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高校思政专业教师笔试考试大纲
这是一张关于《高校思政专业教师笔试考试大纲》,比较适合考高校思政老师专业知识,最近考高校思政老师的比较多,一般考试两门:高校教师所需具备的相关理论知识及专业知识。此思维导图适合专业知识。高校教师所需具备的相关理论知识见本人的高等教育理论知识思维导图。这个高校思政老师的所有理论思维导图齐全了。后续可以准备一些练习题目。
编辑于2022-06-28 11:47:05高校思政专业教师笔试考试大纲(一般)
一、考试内容
(一)党史知识:(分值占比15%)
近代中国的社会性质和革命任务、五四运动、马克思主义在中国转播、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土地革命、长征精神、遵义会议、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整风运动、新民主主义革命、新中国成立、土地制度改革、过渡时期总路线、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社会主义改造、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十一届三中全会、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国两制方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依法治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国梦
(二)思政基础知识:(分值占比70%)
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正确的人生观、人生价值的评价与实现、理想信念的内涵及重要性、崇高的理想信念、在实现中国梦的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中国精神、爱国主义及其时代要求、改革创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及其变化发展、吸收借鉴优秀道德成果、遵守公民道德准则、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宪法的地位和基本原则、我国宪法确立的制度、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见思维导图)
2.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毛泽东思想的主要内容和活的灵魂、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 社会主义改造理论、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初步探索的理论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要内容(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及历史地位、新时代的内涵和意义、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及总任务、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中国梦的科学内涵、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两步走”战略的具体安排、“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主要任务、总体国家安全观内容及意义、“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涵及目标要求、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性、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重点任务、新时代党的政治建设的基本内容、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习近平强军思想、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的战略安排、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内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四个伟大)、全面增强党的执政本领)
3.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鸦片战争前的中国与世界、反对外国侵略的战争、对国家出路的早期探索、辛亥革命、中国革命的新道路、中华民族的抗日战争、为新中国而奋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和中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社会主义建设在探索中曲折发展、 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世界的物质性及发展规律、 实践与认识及其发展规律、 社会基本矛盾及其运动规律 、人民群众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社会主义的发展及其规律、共产主义崇高理想及其最终实现、 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5、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有关规定: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等
(三)时事政治:(分值占比10%)
1、国内部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意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内容及意义
2、国际部分:一带一路、人类命运共同体、大变局中的中国与世界
(四)高等职业教育:(分值占比5%)
高等职业教育概念、特点与内涵,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等
二、考试题型:
单项选择(20分,0.5分/题)、多项选择(25分,1分/题)、填空题(20分,0.5分/题)、名词解释(5分,0.5分/题)、简答题(15分,3分/题)、论述题(15分,5分/题)
三、考试时间:一般120分钟
其他
I. “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
“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的核心内涵都是育人,二者都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在要求,但又有不同侧重。二者的本质联系主要体现在任务和目标上的共同性、方向和功能上的一致性、内容和要求上的契合性等方面;二者的不同侧重主要体现在思政内容、课程地位、课程特点和思政优势等方面。正确把握二者的关系,既要认识到二者的本质联系,又要明确二者的区别,充分发挥二者各自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和育人优势,形成协同效应,增强育人合力。
思政课程【简答】,即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思政课程是课程德育中系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课程,是课程德育的主渠道,也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大学生的必修课,是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途径,体现了社会主义大学的本质要求。”这一表述不仅充分表明了思政课程在课程德育中的重要地位,也体现了社会主义大学的鲜明底色,具有较强的意识形态属性。思政课程的“思政”侧重于思想政治理论方面,主要进行系统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中宣部教育部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明确指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承担着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任务,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
“课程思政”的“思政”主要侧重于思想价值引领方面,强调在各类各门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业课和通识课)中增强政治意识和加强思想价值引领。提出“课程思政”,目的在于在所有课程中特别是在专业课程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II. 中宣部、教育部印发《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
日前,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印发《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其中提到:按照循序渐进、螺旋上升的原则,立足于思政课的政治性属性,对大中小学思政课课程目标进行一体化设计。
小学阶段重在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感,初中阶段重在打牢学生的思想基础,高中阶段重在提升学生的政治素养,大学阶段重在增强学生的使命担当。
根据学生成长规律,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特点,构建大中小学一体化思政课课程体系。在小学及初中阶段“道德与法治”、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大学阶段“思想政治理论课”中落实课程目标要求,重点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课程,实现整体设计、循序渐进、逐步深化,切实提高课程设置的针对性实效性。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精神,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在立德树人中的关键课程作用,循序渐进、螺旋上升地开设好大中小学思政课,现就新时代学校思政课课程教材改革创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要求
一是把握新时代。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加强“四个自信”教育,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现在大中小学各学段的课程目标、课程设置和课程教材内容中,实现全覆盖、贯穿全过程。
二是推进一体化。建立纵向各学段层层递进、横向各课程密切配合、必修课选修课相互协调的课程教材体系,实现课程目标、课程设置、课程教材内容的有效贯通。
三是突出创新性。完善课程教材建设机制,优化教材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推动思政课在改进中加强、在创新中提高。
四是增强针对性。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学生成长规律,编写适用不同类型高校的教材,进一步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
五是注重统筹性。总体推进,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积极稳妥地做好各项工作。
二、课程目标体系
按照循序渐进、螺旋上升的原则,立足于思政课的政治性属性,对大中小学思政课课程目标进行一体化设计,以了解学习、理解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课程主线,在政治认同、家国情怀、道德修养、法治意识、文化修养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引导学生坚定“四个自信”,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小学阶段重在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感。重点引导学生知晓基本国情,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了解革命领袖和民族英雄的生平故事,培养学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情感认同;知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初步形成规则意识,知道宪法有关常识,初步具有依据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讲礼貌、守纪律、知对错;形成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的情感,具有做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美好愿望。
(二)初中阶段重在打牢学生的思想基础。重点引导学生初步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感知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力量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成就;增强国家意识和国情观念,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加深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了解与学生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具有初步的宪法意识、法治观念等;明是非、讲规则、辨善恶;把党、祖国、人民装在心中,强化做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思想意识。
(三)高中阶段重在提升学生的政治素养。重点引导学生初步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了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进程及其理论成果,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认同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有序参与公共事务,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行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明方向、遵法纪、知荣辱;衷心拥护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形成做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政治认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课程要体现职业教育特色。
(四)大学阶段重在增强学生的使命担当。重点引导学生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了解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认识世情、国情、党情,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养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识大局、尊法治、修美德;矢志不渝听党话跟党走,争做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本科及高等职业学校专科课程重在加强理论教育和学习,高等职业学校课程还要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研究生课程重在探究式教育和学习。
