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教师资格证科目一综合素质归纳总结
干货分享!一张思维导图带你快速掌握教师资格证科目一综合素质的重要知识点,下图从职业理念、职业道德、法律法和逻辑四个方面进行知识梳理,内容详实。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的小伙们必看!
编辑于2019-10-07 10:58:46综合素质
职业理念
教育观
素质教育的内涵(背)
素质教育是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
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
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
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
素质教育是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教育
提素个性创两全
中小学素质教育实施的途径
新课改的具体目标
课程结构:均衡
学习方式:自主、合作、探究
评价体系:注重结果、多元、综合
新课改的教学观(背)
从“教育者为中心”转向“学习者为中心”
从“教会学生知识”转向“教会学生学习”
从“重结论轻过程”转向“重结论的同时更重过程”
从“关注学科”转向“关注人”
学习过人
学生观
“以人为本”的学生观
学生是发展的人(需记忆)
学生的身心发展是有规律的(选择题)
顺序性
阶段性
不平衡性
互补性
个别差异性
前四个是炮灰,最后面一个重点
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背)
学生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
学生是独特的人(需记忆)
学生是完整的人
每个学生都有自身的独特性(需记忆)
学生与成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需记忆)
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需记忆)
学生是不以教师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需记忆)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需记忆)
学生是责权的主体
中小学全面发展教育的实施(需记忆)
全面发展
德育
灵魂
劳育
智育
美育
体育
教育公正与中小学生的共同发展(需记忆)
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
机会公平
过程公平
两独一发再两全
教师观
教师职业的劳动特征
复杂性创造性
复杂性(多)
目的的全面性
任务的多样性
对象的差异性
创造性
因材施教
教学方法上的不断更新
教育机智
讲错了→改
不知道对错→课后讨论
连续性(时间上)广延性(空间上)
长期性(周期)间接性(不直接)
主体性示范性(带头)
示范性: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个体性群体性
新课改背景下的教师观(主材料)
教师角色的改变(四条记忆)
从教师与学生的关系看,新课程要求教师应该是学生的引导者和发展的促进者(考得最多)
从教学与课程的关系看,新课程要求教师应该是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选)
从教学与研究的关系看,新课程要求教师应该是教育教学的研究者
从学校与社区的关系来看,新课程要求教师应该是社区型的开放教师(考得最少)
建研放促
教师行为的转变(四条记忆)
你:在对待师生关系上,新课程强调尊重、赞赏
它:在对待教学上,新课程强调帮助、引导
我:教师在对待自我上,新课程强调反思
他:在对待与其他教育的关系上,新课程强调合作
教师专业发展
能力素养教师专业发展的内容(选)
道德素养
知识素养
政治理论素养
学科专业知识
科学文化知识
教育科学知识
能力素养
心理素养
教师专业发展的阶段
关注生存
关注人际关系
关注情境
关注成绩
关注学生
关注差异
教师专业发展的途径及方法
观摩和分析优秀教师的教学活动
开展微格教学
进行专门训练
反思教学经验
经验+反思=成长
行动研究
谁研究:一线教师
研究什么:教学中的问题
研究目的:为了改进
职业道德
教师职业道德
选:《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1997年)
严谨治学:刻苦钻研,改进教法
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团结同事
廉洁从教:发扬奉献精神,不以权谋私
材:《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
“爱国守法”——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爱岗敬业”——教师职业道德的本质要求
“关爱学生”——教师职业道德的灵魂(记忆)
“教书育人”——教师的天职(记忆)
“为人师表”——教师职业道德的内在要求
“终身学习”——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记忆)
三爱两人一终身
选:《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
班主任需要担任一学年以上
按照标准课时的一半计入基本工作量
教师职业道德行为
规范解读
教师思想行为规范
…教学……
…人际……
…语言……
处理好的几大关系
教师与学生的关系
……学生家长…
……同事…
……教育管理者…
法律法规
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教师的权利
