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1 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
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的思维导图,讲述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招标等。
编辑于2022-04-04 11:06:05监理工程师 合同管理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
一、合同管理任务和方法
1、招标采购阶段的管理任务和方法
开展招标采购的总体策划
根据标准文本编制招标文件和合同条件
细化项目参建各方合同界面管理
合理选择适合建设工程特点的合同计价方式
2、合同签订和履行阶段合同管理任务
合同评审
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可行性、严密性完整性、过程有关、风险评估
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实施计划
实施计划包括 合同实施总体安排、合同分解与管理策划、合同实施保证体系的建立
合同交底
主要内容、订立时特殊问题待定问题、实施计划和责任分配、主要风险、其他
合同跟踪、诊断、纠偏
合同变更
合同信息管理系统
管理评价和经验教训总结
订立情况评价、履行情况评价、管理工作评价、 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合同条款评价、其他经验教训
各方合作共赢机制
二、合同管理相关法律
1、合同法律关系
主体
自然人
法人
营利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法人 登记成立
非营利法人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
特别法人
机关法人、xxx组织法人
非法人组织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登记
客体
物
建筑材料、设备、建筑物 借款合同,货币为物
行为
勘察设计、施工安装、绑扎钢筋、抹灰
智力成果
专利权、工程设计
内容
权利
义务
2、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
法律事实
行为:签合同、违约、行政行为
事件:地震台风、战争罢工禁运
3、代理
委托代理
终止: 代理期届满事务完成、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死亡、作为代理人或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法定代理
终止: 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死亡、法律规定其他
无权代理
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4、民事责任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三、合同担保
1 分类
1、保证
不能做保证人的机构
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如果有法人书面授权,可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除外 国家机关,国务院批准,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保证内容
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保证方式、担保范围、保证期间、约定
保证范围
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2、抵押
可抵押的财产
建筑物和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生产设备材料、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交通运输工具、其他
不可抵押的财产
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土地使用权、公益设施、所有权不明的、依法查封的、不得抵押的
清偿顺序
已登记先于未登记;已登记按照登记顺序,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
3、质押
4、留置
5、定金
书面、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效
2 建设工程中应用
四、工程保险
1、保险
发生与否的不确定性、发生时间的不确定性、发生后果的不确定性
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财产保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人身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2、投保决策
是否投保、选择保险人
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一、勘察设计招标特征及方式
1、勘察设计招标特征
1标的物特征、2招标工作性质、3招标条件、4招标标段划分、5投标书编制要求、6开标形式、7评标原则、8投标经济补偿、9知识产权保护
2、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一次性招标和分阶段招标 设计方案招标和设计团队招标 传统招标和电子招标
必须招标
1、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产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勘察设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人民币以上的
必须公开招标: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
必须公开招标但经批准可以邀请招标: 少量潜在投标人、公开招标方式费用占比过大,不值当
可以不招标的情形
1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等不适宜招标 2自行勘察设计 3与已建成项目功能配套 4不可替代专利、专有技术 5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 6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少于3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
二、主要工作内容
1、招标应具备的条件
1招标人依法成立; 2审批核准备案手续完成; 3勘察设计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 4所必须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 5其他
2、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列明内容
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5招标文件的获取、6投标文件的递交、7联系方式、8时间
3、资格审查
