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合同法通则合同终止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然承担担保责任,但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债权人受领迟延。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债务人可以请求债权人赔偿增加的费用。在债权人受领迟延期间,债务人无须支付利息。
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担保通常由当事人双方订立担保合同。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担保,是指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的,要求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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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
解除
.约定解除
(1)约定解除权和附解除条件。约定解除权即双方订立合同时,约定当事人一方可以解除合同的事由,一旦该事由发生,解除权人就可以行使解除权终止合同。 附解除条件是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约定了合同解除的条件,一旦条件成就,合同就自动解除,不需要当事人作出解除的意思表示。
(2)协议解除。是指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法定解除
法定原因
①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②先期违约: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③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合理期限仍不履行
④迟延履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直接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根本违约)
解除权人
不可抗力: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当事人有解除权
其他原因:只有守约方有解除权
双方任意解除权
不定期合同: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如不定期租赁、不定期保管等。
任意解除权
①委托合同:双方随时解除
②承揽合同:定作人随时解除
③货运合同:托运人随时解除
解除权的行使
(1)解除权的行使期限(除斥期间)
①有规定、约定,则按规定、约定;
②没有规定或约定的,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1年,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合理期限。
(2)合同解除的时间
通知方式
解除合同需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诉讼或仲裁方式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起诉或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时解除。
合同解除的后果
1)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2)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然承担担保责任,但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抵销
(一)法定抵销——单方抵销
2.法定抵销权的行使——通知,到达对方即生效。抵销权是形成权,通知到达对方即产生效力
3.法定抵销的效力
(1)双方的债权在“对等额内”消灭;
(2)抵销的意思表示溯及于得为抵销之时
(二)约定抵销——协商一致
提存
1.提存的前提
①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②债权人下落不明
③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④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提存的效力=向债权人履行
债权人
①提存物的所有权及孳息归债权人。
②提存物毁损灭失风险由债权人承担。
③提存费用由债权人承担。
④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向提存机关领取提存物。——否则,扣除提存费用,收归国有。
3.提存标的物的取回
权人未履行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向提存部门书面放弃领取提存物权利的,债务人负担提存费用后有权取回提存物。
混同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免除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