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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概论 第七章经济法 包含: 1、经济法概述 2、产品质量法 3、消费者权益保 户法 4、竞争法 5、税法
编辑于2022-06-28 09:33:10这是一篇关于建设工程总投资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造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组成和计算、 设备 工器具购置费用的组成和计算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预备费 建设期利息 等组成和计算。
00277 行政管理学 ——第十二章 行政发展(第一节行政发展的特点与模式、第二节行政发展的动力与途径、第三节当代中国的行政发展..)
00277 行政管理学 ——第十一章 行政绩效评估(第一节行政绩效评估的特点与作用、 第二节行政绩效评估的指标体系与评估程序、第三节行政绩效评估的方法、第四节行政绩效的制约因素及其克服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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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关于建设工程总投资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造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组成和计算、 设备 工器具购置费用的组成和计算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预备费 建设期利息 等组成和计算。
00277 行政管理学 ——第十二章 行政发展(第一节行政发展的特点与模式、第二节行政发展的动力与途径、第三节当代中国的行政发展..)
00277 行政管理学 ——第十一章 行政绩效评估(第一节行政绩效评估的特点与作用、 第二节行政绩效评估的指标体系与评估程序、第三节行政绩效评估的方法、第四节行政绩效的制约因素及其克服途径.)
法学概论 第七章经济法
1、经济法概述
一、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
1.经济法具有明显的现代性特征。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产生于 19 世纪末的美国,以 1890 年的《谢尔曼法》为代表,这是世界上第一部反托拉斯法,自此开始,经济法才作为重要的法律部门进入当代法律体系
2.经济法的存在以民法为前提,经济法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法律对市场失灵的制度回应
二、经济法的基本理论与制度框架
1.经济法是调整在现代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从制度效果看,经济法以经济效益为价值取向,从制度模式看,经济法以公权主导为运行方式,因此,经济法具有明显的经济性与规制性特征。
3.经济法包括两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市场规制法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 户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等法律。市场规制是对微观市场的干预,其目的在于缓解或消除不完全信息、不完全竞争、外部性等市场缺陷,确保交易安全和交易效率。
宏观调控法包括计划法、财政法、税法、金融调控法、产业政策法、价格法等。
宏观调控是对宏观经济运行的调控,其目的在于通过调控实现经济增长、充分就业和物价稳定等目标。
2、产品质量法
一、产品与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监管与产品质量责任
【名词解释】产品缺陷 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 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简答题】简述《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质量应当符合的要求。 (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 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2)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3)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 明的质量状况。
1.我国《产品质量法》制定于 1993 年。产品具有两个重要特征:经过加工、制作和用于销售。
2.产品质量标准是生产、检验和评定产品质量的依据。我国现行产品质量标准是由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不同层次的标准组成的标准体系。
3.产品质量监管是确保产品质量的重要手段。我国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
4.产品瑕疵是指产品不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或者所具备的性能低于明示的产品标准;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产品瑕疵属于违约责任,产品缺陷属于侵权责任。前者的权利主体是产品的买受人,后者的权利主体是因产品缺陷受到侵害的任何人。产品瑕疵的责任主体主要是销售者。产品缺陷的责任主体的范围较广。
3、消费者权益保 户法
一、消费者权利
【简答题】简述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 争议解决有不同的方式,针对消费纠纷,《消法》第 39 条规定了以下纠纷解决途径: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在我国的《消法》中,规定了消费者的十项权利,具体如下:
(1) 安全保障权 (2) 知悉真情权 (3) 自主选择权 (4) 公平交易权 (5) 依法求偿权 (6) 依法结社权 (7) 接受教育权 (8) 获得尊重权 (9) 个人信息保护权 (10) 批评监督权
【名词解释】安全保障权 安全保障权是消费者的基本权利,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 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二、经营者义务
1.相对于消费者而言,经营者具有显著的信息优势。基于此种优势,《消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十一项义务,最主要的是安全保障义务 ,这是经营者的基本义务。
三、消费者权利的国家保护与社会保护
1.消费者权利的国家保护
(1)首先,国家应当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完善消费者保护方面的立法。
(2)其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
(3)再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最后,人民法院应当采取措施,方便消费者提起诉讼。
2.消费者权利的社会保护
(1)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
(2)行业协会可以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参与消费者教育工作,提髙消费者的认知能力。
(3)媒体等机构可以利用其传播平台向消费者传递正确的消费知识和消费观念,培育理性的消费者。
四、消费争议解决
1.争议解决有不同的方式,针对消费纠纷,《消法》第 39 条规定了以下纠纷解决途径: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一般的产品或服务纠纷,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2)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4、竞争法
一、反垄断法
1.我国《反垄断法》自 2008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垄断是指经营者对市场经济运行进行排他性控制和对市场竞争进行实质性限制,妨碍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或者状态。垄断的主体是经营者或相关利益代表者,它们通过实施垄断行为排除或限制竞争,牟取超额利益。
2.《反垄断法》规定了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
【名词解释】垄断协议 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议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纵向垄断协议的表现形式: (1)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2)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 的最低价格; (3)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3.《反垄断法》明确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4.《反垄断法》所称的经营者集中包括以下情形:
经营者集中是正常市场行为和商业行为,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降低交易成本、提升市场效率。
(1)经营者合并;
(2)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
(3)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5.行政垄断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
1.《反不正当竞争法》由于其重要地位被称之为“经济宪法”
2.《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了七种类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商业混淆 (2)商业贿赂 (3)虚假宣传 (4)侵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 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5)不正当奖赠销售 (6)商业诋毁 (7)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
【名词解释】商业贿赂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通过账外暗中给予对方金钱、财务或其他经济利益的方式,以争取交易 机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名词解释】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 营信息。
5、税法
一、税收基本理论和税法基本理论
1.税收特征: (1)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征收。征收行为和征收标准由国家单方面确定。 (2) 固定性:征税标准是相对固定的。 (3)无偿性:国家征税并不直接向纳税人支付对价,也不存 在事后偿还。 2.税收基本职能:分配收入、宏观调控和保障稳定。
1.税收是同家为实现公共职能而凭借其政治权力,依法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活动或手段。
2.税收具有强制性、固定性和无偿性三个特征。
3.税收具有三个基本职能:分配收入、宏观调控和保障稳定。
4.税法主要调节税收过程中的各种法律关系,即税收关系。税法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法基本原则是税收实现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包括税收法定原则、税收公平原则、税收效率原则等。
二、我国的税法体系
【名词解释】税法主体 税法主体是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主体,包括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
1.2018 年 1 月 1 日起,《环境保护税法》全面实施,成为我国新的税种。我国目前有 18 个税种,分别是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环境保护税。
2.我国的税收体制采取分税制模式,中央和地方分别享有不同的税收收入。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等税收收入归中央所有,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等税收收人归地方所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共同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