三、课程体系
根据学生成长规律,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特点,构建大中小学一体化思政课课程体系。在小学及初中阶段“道德与法治”、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大学阶段“思想政治理论课”中落实课程目标要求,重点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课程,实现整体设计、循序渐进、逐步深化,切实提高课程设置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小学、初中阶段
小学、初中阶段开设“道德与法治”必修课程,课程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品德、法律常识、中华文化、心理健康等,课时占小学、初中阶段九年总课时的6%~8%。
(二)高中阶段
1.普通高中课程设置
立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普通高中开设“思想政治”必修课程和选择性必修课程。
必修课程教学内容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与社会、政治与法治、哲学与文化,共6学分。
选择性必修课程围绕当代国际政治与经济、法律与生活、逻辑与思维等开展教学,共6学分。
2.中等职业学校课程设置
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开设“思想政治”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必修课程教学内容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哲学与人生、职业道德与法治,共144学时。
围绕时事政策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法律与职业教育,国家安全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就业创业创新教育,公共卫生安全教育等教学内容,开设选修课程,不少于36学时。
(三)大学阶段
大学阶段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课程和选择性必修课程。
1.大学阶段必修课程
本科课程设置: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学分
(2)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5学分
(3)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学分
(4)思想道德与法治 3学分
(5)形势与政策 2学分
在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率先全面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学分按有关要求执行。
高等职业学校专科课程设置:
(1)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学分
(2)思想道德与法治 3学分
(3)形势与政策 1学分
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学分
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2学分
2.大学阶段选择性必修课程
各高校结合本校实际,统筹校内通识类课程,围绕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宪法法律等,开设本科及高等职业学校专科选择性必修课程,确保学生至少从“四史”中选修1门课程;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究、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经典著作选读、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自然辩证法概论等,开设硕士、博士研究生选择性必修课程,硕士研究生至少选择1学分课程。各高校要安排选择性必修课程必要学时,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学院统筹审核把关作用。
各高校要规范实践教学,把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入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实习实训等活动中,切实提高实践教学实效。
四、课程内容
在各学段现有课程内容基础上,重点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进教材,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法治教育、劳动教育、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公共卫生安全教育等方面内容的全面融入,实现学段纵向衔接、逐层递进,学科、课程协同联动。
(一)小学课程。以学生的生活为基础,主要讲授学生与自我、家庭、班级、社会、国家、世界、自然等的关系,结合“看到什么”“听到什么”,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由来与发展,懂得当代中国怎样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奋斗历程,初步了解新时代“两步走”战略安排,帮助小学生从情感上认同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二)初中课程。以学生的体验为基础,主要讲授个人和集体、自我和时代、社会规则和社会秩序、社会责任和社会担当、宪法和法律、国家利益和国家目标、中国和世界等内容,通过呈现党和国家事业在各方面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引导学生明确“是什么”,树立“四个自信”。
(三)高中课程。以学生的认知为基础,讲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开创与发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思想精髓和理论意义,帮助学生理解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内容,引导学生理解“为什么”,坚定“四个自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课程还要体现职业教育特色,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与职业道德教育。
(四)本科及高等职业学校专科课程
本科及高等职业学校专科要围绕以下课程内容,根据不同类型学校和不同层次人才培养要求,进一步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主要讲授反映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最基本的原理,帮助学生深刻领会、准确把握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性质和整体特征,学习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提升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分析世界的能力,增强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主要讲授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产生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两大理论成果,帮助学生理解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体系,引导学生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坚定“四个自信”。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主要讲授中国近代以来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历史,帮助学生了解党史、国史、国情,深刻领会历史和人民选择马克思主义、选择中国共产党、选择社会主义道路、选择改革开放的必然性。
“思想道德与法治”,主要讲授马克思主义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治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关系,帮助学生筑牢理想信念之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弘扬中国精神,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提升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高等职业学校结合自身特点,注重加强对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
“形势与政策”,主要讲授党的理论创新最新成果,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动实践,马克思主义形势观政策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基本国情、国内外形势及其热点难点问题,帮助学生准确理解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深刻领会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面临的历史性机遇和挑战,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正确认识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
(五)研究生课程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专题讲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大问题,帮助学生进一步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运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深入分析当代世界重大社会问题和国际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环境等热点问题、全球治理问题、当代科学技术前沿问题、当代重大社会思潮和理论热点等,提高学生正确分析、研判当代世界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五、教材体系建设
(一)完善教材编审制度。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国家教材委员会指导和统筹大中小学思政课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教材的统编统审统用。依据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思政课课程标准,教材实行“一标一本”,由教育部负责组织编写。大学阶段必修课教材实行“一纲一本”。由中央宣传部会同教育部组织编写本科、高等职业学校专科、研究生必修课教材,按程序审核后报中央审定,适时推出。适时组织编写“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教材,规范“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资料编写使用。由教育部根据教学实际情况组织编写选择性必修课教学大纲或教材。地方或高校开设的思政课选修课教材,由地方或高校负责组织审核选用。
(二)健全一体化教材建设机制。建立大中小学思政课教材主编和主要编写人员联席沟通制度,定期研究各学段教材编写内容。健全一体化教材建设的编审专家库,加强编写人员与审核专家的沟通交流,发挥审核专家的指导作用。建立一体化教材建设监测反馈机制,跟踪研判评估教材使用情况,为加强教材研究和修订完善提供支撑。
(三)加强教材研究。重视和加强思政课课程教材建设的基础理论、基本概念、基本规律、重大问题研究。持续开展课程教材一体化研究,每门思政课教材内容、不同学段及同一学段各门思政课教材内容的相互关系研究,教材文献资料、学术话语、表述方式、呈现形式研究,以及思政课课程与教材、教学评价之间的互动研究等,促进思政课教材的科学性、权威性与针对性、生动性有机结合。
(四)构建立体化教材体系。加强大中小学思政课教材配套用书的建设和管理,依规进行编审工作。国家统编的中小学思政课教材的配套用书,按现行要求组织编写。高校思政课必修课教材的配套用书,根据需要由国家统一组织编写审核、推荐使用。支持、鼓励研制优秀教案、课件和案例等,推进数字资源和网络信息资源库建设,构建大中小学思政课立体化教材体系。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各地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从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作出具体的实施工作安排,确保取得实效。省级教育部门要统筹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课程教材一体化建设,做好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落实大中小学思政课建设专项经费。省级宣传部门要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高度推进实施。各学校要加强党组织对学校思政课的统一领导,落实党组织书记、校长带头抓思政课机制。
(二)组织好教学。开齐开足课程,大中小学都要高度重视思政课教学,确保学时学分和教学质量。健全教学机构,小学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思政课教师,中学应配齐专职思政课教师,高校要根据课程设立教研室(部)。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和中小学组建思政课一体化教学改革创新联合体。充分挖掘各学科专业课程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推进各类课程与思政课同向同行。在教学中注重多样化评价方式,综合考核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
(三)培训好教师。针对教材重点内容和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全员培训、专题研修,确保实现全覆盖。围绕教材使用,分课程、跨课程、跨学段组织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集体备课,每年至少一次。结合教学实践,组织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开展交流研讨,共同探讨思政课一体化教学规律。
(四)使用好教材。统一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把教材使用情况作为教学监测、评估、检查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指标。组织教师加强教材重点难点的研究,准确把握教材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做好教材内容向教学内容的转化,组织教师编写教案、制作课件、整理案例,切实把教材体系转化为教学体系。
本方案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在全国大中小学普遍实施。