1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 2)业绩要求:近年完成的类似勘察设计项目情况表、正在勘察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3)人员和设备方面具有相应勘察能力或人员方面具有相应设计能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勘察设备表
2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
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类别
承揽业务的规定
承包人违反规定: 1-2倍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情节严重,吊销资质证书 未取得资质承揽工程,予以取缔,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没收
发包方违反规定将勘察设计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责令改正,处50-100万罚款
4、招标文件编制
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发包人要求
勘察设计要求;使用规范标准;成果文件要求;发包人财产清单;发包人提供的便利条件;勘察人或设计人需自备的工作条件;发包人其他要求
服务及范围要求
5、踏勘现场
招标人踏勘现场时介绍的情况供参考,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投标人自理相关费用
6、澄清修改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投标截止日前10日前,书面提出;招标人3日内答复,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日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三、开标与评标
1、开标
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 招标人主持,邀请所以投标人参加
先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按照开标顺序当众开标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当场提出,招标人当场答复并制作记录
2、评标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5人以上单数,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评标时,建筑专业专家不得少于技术和经济方案总数的2/3
评标程序及方法
初步评审
形式评审 资格评审 响应性评审
详细评审
资信业绩 勘察纲要或设计方案 投标报价 其他因素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予以否决 如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可予以考虑
投标的否决 与拒收区别开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经投标人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3)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规定 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6)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7)其他
3、确定中标人及签订合同
综合评估法推荐中标人顺序
综合得分高的,从高到低;综合评分相等,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时,以勘察纲要或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方案得分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确定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估算价2%,不超过10万元 投标保证金,最迟在合同签订5日内退还中标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撤销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开标后撤销) 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未对错误进行修正 3中标人无理由拒绝订立合同、不交履约保证金 4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
相关时间
1)投标有效期,不作规定的,90天 2)招标人在收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公式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天 3)招标人和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书面合同 4)投诉,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三、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及工程总承包招标
一、工程施工招标方式和程序
1 进度控制阶段
进度影响因素
业主因素
所提供的场地不能满足工程正常需求;不能及时向施工承包单位或材料供应商付款
勘察设计因素
施工图纸供应不及时、不配套
社会环境因素
外单位临近工程施工干扰、临时停水停电断路等
组织管理因素
计划安排不周密,组织协调不力,导致停工待料、相关作业脱节等
施工技术因素 自然环境因素 材料设备因素 资金因素
2 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3 程序
1招标方式确定; 2招标资格与备案; 3发放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4编制发放资格预审文件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 5资格预审,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6发售招标文件; 7踏勘现场; 8投标预备会(答疑会); 9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 10开标; 11组建评标委员会; 12评标; 13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及备案; 14发出中标通知书; 15签署合同协议。
招标备案
招标工作范围、计划工期、招标方式、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阶段划分
招标准备阶段:开始招标前 接受投标书阶段:发出招标信息--投标截止日 评标决标阶段:开标日--签订施工合同并退还投标保证金
重新招标的情形
