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一般指民事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民事义务应当依法承担的不利后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民事义务,就是违反民事义务。
编辑于2022-05-19 16:05:40民事责任
特征
以主体违法民事义务,分割他人民事权益为前提
法律规定的责任、补偿责任
强制性(公力救济)、一定程度的任意性(预先约定)
财产性、以非财产责任为辅
优先于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民法典的基本规定
一般规定176条
176条: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按份责任177条
177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按份责任的,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178条
178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承担责任方式179条
179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免责事由
不可抗力180条
180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正当防卫181条
181条: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紧急避险182条
182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紧急求助184条
184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求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求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见义勇为的补偿责任183条
183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英烈的特殊保护185条
185条: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竞合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可择其一186条
186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法律责任竞合187条
187条: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
学理分类
合同责任、侵权责任与其他责任--发生根据不同186条
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是否具有财产内容995条
995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无限责任与有限责任--承担责任的财产范围
无限责任
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
如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
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债务
人保--保证人
有限责任
一定范围或一定数额的财产
如
股东对有限公司债务
物保人--担保物价值(抵押、质押、留置)
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577、1165、1166条
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等违约责任。 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166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过错责任
无过错,不用负责
基本的归责原则、无过错原则是例外
无过错责任
不问主观是否有过错,均负责
合法同违约责任原则上适用无过错责任577条
侵权法上例外时用无过错责任1166条
法定分类
教唆、帮助,侵权责任的承担
完全行为能力--教、帮--完全行为能力
连带责任--两者共担
完全行为能力--教、帮--无、限制行为能力
单独责任--前者(教唆、帮助者)承担
后者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前者与监护人按份承担
主体数量
单独责任
一个民事主体独立承担
大多是单独责任
共同责任
两个以上民事主体承担
按份
各自承担一定份额
连带
对外具有连带关系
不真正连带
甲委托乙保管一车,乙在保管期间借给丙使用,丙将车损坏。乙对甲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与丙对甲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构成不真正连带责任
概念
各债务人基于不同原因
对同一个债权人
负有以同一给付为标的--数个债务
一债务人履行-->全体债务消灭
侵权责任编的五个不真正连带责任
1192条2款: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1203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1223条: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1233条: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侵权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1250条: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42条
《消法》42条: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也可 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代办托运中的不真正连带责任
代办托运,所有权、风险转移--货交第一承运人
运输合同当事人:卖方与承运人
运费--买方(收货人)承担(另有约定除外)
交付地--货交承运人
卖方对承运人负有选任责任
承运人承担侵权责任(对买方)或违约责任(对卖方)(择一责任承担)
连带责任\不连带责任
相同
给付内容相同
债权人只能请求一次赔偿
甲→乙→丙 甲---------➩乙 |--------↑ ↓---------➩丙 不真正连带 连带责任
区别
原因不同
连带--基于共同的原因(如共同侵权)产生
不真正连带--数个独立的债务基于不同原因产生
存在目的
连带--为了共同目的
不真正连带--无共同目的,主观上无联系
诉讼方式
不真正连带
只能选某个债务人起诉
其他债务人为第三人
不能将数个债务人列为共同被告
起诉不同债务人的诉的种类不同
最终责任人
不真正连带
只有一方债务人为最终责任人
真正连带
数个债务人都是最终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