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趣说民法典思维导图
采用了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案例,将深奥的法律条文变得生动而有趣,使得读者能够轻松理解和掌握民法典的精髓。
社区模板帮助中心,点此进入>>
论语孔子简单思维导图
《傅雷家书》思维导图
《童年》读书笔记
《茶馆》思维导图
《朝花夕拾》篇目思维导图
《昆虫记》思维导图
《安徒生童话》思维导图
《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这样读书就够了》读书笔记
妈妈必读:一张0-1岁孩子认知发展的精确时间表
趣说民法典
餐费应该由谁来支付?
丹丹的父亲给他讲了一个故事,颇具民法意义。
甲乙丙丁系大学同班同学
期末考试前四人约定,等成绩出来后得奖学金的人出钱请4人吃饭。
成绩公布后,甲和乙得一等奖学金。
丙和丁未得到任何奖学金
一日4人按约定到卡贝拉餐厅吃饭,花费800元。
吃完后,甲拒绝按约定支付餐费,乙也借故离开,没有按照约定支付餐费。
四人就这么发生了争执
问题
这八百元餐费由谁负责?
律博士回答
餐厅有权请求甲乙丙丁各支付200元,丙丁支付后无权按照约定向甲乙追偿。
得奖学金的人出钱请四人吃饭的约定,属于好意施惠,不成立民事法律关系,甲乙不应该约定而负有分别承担400元餐费的法律义务。
甲乙丙丁四人在卡贝拉餐厅点菜,消费800元,成立饮餐服务合同,甲乙丙丁因此对餐厅负有支付800元餐费的合同义务。
民法典直通车
民法典第178条第三款: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
民法典第517条第二款:按分债权人或者按分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