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11犯罪形态
11犯罪形态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有此前已经确定了犯罪成立与否的问题、犯罪形态是犯罪在时间上的发展问题、形态分布图、犯罪形态之间的联系(犯罪形态是终局形态,他们之间的关系是排斥关系)。
12共同犯罪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有共同犯罪和身·份犯结合(不难)、共同犯罪和不作为犯的结合(核心在于有无阻止义务)、共同犯罪和实行过限等。
这是一篇关于12共同犯罪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有基本原理、正犯、共犯和正犯的关系、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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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形态
此前已经确定了犯罪成立与否的问题
犯罪形态是犯罪在时间上的发展问题
形态分布图
预备阶段
犯罪预备(在预备阶段被迫放弃)
犯罪中止(在预备阶段自愿放弃)
实行阶段
犯罪中止(自愿放弃)
犯罪既遂
犯罪未遂(被迫放弃)
预备vs实行(划分是着手)
考点:着手的判断,考时间差,区分开始和着手
开始犯罪:有预备的行为,有缓和的危险
例:抢劫准备好,但是还没动手
着手犯罪:有紧迫、直接的危险
例:抢劫开始实施暴力
对象认识错误
对实害对象故意杀人既遂
对预定对象
临时起意:不构成犯罪
蓄谋已久:犯罪预备
有预备的行为,但是没有紧迫直接的危险
着手的具体情形
隔离犯的着手
甲要杀乙,给乙寄鹤顶红。分析:寄出的一刻不算着手,距离受害人还有很远的距离,原则上收到拆包裹才算是着手,因为拆了包裹才造成紧迫直接的危险。
甲要杀乙,给乙寄炸弹,周一寄出,周三收到,周五打开。分析:周一算着手,因为炸弹在邮寄途中就已经对不特定的公众产生紧迫直接的危险。
不作为犯的着手
情形:母亲不喂养孩子。分析:孩子声明受到紧迫直接的危险,大概婴儿1-3天,大人不吃不喝5天,喝水不吃饭7天
间接正犯的着手
以被利用人为标准。被利用人什么时候着手,间接正犯就什么时候着手
未遂犯vs不能犯
未遂:有罪而未遂
不能犯:无罪的(不可罚的不能犯)
焦点问题再有无危险行为,行为对法益有无危险
客观危害行为:不能犯×未遂√
主观故意:不能犯√未遂√
结论:不能犯无罪,未遂有罪而未遂
情形:甲将一包面粉给乙,谎称是毒品委托乙运输,乙进行了运输。分析:客观上没有危害行为,虽然主观上有犯罪的故意,但是是不能犯
情形:甲有慢性肾炎,乙想慢性毒杀甲,用温性毒药给甲喝,结果把甲的肾炎治好了。分析:行为时分析,是危险行为,因此是杀人未遂
犯罪中止
成立条件
1自动性(中止和未遂的区分)
这是与犯罪未遂的重要区分,未遂是被迫放弃(不能继续犯罪而放弃),中止是自愿放弃(能继续犯罪而放弃)
因此重点再找能不能找到继续犯罪的条件
纯粹主观说:罪犯主观认为能继续就继续,继续不了就不继续×
解决不了丑女强奸未遂案
纯粹客观说:物理上能不能继续是唯一标准×
解决不了亲妹妹强奸未遂案
客观说(多数说):根据社会一般人的标准判断
丑女能继续,妹妹不能继续
常考情形
害怕处罚而放弃
害怕当场被抓定未遂
当场被抓是被迫放弃的,被迫放弃是未遂
害怕日后被抓定中止
日后被抓不紧迫,放弃是主动的行为
被害人是熟人而放弃
普通熟人是中止( 按照社会一般人标准可以继续)
