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中国通史框架——5.宋辽金夏
讲述的是宋辽金夏元这一多民族间不断融合时期的历史。这是一篇关于中国通史框架——5.宋辽金夏的思维导图。
编辑于2022-03-28 12:15:44北宋(960-1127)
建立
960,陈桥兵变,赵匡胤即宋太祖,都开封,建北宋
北宋统一
963-979先南后北,经太祖、太宗两朝统一了全国
太祖、太宗帝位更替
金匮之盟
宋初集权
中央机构
二府(军、政)
中书主民政
宰执——宰相(同平章事)、执政—副宰相(参知政事)
办公机构:(中书门下)政事堂,负责行政
枢密院主军务
三司主财
最高财政机构“计省”
三司:盐铁、户部、度支
三司使,“计相”(地位仅次于宰执)
监察系统
台谏合一
御史台外,增设谏院,置谏官(同台官一同管监察)
中央派出机构
宋初将全国分为10道,后改15路,数量不断增加
监司
每一路设四司,中央派出机构,不是一级地方行政机构,后有向行省演变趋势
四司
安抚使司“帅司”
转运使司“漕司”(一路最高长官)
提点刑使司“宪司”
提举常平司“仓司”
监司
地方行政机构
州、县两级制
州(知州)——州府通判(监视知州)
县(知县)——附主簿、尉
与州平行的府、军、监
府:设于要地
东京开封府(长官知府)
军:设于军事要冲
长官知军
监:设于坑冶、铸钱、牧马、产盐地区
长官知监
任官制度
官衔与实职分离
官职差遣制
官
虚衔
职
荣誉衔
差遣
实职
完善科举制
增“殿制”、创“糊名””誊录“减少舞弊方式
军事制度
控制禁军
杯酒释兵权
“三衙”
兵制改革
分散握兵、统兵、调兵三权的分开
重视禁军的选拔与校阅
更戌法
兵无常帅、帅无常师
收藩镇之权
稍夺其权
制其钱谷
收其精兵
部兵原则
原则:强干弱枝
4种兵制:禁军、厢军、乡军、番军
财政与法律
五代时期司法没有建设,宋代恢复
宋太祖接受赵普提议,建立由中央控制的财政制度
地方支用“悉出三支”,地方漕司、主簿地方财政管理机构
中期危机与变法
社会危机
三冗两积
冗官
恩荫制度
科举做官人数膨胀
官僚机构重叠
冗兵
养兵制度
禁军或厢军
积弱
冗费
养兵、冗官
战争输”岁币“
劳动人民压迫破产
积贫
土地兼并
”不立田制“”不抑兼并“土地政策
赋税苛重
两税
支移和折变
丁口之税、杂变之赋
徭役、差役
主户和客户
形势户
起义不断
北宋中期王小波、李顺起义
第一次提出了均贫富的口号
发展的唐末农民起义的均平思想
军事危机
西夏
西夏
建国
党项族(羌族一支),游走宋辽之间
李元昊建西夏国,创制度
制度
基本仿宋制
设藩学和汉学
西夏文字
和战
1040,西夏征伐宋多次胜利
1044,庆历和议
辽
高梁河之战
宋太宗:雍熙北伐
澶渊之盟
两次战役后,北宋对辽消极防御,辽军南侵
1004,辽圣宗、萧太后南伐
寇准、真宗北上”亲征“败辽
双方议和
宋辽和平相处,维持到北宋末
内部统治
宋真宗“天书封祀”
寇准、丁谓之争,刘后专权
庆历新政
范仲淹《答手诏条陈十事疏》
1043-1044,宋仁宗以诏书形式推行新政
主要内容
失败原因
影响
濮议之争
中书与台谏较量
打击台谏的势盛,加强了中书宰执权力
元丰改制
宋神宗主持的改革职官制度
与王安石变法同步进行
针对官职差遣制度
铨选
中书门下一分为三(三省)+枢密院
王安石变法
背景
开始:上”万言书“
熙宁变法(熙丰变法)
内容
富国之法(财政经济)
均输法
青苗法
农田水利法
免役法
市易法
方田均税法
强兵之法(军政)
置将法
保甲法
保马法
设军器监
取士之法(教育与科举)
改革科举制度
整顿太学
三舍法
《三经新义》