III. 教育部印发《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
发布时间:2022-03-09
IV. 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
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思政课是高等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是必须按照国家要求设置的课程。
思政课教师是指承担高等学校思政课教育教学和研究职责的专兼职教师,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中承担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的中坚力量。
第三条 主管教育部门、高等学校应当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把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纳入教育事业发展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在师资建设上优先考虑,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
第四条 高等学校应当落实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要求,构建完善立德树人工作体系,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动员各方面力量支持、配合思政课教师开展教学科研、组织学生社会实践等工作,提升思政课教学效果。
第二章职责与要求
第五条 思政课教师的首要岗位职责是讲好思政课。思政课教师要引导学生立德成人、立志成才,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厚植爱国主义情怀,把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自觉融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之中,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积极贡献。
第六条 对思政课教师的岗位要求是:
(一)思政课教师应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践行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规范。做到信仰坚定、学识渊博、理论功底深厚,努力做到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做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的典范,做为学为人的表率。
(二)思政课教师应当用好国家统编教材。以讲好用好教材为基础,认真参加教材使用培训和集体备课,深入研究教材内容,吃准吃透教材基本精神,全面把握教材重点、难点,认真做好教材转化工作,编写好教案,切实推动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
(三)思政课教师应当加强教学研究。坚持以思政课教学为核心的科研导向,紧紧围绕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内涵开展科研,深入研究思政课教学方法和教学重点难点问题,深入研究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四)思政课教师应当深化教学改革创新。按照政治性和学理性相统一、价值性和知识性相统一、建设性和批判性相统一、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统一、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统一、主导性和主体性相统一、灌输性和启发性相统一、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相统一的要求,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全面提高思政课质量和水平。
第三章配备与选聘
第七条 高等学校应当配齐建强思政课专职教师队伍,建设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思政课教师队伍。
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全日制在校生总数,严格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核定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公办高等学校要在编制内配足,且不得挪作他用。
第八条 高等学校应当根据思政课教师工作职责、岗位要求,制定任职资格标准和选聘办法。
高等学校可以在与思政课教学内容相关的学科遴选优秀教师进行培训后加入思政课教师队伍,专职从事思政课教学;并可以探索胜任思政课教学的党政管理干部转岗为专职思政课教师,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辅导员参与思政课教学,鼓励政治素质过硬的相关学科专家转任思政课教师。
第九条 高等学校可以实行思政课特聘教师、兼职教师制度。鼓励高等学校统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管理专家、社科理论界专家、各行业先进模范以及高等学校党委书记校长、院(系)党政负责人、名家大师和专业课骨干、日常思想政治教育骨干等讲授思政课。支持高等学校建立两院院士、国有企业领导等人士经常性进高校、上思政课讲台的长效机制。
第十条 主管教育部门应当加大高等学校思政课校际协作力度,加强区域内高等学校思政课教师柔性流动和协同机制建设,支持高水平思政课教师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思政课教学工作。采取派驻支援或组建讲师团等形式支持民办高等学校配备思政课教师。
第十一条 高等学校应当严把思政课教师政治关、师德关、业务关,明确思政课教师任职条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规定要求,制定思政课教师规范或者在聘任合同中明确思政课教师权利义务与职责。
第十二条 高等学校应当设置独立的马克思主义学院等思政课教学科研二级机构,统筹思政课教学科研和教师队伍的管理、培养、培训。
思政课教学科研机构负责人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并有长期从事思政课教学或者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的经历。缺少合适人选的高等学校可以采取兼职等办法,从相关单位聘任思政课教学科研机构负责人。
第四章培养与培训
第十三条 主管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应当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制定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加强本硕博课程教材体系建设,可统筹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工作。实施“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专门招收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生,不断为思政课教师队伍输送高水平人才。高等学校应当注重选拔高素质人才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研究和教育教学,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四条 建立国家、省(区、市)、高等学校三级思政课教师培训体系。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建立高等学校思政课教师研修基地,开展国家级示范培训,建立思政课教师教学研究交流平台。主管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思政课教师专业发展体系,定期组织开展教学研讨,保证思政课专职教师每3年至少接受一次专业培训,新入职教师应参加岗前专项培训。
第十五条 主管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应当拓展思政课教师培训渠道,设立思政课教师研学基地,定期安排思政课教师实地了解中国改革发展成果、组织思政课教师实地考察和比较分析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创造条件支持思政课教师到地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等开展实践锻炼。
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全日制在校生总数,按照本科院校每生每年不低于40元、专科院校每生每年不低于30元的标准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保障思政课教师的学术交流、实践研修等,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加大支持力度。
第十六条 主管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应当加大对思政课教师科学研究的支持力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要设立专项课题,主管教育部门要设立相关项目,持续有力支持思政课教师开展教学研究。主管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应当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科研成果学术阵地建设,支持新创办思政课研究学术期刊,相关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要设立思政课研究栏目。
第五章考核与评价
第十七条 高等学校应当科学设置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岗位,按教师比例核定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各类岗位占比,高级岗位比例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八条 高等学校应当制定符合思政课教师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标准,提高教学和教学研究在评聘条件中的占比。
高等学校可以结合实际分类设置教学研究型、教学型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两种类型都要在教学方面设置基本任务要求,要将教学效果作为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的根本标准,同时要重视考查科研成果。
高等学校可以设置具体条件,将承担思政课教学的基本情况以及教学实效作为思政课教师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的首要考查条件和必要条件。将为本专科生上思政课作为思政课教师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的必要条件。将至少一年兼任辅导员、班主任等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作为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必要条件。
思政课教师指导1个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学生社团1年以上,且较好履行政治把关、理论学习、业务指导等职责的,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中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
思政课教师在思想素质、政治素质、师德师风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中实行“一票否决”。
第十九条 高等学校应当完善思政课教师教学和科研成果认定制度,推行科研成果代表作制度,制定思政课教师发表文章的重点报刊目录,将思政课教师在中央和地方主要媒体发表的理论文章纳入学术成果范围,细化相关认定办法。教学和科研成果可以是专著、论文、教学参考资料、调查报告、教书育人经验总结等。在制定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指标和排次定序依据时,要结合实际设置规则,不得将国外期刊论文发表情况和出国访学留学情况作为必要条件。
第二十条 高等学校应当健全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价机制,建立以同行专家评价为主的评价机制,突出思政课的政治性、思想性、学术性、专业性、实效性,评价专家应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为主,同时可适当吸收相关学科专家参加。
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当包含学校党委有关负责同志、思政课教学科研部门负责人,校内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委员会应有同比例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专家。
高等学校应当制定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管理办法。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退出机制,加强聘期考核,加大激励力度,准聘与长聘相结合。
第六章保障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 高等学校应当切实提高专职思政课教师待遇,要因地制宜设立思政课教师岗位津贴。高等学校要为思政课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创造便利条件,配备满足教学科研需要的办公空间、硬件设备和图书资料。
第二十二条 高等学校思政课教师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等思政课教学科研机构统一管理。每门课程都应当建立相应的教学科研组织,并可以根据需要配备管理人员。
第二十三条 主管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大力培养、推荐、表彰思政课教师中的先进典型。全国教育系统先进个人表彰中对思政课教师比例或名额作出规定;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中加大力度支持思政课;“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高层次人才项目中加大倾斜支持优秀思政课教师的力度。
第二十四条 主管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应当加强宣传、引导,并采取设立奖励基金等方式支持高等学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以各种方式定期对优秀思政课教师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学生给予奖励。
