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购入时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过进项税的固定资产,按简易计税3%征收率减按2%征收
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适用税率征收
2008年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简易计税3%减按2%征收
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并且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专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