1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投标人少于3个(应当)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应当) 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且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越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可以)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
1 审查内容比较
报价的计算错误判定
报价的计算错误判定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的结果不同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修正后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否决投标;
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文件包括: 资格预审公告、 申请人须知、 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括: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协议书、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近年财务状况(近3年)、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3年)、 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办法 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
应淘汰的申请人
1不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初步审查标准和详细审查标准 2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 3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4为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 6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等情形 7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8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的 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的因素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资源配备计划、技术负责人、其他主要成员、施工设备、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等
三、施工评标办法
1 推荐中标候选人
四、工程总承包招标
1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等构成
不加修改的引用: 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通用条件 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
投标文件格式包括: 投标函及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保证金、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拟分包项目情况表、资格审查资料、其他
四、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招标
一、招标特点及报价方式
1 招标特点
材料采购方式及其特点
招标内容特点
买卖合同:大宗材料或通用型批量生产的中小型设备
较多考虑价格
加工承揽合同:非批量大型复杂机组设备、特殊用途的大型非标准部件
较多考虑性价比
采购批次标包划分特点
同类材料设备可以一次性招标分期交货,不同材料设备可以分阶段采购
标包划分考虑: 1)工程实际需要,保证货物质量和供货时间 2)有利于吸引多家投标人参加竞争,既要避免标包划分过大,中小供应厂商无法满足供应,又要避免划分过小,缺乏对大型供应厂商的吸引力
2 报价方式
主要报价方式
从中国关境内提供的货物
1)报出厂价 2)投标前以进口货物报仓库交货价 3)报施工现场交货价
从中国关境外提供的货物
1)报FOB离岸价或FCA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价 2)报CIF到岸价或CIP指定目的地价
评标总价=出厂价(含增值税)+消费税(如适用)+运输保险费+缺漏项加价+技术商务偏离加价+其他费用
施工现场交货价=出厂价+运至施工现场的内陆运输费+保险费
分项报价内容
标准材料及标准设备招标分项报价
分项名称、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合计报价
大中型机电设备招标分项报价
供货分项类别
主机和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其他
关境内供货的
型号和规格、数量、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单价(注明装运地点)、总价、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
关境外供货的
型号和规格、数量、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FOB/FCA单价(注明装运港或装运地点)、CIF/CIP单价(注明目的港或目的地)、CIF/CIP总价、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
二、材料采购招标
1 招标方式和资格要求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业绩良好,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材料相同或相近材料的供货业绩及运行经验 5)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等
2 招标文件编制
招标文件内容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供货要求: 材料名称 、规格、数量及单位、交货期、 交货地点、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和相关服务要求
配套辅助服务: 为买方检验、使用和修补材料提供技术指导、培训、协助等
投标文件内容
1)投标函及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估2%,不得超80万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分项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材料质量标准 9)技术支持资料 10)相关服务计划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3 评标
综合评估法
初步评审
详细评审
最低评标价法
三、设备采购招标
1 设备招标供货及服务要求
供货要求
合同设备、技术资料、安装、调试、考核、验收、技术服务、质量保证期、质保期服务