第二十五条 高等学校应当加强对思政课教师的考核,健全退出机制,对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不能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或理论素养、教学水平达不到标准的教师,不得继续担任思政课教师或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生导师。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等学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其他类型高等学校的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省级教育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V.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改革开放以来,职业教育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全面建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社会吸引力不断增强,具备了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诸多有利条件和良好工作基础。随着我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各行各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紧迫,职业教育重要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凸显。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教育强国的要求相比,我国职业教育还存在着体系建设不够完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有待加强、制度标准不够健全、企业参与办学的动力不足、有利于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的配套政策尚待完善、办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到了必须下大力气抓好的时候。没有职业教育现代化就没有教育现代化。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制定本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与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服务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需要,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优化学校、专业布局,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和育人机制改革,以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着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经过5—10年左右时间,职业教育基本完成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由追求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转变,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大幅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国家竞争力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 具体指标:到2022年,职业院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一大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建设50所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150个骨干专业(群)。建成覆盖大部分行业领域、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中国职业教育标准体系。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有较大提升,培育数以万计的产教融合型企业,打造一批优秀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推动建设300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职业院校实践性教学课时原则上占总课时一半以上,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双师型”教师(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超过一半,分专业建设一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从2019年开始,在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以下称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一、完善国家职业教育制度体系 (一)健全国家职业教育制度框架。 把握好正确的改革方向,按照“管好两端、规范中间、书证融通、办学多元”的原则,严把教学标准和毕业学生质量标准两个关口。将标准化建设作为统领职业教育发展的突破口,完善职业教育体系,为服务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发展和职业教育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与人才支持。建立健全学校设置、师资队伍、教学教材、信息化建设、安全设施等办学标准,引领职业教育服务发展、促进就业创业。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完善评价机制,规范人才培养全过程。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健全多元化办学格局,推动企业深度参与协同育人,扶持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各类职业教育。推进资历框架建设,探索实现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 (二)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 优化教育结构,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强省级统筹,建好办好一批县域职教中心,重点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每个地(市、州、盟)原则上至少建设一所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要的中等职业学校。指导各地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科学配置并做大做强职业教育资源。加大对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残疾人职业教育的政策、金融支持力度,落实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办好内地少数民族中职班。完善招生机制,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精准服务区域发展需求。积极招收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广大农村培养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发挥中等职业学校作用,帮助部分学业困难学生按规定在职业学校完成义务教育,并接受部分职业技能学习。 鼓励中等职业学校联合中小学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三)推进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把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和培养大国工匠、能工巧匠的重要方式,使城乡新增劳动力更多接受高等教育。高等职业学校要培养服务区域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重点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加强社区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提高生源质量,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方式和学习方式。在学前教育、护理、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扩大对初中毕业生实行中高职贯通培养的招生规模。启动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一批引领改革、支撑发展、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等职业学校和骨干专业(群)。根据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 (四)完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 完善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渠道。发展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研用结合为途径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加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校开办应用技术类型专业或课程。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制定中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等免试入学政策,探索长学制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服务军民融合发展,把军队相关的职业教育纳入国家职业教育大体系,共同做好面向现役军人的教育培训,支持其在服役期间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升技术技能水平。落实好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政策,推动地方院校与军队院校有效对接,推动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向军事人才培养开放,建立军地网络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制订具体政策办法,支持适合的退役军人进入职业院校和普通本科高校接受教育和培训,鼓励支持设立退役军人教育培训集团(联盟),推动退役、培训、就业有机衔接,为促进退役军人特别是退役士兵就业创业作出贡献。 二、构建职业教育国家标准 (五)完善教育教学相关标准。 发挥标准在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中的基础性作用。按照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的要求,完善中等、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规范职业院校设置;实施教师和校长专业标准,提升职业院校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能力。持续更新并推进专业目录、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仪器设备配备规范)建设和在职业院校落地实施。巩固和发展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联合行业制定国家教学标准、职业院校依据标准自主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工作格局。 (六)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改革,借鉴国际职业教育培训普遍做法,制订工作方案和具体管理办法,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试点工作要进一步发挥好学历证书作用,夯实学生可持续发展基础,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管理监督考核院校外、院校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实施(技工院校内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制定职业标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依照职业标准牵头组织开发教学等相关标准。院校内培训可面向社会人群,院校外培训也可面向在校学生。各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持有证书人员享受同等待遇。院校内实施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是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反映职业活动和个人职业生涯发展所需要的综合能力。 (七)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 落实职业院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开展职业培训。自2019年开始,围绕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职业院校在10个左右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引导行业企业深度参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促进职业院校加强专业建设、深化课程改革、增强实训内容、提高师资水平,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各级政府要积极支持职业培训,行政部门要简政放权并履行好监管职责,相关下属机构要优化服务,对于违规收取费用的要严肃处理。畅通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鼓励其持续获得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职业培训证书,引导和支持企业等用人单位落实相关待遇。对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八)实现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 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从2019年开始,探索建立职业教育个人学习账号,实现学习成果可追溯、可查询、可转换。有序开展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为技术技能人才持续成长拓宽通道。职业院校对取得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社会成员,支持其根据证书等级和类别免修部分课程,在完成规定内容学习后依法依规取得学历证书。对接受职业院校学历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在参加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时,可免试部分内容。从2019年起,在有条件的地区和高校探索实施试点工作,制定符合国情的国家资历框架。 三、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 (九)坚持知行合一、工学结合。 