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刑法总论-行为
危害行为与不作为犯,危害行为的特征、判断危害行为与生活行为等,区分作为与不作为,真正不作为犯与不真正不作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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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
危害行为
对法益创设了法律不允许的危险
特征
有体性
有意性
有害性
判断
生活行为
降低危险
不是危害行为
替代危险
被害人自陷风险
被害人是危险的实行者、支配者,行为人帮助或教唆
被害人对危险有认识能力
被害人对危险有控制能力
被害人对结果负责
行为人是危险的实行者、支配者,被害人同意危险行为
行为人对危险有认识能力
行为人对危险有控制能力
行为人对结果负责
不作为
可积极可消极
区分作为不作为
作为
违反刑法禁止性规定
违反刑法义务性规定
真正不作为犯
拒绝提供间谍犯罪、恐怖主义犯罪、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
遗弃罪
丢失枪支不报罪
不报安全事故罪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不真正不作为犯
认定
作为是积极地制造危险
不作为是消极地不消除危险
成立条件
负有作为义务(应为)
对危险源的监管义务
危险物
动物
物品
设施
他人危险行为
自己的先行行为
行为降低危险不产生作为义务
被害人自陷风险不产生作为义务
客观排除犯罪事由
一般情况正当防卫不产生作为义务
紧急避险可以成为作为义务
一般情况法令行为不产生作为义务
犯罪行为
可以产生作为义务
对法益对象得保护义务
特定关系
基于法律规范
扶助义务
母亲对婴儿
子女对老人
夫妻之间
基于职务、业务、制度规定
警察
消防员
医生等
基于合同契约
保管合同
仓管员对货物
照管合同
保姆对婴儿
基于自愿接受行为
弃婴捡回家有继续救助义务
抛绳拉人有继续救人义务
特定领域
行为人是特定领域的管理者
行为人对特定领域的危险有排他的支配作用
如出租车内、卖淫女住宅内
具有履行能力(能为)
不履行(不为)
结果避免可能性
等价性(程度)
主观要件
事实认识错误
排除犯罪故意,可构成过失的不作为犯罪
法律认识错误
不排除犯罪故意,不能免责
主观有犯意,但行为对法益没有创设实质危险
开创新的危险,新的危险比原有的危害程度低。属于危害行为,但在违法阻却事由阶层,可根据紧急避险或推定被害人承诺
时间上先行,且对法益创设了法律不允许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