伴随服务: 实施或监督货物现场组装和试运行;组装和维修工具;详细操作维护手册;维护维修;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修理对买方进行培训
2 设备采购的评标
综合评估法
价格因素及评价;价格因素的评价;商务因素的评价;技术服务因素的评价;综合评价值的计算
评标价法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和以设备寿命周期成本为基础的评标价法
五、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
一、勘察合同订立和履行管理
1 勘察合同文本的构成
适用范围
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勘察项目
合同文件
解释合同优先顺序: 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勘察费用清单--勘察纲要--其他合同文件
2 勘察合同的内容和合同当事人
内容
发包人义务、勘察人义务、勘察依据、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标准勘察招标文件中 合同条款及格式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合同附件格式(合同协议书、履约保证金格式)
合同当事人
发包人:业主(建设单位)/项目管理部门(工程总承包单位) 勘察人(法人+两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工程勘察收费资格证书
订立合同约定的内容
勘察依据
适用法律、工程规范标准、工程基础资料、勘察服务合同、工程设计和施工需求、合同履行中与勘察服务有关的来往函件、其他勘察依据
发包人提供资料
用地批准文件、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坐标标高、地下埋藏物资料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发包人义务
勘察通知、办理证件和批件、支付合同价款、提供勘察资料
工作条件 1 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 2 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 3 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 4 平整施工现场 5 修好同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 在有毒、有害等危险勘察现场作业需要看守时,由发包人安排人员安全保卫工作
勘察人义务
已发完成全部勘察工作、保证勘察作业规范安全和环保、避免勘探队他人利益造成损害
3 勘察合同履行管理
发包人管理
发包人代表
合同签订后14天内,将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期限书面通知勘察人。 发包人代表违法违背职业道德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职责义务,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勘察人有权通知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发包人收到通知7天内,核实完毕并将处理结果通知勘察人
监理人
发包人指示
发包人指示应盖有发包人单位章,由发包人代表签字确认。 紧急情况下,发包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勘察人应遵照执行。发包人代表在临时书面指示发出24小时内发出书面确认函,逾期未发出书面确认函的,该临时书面指示被视为发包人正式指示。
项目负责人
指派
勘察人更换项目负责人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在更换14天前将拟更换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详细资料提交发包人。2天内不能履行职责的,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职责。
职责
紧急情况无法与发包人取得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24小时内向发包人提交书面报告
函件
勘察单位章+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勘察要求
一般要求
基准日之后,勘察法律规定行业规范和标准如发生重大变化,勘察人向发包人提出遵守新规定的建议。发包人在收到建议后7天内发出是否遵守新规定的指示。
测绘--勘探--取样--试验
发包人在勘察前7天内,向勘察人提供测量基准点、水准点和书面资料
取样后样品标签内容:工程名称、孔号、样品编号、取样深度、样品名称、取样日期、取样人姓名、施工机组等
试验室和试验报告复核CMA认证,报告加盖CMA章并由试验负责人签字确认
勘察人根据岩土条件、设计要求、勘察经验、测试方法特点,选用合适的原位测试方法和勘察设备进行原位测试。 勘察人应当针对不同的岩土地质,按照勘探取样规范规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地层特征、取样深度、设备条件和试验项目的不同,合理选用取样方法和取样工具进行取样,包括不限于土样、水样、岩芯等
临时占地和设施要求
1)区域内临时占地--发包人协调提供 2)道路绿化或其他市政配套临时占地,勘察人向行政管理部门报建申请,按照要求制定占地施工方案,并据此实施。 3)临时设施:施工围挡、交通疏导设施、安全防范设施、钻机防护设施、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办公生活用房、取样存放场所等。 4)临时设施的修建、拆除、恢复费用由勘察人自行承担。
合同价格与支付
定金或预付款专用于本工程勘察。发包人在收到定金或预付款支付申请28天内,支付。 勘察服务完成之前,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费勘察人原因解除合同时,定金不予退还。
收到中期支付、费用结算支付申请28天内,发包人支付费用
违约责任
勘察人违约:勘察文件不符合规定、转包违法分包,未经同意擅自分包;未按合同计划完成勘察,造成工程损失;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其他
违约处理: 1 发包人向勘察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改正 2 逾期不纠正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勘察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 3 勘察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发包人损失等
发包人违约:未按约定支付勘察费、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停止、发包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其他
违约处理: 1 勘察人向发包人发出暂停勘察通知,要求限期改正 2 逾期不纠正的,勘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 3 发包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勘察人损失等