借鉴“双元制”等模式,总结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经验,校企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强化学生实习实训。健全专业设置定期评估机制,强化地方引导本区域职业院校优化专业设置的职责,原则上每5年修订1次职业院校专业目录,学校依据目录灵活自主设置专业,每年调整1次专业。健全专业教学资源库,建立共建共享平台的资源认证标准和交易机制,进一步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遴选认定一大批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建设一大批校企“双元”合作开发的国家规划教材,倡导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并配套开发信息化资源。每3年修订1次教材,其中专业教材随信息技术发展和产业升级情况及时动态更新。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需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推进虚拟工厂等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和普遍应用。 (十)推动校企全面加强深度合作。 职业院校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主动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学校积极为企业提供所需的课程、师资等资源,企业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参与校企合作,促进人力资源开发。校企合作中,学校可从中获得智力、专利、教育、劳务等报酬,具体分配由学校按规定自行处理。在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基础上,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对进入目录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厚植企业承担职业教育责任的社会环境,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 (十一)打造一批高水平实训基地。 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充分调动各方面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带动各级政府、企业和职业院校建设一批资源共享,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面向先进制造业等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统筹多种资源,建设若干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推动开放共享,辐射区域内学校和企业;鼓励职业院校建设或校企共建一批校内实训基地,提升重点专业建设和校企合作育人水平。积极吸引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指导各地各校借鉴德国、日本、瑞士等国家经验,探索创新实训基地运营模式。提高实训基地规划、管理水平,为社会公众、职业院校在校生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企业提升人力资源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十二)多措并举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 从2019年起,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2020年起基本不再从应届毕业生中招聘。加强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建设,优化结构布局,引导一批高水平工科学校举办职业技术师范教育。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建立100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教师每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探索组建高水平、结构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教师分工协作进行模块化教学。定期组织选派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赴国外研修访学。在职业院校实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以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建立健全职业院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的办法,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流动。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 四、建设多元办学格局 (十三)推动企业和社会力量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 各级政府部门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职能转变,由注重“办”职业教育向“管理与服务”过渡。政府主要负责规划战略、制定政策、依法依规监管。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可按规定给予适当支持。完善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与学校领导、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兼薪制度。2020年初步建成300个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带动中小企业参与。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培训,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民办职业教育准入、审批制度,探索民办职业教育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健全退出机制。 (十四)做优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 职业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按照国家教学标准和规定职责完成教学任务和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同时,也必须调动社会力量,补充校园不足,助力校园办学。能够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职业标准、教学标准完成的职业技能培训,要更多通过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以下简称培训评价组织)等参与实施。政府通过放宽准入,严格末端监督执法,严格控制数量,扶优、扶大、扶强,保证培训质量和学生能力水平。要按照在已成熟的品牌中遴选一批、在成长中的品牌中培育一批、在有需要但还没有建立项目的领域中规划一批的原则,以社会化机制公开招募并择优遴选培训评价组织,优先从制订过国家职业标准并完成标准教材编写,具有专家、师资团队、资金实力和5年以上优秀培训业绩的机构中选择。培训评价组织应对接职业标准,与国际先进标准接轨,按有关规定开发职业技能等级标准,负责实施职业技能考核、评价和证书发放。政府部门要加强监管,防止出现乱培训、滥发证现象。行业协会要积极配合政府,为培训评价组织提供好服务环境支持,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费用或干预企业办学行为。 五、完善技术技能人才保障政策 (十五)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水平。 支持技术技能人才凭技能提升待遇,鼓励企业职务职级晋升和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建立国家技术技能大师库,鼓励技术技能大师建立大师工作室,并按规定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支持技术技能大师到职业院校担任兼职教师,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项目联合攻关。积极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逐步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特别是技术工人收入水平和地位。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职业院校毕业生。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清理调整对技术技能人才的歧视政策,推动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大对职业院校参加有关技能大赛成绩突出毕业生的表彰奖励力度。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和世界青年技能日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劳模进校园”、“优秀职校生校园分享”等活动,宣传展示大国工匠、能工巧匠和高素质劳动者的事迹和形象,培育和传承好工匠精神。 (十六)健全经费投入机制。 各级政府要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地方政府要按规定制定并落实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或公用经费标准。在保障教育合理投入的同时,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要向职业教育倾斜。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职业教育,拓宽办学筹资渠道。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各地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可适当高于当地普通高中。各地在继续巩固落实好高等职业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水平达到12000元的基础上,根据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逐步提高拨款水平。组织实施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产教融合工程等。经费投入要进一步突出改革导向,支持校企合作,注重向中西部、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进一步扩大职业院校助学金覆盖面,完善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倾斜政策,健全职业教育奖学金制度。 六、加强职业教育办学质量督导评价 (十七)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和督导评估制度。 以学习者的职业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以及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水平为核心,建立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定期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关工作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和监督,从2019年起,对培训评价组织行为和职业院校培训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实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报告向社会公开。完善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积极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将考核结果作为政策支持、绩效考核、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完善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建立职业教育定期督导评估和专项督导评估制度,落实督导报告、公报、约谈、限期整改、奖惩等制度。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定期听取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情况汇报。 (十八)支持组建国家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 为把握正确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方向,创新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模式,提出重大政策研究建议,参与起草、制订国家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开展重大改革调研,提供各种咨询意见,进一步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规划并审议职业教育标准等,在政府指导下组建国家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成员包括政府人员、职业教育专家、行业企业专家、管理专家、职业教育研究人员、中华职业教育社等团体和社会各方面热心职业教育的人士。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听取咨询机构提出的意见建议并鼓励社会和民间智库参与。政府可以委托国家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作为第三方,对全国职业院校、普通高校、校企合作企业、培训评价组织的教育管理、教学质量、办学方式模式、师资培养、学生职业技能提升等情况,进行指导、考核、评估等。 七、做好改革组织实施工作 (十九)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项要求,保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正确方向。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业院校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将党建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指导职业院校上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施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活动,推进职业教育领域“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使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努力实现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培养高度融合。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建设,汇聚每一位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十)完善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由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农业农村、国资、税务、扶贫等单位组成,国务院分管教育工作的副总理担任召集人。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全国职业教育工作,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听取国家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等方面的意见建议,部署实施职业教育改革创新重大事项,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各成员单位就有关工作情况向联席会议报告。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的职业教育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相关政策配套衔接,在国家和区域战略规划、重大项目安排、经费投入、企业办学、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形成政策合力。推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为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
