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侵权责任法
这是一篇关于侵权责任法的思维导图,介绍了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归责原则、免责事由、多数人侵权与共同侵权等。
刑法总论之共同犯罪(犯罪之参与)知识总结,包括共同犯罪的理论根由、共同犯罪的一般原理、正犯与共犯、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共同犯罪的特殊形式等内容。
特殊侵权责任体系思维导图:包含特殊的过错责任,网络侵权责任,经营者违反安保义务的责任,教育机构违反安保义务的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等等
下图是犯罪形态的思维导图。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犯罪既遂这四节作了阐述,建议收藏起来学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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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1、侵害行为:只要求客观上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绝对要求具有违法性
2、损害后果:财产、人身权益受损害,不包括债权
3、因果关系:相当因果关系说
4、行为人有过错
分类
故意
重大过失与一般过失
区分过错大小的意义:确认民事责任及其大小的依据
混合过错
共同过错
特殊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1、侵害行为
2、损害后果
3、因果关系
第三人侵害债权问题
基本原理:由于债权的相对性,原则上不可成为侵权的对象。但在个别国家地区的民法上,存在恶意悖俗侵害债权制度
我国的立法立场
1、原《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不承认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
2、《民法典》的规定:因第三人原因违约,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归责原则
一、原则:过错责任原则
(一)基本含义:以行为人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要素的归责原则,即侵害人主观上对于侵害行为具有过错(故意或过失)的,才承担侵权责任
(二)一般适用方式:原告举证被告有过错
(三)作为过错责任的一种特殊适用方式:过错推定
1、制度目的:在某些场合下,当行为人的过错无法判明或法律另有特别规定时,如由原告负担举证责任,则会导致显失公平的结果出现,所以法律规定实行过错推定
2、体系地位:过错推定是过错责任的一种适用方式,并非一种独立的归责原则
3、适用规则:举证责任倒置
4、适用情形
(1)校方对于无行为能力人的校园侵害责任
(2)医疗机构在法定情形下的医疗损害责任(1222)
对于1222条,李建伟认为适用过错推定原则,而杨立新认为是过错推定事由,不可推翻
(3)动物园对于其饲养动物的侵权责任
(4)建筑物和物件致损责任,除倒塌(无过错责任)
二、例外:无过错责任原则
(一)含义:即使侵害人主观上没有过错,也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仅适用于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形
(二)分类
1、绝对无过错责任:即严格责任,即使受害人具有故意、重大过失,侵权人也不得免责。采用此种规则原则的有禁止饲养的动物侵权责任
2、相对无过错责任
含义:侵害人可以在符合法定的情形下,如受害人故意、第三人的原因等得以免责的无过错责任
情形
四种人:①被监护人侵权 ②职工侵权 ③个人劳务侵权 ④义务帮工人侵权
工业四害:①产品责任 ②机动车肇事 ③环境污染 ④高度危险作业
两种物:①饲养动物 ②倒塌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三、补充:公平补偿责任
(一)含义:在法律没有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又对受害人显失公平时,依公平原则在当事人之间分配损害的法律规则。公平补偿规则并不是侵权法的一个归责原则,而是独立于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之外,在两原则不足以公平调整某些利益关系时的补充性法律规则。所以在性质上不是赔偿而是补偿
(二)三大类型
1、无过错双方当事人公平分担损害后果
适用前提:①双方都无过错 ②不属于适用无过错原则的情形
2、见义勇为行为中收益人的补偿责任
3、某些特定行为人的补偿义务:①紧急避险人的补偿义务 ②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补偿义务 ③高空抛物中可能行为人的补偿义务
免责事由
一、过失相抵
(一)基本规定:过失相抵是指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赔偿责任,从而公平合理地分配损害的制度。
1、“过错”包括故意、重大过失和一般过失。但过错程度不同,减轻力度不同
2、“减轻”作广义解释,包括部分免责和全部免责
(二)适用范围
1、过错责任的一般侵权场合:故意、重大与一般过失均可适用过失相抵
2、无过错责任的特殊侵权场合:受害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时才可适用
(三)适用限制:在侵害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情形中,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适用过失相抵
二、受害人故意
(一)含义:受害人的故意是损害发生的唯一原因时,行为人完全免责
(二)与过失相抵的区别
1、过错的类型不同
2、因果关系的认定不同
3、效果的不同
三、第三人的原因
(一)含义: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可以据此免责
1、“第三人”是行为人和受害人以外的人
2、第三人的行为是损害发生的唯一原因,否则可能构成共同侵权,负连带责任
(二)免责效力的三种情形
1、侵害人完全免责
2、侵害人不能免责,享有追偿权
情形:①第三人原因产品侵权 ②第三人原因物件脱落侵权 ③第三人原因设施倒塌侵权
3、侵害人与第三人负不真正连带责任
情形:①第三人侵害提供劳务方 ②产品责任 ③医疗物品侵权 ④第三人污染环境 ⑤第三人致使动物损害他人
四、不可抗力
(一)含义: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遇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免责效果:侵害人完全免责
(三)适用情形: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违约责任
五、紧急避险
1、危险由人为原因引起,由引起人承担责任
2、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行为人采取的措施无不当的,原则上不担责,受益人可以适当补偿受害人
3、行为人采取措施不当或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应承担适当责任
六、正当防卫
七、紧急救助
八、自甘风险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除外
九、自助行为
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情势紧迫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形下,对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施加的为法律或社会公德所认可的强制行为。自助行为以必要为前提,不得超过必要限度,必须于事后及时提请有关机关处理
十、学理上的其他免责事由
1、意外事件:仅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责任中,不适用特殊侵权
2、受害人同意
3、合法执行职务
多数人侵权与共同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