人不在场,法院也能够正常审理判决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庭
被告反诉后,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的,可以缺席判决
(1)反诉,就是反过来告的意思,如物业公司(原告)起诉甲(被告)不交物业费,而 甲反过来告物业服务不到位,这就是反诉:(2)经反诉后,物业公司反而变成被告。此时物业公司如果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判决
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由法院裁定
延期审理(内因)
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诉讼中止(外因)
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的简单区分方法:看是否能继续。比如说一方当事人死亡,还要 等待继承人,说明有可能继续诉讼,此时是中止。而一方当事人死亡,已经没有任的 继承人,此时诉讼不可能继续,就属于终结
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诉讼终结
简单理解就是人死了,无人替。比如甲乙高婚,案件处理过程中,甲死亡,此时婚姻关系解除,没有必要继续审理
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二审
前提 对一审判决、裁定不服
期限
不服判决:15日
不服裁定:10日
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经查阅,询问等,且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可以不开庭审理
实行二审终审制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若一审是最高院,则不存在上诉二审的问题
再审
也叫审判监督程序
当事人申请再审(6个月内)
法院主动开启再审
检察院提出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