VI. 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 机衔接,是推动教育优先发展、人才引领发展、产业创新发展、 经济高质量发展相互贯通、相互协同、相互促进的战略性举措。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改革部署,在全国统筹开展产教融合型城市、行业、企业建设试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把深化产教融合改革作为推进人力人才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性任务,以制度创新为目标,平台建设为抓手,推动建立城市为节点、行业为支点、企业为重点的改革推进机制,促进教育和产业体系人才、智力、技术、资本、管理等资源要素集聚融合、优势 互补,打造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二)试点原则 统筹部署、协调推进。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市场作用,形成各方协同共进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城市综合承载改革功能,以城市试点为基础,突出城企校联动,统筹开展行业、企业试点。优化布局、区域协作。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综合考虑区域发展水平,重点支持有建设基础、改革意愿、带动效应的城市开展试点。承担试点任务的东部地区城市,要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结对帮扶和对口支援,带动中西部地区发展。问题导向、改革先行。集中力量破除体制障碍、领域界限、政策壁垒,下力气打通改革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下好改革“先 手棋”,健全制度供给和体制机制,重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实现全要素深度融合。有序推进、力求实效。坚持实事求是、扶优扶强,根据条件成熟程度,分期开展建设试点,不搞平衡照顾,防止形成政策洼地。坚持因地因业制宜,促进建设试点与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紧密结合,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 动力变革。
二、试点目标
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试点布局建设 50 个左右产教融合型城市,在试点城市及其所在省域内打造形成一批区域特色鲜明的产教融合型行业,在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和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通过试点,在产教融合制度和模式创新上为全国提供可复 制借鉴的经验,建立健全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校企合作育人、协同创新的体制机制,推动产业需求更好融入人才培养过程,构建服务支撑产业重大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形成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解决人才供需重大结构性矛盾,教育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服务贡献显著增强。
三、试点对象
(一)产教融合型城市。从2019年起,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试点建设首批20个左右产教融合型城市。适时启动第二批试点,将改革向全国推开。试点城市应具有较强的经济产业基础支撑和相对集聚的教育人才资源,具有推进改革的强烈意愿,推出扎实有效的改革举措,发挥先行示 范引领作用,确保如期实现试点目标。除计划单列市外,试点城市由省级政府推荐,直辖市推荐市辖区或国家级新区作为试点核心区。面向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统筹试点城市布局,中西 部地区确定试点城市要适当考虑欠发达地区实际需求。
(二)产教融合型行业。省级政府在推动试点城市全面深 化产教融合改革基础上,依托区域优势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集群,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深化产教融合,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在产教融合改革中的协调推动和公共服务职能,打造一批引领产教融合改革的标杆行业。
(三)产教融合型企业。积极建设培育一批深度参与产
教融合、校企合作,在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高等学校办学和深化改革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在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产教融合型企业。
四、试点任务
在深化产教融合改革中,充分发挥试点城市承载、试点行业聚合、试点企业主体作用,结合深化国家职业教育改革,重 点聚焦以下方面先行先试。
(一)完善产教融合发展规划和资源布局。健全产教融合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联动规划机制。在城市规划建设、产业园 区开发、重大项目布局中,充分考虑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求, 将产教融合发展作为基础性要求融入相关政策,同步提出可操作的支持方式、配套措施和项目安排。有条件的地方要以新发 展理念规划建设产教融合园区。大力调整优化职业教育布局,推进资源向产业和人口集聚区集中。开展东部对口西部、城市 支援农村的职业教育扶贫,推动农村贫困地区学生到城市优质 职业院校就学。
(二)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改革。将培育工匠 精神作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重要内容。以生产性实训为关键环节,探索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新模式。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深度开展校企协同育人改革,推进职业院校人才培养与企业联 5 盟、与行业联合、同园区联结,在技术类专业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重点推动企业通过校企合作等方式构建规范化的技术课程、实习实训和技能评价标准体系,提升承 担专业技能教学和实习实训能力,提高企业职工教育培训覆盖水平和质量,推动技术技能人才企业实训制度化。推动大企业 参与职业教育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办学,明显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比例。健全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结构动 态调整机制,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服务创新链的学科专业体系。推动高等学校和企业面向产业技术重大需求开展人才培养 和协同创新,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比重。
(三)降低校企双方合作的制度性交易成本。重点解决校 企合作信息不对称、对接合作不顺畅、评价导向不一致等突出 问题。探索建设区域性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促进校企各类 需求精准对接。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各类产教对接活动,推动院校向企业购买技术课程和实训教学服务,建立产业导师特设岗位,推动院校专任教师到企业定期实践锻炼制度化,促进校企人才双向交流。推进行业龙头企业牵头,联合职业院校、高等学校组建实体化运作的产教融合集团(联盟),搭建行业科研创新、成果转化、信息对接、教育服务平台,聚合带动各类中 小企业参与。探索校企共建产教融合科技园区、众创空间、中 试基地,面向小微企业开放服务。建设校企合作示范项目库。
(四)创新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建设。创新实训基地建设和运行模式,试点城市要按照统筹布局规划、校企共建共享 原则建设一批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 训基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要更多依托企业建设,优先满足现 代农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家政、养老、健康、 旅游、托育等社会服务产业人才需求。面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重点领域,推动“双一流”建设等高校、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共 建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协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人才培养、科技 创新和学科专业建设,打通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移和 产业化链条。
(五)探索产教融合深度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健全以企业 为重要主导、高校为重要支撑、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中心 任务的高等教育产教融合创新机制。完善现代学校和企业治理制度,积极推动双方资源、人员、技术、管理、文化全方位融合。围绕生产性实训、技术研发、检验检测关键环节,推动校企依法合资、合作设立实体化机构,实现市场化、专业化运作。 各地可在指导开展城市试点基础上,结合实际对省域内推开产教融合型行业、企业试点的具体任务做出规定,制定建设 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具体措施。省级政府要统筹资源配置,将承担试点任务、推进改革成效作为项目布局和投资安排的重要因素,积极加大投入,形成激励试点的政策导向和改革推力。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试点的中央企业、全国性特大型民营企业,组织实施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会同有关 7 部门负责。
五、试点支持政策
(一)落实组合投融资和财政等政策激励。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试点城市自主规划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优先布局建 设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对建设成效明显的省份和试点城市予以 动态奖励。完善政府投资、企业投资、债券融资、开发性金融 等组合投融资和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对重大项目跟进协调服务,吸引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以购买服务、委托管理、合作共建等方式,支持企业参与职业院校办学或举办职业院校。试 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投资,按规定投资额 30%的比 例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试点企业深化产教融合取得显著成效的,按规定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并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全面落实社 会力量举办教育可适用的各项财税、投资、金融、用地、价格 优惠政策,形成清单向全社会发布。
(二)强化产业和教育政策牵引。鼓励制造业企业为新增 先进产能和新上技术改造项目配套建设实训设施,加快培养产 业技术技能人才。允许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在岗职工以工学交 替等方式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校企共招、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完善“双一流”建设评价为先导,探索建立体现产教融合发展导向的教育评价体系,支持各类院 校积极服务、深度融入区域和产业发展,推进产教融合创新。对成效明显的地方和高校在招生计划安排、建设项目投资、学位(专业)点设置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六、试点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等负 责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的政策统筹、协调推进。省级政府及 相关部门做好区域内建设试点组织实施工作。试点城市要坚持 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落实主体责任,将试点任务分解到位、 落实到事、责任到人。
(二)健全协调机制。省级政府和试点城市要建立工作协 调机制,定期研究工作、及时解决问题。省级人才工作领导小 组将深化产教融合改革纳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考核评 价重要内容。试点城市要编制改革问题清单、政策清单,逐一落实。
(三)强化总结推广。试点城市通过深化改革探索出的经 验办法,特别是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有效措施,应及时向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在省域内复制推广。具有重大示范效应的改革举措,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按按程序报批,在全国复制推广。
问:开展城市、行业、企业试点基于什么考虑?