第三人违约: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二、设计合同订立和履行管理
1 设计合同文本的构成
解释顺序: 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附录--专用条款--通用条款--发包人要求--设计费用清单--设计方案--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附件格式:合同协议书和履约保证金格式
担保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收最后一批设计成果之日起28日后失效 在担保有效期内,设计人不履行义务,担保人在收到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赔偿要求后,7日内无条件支付。
2 设计合同的内容和合同当事人
合同当事人
发包人:业主(建设单位)或者项目管理部门(工程总承包单位)
承包人:设计人 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企业法人
3 设计合同履行管理
开始设计
发包人提前7天发出设计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未能发出开始设计通知的,设计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解除合同。
设计文件审查
发包人对设计文件的审查时限,自文件接收之日起不应超过14天
价格支付和违约责任同勘察
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一、施工合同标准文本
1 施工合同标准文本概述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大型复杂工程 《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工期在12月以内的工程,技术相对简单、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小型项目
通用条款:不加修改的引用 专用条款:除通用条款明确专用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规定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2 标准施工合同的组成
通用条款 专用条款 合同附件格式(合同协议书、履约担保和预付款担保)
3 简明施工合同
工期在12月以内的工程,技术相对简单、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小型项目 发包人负责材料和设备的供应,承包人仅承担施工义务。
二、施工合同有关各方管理职责
1 合同当事人
发包人、承包人
2 监理人
地位和职责
受发包人委托对施工合同的履行进行管理
居于施工合同履行管理的核心地位
监理人指示
监理人给承包人的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如因指示错误或失误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赔偿。
三、施工合同订立
1 标准施工合同文件
组成
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附录--专用条款 --通用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其他文件
中标通知书内容:施工标段、中标价、工期、工程质量标准、中标人的项目经理名称
投标函附录的内容:项目经理人选、工期、缺陷责***、分包的工程部位、公式调价法的基数和系数具体说明
通用条款涵盖:共性合同责任和履行管理程序
预付款担保特点:担保方式、担保期限、担保金额 履约保函特点:担保期限、担保方式
优先解释顺序
2 订立合同时需要明确的内容
1 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范围和施工临时占地 2 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和数量 3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范围 5 物价浮动的合同价格调整
物价浮动合同价调整
基准日期
1)基准日期--投标截止时间前28天的日期 为划分政策法规变化或市场物价浮动对合同价格影响的责任 2)基准日之前的风险,一般由承包人承担 3)基准日之后的风险,一般由发包人承担,或双方合理分担
合同价款调整
法律法规规范变化
调整合同价格
市场价格发生变化
短期合同(12个月以内) 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
不考虑合同价格调整
长期合同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
单价支付部分
采用公式法调价
总价支付部分
不考虑合同价格调整
3 明确保险责任
约定的保险金不足以赔偿损失时,承包人和发包人应承担责任,永久工程差额部分由发包人补偿,临时工程施工设备损失差额部分由承包人负责,其他由合同条款确定的该风险责任人承担
4 发包人义务
提供施工场地: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资料、现场外的道路通行权 组织设计交底 约定开工时间
5 承包人义务
6 监理人职责
四、施工合同履行管理
1 合同履行的时间期限
2 施工进度管理
可以顺延合同工期的情况
承包人原因的延误
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为签约价的3%
暂停施工
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
与承包人协商达成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内容:承包人赶工措施;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所追加的合同价款;提前竣工奖励。(奖励金额为发包人实际效益的20%。
3 施工质量管理
质量责任
承包人原因: 监理人要求承包人返工至符合合同要求为止,费用+工期 承包人自己承担
发包人原因: 返工造成的费用+工期+利润
质量检查
人员管理
1质量检查制度 2规范施工作业的操作程序 3撤换不称职人员
质量检查
1材料和设备检验:承包人检验 2施工部位检查:自检互检工序交叉检验,通知监理人到场检验,私自覆盖的,监理有权检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现场工艺试验:大型需编制工艺试验措施计划,报监理人审批
监理检查和试验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管理
发包人按照监理人与合同双方当事人商定的交货日期,向承包人提交材料和工程设备,在到货7天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会同监理人在交货地点共同进行验收。接收后,承包人负责接收、保管和施工现场内二次搬运费用。
4 工程款支付管理
几个概念
签约合同价、合同价格、 暂估价、暂列金额
费用和利润
费用 施工阶段处理变更或索赔时,确定给承包人补偿的款项; 按照合同责任应由承包人承担的开支
发包人无法合理预见和克服的:补偿费用 发包人应予控制而未做好:补偿费用+合理利润
质量保证金
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应扣质量保证金的比例,例如10%
质量保证金总额,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结算价的3%