荆公新学
惟才是用
变法失败
评价
失败原因
元丰改制(改革职官制度)
后期政治斗争
新旧党争
蜀洛朔党争
元佑更化
1085,哲宗即位,高太后专政,保守派重用、变法派贬黜
元佑党籍碑
激化新旧党争
旧党内部斗争
分裂三派,新党崛起
绍圣绍述
1093,哲宗亲政,变法派得到重用,保守派贬谪,推行神宗新法
新党重新崛起,新旧党政的政治报复
边疆民族
回鹘
唐之回纥
分裂为三
河西回鹘、西州回鹘(与中原保持友好关系)
葱岭西回鹘(后为西辽所灭)
吐蕃
熟户、生户
与宋修好,抗击西夏,内讧崩溃
大理
大理国,白族,承南诏制度,封建奴隶制度
榷场贸易和民间贸易活跃
壮族
唐设羁縻
狄青灭叛乱
金灭北宋
北宋末年腐朽统治
建中靖国之政
蔡京掌权
崇宁党禁
党争的不断激化与延续
宋徽宗统治
”丰、享、豫、大“
六贼
人民起义
方腊、宋江起义
金军第一次围攻开封
1125,宋徽宗让位宋钦宗
靖康之耻(1127年,北宋灭亡)
宋文化
理学
出现的背景
理学——理论性、思辨性新儒学,道德理性主义,从宇宙本体论(天)论证纲常伦理
北宋理学
宋初三先生
胡瑗、孙复、石介
洛学
周敦颐、二程——客观唯心主义
关学
张载——道不离物的唯物主义
蜀学
苏轼
荆公新学(王安石)
北宋中后期占主导地位
薛季宣、陈傅良——道器关系
浙东事功学派
陈亮与永康学派
“王霸义利”之辩
陈亮与朱熹“义利”之辩
吕祖谦与金华学派
叶适和永嘉学派
南宋理学
朱熹理学
理本论
心性论
致知论
程朱理学
陆九渊心学
“心即理”的本体论
反省内求的修养论
陆学的学术渊源
鹅湖之会
朱熹与陆九渊学术辩论
宗教
佛学
禅宗成为佛教主流
天台宗——山内山外之争,佛教理论发展
心性问题
道教
官方重道轻佛,道教发展不如佛教
儒释道
引儒、释入道
史学
重视当代史编纂
起居注、时政记、日历、实录、国史、会要
官修史书特点
北宋
欧阳修的史学思想
司马光《资治通鉴》,编年体通史
断代史
新唐书、旧五代史、新五代史
24史之一
南宋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
袁枢《通鉴纪事本末》纪事本末体史书
朱熹《资治通鉴纲目》
胡三省《资治通鉴注》
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
郑樵《通志》典章体“二十略”
宋末元初
马端临《文献通考》
杜佑《同典》“三通”
四大类书
《太平御览》《太平广记》《文苑英华》《册府元龟》
地方志
《东京梦华录》、《太平寰宇记》、《元丰九域制》、《武林旧事》
金石学
文学艺术
散文
北宋古文运动
唐宋八大家
诗歌
宋词
萌芽于隋,兴起于唐,发展于五代代,繁荣于宋
话本小说
书画
《清明上河图》
南宋四大画家
科学技术
活字印刷术(北宋毕昇发明)
指南针(北宋普遍应用于航海)
火药(发明于唐末,北宋初设专门作坊)
天文历法
宋改历法19次(最频繁)
计时发明
南宋《统天历》
建筑
《营造法式》
科学技艺
北宋沈括《梦溪笔谈》
农学
南宋《农书》
医学
南宋宋慈《洗冤集录》——法医
宋代经济
社会经济发展原因
经济因素
土地制度
赋税制度
永佃制
户籍制度
政治因素
农业
生产工具的创新
传统农具的配套与定型化基本完成
水田耕作技术的成熟
多次翻耕、科学施肥、培育良种
经济作物和商品性农业的发展
南方蚕桑业
茶叶的商品性生产
手工业
煤炭采掘业
带动兵器业、铸钱业、影响陶瓷行业和居民生活领域
冶铁和有色金属业
集中于北方
丝织与棉织业
纺织品产量大增
棉花传入中原
陶瓷业
北方、南方、闽广三个窑系
印刷业
造船业
海运、内河船
商品经济与城市化
