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第08章 负债(1)
流动负债是企业将在1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从理论上说,流动负债与流动资产是密切相关的,通过两者的比较可以大致了解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和清算能力。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应付股利、应付利息、预收账款、预提费用、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交税款等
编辑于2022-07-22 13:28:45第08章 负债(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 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 利息支出(金融企业) 贷:应付利息 / 银行存款 借:应付利息(已预提部分) 财务费用 / 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等(未预提部分) 贷:银行存款等
应付票据(核算商业汇票)
(一)带息应付票据
1. 通常在期末,对尚未支付的应付票据计提利息,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2. 票据到期支付票款时,尚未计提的利息部分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二)不带息应付票据
1. 不带息应付票据,其面值就是票据到期时的应付金额 2. 在票据到期时,如果不能如期支付的:

应付账款
按应付金额入账,而不是按到期应付金额的现值入账
应交税费
(一)增值税
1. 科目设置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0个明细科目】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抵减)( 差额征税:如运输业 ) (已交税金) (转出未交增值税) (减免税款)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出口退税) (进项税额转出)✔ (转出多交增值税) —— 未交增值税 —— 预交增值税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待认证进项税额(取得凭证扣税,未及时认证) —— 待转销项税额(会计:确认收入 、税法:尚未发生纳税义务,如:质保金) 应交税费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简易计税 —— 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 代扣代交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3个明细科目】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 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 代扣代交增值税
2. 购销业务的会计处理
3.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的应税行为适用 简易计税方法 计税。
应设置“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科目,应采用三栏式账户。购进时直接计入资产成本,在出售确认收入时核算增值税
4. 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两类)
(1)不确认收入
借:销售费用(市场推广、样品) 管理费用(交际应酬)等 贷:库存商品(成本价 )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按计税价格计税)
(2)确认收入
借:长期股权投资(用于投资)(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除外) 应付职工薪酬等( 用于职工福利 ) 应付股利(用于分红)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5. 进行税额不予抵扣的情况及抵扣情况发生变化的会计处理
( 1 )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方法税项目、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等,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当计入关成本费用,不通过“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核算。
( 2 )因发生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等,导致原已计入进项税额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当将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付职工薪酬 / 待处理财产损溢等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 3 ) 原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因改变用途等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的,应当在途改变的次月调整相关资产账面价值,并按调整后的账面值计提折旧或摊销。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固定资产 / 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下降)
6. 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

总额法
净额法
7. 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1)月份终了,计算出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 下期交纳时(★★★含以前各期) 借: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月份终了,计算出当月多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8. 交纳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1)当月交纳当月的增值税
①一般纳税人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②小规模纳税人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企业预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 —— 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月末 借: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 —— 预交增值税
9.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会计处理
(1)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

(2)发生技术维护费

(二)消费税
1. 科目设置
应交税费 —— 应交消费税
2. 产品销售的会计处理
(1)将生产的产品直接对外销售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 —— 应交消费税
(2)用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非生产机构等其他方面 借:在建工程等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 —— 应交消费税
3.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企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1)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抵扣(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出售的
①委托方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为直接不再缴纳消费税(消费税直接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借方)
②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纳消费税,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4. 进出口产品的会计处理(一般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
(1)进口
需要交纳消费税的进口消费品,其应交纳的消费税应计入该进口消费品的成本: 借:固定资产 / 材料采购等 贷:银行存款
(2)出口
①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应税消费品,或通过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按规定直接予以免税的,可以不计算应交消费税; ②属于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的生产企业,应在计算消费税时按应交消费税税额: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 —— 应交消费税 ③应税消费品出口收到外贸企业 退回的税金 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发生退关、退货而补交已退的消费税,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其他应交税费
1. 资源税
( 1 )科目设置 应交税费 —— 应交资源税 ( 2 )销售产品相关的资源税的会计处理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 —— 应交资源税
2. 土地增值税(卖房卖地,卖方缴纳)
( 1 )正常情况 借:固定资产清理 / 在建工程(房地合一)/税金及附加(兼营房地产业务)等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土地增值税 ( 2 )预交的土地增值税 ①企业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按税法规定预交的土地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②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进行清算,收到退回多交的土地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土地增值税 补交的土地增值税,做相反会计分录。
3.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和印花税
( 1 )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 —— 应交房产税(或土地使用税、车船税) 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 —— 应交房产税(或土地使用税、车船税) 贷:银行存款
(2)交纳印花税不需要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4.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 )企业按规定计算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借:税金及附加等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 2 )实际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银行存款
5. 所得税(第十九章 所得税)
6. 耕地占用税(不需要通过”应交税费 ”目核算)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应付股利
是指企业经企业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分配的 现金股利或利润 。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在实际支付前,形成企业的负债。 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应确认为负债,但应在附注中披露 。
1. 按应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时 借:利润分配 —— 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贷:应付股利 2. 实际支付现金股利或利润时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
应付租入包装物租金 、 存入保证金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公司债券
长期应付款
浮动主题
不需要通过 “ 应交税费 ” 科目核算的税金包括印花税、耕地占用税、 关税、进口时的消费税等。
预计1分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