答:开展试点的总体定位是,为推进产教融合改革树立标杆,为创新要素深度融合提供载体,为推进政策组合创新开展试验。统筹产教融合型城市、行业、企业等3类试点对象,就是要发挥城市承载、行业聚合、企业主体作用,建立城市为节点、行业为支点、企业为重点的改革新路径新机制。其中,城市试点是基础节点,就是要发挥政府统筹市域内资源和政策作用,压实试点任务和责任。行业试点是重要支点,就是要推动产教融合在特定领域集聚发展,更好落实教育、人才政策和产业政策组合叠加。企业试点是核心重点,就是要激发企业微观主体活力,让更多企业积极参与,发挥重要主体作用。
问:分批试点建设50个左右产教融合型城市的考虑是什么?
答:开展深化产教融合改革试点,将各项改革任务压实下沉到各个地级城市,目标是解决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建设产教融合型城市,是要构建产教融合改革的“基本盘”。在试点数量上,不宜“堆盆景”,必须具备一定数量,占有一定比例,体现一定代表性。为平衡试点城市的示范性和代表性,国家拟分两批选择50个城市开展试点。
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将覆盖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50家城市综合平衡,除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较好的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外,每个省、自治区重点打造1至2家改革标杆城市,这也是改革的基础性要求。
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坚持稳中求进、循序渐进。分两批开展试点,首批按照经济、产业和人口基础支撑较强、教育资源相对集聚等原则建设20个左右城市,就是确保树好标杆、做好示范,待取得实质性进展后再向全国推开。这一改革路径设计,将有利于积极稳妥推动各项政策落地。
需要说明的是,试点建设产教融合型城市包括该市行政范围内所有区域,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原则进行,范围不限定于主城区,也应包括所辖县。但同时也应明确,以产业园区为代表的各类产业和人口集聚区应作为试点城市推进改革重点着力的区域。
问:为什么要建设产教融合型行业?
答:方案提出在试点城市及其所在省域内打造一批区域特色鲜明的产教融合型行业,主要是为促进建设试点与区域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紧密结合,通过深化产教融合改革,助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和地方优势特色产业集聚发展。我们将在推进试点中加强工作指导,原则上每个试点城市及其所在省域至少选择3至5个行业开展试点,推动行业组织、产业政策更好融入产教融合改革,为地方产业发展提供精准助力。
问:如何落实建设培育1万家产教融合型企业的任务?
答:一是发挥产教融合型城市的重要承载作用。通过试点在全国建设50个左右的产教融合型城市,初步考虑力争每个试点城市建设培育100家左右产教融合型企业(东中西部可结合实际有所区别),带动其他地区建设培育5000家以上企业。
二是发挥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的主体带动作用。在建设实施中,要注重发挥开发区重点企业、优势产业集聚作用,努力争创“千区万企”的有利局面。
三是与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公共服务“补强提”工作有机结合。在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过程中,引导各地加大对主动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优质企业以及现代农业、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以及研发设计、数字创意、现代交通运输、高效物流、融资租赁、工程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急需产业领域企业以及家政、养老、托幼、健康等社会领域龙头型企业的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建设培育范围。
根据方案要求,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还将部署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试点,积极支持中央企业、全国性特大型民营企业发挥全国范围内行业带动引领作用,整体开展试点。
VII. 新时代中国特色高等职业教育的内涵与发展路径
新时代中国特色高等职业教育的内涵分析
新时代中国特色高等职业教育的内涵主要包括坚持党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根中国大地办学,发展素质教育,服务国家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核心内容。
1.坚持党的领导。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决定了我们的教育必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必须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高等职业教育的鲜明本色,这既是理念的凝结,又是实践的升华。要实现坚持党的领导,就必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动摇,聚焦立德树人根本问题不放松,在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干部人才、党管改革发展等方面积极作为,为推进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持强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2.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德树人是中华优秀教育传统的核心理念,贯穿于中国传统教育思想之中。立德树人,立德为根本,树人为核心,立德为先,树人为要。新时代,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高职教育人才培养全过程,推动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高职院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扎根中国大地办学。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就是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促进公平为基本要求、以优化结构为主攻方向、以深化改革为根本动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教育现代化之路。我国国情的复杂性、地域发展的不平衡性、特有的历史文化背景都决定了要解决中国的教育问题,不能一味靠外来经验的输入,必须扎根中国的土壤,找到一条本土化的解决方案。坚持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必须求解中国教育面临的现实难题,切实解决教育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高等职业教育只有根植于具有五千年历史积淀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扎根本土文化,才有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4.发展素质教育。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是高职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党的十九大提出发展素质教育。素质教育要贯彻高职教育人才培养全过程,素质教育与专业建设相融合是高职教育内涵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途径。实践中,发展素质教育的思路是:重视思想政治教育,解决好做人高度问题;重视人文素质教育,解决好做人厚度问题;重视专业素质教育,解决好做人深度问题;重视身体素质教育,解决好做人长度问题;重视心理素质教育,解决好做人宽度问题;重视创新创业教育,解决好做人强度问题。
