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说《聊斋》-1
对于中国人来说,《聊斋》中狐鬼神仙的故事,是写进我们文化基因里的故事原型,直到今天都仍然在用不易察觉的方式,影响着我们的观念和行为。它是价值巨大的奇幻素材库,是了解微妙人情世故的捷径,更是了解中国集体无意识源头和发展的文化密码。 人为什么自己花钱干吓唬自己的事,比如蹦极、闯鬼屋、坐过山车,活去看恐怖电影。人们一边感受折磨,一边又乐此不疲。这一章用《聊斋》中的两个经典恐怖故事带你从人类底层心理需求出发,了解恐怖故事的商业价值。 有关狐狸的篇目是《聊斋》的拳头产品,占总篇幅的五分之一。这一章三讲,为
编辑于2022-10-08 09:41:56 上海美国质量协会“六西格玛黑带”培训资料:第七章,介绍了常用项目团队管理工具,包括了成人学习 Adult Learning,沟通管理 Communication Management,会议管理 Meeting Management,RACI矩阵,冲突解决 Conflict Resolution,力场分析 Force-field Analysis,群体思维 Group Thinking等内容。同时附有课后习题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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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聊斋》-1
怎么调动人的恐怖情绪
《画皮》:一个最著名的恐怖故事
山西太原有个姓王的秀才
一天天不亮,他在路上遇到个独行的漂亮女子。王秀才这人很好色,就追过去搭讪。女子自称是从大户人家跑出来的小妾,没地方去。王秀才就把她领回自己的书斋。
过了几天,有个道士在街上拦住王秀才,说他满身都是邪气,而王秀才没有理会。回去时,竟发现书斋里站着个青面獠牙的厉鬼,正在用彩笔在一张人皮上画,画好了往身上一披,就成了那个美貌的女子。
王秀才吓得连滚带爬地去求道士救命,道士给他一个拂尘,让他挂在屋门口,说这样就能吓退厉鬼。厉鬼来了,见到拂尘,一开始不敢进,后来鼓足了勇气,扯碎拂尘,进屋把王秀才的心给挖走了。
王秀才的弟弟王二郎去求道士捉妖。道士来了以后,发现厉鬼又用画皮术变成一个老太太藏在别的屋里,就用木剑砍下了鬼的头,把画的皮也收走了。
王秀才的妻子陈氏求道士救活王秀才。道士说,我的法力不够,你得去求街上那个整天躺在粪土堆里的疯子乞丐,他也许能救你丈夫,但是不管他让你干什么,你都不许生气。
那个疯乞丐果然用各种方法当众羞辱陈氏,最后吐了一摊痰和唾液,让陈氏吃下去。陈氏照办了,乞丐却跑了。
陈氏就回家搂着王秀才的尸体痛哭,哭着哭着,从嗓子眼里吐出一颗人心,掉进了尸体的腹腔里,心还会跳。陈氏连忙用手去合拢伤口,尸体居然慢慢有了温度。第二天,王秀才便活过来了。
怎么讲一个吸引人的恐怖故事
利用恐怖感提升和放大其它体验
《画皮》不是干巴巴的恐怖,它均衡地分配恐惧和浪漫,现实和幻想的成分
现实主义告诉你世界“本来是什么样”,而浪漫主义告诉你,世界“在理想中什么样”,以及“可能是什么样”
细节一
《画皮》里当王秀才去求道士驱鬼时,道士的答复很怪,他说:“我帮你撵走它就算了。这个东西也不容易,一直找不到替身,我也不忍心伤了它的性命。”
这句好像很不起眼的话,暗示着除了现实世界,还有另一个成熟完整的奇异世界存在。我们不只会感到恐怖,还会感到一种新奇的浪漫
细节二
道士为什么后来会亲自出马抓鬼?
