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主义(名词解释)
古典主义是盛行于17世纪法国,后流行于欧洲各国的一种文学思潮。路易十三的枢密大臣黎希留为巩固中央集权,拉拢一些文人成立“法兰西学士院”,以推行他的文化政策。在他们的倡导之下,古典主义文学很快发展起来。这一文学思潮的主要特征有:(1)政治上拥护王权;(2)哲学上奉行唯理主义;(3)创作上摹仿古人,重视格律,制订了“三一律”的创作规则。主要文学成就是戏剧,有高乃依和拉辛的悲剧,莫里哀的喜剧以及布瓦洛的创作理论。古典主义文学对法国民族文学和民族语文的形成起了重要作用,对17、18世纪的欧洲文学也产生过重大影响。直到19世纪初浪漫主义文学思潮兴起后,古典主义才推出历史舞台。
古典主义文学的基本特征
①政治上拥护中央王权,主张国家统一。古典主义要求作家们在创作中必须体现 的一个最高原则,即为中央集权的政治服务。因此,歌颂贤明君主的文治武功、 国家的统一强盛和宣扬公民的义务与责任,成为作家们表现的重要主题。
②思想上崇尚理性。古典主义作家往往借助于各种形式,强调人们的行为应收理 智和意志的支配,谴责非理性行为,表现荣誉、责任、义务等理性观念战胜感情 的过程。这反映了资产阶级对自身发展的要求和对王权的妥协。
③艺术上提倡模仿古代,重视规则。古典主义作家大力提倡向古代学习,并从古 希腊罗马文学中选取创作题材,再按照法国专制政体的需要,与拥护王权、崇尚 理性联系在一起,采用借古喻今的方式,进行创作,以表现现实社会生活的道德观
三一律原则
(古典主义戏剧创作遵循的一种规则)
一个剧本只能有:
一个情节线索,一个地点,时间不能超过一昼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