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发挥金字塔结构的杠杆作用,用较小规模的资金,掌控核心公司。
企业分红时,有合理避税优势。《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核心公司所产生的分红控股公司不需要缴纳所得税。如果是个人参股核心公司,则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但在退出转让时需要双重缴税(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更方便装“人”和“钱”。有历史功绩的一些“老臣”,可以放在控股公司中担任相关职务。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某些业务不成熟,可以先不放在上市公司体系,放在控股公司下面,待成熟后,再注入上市公司。之所以对业务进行分类管理,分别设立不同的管理公司,很大程度上为了方便未来融资和上市。如果不按业务分类,IPO的时候可能会因为某些消极业务,导致整体不能上市。如红星美凯龙,花了四年时间将房地产业务剥离出去,才最终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