主要的原因就是鬼坏了道上的规矩。厉鬼见到拂尘不仅不收手,还把它扯坏了,这就叫不给面子。再说,拂尘是道教正法和尊严的象征,弄坏它,可是原则问题。
这是不是和混社会的规矩一样?我们看《画皮》,觉得鬼怪世界若隐若现,让我们对身边的事物都开始疑心起来。
感动你的是细节,吓傻你的也是细节
细节
蒲松龄写鬼画人皮时,用了一系列的动作:画好后,把笔一扔,举起皮来,像抖衣服似的抖了抖,披在了身上。
原文叫“已而掷笔,举皮,如振衣状”。这个抖一抖,把这个场面送到你眼前来了,让人头皮发麻。
道士杀鬼以后,卷那张人皮,蒲松龄写道:声音像是卷画轴。对敏感的读者来说,以后每次见到画轴,整个人都会有点儿不好了。细节重现,最能刺激情感记忆。
负责任的恐怖产品还有一条规矩,就是得安全可控
电影院放过香港1966年鲍方导演版的《画皮》,据说把一位观众给吓死了,这就属于安全生产事故。恐怖片的目的是娱乐,而不是把人吓死。
讲恐怖故事,得掌握尺度,建立防御机制。只有可控的恐怖,才能形成获利模式。
专业的恐怖制造者,会设计既恐怖又安全的体验。
《画皮》的安全机制是什么呢?就是道德。
这篇小说的道德含义很明显:王秀才遇难,是因为他放荡好色,又执迷不悟。结论也很明显,只要读者不学他就不用害怕,也就是不做亏心事不怕鬼上门的意思。
而且,你说《画皮》恐怖吧,其实它特别节能,全篇一个人都没死,只有鬼死了,实际上是喜剧结局。这样讲故事,好处是道德具有确定性,能对冲恐怖事件的不确定性。
恐惧感是人类永远的需求
恐怖也会让人上瘾
恐惧是人类最基础的情绪,在大脑中,主要由杏仁核控制。它不仅让人紧张惊慌,而且会释放肾上腺素、多巴胺和睾丸素,让人感到刺激和快感
人对恐惧的着迷,既是生理本能,也是心理本能
心理学认为,人类意识深处,存在对于死亡的本能冲动。所以,人站在高楼或峭壁边上时,才会不由自主地生出跳下去的冲动。
弗洛伊德说,生命一旦开始,就产生了意欲返回无机状态的倾向,这就是死亡本能的来源。
在现实中,安全地释放恐惧,属于心理刚需,永远都是赚钱买卖。
在现代社会,恐怖电影和游戏,始终占有重要的市场份额;畅销小说榜上,有一大部分都属于恐怖悬疑类,比如斯蒂芬·金的作品,你熟悉的可能有《闪灵》《肖申克的救赎》等。
小结
恐怖之所以会形成产业,是因为恐惧能给人带来生理快感和心理满足
而《画皮》作为行业标杆,有三个具体技巧
一是中和了恐怖和浪漫想象,制造亦真亦幻的世界;
二是用细节代入你的日常体验,让你对故事中的场景感同身受;
三是有安全机制,不至于留下心理创伤,这是很重要、很负责任的一点。
僵尸,历史深处的群体恐惧
僵尸/丧尸
当下最热门的恐怖影视题材,例如《权力的游戏》《行尸走肉》《生化危机》《植物大战僵尸》
僵尸流行的原因,有一个你可能想不到
杀僵尸、打怪兽比起真人之间的血腥杀戮,在暴力评级上会低一些,尤其是像美国这种电影分级制度比较严格的国家,评级高低对市场表现是决定性的:恐怖游戏和电影的目标客户,可是荷尔蒙分泌旺盛的青少年。
《野狗》虽然很短但很吓人
背景:“于七之乱”
明末清初,在胶东地区爆发了一场持续很久的农民起义,义军首领叫于七。最后,清廷派出重兵,对整个胶东地区进行了血腥屠杀。
《公孙九娘》里说:于七失败后,清兵在栖霞、莱阳两个地方进行了连坐族诛,就是只要是和起义者有一丁点儿关系的人,统统都杀光。有时候一天就在演武场杀几百人,“碧血满地,白骨撑天”,惨不忍睹
《鬼哭》里写道:官军实施了大屠杀之后,城里大白天就能看见鬼,到了夜晚,床底下飞来飞去的都是磷火,鬼魂就聚在屋角哭号。
《野狗》
《野狗》说的也是这次战乱。有个叫李化龙的人,深夜从山里逃出来,遇到了清兵行军。清兵这时候是见人就杀,所以他赶紧趴在死人堆里冒充尸体。
等到军队过去以后,前方高能预警了啊——出现了非常恐怖的一幕:只见一大片断了胳膊、缺了脑袋的尸体纷纷站了起来,其中有个头没有全断、挂在肩膀上的尸体,说着:“野狗子来了,怎么办啊?”一群尸体都应和着说:“是啊,怎么办啊。”然后,这些尸体又都倒在了地上。
李化龙真是了不起,这都没有把他吓死。他看见远处跑来了个怪物,长着人身野兽头,开始在死人堆里翻尸体的头吃,挨个吸脑子。马上要到吃到李化龙了,他捡起一块大石头,大喊着砸在了怪物嘴上,砸得怪物嚎叫着跑了。李化龙在地上捡到两颗獠牙,有四寸多长,谁也不认得这是什么怪物的牙。
蒲松龄的愤怒
吃死人的怪物和乱杀活人的清兵,究竟谁更可怕?