教育教学权
科学研究权
指导评价权(若点评日记则是侵犯隐私)
报酬待遇权
参与民主管理权
进修培训权
教师的义务(考得少,看红字即可)
遵纪守法
爱护尊重学生
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提高业务水平
既是权利也是义务:教育教学
学生的权利保护
人身权(小点需要记)
生命权——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
健康权(身心)
姓名权——禁止冒名顶替
名誉权——禁止侮辱诽谤
肖像权——非法营利、恶意丑化
荣誉权——不得随意剥夺
隐私权
人身自由权——不得搜查,不得关禁闭
人格尊严权——不得体罚、变相体罚、侮辱人格尊严
财产权
财产所有权
继承/受赠权
知识产权
受教育权
参加教育教学权
获得经济资助权
获得学业证书权
申诉起诉权
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权
附录 教育法律法规(考的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995年9月1日
第一章 总则
地位:教育的根本大法——优先发展
教育内容: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
符合国家利益:与宗教相分离
教学:国家通用文字
管理:分级管理、分工管理
第二章 教育的基本制度
学制:学前、初等、中等、高等
义务教育:9年
职业教育制度、继续教育制度
教育考试制度
学业证书制度
学位制度
督导制度、教育评估制度
第三章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财政拨款、捐资举办学校不得营利
办学条件:有钱、有人、有地、有制度
校长任职条件:国籍、居住在国内
法人资格
学校:批准之日
其他教育机构:登记注册之日
校办产业: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章 教师和其他工作者
教师 资格、职务、聘任
管理人员 教育职员制度
第五章 受教育者
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
获得公平评价
可以提出申诉
第六章 教育与社会
家庭教育 配合、被指导
文化机构 优待
第七章 教育投入与条件保障
教育经费 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为辅
专项资金 重点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少数名族地区
优惠措施 鼓励扶持校办产业
第八章 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合作原则
第九章 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
行政处分:内
如失职或越职
行政处罚:外
如破坏正常行政秩序
民事责任
侵犯财产权、人身权
刑事责任
构成犯罪
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重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986年4月12日颁布 2006年9月一日实施 立法依据:宪法和教育法
第一章 总则
制度概述
九年
不收学杂费
适用对象
义务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
管理体制
国务院领导
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
第二章 学生
入学年龄
六周岁 七周岁
休学申请
乡镇人民政府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入学户籍
免试、就近入学
父母工作所在地政府保障入学
督促入学
教育行政部门、乡镇部门(批评教育)
居委会、村委会(劝说)
第三章 学校
寄宿制学校:居住分散
特殊教育
特殊学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置
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未成年犯教育
专门学校(工读学校):严重不良行为
经费:人民政府予以保障
均衡发展
不允许
重点班非重点班
学生五育并举
重点学校非重点学校
学校缩小差距
违法获利
不乱收费
不推销、变相推销
校长负责制
不得开除
第四章 教师
行为:不歧视、不体罚学生
职务:初级、中级、高级
待遇
不低于当地公务员
特殊教育、边远贫困有补助津贴
支教
国家鼓励
计入工龄
第五章 教育教学
素质教育:启发式
德育为先
教科书
审定制度
循环使用
第六章 经费保障
高于财政性拨款
不得挪用
第七章 法律责任
推销、编写教科书:没收所得、行政处分
不送儿童上学:乡镇政府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1994年1月1日 地位:第一部关于教师的单行法律 第一个教师节:1985年9月10日
第一章 总则
目的:保护教师权利
使用对象:各级各类教师
教师职责:专业人员
主管部门:教育部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权利
教育教学权
指导评价权
参与管理权
义务
教育教学职责
学校职责
符合安全标准的教学设施
必要的图书、资料等
创造性工作应给予鼓励
支持教师制止侵害学生的行为
第三者 资格任用
资格认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资格限制
剥夺政治权利
有期徒刑以上
鼓励
非师范生当教师
第五章 考核
考核内容
政治思想
业务水平
工作态度
工作成绩
考核效用
任聘任教
晋升工资
实施奖惩
第六章 待遇
不低于或高于国家公务员
