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层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对工作进行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依法干预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2⃣️村民委员会或者村委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村民可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责任
3⃣️不依照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义务的,由基层人民政府(乡,民族乡,镇)责令改正
4⃣️基层人民政府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事项的,由上一级政府责令改正
5⃣️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级人民政府备案。不得与宪法法律抵触,违反规定的,由乡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居民会议制定居民公约,可以报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者其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备案,由居委会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