《聊斋》里的这类故事,虽然不像《画皮》那么精致,但却更具有历史意义,强烈地反映出那个时代的恐怖和凄惨
中美僵尸有什么不同
中国僵尸
能活动的尸体
僵尸和鬼不同:中国人有“三魂七魄”的说法,本来这是道教的修炼方法,认为魂属于阳,是善的,而魄属于阴,是恶的。如果修道者能用三魂制住七魄,身体就能长生不老。
魂代表着人的精神,离开了身体的魂,就是鬼,鬼仍然有人的情感和思想;但是,假如尸体上的魄没有和魂一起散去,或者受到了外来邪气入侵,尸体就会开始活动,魄是愚蠢邪恶、没有思想的,所以僵尸才无法交流、只知道害人
《聊斋》里的鬼可以和人谈恋爱,僵尸可都是吓人的
美国僵尸
在美国,最早的僵尸电影拍摄于1932年,当时的设定是,僵尸是由非洲巫毒的符咒制造出来的。这些尸体没有思想,能听懂简单的命令,可以当奴隶和士兵使用。没错,就和传说中的湘西赶尸一样。
到上世纪六十年代,僵尸片开始走红,这时候僵尸的人物设定,是由于核泄漏,或者病毒感染引起,而且僵尸会攻击人、不怕刀枪、人被僵尸咬了也会变成僵尸,基本上和现在电影里是一样的了
时代和群体的恐惧心理
真实的战争,并不是立即进入你死我活的激烈厮杀,而是要经过漫长的等待、无尽的焦虑和恐惧,军人在战后,经常出现幻觉、应激反应等心理问题。而没有训练、手无寸铁的民众,更容易陷入集体恐慌。
“野狗子”这个名字,就是战场上成群游荡的吃尸体的狼或者野狗。精神崩溃的亲历者,会把它们的形象看错,再加以夸张,通过口头传播的方式,以当时最快的交通工具的速度,很快传遍一个很大的区域,再一次加剧战乱的恐怖。
于七起义就爆发在蒲松龄家乡,当时他只有八九岁,这样的恐怖传闻,既是他的童年噩梦,也是当地的集体恐慌。
二战后期是恐怖片的低谷,原因很简单,美国人刚刚经历了战争,不缺少紧张情绪,用不着花钱买。但上世纪六十年代,美国经历了古巴导弹危机,这可是一次实实在在的核威慑。如果外交斡旋失败,擦枪走火,核武器也完全可能打到美国本土。这造成了美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集体恐惧,很多美国人就在自己家后院修建防核弹工事。
所以,关于“核辐射让人变成僵尸”的电影,开始在这个节点流行,直到现在,核战后世界变成废土、被辐射的变异生物横行,还是经典的电子游戏设定。当然,集体恐慌的程度,要看民众的认知水平。20世纪中叶的美国人,不至于像清朝人一样相信僵尸是真的,他们只是通过电影发泄对未来的忧虑。
缓解公共焦虑的替罪羊
遇到极端的恐怖事件,一群害怕到极点的人通常会干什么?社会文化学家说:他们会找替罪羊。
在多数群体恐怖传闻里,替罪者都是活人,通常来说,民众会选择外来的社会边缘者。
比如,游方的和尚、尼姑最容易被指认为是妖人,会被他们抓起来送到官府,甚至用私刑杀死
中世纪的欧洲,因为关于撒旦的恐怖传闻,有过长达几百年的猎杀女巫历史,不管是体制化程度,还是杀害人数和残酷手段,都远远超过古代中国
由恐怖传闻引起的替罪,会选择同样的目标:就是那些在农业社会丧失了资产和劳动力、没有社会地位的人。在中国恐怖故事里,可怕的对象往往都是老太太,因为她们最软弱。欧洲人猎杀女巫,指向的也都是这类弱势群体。
小结