给予补贴
社会办学 自行保障
第八章 法律责任
殴打教师
分程度处理
教师不当
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
体罚学生、屡教不改
侮辱学生、影响恶劣
教师申诉
三十天内给出答复
学校侵犯——教育局
县教育局侵犯——市教育局或县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
第一章 总则
年龄
未满十八周岁
保护原则
尊重人格
适应身心发展规律
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第二章 家庭保护
接收并完成义务教育
不得订立婚约
第三章 学校保护
人格保护:不侮辱、不体罚
学校责任:不开除
专门学校:严重不良行为
第四章 社会保护
公共场馆
免费或优惠开放
娱乐场所
不宜开设在学校周边
禁止烟酒
不卖、不吸、不喝
招工标准
未满16周岁不招用
隐私保护
不开拆、不查阅
未成年人救助
临时监护:救助场所
收留抚养:儿童福利机构
第五章 司法保护(检察院+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保护的是犯罪的未成年)
监护人
可以变更
原监护人承担抚养费
原则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未成年人违法
升学、就业、复学不受到歧视
未满18周岁不公开审理
保护未成年犯罪案件隐私
第六章 法律责任
不监护或侵害未成年人:劝解、制止
胁迫卖艺:公安给予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一章 总则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立足与教育和保护
第二章 预防犯罪教育
父母:直接责任
用人单位:法律培训
第三章 不良行为预防
旷课:及时联系父母
收留夜不归宿:征得同意/24小时通知
单独居住:未满16周岁不可以(公安训诫)
第四章 严重不良行为
送工读学校
父母或学校提出申请
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政府收容教养
第七章 法律责任
放任严重不良:公安机关训诫
未满16周岁单独居住:公安机关训诫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事故与责任
学校负责
未安全教育
未注意疾病
体罚或变相体罚
未及时制止危险行为
学生负责
违反规定(法律、社会、学校)
屡次劝说无效
当事人负责
经营者自身过错
学校不负责
突发
不可抗因素
突发、偶发侵害
学生自杀或自伤
非职责范围
上学、放学、返校、离校
自行外出、擅自离校
放学后、节假日、假期
致害人责任
教师个人行为-自己担责
第三章 事故处理程序
第四章 事故损害的赔偿
监护人
学校可以进行追债
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第六章 附则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刚要(2010-2020年)》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优先发展-战略地位
育人为本-根本要求
改革创新-强大动力
促进公平-基本教育政策
关键是机会公平
提高质量-核心任务
强化教学环节
第二章 战略目标和战略主题
战略目标
两基本一进入
战略主题
以人为本
德育为先
能力为重
全面发展
第三章 学前教育
基本一年、基本普及两年学前教育
明确政府职责(制定标准、准入制度)
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第四章 义务教育
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
巩固普及成果
提高教育质量
增强学生体质
阳光体育运动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缩小校际差距
县(区)交流
缩小城乡差距
钱、建设、师资方面向农村教师
缩小区域差距
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政府:教材难度、升学指标、补习机构、课外活动
学校:教法、作业、考试、课时、成绩
第十一章 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
改革人才评价制度
第十七章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农村、五年
提高教师地位待遇:提高待遇-不低于或高于
健全教师管理制度
逻辑(2’*2=4‘)
概念的限制与概括
限制:从大到小
概括:从小到大
命题与命题推理
命题的定义:表示判断的句子
命题的种类
直言命题(拆不开,有关联)
复言命题(拆的开,个体无关联)(了解即可)
联言命题:A且B
选言命题:A或B
假言命题:如果A,那么B;只有A,才B
负命题-矛盾命题:并非A
直言命题推理
所有是-有些非
所有非-有些是
某个是-某个非
复言命题推理
常见推理
如果那么,前推后
只有才,后推前
逆否问题
原命题与逆否命题等价
矛盾问题
A或B-非A且非B
A且B-非A且非B
A推B-A且非B
真假话问题
1.找矛盾
2.必有一真一假
3.还剩几假
4.得出结论
经典逻辑推理
类比推理-逻辑关系
全同(一模一样,不过名字不同):北京——中国的首部
包含:教师——小学教师
交叉:大学生——共产党
全异(没有相同点):猫——绿萝
数字推理
和数列及其变式
例:3、4、7、11、18
差数列及其变式
例:1、3、5、7、9
积数列及其变式
例:3、9、27、243
特殊数列
图形推理
图形的叠加
图形间的关系:相交、相接、相离
朴素逻辑推理
带入排除法
连线法
排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