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详细的总结了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宗教伦理和教化。
编辑于2022-06-30 11:57:39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渊源
罗马法
   
罗马共和国时期
6BC 早期是习惯法,贵族垄断,口口相传,基于基本的习俗与风俗
5BC 为了缓和平民和贵族的矛盾,颁布《十二铜表法》(成文法),公平公正,同态复仇,保护私有财产,维护贵族

罗马帝国时期
3AD随着统治区域的扩大和人口的激增,法律制度更加完善
公民法
万民法
东罗马帝国时期
6AD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下令编纂《罗马名法大全》
法典化,体系化
是古代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也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日耳曼法
日耳曼王国在记载和整理日耳曼人部落习惯法的基础上编纂了一批成文法,即日耳曼法
庄园法庭审判的依据
教会根据基督教神学,制定和颁布了教会法
11AD出现的罗马法的复兴
由于城市经济发展,市民阶层崛起,罗马法更符合他们的需求。 欧洲国家出现了研究和宣传罗马法的运动,促进了罗马法的传播 
在罗马法的基础上,英美和法国分别发展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
发展

英美法系的发展
以判例法为主,遵循先例,法官地位突出,可以制定、解释、执行法律。 主要国家:英国,美国,加纳单,澳大利亚,印度
11AD诺曼底公爵征服英国,建立了诺曼王朝。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王室设立法院,并派法官定期到各地进行巡回审判。
12AD建立在日耳曼法的习惯法的基础上,全国普遍适用的法律在英国逐渐形成,即普通法
13AD英国通过《大宪章》确立了法律之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
17AD光荣革命后,英国确定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

美国在学习英国法律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国的法律,构成了普通法系,即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的发展
以成文法为主,强调宪法的根本地位,体系完整,一般不承认判例的效力,明确立法和司法的分工,法官的作用不太突出。 主要国家: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
13AD随着王权的加强,法国统一法律的步伐加快,建立在罗马法基础上的法律体系日益完善
18AD法国爆发大革命,在启蒙思想和大革命的影响下制定了一些列法律
19AD拿破仑签署法令,颁布了《法国民法典》,与此后制定的四部法典合称“拿破仑法典”,构成了法国的成文法体系,最终确立了法国的资产阶级法律制度
形成了以罗马法为基础,以《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世界性法律体系,称为“大陆法系”或“民法系”
英法异同
同
都是资本主义法律体系,都为资产阶级服务
都继承了罗马法,日耳曼法,教会法
都受到了启蒙思想的影响
异
法律渊源,法律体系,法官作用上不同(具体上面写了)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基本特征是立法和司法独立,强调保障个人的权利。
优点特征
国家权力结构层面
权力制衡,三权分立(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
议会制定法律(立法权) 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行政权) 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司法权)
法律内容
强调个人权利
生命权
自由权
财产权
司法实践过程
程序公正
无罪推定
简单地说是指任何人在未经依法判决有罪之前,应视其无罪
律师制度和陪审团制度
独立、专业的律师为被审判者提供辩护,可以减少法官对法律对误读 民众中直接产生陪审团,参与案件审理和判决,使民众能够直接参与法律事务 律师制度的起源追溯到罗马时期。 资产阶级革命后,各国纷纷颁布法律,支持被告自己或者聘请律师做辩护。 1878年德国颁布了《国家律师法》奠定了近代律师制度的基础 陪审团制度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罗马时期(公元前8世纪中叶),当时只适用于奴隶主与自由民。 日耳曼法也有“同侪裁决”的遗风。 11AD英国确立了陪审团制度 陪审团在法庭上聆听证据,就实施问题作出决定 法官决定法律问题,判断某项证据是否可以被引入审判
缺点特征
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存在许多局限性
确认了私有财产制度,每个人财产的多少往往决定着法律地位的高低
对个人权利的认定有逐渐改进的过程,直到20AD,黑人,妇女,原住民还在为享有完全的公民权做积极斗争。
宗教伦理和教化
基督教

历史
1AD诞生
392年成为罗马国教
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在帝国的废墟上建立的日耳曼人国家为了取得罗马人和教会的支持,逐渐接受了基督教。
11AD第一次分裂为天主教和东正教
天主教在16AD第二次分裂为天主教和新教(路德教,加尔文教,英国国教)
影响
基督教的宗教伦理和教化强化了教会对人们的控制,深刻影响了人们的思想意识和日常行为。
精神生活
告诫人们要孝敬父母,不许偷盗、奸淫、杀人、贪恋别人的财产
要求人们逆来顺受、忍受世间的一切痛苦
社会生活
生老病死
婚丧嫁娶
节日
宗教法庭
违背基督教伦理的行为往往为社会所不容,教会不允许任何质疑的声音存在,为此建立了宗教法庭和宗教裁判所,被视为”异端“要被判处火刑
学术思想
教士搜集和抄录经典,保存了一些宝贵的古典文化,但他们更重要的任务是宣讲教义。他们开办学校,主要是宗教学校,也有一些世俗学校。学校主要讲授宗教内容,也教授算术,几何,天文,音乐,文法,修辞和逻辑。(在教育和文化方面也有重要作用,但是以宗教为主)
新教

16AD宗教改革后,西欧的基督教分为天主教和新教
影响
新教适应了原始积累时期的新兴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诉求,提出了一些新的主张。

反对教皇权威,主张信徒通过自己阅读《圣经》理解教义
促进了文化的普及
提倡节俭和积极入市的态度,鼓励人们发财致富
但是新教仍然坚持基督教的基本教义,束缚人们的行为,麻醉人们的思想。
排斥其他教派,多次引发宗教冲突,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持不同意见的人被视为“异端”遭到迫害,火刑
史实:塞尔维特发现了一种肺循环的理论,这种理论颠覆了当时流行了上千年的医学理论。并没有提出整个血液的循环的理论,但是他提出的这种肺循环的理论,已经是血液循环理论的一大非常重要的突破。他认为传统宗教所讲的“三位一体”这种理论是错误的。他说“三位一体就是一个三颗脑袋的地狱犬”,显得荒谬之极。塞尔维特属于泛神论,他有一个观点,上帝即万物,万物即上帝。他说当我们坐在凳子上的时候,凳子也就是一种神。有人问他,魔鬼是神吗?他回答说,魔鬼也是神。泛神论事实上是人类早期产生的一种对世界的认知理论,塞尔维特在这个时候提出这样的观点,看起来似乎是一种认知上的倒退。但恰恰相反,他是为了否定上帝的存在,可以说是一种认知的进步。再加上他曾经提出的肺循环理论,总之,他是往唯物的方向靠近的。是一位有科学精神的科学家。 塞尔维拓提出这样的观点以后,被法国天主教的宗教裁判所,以异端罪判处火刑。 虽然塞尔维特在法庭上进行了大量的辩论,但是当时的宗教迫害非常严重。因此,日内瓦的宗教裁判所依然判处他死刑。塞尔维亚在临死前毫无惧色,他仅仅淡淡地说了一句话:“我既没有撒谎,也没有犯罪。”便从容就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