5.服务国家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以培养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专门人才为主要任务。改革开放40年来,高等职业教育强化教育与经济发展尤其是与生产劳动的结合,成为推动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生产过程、产业结构、驱动要素等方面的深刻变革,对人才的素质有了更新和更高的要求。在“中国制造2025”、精准扶贫、“一带一路”“互联网+”等重大国家战略的实施的背景下,要求高职院校以长远眼光来确定专业设置和专业定位,并能够根据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变化做出适时调整。这其中,“需求端”表现在满足国家新产业新业态的需求,“供给端”表现在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模式等的创新。作为新时代最大量最重要的人才供给侧,高等职业教育必须转变育人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实现人才供给与需求的动态平衡。
新时代中国特色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路径
高等职业教育要在教育强国建设过程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还需要在以下5方面下功夫。
1.以专业建设为龙头。专业是高职院校办学和人才培养的基点,专业建设是高职院校内涵发展的重要抓手。《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提出针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灵活调整和设置专业,辐射服务面向的区域、行业、企业和农村,增强学生的就业能力。新一轮的经济转型、产业升级、产业结构的调整,必将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新机遇,也对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提出了新要求,转型后的企业对职业技术人才的需求日趋多样化、精细化和特色化。专业建设是高职示范校、骨干校和优质校建设的主要项目与核心任务,高职院校通过以重点专业为龙头、相关专业为支撑的专业群建设,重塑专业建设逻辑,打造新的专业格局,升级专业建设内涵,深耕行业企业服务。《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启动实施中国特色高职教育高水平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更凸显了专业建设在高水平学校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因此,各高职院校在优势专业、特色专业建设成效的基础上开始探索高水平专业建设,以就业为导向、以市场为指引,开发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探索基于社会需求的专业设置和管理机制,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遵循传承历史、关注需求、合理定位的原则,形成调整专业设置、课程体系的动态优化机制;通过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国际交流等途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提升专业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切性和针对性。在推进管办评分离和放管服改革的背景下,积极实施专业诊断与改进,积极开展高职教育国际专业认证。
2.以教育教学为中心。教学和教育是密不可分的,教学概念应放在教育大系统中来理解和把握。教学是教育的基本形式,尤其是学校教育产生以后,其内涵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掌握文化知识和技能,进而发展能力、增强素质、形成道德的教育过程。教学工作是高职院校的中心工作,具有以下多重特征:①内容的现实性,是指教学内容要与生活实际紧密联系,使教学内容具有生活化;②主体的能动性,是指教师和学生通过深度参与和互动,真正成为教学活动的主体;③形式的多样性,是指在服从教学内容的前提下,教学形式应呈现出多样性、灵活性、实效性,使自主学习与合作学习得以结合。2016年,教育部陈宝生部长提出“四个回归”,其实质就是回归教学,促进教师角色回归。首先,提高高职院校教学水平要建立一个优化课表、重视课程、做好课本、搞活课堂、丰富课余和发展课外的机制,推进专业特色化、课程精品化和实践真实化;其次,构建“以教学为中心”的绩效考核体系,引导教师把精力用于教学,褒奖教学创新和贡献者,真正把以教学为中心落到实处;第三,教师评价制度对于引导教师重视教学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和杠杆作用,促使教师在教学、科研与服务三项活动中保持平衡且相互促进;第四,重视互联网+教育背景下的教学创新,应用信息技术改革教学,发挥慕课、翻转课堂、微课等作用。
3.以优质就业为导向。就业是消除贫困、促进共享、包容性发展的基本保障,也是职业教育实现家长和学生期望,进而改善民生的基本路径。高职教育以就业为导向,除体现在就业率、签约率,还体现在有质量的就业上。对于高职院校来说,就业情况一直是考评一所学校成功与否的重要指标。优质就业的标准是根据专业对口、单位状况、薪资水平、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评定。一个新的技术一定会有新的教育模式匹配,高等职业教育要了解自身的需求端,即要想跟上产业发展的步伐,就要了解企业真正需要什么样的人才,这个问题要通过扎实的调研才能得到答案,专业团队通过调研社会需求,为专业准确的定位和严格的培养打下基础。相关调查显示,2017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半年后的就业率为92.1%,首次超过本科。对于高职院校而言,建立专业引导就业、教学面向就业、机制支撑就业、校友帮助就业、全校齐抓就业的一套机制,与此同时,构建以就业率、签约率、用人单位满意率、学生起薪水平和岗位发展状况等指标在内的就业考核评价体系。特别是对于首次进入就业市场的毕业生而言,职业资格证书格外重要。在实践中要探索创新集团化办学、现代学徒制、订单培养等就业工作机制,推动毕业生实现顺利就业、对口就业、优质就业。
4.以产教融合为主线。产教融合既是一种社会经济运行生态,也是一种技术技能形成机制。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发展壮大现代产业体系的背景下,深化产教融合是推进人才和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项非常迫切的任务。高职教育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己任,基于产教融合构建高职院校发展系统是实现人才培养职能的重要手段。高职院校要发挥产教融合在创新人才培养、教师发展、社会服务、创新创业等方面的机制优势,着重围绕教育与职业、学校与企业、学习与工作等方面的结合上下功夫,适应区域与行业发展需求,树立主动对接、主动作为的理念,主动发现有为时间、作为空间,以满足经济社会和产业变革需求和发展。推进高职院校和企业联盟、与行业联合、同园区联结,通过建立学校专业群紧密相关的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平台,依托专业(群)构建产教融合综合体、有机体和共生体,立足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产品研发和技术服务,并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的岗位培训,为企业开展员工培训。
5.以合作发展为支撑。开放合作办学是高职教育的主要特征,这体现在教育与职业、学校与企业、学习与工作、高教与职教的结合与融合上。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发展壮大现代产业体系的背景下,深化产教融合和科教融合是高职院校推进人才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迫切任务。一方面,合作发展不但能加强高职院校内部资源的共享与优化,而且通过充分利用外部资源,更利于院校的自身发展;另一方面,通过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高职院校为行业企业输送大量的人力资源,从而实现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因此,高职教育的办学使命要求构建一个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育人体系,积极探索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发展机制,以此来实现学校与政府、行业、企业、党派、协会、兄弟院校以及国际的合作。特别是在“互联网+教育”的背景下,要深化教与学的结合、双师型教学团队的建设、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的协同,争取资源与服务社会的良性运行,构建基于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组织架构,促进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治校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