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民法总则第一节第二节
民法总则第一节第二节思维导图,知识点有民法含义和类型、民法的性质和价值、民法的渊源、民法的解释和适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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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关于民法总则第三节的思维导图,内容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合法原则、公序良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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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
绪论
民法概述
民法含义和类型
民法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特征
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
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在内容上表现为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法是调整上诉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民法的分类
广义和狭义的民法
广义的民法:指一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民事法律和民事单行法的总和。包括《民法典》
狭义上的民法:仅指编撰成《民法典》的民法规范系统
形式意义和实质意义上的民法
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指立法机关系统编撰成《民法典》的民法规范体系。起源于罗马法
实质意义上的民法:指具备民法实质内容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包括民法典和其他民事法律法规。
民法的性质和价值
民法的性质
私法
权利法
市场经济的基本法(p7)
调整市民社会关系的基本法
实体法
《民法典》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立法宗旨上宣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民法典》的立法宗旨之一
基本原则上恪守: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价值同源
具体制度上体现:《民法典》规定的无因管理、见义勇为体现了友善的价值观
司法实践中运用:民法具体规则需要结合社会主义的本质去解释和适用
民法的渊源(民法的表现形式)
法律:广义的制定法
宪法
民事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行政规章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国际条约
非制定法:习惯。习惯作为民法的渊源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法律没有规定;二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的解释和适用
民法的解释
民法解释的必要性
法律必须通过解释才能使用
通过梳理法条的内在结构和逻辑关系从而弥补法律漏洞的需要
法律解释也是法官创造性地适用法律,充分体现司法公正的要求
民法解释的方法
文义解释:又称文理解释。根据民事法律规范中所使用的文字的字面意义进行解释的方法
体系解释:根据民事法律规范在法律体系中的位置,即与其他法律规范的关联,确定其含义和内容的解释方法
历史解释:又称立法解释。根据探求立法者在指定民事法律规范时的立法意图进行民法解释的方法
目的解释:不拘泥于民事法律规范的字面含义以及立法者制定法律时的立法意图,从现实的社会关系的发展出发,依据合理的目的进行法律解释
当然解释:虽然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是依据规范的目的进行衡量,某一事实比法律所规定的的事实更有适用的理由时,直接将法律规定适用于该事实的解释方法
扩张解释:当民事法律规范的条文中所使用的文字、词语的文义过于狭窄,不足于涵盖立法者所欲调整的范围时,为符合立法本意,对文本进行扩张,将排除在适用范围之外的案件纳入调整范围的解释方法
限缩解释:当民事法律规范的条文中所使用的文字、词语过于宽泛,包含了本应排除在调整范围之外的案件时,为符合立法本意,对文本进行限制,将本不应适用该条文的案件排除在外的解释方法
其他解释:合宪性解释、比较法解释、社会学解释等等
民法的适用(民法的效力)
民法的时间效力
民法规范的生效与失效
生效
明文规定该法从通过或公布之日起生效
明文规定在公布后的具体时间生效
失效
自然失效:完成规定的任务后
新法律明确规定以前的与其相抵触的部分效力终止
修改并重新公布实施新法的同时宣布原法律的效力终止
民法溯及既往的效力:民法原则上没有溯及力,但在例外情况下也有溯及力
民法的空间效力
适用于中国的领土、领空、领水,我国驻外馆、领馆、我国在境外的船舶、飞机、航空器
凡是地方各级机关颁布的法规,只在该地区内发生法律效力
民法对人的效力
对居住在我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和设立在我国境内的中国法人,都具有效力
居留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和经我国政府准许设立在我国境内的外国法人,原则上具有法律效力,但依法具有外交豁免权的除外
居住在外国的我国公民 ,原则上适用居住国的民法,但根据双边协定、国际条约、认可的国际惯例。应当适用我国民法的,适用我国民法
民法的调整对象
人身关系
含义: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以特定精神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人格关系:民事主体为实现人格利益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
身份关系:民事主体基于身份利益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配偶权)
平等性: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专属性:与人身不可分离
非财产性:人身关系无直接财产内容,但是某些人身关系是财产关系产生的前提
财产关系
含义:是在物质资料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包括财产归属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
主体地位平等:民事主体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其法律地位平等、互不隶属
主体意思表示自由:在意思自治基础上进行,一方不得将自己意志强加于另一方
所调整的财产关系的基本内容是财产归属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
等价有偿原则:民事主体取得财产利益应当支付相应的对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