近亲属是未遂(按照社会一般人标准)
认识错误(结论都是看主观)
模型1:甲入室盗窃,听到脚步声,翻窗逃跑。分析:客观上能继续,主观上认为被迫放弃。采主观,认为被迫放弃,所以是未遂
模型2:甲投毒杀乙,乙呕吐不止,甲可怜乙,把乙送到医院救活,医生说药过期,死不了人。分析:客观上杀不了人,主观上认为乙差点就死了,是甲救了他,此时采主观,认为是中止
特定对象障碍问题
危险行为的特定对象不存在,只能被迫放弃,定未遂
特定的人不存在
例:甲杀乙,正准备打,发现不是乙,收抢离开,定未遂
特定的物不存在
例:抢银行,打开金库发现无钱可抢,定未遂
2有效性(建立在已然的实害发生的基础上,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害结果发生,方法有效,结果也要有效)
可能的有效性
实际的有效性
例1:甲捅了乙,送到医院抢救活了。分析:可能有效性√实际有效性√
定中止
例2:甲捅了乙,丢包卫生纸走了,乙被邻居救活。分析:可能×实际√
定未遂
例3:甲捅了乙,送到了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分析:可能√实际×
定既遂
例4:甲捅了乙,送到医院途中车祸发生,车祸导致乙死亡。分析:可能√实际×,但是有介入因素,介入因素异常,介入因素作用大,因果关系算到车祸头上,定中止
有效性的例外,人死了,还算了中止
处罚:对中止犯,没有损害结果的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结果的减轻处罚
1行为对象
转移财产法益对象不并罚
模型:甲去乙甲盗窃,拿了现金之后又发现了珠宝,于是放弃了现金拿走了珠宝。分析:不用对现金的犯罪中止和对珠宝的既遂并罚,直接定既遂就行
财产法益不具有人身性,具有可替代性,不用拆开
转移人身法益对象并罚
模型:甲要去强奸乙,发现丙更好看,结果强奸了丙。分析:对乙是犯罪中止,对丙是强奸既遂
人身法益具有专属性,不可替代行,要分开算
2行为
既遂的结果必须是实行行为导致的(预备行为都不行)
模型:甲要毒杀乙,准备了毒酒放在桌子上出门了,乙回来看到酒就喝,把自己喝死了
分析:准备毒酒是预备行为,不是实行行为,不能定既遂,只能定故意杀人犯罪预备,可能还有过失致人死亡(题目给的条件不充分)
3结果
既遂要求结果必须是实害结果,不能是抽象的危险
4结果和行为要有因果关系
犯罪形态之间的联系(犯罪形态是终局形态,他们之间的关系是排斥关系)
既遂排斥中止
情形:偷走了笔记本电脑,已经拿到自己宿舍了,再放回去也是既遂行为,最多算是悔过,但是也无法成立中止了
既遂排斥未遂
情形:在火车上,甲将乙的包丢出窗外,到一个预定地点,下车后返回寻找,却不见踪迹。分析:在丢到特定地点就是既遂,不能定未遂,定既遂
中止排斥未遂
情形:甲入室强奸乙,乙欺骗甲,让甲晚上来。甲相信了,就离开了,晚上去了,被埋伏的经常抓住。分析:白天离开时,犯罪已经终局了(晚上算一夜情赴约),当时是能犯自动放弃,因此算中止
情形2:甲持刀抢劫乙,乙骗甲说自己掏钱,甲收刀,被乙制服。分析:收刀行为没有消除犯意,被制服才是终局,是被迫放弃的,定未遂
未遂排斥中止
情形1:甲想杀乙,猛砍十刀,扔刀离开,后来回来发下乙没死,送到医院救活。分析:扔刀离开时犯意消除、行为消除,犯罪就终局了,没有死算未遂。后面再救人也不能算中止了
情形2:甲给乙吃毒药,从服用到死亡需要两个小时,甲就离开了等待,两个小时候返回,发现乙还没死,送到医院救活。分析:在离开现场时,犯罪没有终局(行为结束了,但是犯意没有消除),送医治疗可以算是犯罪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