城市数量增加,城市人口膨胀
市、坊制度被打破
古代传统的政治性城市开始向经济行城市转变
部分消费性城市向生产性城市转变
城市面貌变化
城市(区域性经济中心)、工商业重镇、生产性工商城市的崛起
草市和市镇网络体系
宋代市的形成、镇的经济化
定期集市”集(北方)、墟(南方)
货币
交子、钱引、会子
对外贸易
边境
茶马互市
榷场贸易
宋与金、西南各族
海外
市舶司
区域经济的基本格局
中原经济区
东京开封
东南经济
后成为新的经济重心地区
中南经济
萧条状态,发展乏力
广南地区
经济最落后
“东强西弱、南升北降”
经济重心南移过程的完成
经济重心的南移
开始于755安史之乱,于北宋晚期基本完成
形成南、北两大经济区
农业生产的比较优势
工商业和供赋的压倒优势
南方经济作物种植
海外贸易拉动
南方商品经济发展程度
市镇贸易网络体系
两宋政治
中央政体
宰辅体制
四次变革
宋初,宰执——宰相(同平章事)、执政—副宰相(参知政事)
元丰改制后
恢复唐初三省长官并为宰相制
1112,钦宗实行元丰旧制
孝宗,三省合而为一
枢密院
掌军事
元丰改制撤销,高宗恢复
枢密使岳飞被杀后,宋不再设
三司
总理国家经济事务
最高财政机构“计省”
三司:盐铁、户部、度支
宰相事权
宰相主管民政、枢密院主管军政,三司使主管财政
宰相(兵权、财权、司法权)由分割到集中强化的趋势
中央行政机构权力演变
北宋前期
分散事权的管理机制和相互约束机制
中书门下、枢密院、三司(民、军、政)
分三省权力
冗官冗吏
北宋后期
撤销中书门下和三司
权分中书、门下二省和尚书的部、寺、监察
保留枢密院
元丰改制为界
南宋时期
中央行政管理继续新、旧机制的转换工作
中书三省合并为一,左、右相兼并三省职事
地方体制
州、县二级制
州级,包括府、州、军、监(领县)
县级,包括县、军使、监(隶属于州军)
州(知州)——州府通判(监视知州)
县(知县)——附主簿、尉
保甲制
(熙宁变法后)军事管理分保
中央派出机构”路“(道)
宋初将全国分为10道,后改15路,数量不断增加
监司
每一路设四司,中央派出机构,不是一级地方行政机构
四司
安抚使司“帅司”
转运使司“漕司”
提点刑使司“宪司”
提举常平司“仓司”
编制与人选
职权的膨胀
四司分掌地方最高权力
总领所
介于朝廷户部与各路漕司之间
措置移运、应办各军钱粮的专理财机构
监察体制
监察机构
御史台
下设台院、殿院、察院
谏官分属门下、中书省
谏院
真宗”诏置别院“
仁宗时,谏院成为独立机构
长官”谏议大夫“
台、谏合一
监察职责
监察对象
皇帝、皇室
各级官员
原则法规
风闻言事、独立言事
立法与司法
立法机构
编敕所
法典法规
《刑统》
编敕
敕、令、格、式与律《刑统》并行
条法事类
续降指挥
例
中央司法机构
专司判审机构
大理寺、刑部、审刑院
附审机构
三司推官
审理经济1案件
户部
民事诉讼
”户、刑两司“
御史台
最高监察机构、最高司法机构
职事审批、民事较少
制戡院
专审案件临时设立
地方司法机构
都城
北宋开封府、南宋临安府
州县
一级司法审判机构(民事、刑事)
诉讼与审判制度
军事制度
部兵原则
原则:强干弱枝
4种兵制:禁军、厢军、乡军、番军
募兵与训练制度
军队管理
阶级法
完善科举制
科举内容演变
宋朝为科举发展史上承上启下、完备定型阶段
特殊形式
三舍法
保举制
八行科取士,三舍法升贡
重文举轻武举
程序
解试、省试、殿试
特点
影响
教育
官学
国子学——国子监
太学
私学
两宋书院
四大书院
白鹿洞书院、岳麓书院、应天书院、石鼓书院或嵩阳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