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03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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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2022-03-08 00:40:36消费税
消费税概述
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以及销售特定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即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的特点
征税范围具有选择性(15类消费品)
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一般为生产环节)
征收方法具有多样性(从价、从量、复合)
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增值税+消费税)
税收负担具有转嫁性(间接税)
消费税征税范围确定原则
引导消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档化妆品、游艇、高档手表等。
保护环境:鞭炮、焰火、小汽车等
持续发展:汽油、柴油、实木地板等
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方为消费税纳税人;其应纳消费税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受托方为消费税的代收代缴义务人(受托方为个人除外)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作为纳税义务人,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或物流企业可作为代收代缴义务人
税目与税率
税率具体规定
烟
烟包括卷烟、雪茄烟、烟丝。雪茄烟、烟丝都是单一环节+比例税率。卷烟征税最特殊
复合计税=比例+定额
多环节征收=生产+批发
卷烟每标准箱=250条,每条=200支,每箱=50000支,做题时要注意单位换算,调拨价格70元的判定是标准条(不含增值税)
酒(在基本环节纳税)
啤酒单位税额按出厂价划分档次,为防止分解收入,少交消费税,包装物押金要并入出厂价中,作为判断适用税率的依据,包装物押金不包括重复使用的塑料周转箱押金。(出厂价3000元的标准以单位“吨”来计量,且不含增值税)
超豪华小汽车(双环节纳税、小汽车子目)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税率适用的特殊规定
税目注意事项
计税依据
从价定率计征的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销售额的确定
销售额包括销售应税消费品从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
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
价外费用
包括
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款、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白酒生产企业向销售企业收取的“品牌使用费”(价款组成部分)
不包括
符合2个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符合3个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包装物的计税规定
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增值税
啤酒的包装物押金不计算消费税,但是它影响啤酒适用税率的判断
消费税从量计征时,无论包装物逾期与否,均不计征消费税
从量定额计征的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征的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卷烟最低计税价格的核定
白酒最低计税价格的核定
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计税的规定
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套装产品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与外购或自产的非应税消费品组成套装销售的,以套装产品的销售额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计税价格的核定权限
应纳税额计算的一般规定
纳税人发生销货退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可以办理退税。在办理退税手续时,纳税人应将开具的红字增值税发票、退税说明等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主管税务机关核对无误后办理退税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计税规则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消费税
从2009年1月1日起,对成品油生产企业在生产成品油过程中,作为燃料、动力及原料消耗掉的自产成品油,免征消费税。对用于其他用途或直接对外销售的成品油照章征收消费税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计算
增值税与消费税组价公式对比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定
不属于委托加工情形
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消费品
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再接受加工消费品
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消费品
代收代缴消费税款
委托方收回应税消费品后销售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材料成本”是指委托方所提供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必须在委托加工合同上如实注明(或以其他方式提供)材料成本,凡未提供材料成本的,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材料成本
如果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是免税农产品,材料成本=买价×(1-扣除率)。如将烟叶委托加工烟丝,材料成本=烟叶成本=(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烟叶税应纳税额)×(1-扣除率10%)
“加工费”是指受托方加工应税消费品向委托方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包括代垫辅助材料的实际成本),但不包括随加工费收取的销项税
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扣除范围——准予扣除的项目
排除法:酒(啤酒、葡萄酒例外)、游艇、小汽车、摩托车、高档手表、涂料、电池。(记忆口诀:表舅汽摩有点土)
纳税人用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镶嵌首饰)、钻石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
准予扣除的已纳税款的计算方法
按当期生产领用量抵扣,不同于增值税的购进扣税
当期投入生产的原材料可抵扣的已纳消费税大于当期应纳消费税的不足抵扣部分,采用按当期应纳消费税的数额申报抵扣,不足抵扣部分结转下一期申报抵扣的方式处理
外购应税消费品后销售已纳税款的扣除——针对工业企业
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扣税范围——8项(外购比委托加工扣税项目多了葡萄酒和啤酒)
扣税方法——按生产领用量计算准予扣除的已纳消费税
消费税征(免、退)税的特殊规定
金银首饰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规定
纳税义务人
境内从事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为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义务人
委托加工(除另有规定外)、委托代销金银首饰的,受托方也是纳税人
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
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
凡划分不清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
税率:5%
金银铂钻——零售环节5%
其他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10%
计税依据
申报与缴纳
个人携带、邮寄金银首饰进境,仍按海关现行规定征税
卷烟批发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规定
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规定
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征(免、退)政策
其他视同应税消费品生产行为的规定
工业企业以外单位和个人应税消费品的视同生产行为
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外购电池、涂料大包装改成小包装或者外购电池、涂料不经加工只贴商标的行为,视同应税消费税品的生产行为。发生上述生产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
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基本规定
基本要素
纳税人
进口或代理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征收管理
报关时海关代征,自海关填发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进口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
小汽车进口环节消费税
自2016年12月1日起,对我国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外国驻华机构及人员、非居民常住人员、政府间协议规定等应税(消费税)进口自用,且完税价格130万元及以上的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按照生产(进口)环节税率和零售环节税率(10%)加总计算,由海关代征
税收优惠政策(和关税基本一致)
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境9种货物等
除上述9种情形外,其他暂准进境货物,应当按照该货物的组成计税价格和其在境内滞留时间与折旧时间的比例分别计算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原因,由进口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者保险公司免费补偿或者更换的相同货物,进口时不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被免费更换的原进口货物不退运出境,海关应当对原进口货物重新按照规定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进口环节增值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免征进口环节消费税。
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在海关放行前损失的进口货物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的货物,可以按海关认定的进口货物受损后的实际价值确定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中的关税完税价格和关税,并依法计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进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进口货物减征或者免征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海关按照规定执行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进口三税)
出口应税消费品的税收政策
征收管理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同增值税基本一致
纳税地点
纳税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