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马哲:唯物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 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的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是辩证法思想发展的高级形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不断运动变化的统一整体;辩证规律是物质世界自己运动的规律;主观辩证法或辩证的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人类思维中的反映。是最全面、最丰富、最深刻的发展学说。
编辑于2022-06-14 14:21:03唯物辩证法 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的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是辩证法思想发展的高级形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不断运动变化的统一整体;辩证规律是物质世界自己运动的规律;主观辩证法或辩证的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人类思维中的反映。是最全面、最丰富、最深刻的发展学说。
认识论 即个体的知识观,也即个体对知识和知识获得所持有的信念,主要包括有关知识结构和知识本质的信念和有关知识来源和知识判断的信念,以及这些信念在个体知识建构和知识获得过程的调节和影响作用,长久以来一直是哲学研究的核心问题。在心理学领域中对认识论所进行的研究相对较短,其最早可以追溯到皮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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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 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的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是辩证法思想发展的高级形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不断运动变化的统一整体;辩证规律是物质世界自己运动的规律;主观辩证法或辩证的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人类思维中的反映。是最全面、最丰富、最深刻的发展学说。
认识论 即个体的知识观,也即个体对知识和知识获得所持有的信念,主要包括有关知识结构和知识本质的信念和有关知识来源和知识判断的信念,以及这些信念在个体知识建构和知识获得过程的调节和影响作用,长久以来一直是哲学研究的核心问题。在心理学领域中对认识论所进行的研究相对较短,其最早可以追溯到皮亚杰
马哲: 唯物辩证法
五对范畴
必然和偶然
概念
必然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发生、确定不移的趋势;偶然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并非确定发生的,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的不确定趋势。
关系:对立统一的关系。
区别
表现形式不同:必然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比较稳定,时空上比较确定是同类事物普遍具有的发展趋势,偶然则是不稳定的,暂时的,不确定的是事物发展中的个别表现。
在事物中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必然在事物发展中居于支配地位,决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偶然居于从属地位,对发展的必然过程起促进或延缓作用,使发展的确定趋势带有一定的特点和偏差。
产生和形成的原因不同:必然产生于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偶然产生于非根本矛盾和外部条件。
统一
必然存在于偶然之中,通过大量的偶然表现出来,并为自己开辟道路。
偶然背后隐藏着必然,受必然的支配,偶然是必然的表现形式和补充,必然偶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现象和本质
关系
一方面现象和本质是有区别的。现象是个别的,具体的,而本质是一般的,普遍的;现象是多变易逝的,本质则是相对稳定的;现象是生动丰富的,本质是比较深刻单纯的,现象有真象和假象之分,假象与错觉不是一回事。
任何现象都从一定的方面表现着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部表现,即使是假象也是本质的表现。
概念
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人们可通过感官感知,本质则是事物的内在联系和根本性质,只有通过理性思维才能把握。
现象和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部表现和内在联系,相互关系的范畴。
方法论意义:透过现象揭示本质
内容和形式
内容
内容和形式是相互依赖,不可分割的。内容和形式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当形式适合内容时,对内容的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当形式不适合内容时,对内容的发展起着消极的阻碍作用。
方法论意义
在把握内容和形式这对范畴时,根据内容的需要,决定形式取舍,改造和创新,又要善于运用形式,发挥其积极作用,利用和创造必要的形式,适时的抛弃与内容不相适应的形式。
概念
内容是构成事物一切要素的总和,是事物存在的基础,形式是内容诸要素相互结合的结构和表现方式。
可能和现实
概念
可能是指事物发展过程中潜在的东西,是包含在事物中,并预示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现实是指相互联系着的实际存在的事物的综合。
关系
现实蕴藏着未来的发展方向,会不断产生出新的可能,可能包含着发展成为现实的因素和根据,一但客观条件成熟,可能就会转化为现实。
原因和结果
关系: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辩证的
原因和结果相互作用,原因产生结果,结果反过来影响原因,互为因果
原因和结果相互渗透,结果存在于原因之中,原因表现在结果之中
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复杂多样的,如一因多果,同因异果
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
概念: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叫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叫结果
原因和结果是揭示事物的前后相继,彼此制约的关系范畴。
方法论意义: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两大特征
唯物辩证法是关于 世界普遍联系和永 恒发展的科学,联 系和发展的观点是 唯物辩证法的总观 点和总特征
普遍联系
概念: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
联系的特点
联系具有普遍性
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每一事物都是世界普遍联系中的一个成分活环节,并通过它表现出联系的普遍性。世界的普遍联系是通过“中介”来实现的
任何事物内部的不同部分和要素是互相联系的,即任何事物都具有内在的结构性
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
联系具有条件性
条件是可以改变的,人们经过努力可以创造出事物发展所需要的条件
改变和创造条件不是任意的,必须尊重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
条件对事物发展和人的活动具有支持或制约作用
联系具有多样性
事物联系的主要方式
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
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
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
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
联系具有客观性
事物的联系是本身所固有的,不是主观臆想的
永恒发展
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的原因
就新事物与旧事物的关系而言,新事物是在旧事物的“母体”中孕育成熟的,它既否定了旧事物中消极腐朽的东西,又保留了旧事物中合理,仍然适合新的条件的因素,并添加了旧事物所不能容纳的新内容。
它从根本上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求,能够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因而必然战胜旧事物。
就新事物与环境的关系而言,新事物有新的结构和功能。
发展的过程(过程论观点)
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
一切在历史上产生的,都要在历史上灭亡
一切事物都有它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发展的实质