工程量计量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 监理人在14天内完成审核,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出具进度付款证书-- 发包人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28天内,支付进度款
5 施工安全管理
人员:负责乙方人员工伤,如对方责任,对方负责
第三方带来的损失:发包人原因发包人负责;承包人原因承包人负责
6 变更管理
监理人按照通用条款约定的变更程序向承包人作出变更指示,承包人遵照执行。 没有监理人变更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
7 不可抗力
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性事件
8 索赔管理
1 承包人提出索赔(索赔意向通知书28天和索赔通知书28天)-- 2 监理人处理索赔,收到后42天内-- 3 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 4 发包人支付索赔(费用--利润--工期),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28天内完成赔付
1 竣工阶段发包人接受了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后,承包人不能对施工阶段、竣工阶段的事项提出索赔要求。 2 缺陷责***满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 3 提出索赔期限至发包人接受最终结清证书时止,合同终止后承包人市区索赔权利。
9 违约责任
承包人违约,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28天--承包人仍不纠正,发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
发包人违约--承包人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纠正--28天--发包人仍不履行合同,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通知监理人--28天--发包人仍不纠正,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将其为实施合同而签订的材料和设备的订货合同或任何服务协议转让发包人,在解除合同14天内,依法办理转让手续。
10 竣工验收管理
11 缺陷责***管理
从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前,已经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其缺陷责***的起算日期相应提前。
监理人颁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最终结清
七、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
一、工程总承包合同特点
二、合同有关各方管理职责
三、合同订立
1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文件
组成: 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和附录--专用 --通用--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建议--价格清单--其他文件
发包人要求: 功能要求、工程范围、工艺安排或要求、时间要求、技术要求、竣工试验、竣工验收、竣工后试验、文件要求、项目管理规定、其他要求
承包人建议书 对发包人要求的响应性文件 承包人工程设计方案和设备方案的说明、分包方案、对发包人要求中的错误说明
价格清单 各阶段计划费用,清单价格费用总和为签约合同价
知识产权 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以及建筑物形象使用收益等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发包人享有
2 需明确的内容
1 承包人文件、 2 施工现场范围和施工临时占地、 3 发包人提供的文件、 4 发包人要求中出现错误或违法情况的责任承担、 5 材料和工程设备 6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 7 区段工程 8 暂列金额 9 不可预见无知条件 10 竣工后试验(发包人负责竣工后试验、承包人负责)
3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有效期 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或竣工后试验前一直有效
履约担保延期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延期的话,承包人有义务保证履约担保持续有效。 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原因导致延期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需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 保险责任
承包人办理的
设计和工程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工伤保险、其他保险
变动: 承包人需要变动保险合同条款时,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对于保险人作出的变动,承包人应在收到保险人通知后立即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
如果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设计和工程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发包人可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因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导致发包人收到影响又不能得到保险人的赔偿时,原应从该项保险得到的保险赔偿金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办理的
发包人未现场雇佣的全部人员投保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要求监理人也进行此项保险。
四、合同履行管理
1 承包人现场查勘
2 承包人提交实施项目的计划
3 开始工作
监理人获得发包人同意后应提前7天向承包人发出工作通知。 合同工期自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日期起计算。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未用开工通知是由于承包人收到开工通知后首先开始设计工作。
4 设计工作的合同管理
1 承包人的设计义务:设计满足标准规范的要求;设计应符合合同要求;设计进度管理 2 设计审查:发包人审查;有关部门设计审查
5 工程进度管理
