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回避
回避——与案件有某种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的审判人员。检查人员,侦查人员等不得得参与该案诉讼活动。详细总结了回避人员,回避的理由,种类,程序,效力的内容。
侦查思维导图:包含侦查的概念和特征,概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依法进行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的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等等
立案的概念,立案的材料来源,立案的条件,立案的程序,立案的程序包括立案材料的接受,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法律监督。
社区模板帮助中心,点此进入>>
法理
刑法总则
民法分论
宪法知识总结思维导图
极限词查询
法律相关的英语词汇
政治必修一第一单元
刑法笔记之刑法总则知识架构
增值税法思维导图
民法债的担保保证
回避
概念:与案件有某种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 不得参与该案诉讼活动
回避人员
侦查人员
检察人员
审判人员(含人民陪审员,法官助理)
书记员
翻译人员
鉴定人(专家人员参照鉴定人)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不涉及回避)
回避的理由
利害关系
人身关系
当事人
近亲属
当事人的近亲属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本人
特殊行为
请客送礼、违规会见(需证明)
诉讼关系(参前不参后)
非专门机关角色:曾担任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勘验人
前专门机关角色:侦查、检察、监察人员
前审判人员
此类回避包括合议庭成员、独任审判员;不包括法官助理、书记员
一审人员不得参与二审、复核程序
特殊程序不回避(没收违法所得)
二审发回重审(此时未审理),再次上诉至二审时,不用回避
检察院
自侦部门(侦查)→×捕诉 捕诉部门(批捕)→✓公诉 捕诉部门(补充侦查)→✓公诉
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的
回避的种类
自行回避
申请回避:当法诉辩
指令回避
回避的程序
告知
申请
决定
主体:一般找老大,老大找组织
审判人员→院长;院长→审判委员会
检察人员→检察长;检察长→检察委员会
侦查人员→(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委员会
其他人员:谁聘请,属于谁,谁决定
内容
准许
不准许
当庭驳回
主体:法庭(非法院)
条件:无正当理由
对象:法院人员、检查人员
救济:不得申请复议
救济:对于不准许的,“当法诉辩”可复议一次
回避的效力
申请之后,决定作出前
原则上,应停止诉讼活动
例外:侦查人员(补充侦查人员)不停止侦查活动
决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效力,应停止诉讼活动
决定回避前进行行为的效力:效力待定
公安侦查人员:“人定”
检察人员:“人定”
审判人员:“人定;”由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法定”无效
谁决定,由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