发展是前进上升的运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发展的内涵
概括一切形式的变化就是运动,运动变化的基本趋势是发展
三大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
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
矛盾的同一性和矛盾的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同一性
由于矛盾双方彼此相通,矛盾双方可以向着彼此的对立面转化而得到发展,并规定着事物的发展方向。
由于矛盾方方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条件,矛盾双方可以利用对方的发展,使自己得到发展。
由于矛盾双方相互包含,矛盾双方可以相互吸收,有利于自身的因素而得到发展。
斗争性
矛盾双方的斗争性推动了矛盾双方力量的对比发生变化,此消彼长,造成事物的量变。
矛盾双方的斗争,促使矛盾双方的地位或性质发生变化,实现事物的质变。
方法论意义:事物的发展不仅表现为“相反相成”,而且表现为“相辅相成”。
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关系。
矛盾的同一性和矛盾的斗争性是相互连接,相互制约的。同一性不能脱离斗争性而存在,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没有同一性也就没有斗争性。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矛盾斗争性的绝对性体现了物质运动的绝对性,矛盾同一性的相对性体现了物质静止的相对性。
方法论意义:“一分为二”,“批判的继承”,“批判的吸收”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互相依存、互相贯通的性质和趋势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矛盾的普遍性,简单的说可以表述为“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其含义是: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产生。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
三是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二是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中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
一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区别)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贡献,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联系)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个性和共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
方法论意义: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人的认识的一般规律就是由认识个别上升到认识一般,再由一般到个别的辩证发展过程。所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
矛盾的不平衡发展原理
主要矛盾是矛盾体系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非根本矛盾,次要矛盾是处于服从地位的矛盾。
方法论意义: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强调主要矛盾,也要看到次要矛盾,不能忽略次要矛盾(即“两点论”)。做到“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结合。
在每一对矛盾中又有矛盾的主要方面与矛盾的次要方面。矛盾的性质主要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
只有如实的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才能认清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原因
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
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
是否承认对立统一学说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立的实质。
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矛盾是辩证法的核心概念,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矛盾及对立统一,要区分逻辑矛盾与辩证矛盾。
量变质变规律
概念
认识量的意义
认识事物的量是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
只有正确了解事物的量,才能估计事物在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因为同质的事物由于数量不同,在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往往不同
这是一事物成为自身并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事物质的规定性是由事物内部矛盾的特殊性所决定的。认识质是认识和实践的起点和基础。只有认识质,才能区别事物。
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组成要素排列次序的变动,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性的不显著的变化,体现了事物发展渐进过程的连续性。
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和连续性的中断。
度是保持物质的稳定性的数量界限,即事物的限度,幅度和范围。度的两端叫关节点或临界点。
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对立统一
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
量变和质变是互相依存,互相贯通的,量变引起质变,在心智的基础上,事物又开始新的量变,如此交替循环。
另一方面,在质变过程中,也有救治在量上的收缩和新质在量上的扩张。
一方面,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阶段性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
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有一个量变的积累过程,没有量变的积累,事变就不会发生。
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单纯的量变不会永远持续下去,量变到达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
方法论意义
理论上:夸大质变会导致激变论,夸大量变会导致庸俗进化论。
实践中
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认知
改革,发展,稳定
适度原则
否定之否定规律
事物发展过程中的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
辩证否定观的基本内容
否定是旧事物联系的环节,新事物孕育产生于旧事物,新旧事物是通过否定环节联系起来的
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它是旧事物向新事物的转变,是从旧质到新质的飞跃
辩证否定的实质是“扬弃”,既克服其消极因素,又保留其积极因素
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是事物内部矛盾运动的结果
[“轴”而上学]
与辩证否定观相对立的形而上学否定观认为:否定是外在的否定,主观任意的否定,否定是绝对的否定,是不包含肯定的否定
事物内部都存在着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肯定因素是维持现存事物存在的因素,否定因素是促使现存事物灭亡的因素
否定之否定规律
事物的辩证发展就是经过两次否定,出现三个阶段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形成一个周期。其中否定之否定阶段仿佛是向原来出发点的“回复”,是“扬弃”的结果,使事物的发展呈现出波浪式的前进或螺旋式的上升
方法论意义
理论上
只注意回归会导致循环论,只注意发展会导致直线论
实践中
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
辩证思维方法
主观辩证法与客观辩证法
客观辩证法
客观辩证法是指客观事物或客观存在的辩证,是大自然本身就存在的规律。客观辩证法采取外部必然性的形式,离开人的意识,思维而独立存在。
主观辩证法
主观辩证法是指人类意识和思维运动的辩证法,是一种思维方式。主观辩证法,采取观念的逻辑的形式。
主客观辩证法不是唯物和唯心的关系,而是反映和被反映的关系。
主客观辩证法
主要有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从抽象上升到具体,逻辑和历史相一致等方法。(由一般到个别,由个别到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