1 修订进度计划 承包人在期限内向监理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申请报告--报监理人批准; 2 顺延合同工期 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进度计划工作延误,给承包人延长工期和增加费用+合理利润
6 合同价款与工程款支付管理
合同价格
组成:签约合同价+依照合同约定进行的调整+承包人依据法律法规应支付的规费税金+价格清单列出的任何数量仅为估算的工作量,不视为要求承包人实施过程的实际准确工作量
预付款
与标准施工合同相同
工程进度付款
支付分解表:承包人编制,监理人审批 付款时间:按月支付 承包人提交付款申请:监理人审查;发包人支付;工程进度付款的修正
质量保证金
与标准施工合同相同
7 合同变更管理
监理人应按照合同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款,变更价格应包括合理的利润,应考虑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8 合同的索赔管理
9 违约责任
10 竣工验收的合同管理
1 承包人申请竣工试验 (提前21天将申请竣工试验的通知送达监理人) --监理人在14天内,确定竣工试验的具体时间。
程序: 第一阶段(承包人适当检查和功能性试验) 第二阶段(成阿伯人试验,保证工程或区段工程满足合同要求) 第三阶段(安全运行时,承包人通知监理人,可以进校其他竣工试验,包括各种性能测试)
2 承包人申请竣工验收--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3 监理人审查竣工申请
4 竣工验收 经验收合格工程,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向承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证书中注明的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
5 竣工结算
11 缺陷责***管理
12 合同争议的解决
友好解决
合同争议评审
1 开工后28天内或在争议发生后,协商成立争议评审组 2 申请人向争议评审组提交详细评审申请报告,同时副本提交被申请人和监理人 3 被申请人收到报告28天内,提交答辩报告,答辩报告副本交申请人和监理人 4 收到双方报告14天内,邀请双方代表和有关人员举行调查会 5 调查会结束14天内,争议评审组作出书面评审意见,说明理由 6 不接受品神意见,收到14天内提交仲裁或提起诉讼,书面通知另一方,抄送监理人,在仲裁或诉讼结束前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确定执行
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管理
一、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特点及分类
1 概念
出卖人与买受人订立买卖合同,转移财产所有权为目的 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取得财产所有权,必须支付相应价款 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买卖合同时诺成合同
2 特点
3 分类
标的不同分类
材料采购合同 设备采购合同
履行时间不同分类
合同订立方式不同分类
竞争买卖合同(招标) 自由买卖合同
4 文本构成
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 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相关服务计划(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其他合同文件
二、材料采购合同履行管理
1 合同价格与支付
合同价格
供货周期不超过12个月的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供货周期超过12个月且合同材料交付时材料价格变更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双方按照价款调整。
价款支付
1 预付款,审核无语28天后,支付合同价10%; 2 进度款,审核无语28天后,支付进度款,直至95%,交货清单、收货清单、出厂质量合格证、验收证书等+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 3 结清款,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质量保证期满证书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支付5%
买方扣款的权利
卖方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直接扣除和兑付履约保证金。
2 包装、标记、运输和支付
运输: 卖方在合同材料预计启运7日前,将相关注意事项等预通知卖方,并在合同材料启运后24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支付: 卖方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或损坏,卖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7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损坏部分。由于买方原因,卖方在收到通知7日内补齐,买方支付合理费用。
3 检验和验收·
检验日期与地点
1 买方在检验期3日前将检验时间地点通知卖方,买方自付费用派遣代表参与检验。卖方未到场,正常进行。 2 卖方在全部材料交付3个月内未安排检验和验收,卖方可签署进度款支付函提交买方,买方收到7日内未提出异议,则进度款支付函自签署之日起效。 3 进度款支付函生效不免除卖方继续配合检验验收义务,合同材料验收后双方签署合同材料验收证书。
卖方检验
卖方检验:全面检验,交付材料时向买方提交合同材料的质量合格证书
买方检验
买方检验:规格质量检验,自己或第三方机构
检验合格
达到合同约定的最低质量标准,视为合格。 合同材料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对合同材料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4 违约责任
承担方式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卖方迟延交货违约金
迟延交货违约金=迟延交货材料金额*0.08%*迟延交货天数,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10%
买方迟延付款违约金
迟延付款违约金=迟延付款金额*0.08%*迟延付款天数,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10%
三、设备采购合同履行管理
1 合同价格与支付
合同价格
签约合同价包括成本、费用、支出以及卖方合理利润,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合同条款支付
买方扣款的权利:卖方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直接扣除和兑付履约保证金。
2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监造
卖方提前7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未出席,不影响制造或检验。
交货前检验
