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典型担保之保证
典型担保之保证思维导图,主要内容有保证的定义、成立、分类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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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
定义
含义
主体
债权人
保证人
特征
从属性
相对独立性
单务性和无偿性
变更
变更债的内容(应当经保证人书面同意)
减轻债务
对减轻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加重债务
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变动主合同履行期限
保证期间为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期间
成立
方式
保证人与债权人签订书面保证合同
主合同上有保证条款,保证人在主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
主合同上无保证条款,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
保证人单方面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文书,债权人未表示异议
限制
绝对禁止
机关法人
例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盈利法人、非法人组织
基层群众自治法人
企业的职能部门
相对禁止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
经过公司决议
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提供担保
未经过公司决议
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提供担保,但相对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分支机构对外担保未经过公司决议程序的除外
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
分类
有限保证与无限保证
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
补充责任
先诉抗辩权
界定
三步推定
先明确再解释最后推定
诉讼结构
只列债务人为被告
列债务人与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
无先诉抗辩权
只列保证人为被告
单独保证与共同保证
单独保证
共同保证
保证人之间是否能相互追偿
保证人之间能相互追偿
保证人之间约定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
承担保证责任后按约定份额直接向其他保证人追偿
保证人之间约定相互追偿但未约定份额
承担保证责任后先向债务人追偿,追偿不得的部分再向其他保证人追偿
保证人之间约定承担连带共同保证
各保证人在同一份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
保证人之间不能相互追偿
除了能相互追偿的四种情形以外的情形
时间
保证期间
起算时间
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的通常与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同步计算
期间长度
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为6个月
期间效力
主张保证债权的方式
在保证期间内对债务人或者共同对债务人和保证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在保证期间内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内未主张权利
保证期间经过,不必起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自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先诉抗辩权)消灭之日起
终结执行裁定送达债权人之日起
人民法院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1年内未作出终结执行裁定的,自人民法院收到申请执行书满一年之日起
自请求之日起
一般为普通诉讼时效3年
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经过保证人获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经过的抗辩权
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
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随之中止
主债务的诉讼时效中断
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随之中断
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不随之中断
抗辩
保证人自己对债权人的抗辩权
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
一般保证人与连带责任保证人均享有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经过的抗辩权
保证人可以援引的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
主债权的诉讼时效经过的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
顺序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