卖方提前7天将需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检验。 卖方未依照合同约定通知买方自行检验,买方有权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由卖方负责。
3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4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验收: 1 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12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承担全部费用。 2 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6个月未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在上述期限届满后7日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5 技术服务
6 违约责任
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
九、国际工程常用合同文本
一、FIDIC施工合同条件
1 合同条件简介
2 各方责任和义务
3 典型条款分析
1 检验、试验、拒收和修补
试验:工程师提前72小时将其参加试验的意向通知承包商,如果工程师未在商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试验,除非工程师另有指令,承包商自行试验,视为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的。
2 工程计量和估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承包商在被要求对测量记录进行审查后14天内未向工程师发出此类通知,则视为记录准确予以认可。承包商未派人到场,工程师记录应视为准确并予以认可。
估价,同时满足以下情形一4个条件, 或满足情形二中3个条件,可加以调整
情形一 1 此项工作测量的工程量比工程量表或其他报表中规定的工程量的变动超过10% 2 工程量的变动与费率的乘积超过了中标合同额的0.01% 3 工程量的变动直接导致该项工作每单位成本的变动超过1% 4 合同中没有规定此项工作作为固定费率。
情形二 1 根据变更和调整规定指示的工作 2 合同中没有规定该工作的费率或价格 3 由于该项工作的性质不同或实施条件不同,合同中未规定适合的费率或价格
3 价值工程
提出价值工程建议,有助于加快竣工、降低业主工程施工维护运行费用、提高业主竣工工程的效率或价值、给业主带来其他利益等
4 不可预见
不可预见的物质条件:地下和水文条件,不包括气候条件,障碍污染物等 索赔工期和费用
5 工程照管责任
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昭关责任移交业主
6 工程的接收
承包商在工程即将竣工并做好接收准备日期前不少于14日安,向工程师发出申请接收证书的通知。 工程师收到承包商申请通知后28天内,向承包商颁发接收证书,注明按照竣工的日期。
业主接收工程的条件: 1 工程已按合同竣工,通过竣工试验 2 对承包商按合同要求提交的竣工记录没有反对通知 3 对承包商按合同要求提交的操作与维护手册没有给出反对通知 4 承包商完成了合同要求的培训工作 5 根据本条款签发了接收证书或被视为签发了接收证书 承包商提交接受申请28天内,工程师仍未答复,则视为工程已在工程师收到承包商的申请通知后的第14天竣工,且被视为已颁发了接收证书。
7 误期赔偿费
8 索赔
28天发出索赔申请,工程师收到索赔报告42天内,作出回应
9 争端处理
争端避免/裁决委员会 DAAB 1-3人, 业主承包商双方联合任命、分摊酬金; 收到委托后84天内,提出决定;任何一方对决定不满,在收到决定通知28天内,向另一方发出通知。
二、FIDIC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合同条件
1 各方责任和义务
2 典型条款分析
1 合同组成
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件--业主要求--明细表--投标书--联合体保证--其他
2 业主代表
3 承包商代表
4 分包商
提前28天通知拟雇佣的分包商、拟定开工日期、现场工作的拟定开工日期
5 设计及数据风险
6 不可预见的困难
7 进度计划和进度报告
开工日期后28天向业主提交一份进度计划,当原定计划与实际进度不符时,承包商提交修订的进度计划,除非业主在收到进度计划后的21天内向承包商发出通知,指出其不符合合同要求,承包商按照该进度计划工作。
按月提交进度计划,每次报告期最后一天后7日内报出。
8 支付
业主收到证明文件后28天内向承包商发出不同意支付的任何项目的通知,对符合要求的,不应扣发。业主收到证明文件后56天内支付每期报表应付款项。 业主收到双方商定的最终报表和书面结清证明后42天内,向承包商支付最终款项。
9 运维培训
三、NEC施工合同NCC及合作伙伴管理
1 NEC合同条件
1 工程施工合同ECC,业主和总承包商之间 2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总承包与分包商 3 专业服务合同,业主与项目管理人、监理人、设计人、测量师、律师、社区关系咨询师之间的合同 4 裁决人合同,业主和承包商共同与裁决人订立的合同,也可用于分包和专业服务合同
2 ECC内容组成
核心条款
总则、承包商主要责任、工期、测试和缺陷、付款、补偿事件、所有权、风险和保险、争端和合同终止
主要选项条款
1 带有分项工程表的标价合同 2 带有工程量清单的标价合同 3 带有分项观察表的目标合同 4 带有工程量清单的目标合同 5 成本补偿合同(范围不定,工期紧急) 6 管理合同(施工管理)
标价合同用于,签订时价格已确定的合同; 目标合同用于,签订时工程范围尚未确定,双方先约定目标成本,实际费用节支或超支,双方按合同约定分摊。
次要选项条款
3 ECC合同伙伴管理理念
早期警告和补偿事件为特征的合作机制,体现Partnering合作协议
四、AIA系列合同及CM和IPD合同模式
1 AIA合同条件
A 业主与承包商 B 业主与建筑师 C 建筑师与专业咨询人员 D 建筑师行业内 E 合同和办公管理 F 财务管理报表 G 建筑师企业与项目管理中使用的
2 CM合同模式
定义
业主委托CM单位承担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快速路径的生产方式,使工程项目实现有条件的边设计边施工。 适用于实施周期长、工期要求紧的大型复杂工程。
分类
代理型:承包商只对业主设计和施工阶段的问题提供咨询服务,不负责分包的发包,分包合同由业主直接签订,不承担项目实施风险。
风险性:施工前阶段的咨询和施工阶段的组织管理,与分包商签订合同 成本加酬金计价方式 GMP保证工程最大费用,当实际总费用超过GMP,超过部分由CM承包商承担
3 IPD合同模式
定义
集成项目交付模式,综合项目交付、一体化项目交付模式 业主、设计、承包商共同签署一份合同AIA C191,形成多方合同型IPD模式
特点
概念阶段、标准设计阶段、详细设计阶段、执行文件阶段、机构审查阶段、采购分包阶段、施工阶段、竣工收尾阶段
报酬激励,若实际成本小于目标成本,业主将结余资金按比例支付其他各方,超过目标成本,业主选择偿付工程所有成本,包括设计和承包商工资,也可选择不再偿付人员成本,只支付材料、设备和分包成本
索赔:参与各方放弃对其他参与方的索赔
争端处理:任何一方提出的正义提交到业主、设计、承包商等参与方的高层代表和项目中立人所组成的争议处理委员会协商解决,项目中立人由参与各方共同指定
各方各阶段密切协调合作的组织管理机制,共同管控目标、共担项目风险、共享分配利益,力争实现项目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