虽然中国对僵尸的想象来自于魂魄观念,而美国电影里僵尸多半因为辐射、感染。但不管哪种恐怖设定,这类极度的恐怖故事,反映的都是社会动荡中的群体恐惧心理
当恐怖事件在人群中疯狂传播的时候,人们会非理性地寻找弱势群体,通过迫害他们缓解群体焦虑。
说恐怖
狐狸在中国古代扮演什么角色
《娇娜》:狐狸一家遭遇雷霆天劫
话说有个叫孔雪笠的秀才,在浙江投靠朋友未遇,正在走投无路之际,被一个姓皇甫的大户人家请去教书,孔秀才和这家公子成了好朋友。他在皇甫家生了一次重病,被公子的小妹娇娜治好了。按照《聊斋》的套路,孔秀才当然对娇娜一见钟情了。
皇甫一家人很喜欢孔秀才,但觉得娇娜太小,就把她的表姐松娘嫁给了孔秀才,松娘也非常美貌贤惠。过了段时间,皇甫家要搬家,就送给孔秀才黄金百两,又用腾云驾雾的法术把他们夫妇送回老家。孔秀才这才明白,皇甫家并不是人类。
孔秀才和松娘生了个男孩,后来孔秀才中了举,被任命到陕西当官,又因为冒犯上级被罢免。在回家路上,他遇到了皇甫公子,被请去家里做客。这时候,娇娜已经出嫁了,婆家姓吴。
有一天,公子满面愁容地对孔秀才说:“我们家是狐狸。马上要遭雷霆天劫了。只有你能搭救我们,如果不愿意,就请抱着孩子先走吧。”孔秀才很慷慨,发誓和皇甫家同生共死。他们就让孔秀才拿着剑站在门外,不管发生什么都不要动。
果然,顷刻间阴云密布,天昏地暗,皇甫家的豪宅不见了,原来是坟地里一个深不见底的大洞。这时候天上电闪雷鸣,把树都连根拔了起来。
孔秀才果然屹立不动。雷电没法打中狐狸窝,乌云里又伸出个怪物的爪子来,从洞里抓出一个人。孔秀才一看,正是娇娜,就跳起来用剑去砍断了那只爪子,他自己也被雷打死在地上。随后,云开雾散,这场劫难算是过去了。
娇娜苏醒过来,见孔秀才死了,就大哭着说:“孔郎为我而死,我怎么能活呢?”娇娜吐出一颗红丸给孔秀才服下,于是,孔秀才活了过来。这时候传来消息说,娇娜的婆家吴郎全家,也就是另一家狐狸,都在天劫里被杀了。孔秀才就把皇甫家带回家乡,从此和他们像一家人一样来往。
中国民间的狐仙理论
中国关于狐狸的灵异记载,最早见于《周易》《山海经》。在早期传说里,狐狸是鬼的坐骑,还有预言灾难的功能
从南北朝到唐代的记载里,狐狸有变身功能,能操控人的心智。传说它们把人的骷髅顶在头上,对着月亮拜几百下,就能变成美男或美女
基本脉络
狐狸的形象介于人神之间
狐狸使用道家的修炼方法,能活到几百年、上千年的寿命,还能成仙。狐狸可以进入人类社会,和人进行利益交换,满足人类种种现实欲望。
狐仙是有等级的
按照法力,它们可以分成天狐、妖狐和凡狐
天狐修炼的难度最大,如果具备千年道行,可以从金色的九尾狐形态直接成仙;也可以从狐修炼成人,再由人成仙。天狐的行为是合法的,它们退隐在山林里,按照道家内丹术的呼吸吐纳方法修炼。
妖狐的修炼方法是幻化成人形,通过和人交合、害死人命来吸收人类精气,就是民间标准的“狐狸精”的行为。还有一种妖狐,道行比较浅,会混迹在人群里惹是生非,趁人类的争斗吸取精气。
凡狐,是以动物形态出现的、不具备法力的狐狸
天狐在修炼过程中,会遭到毁灭性打击
按照民间信仰理论,凡是非人的生物,不管是狐狸、蛇、黄鼠狼这类灵异动物,还是古树和古董,都有可能成精,时间越长,对人间社会威胁越大,所以上天要定期降下雷电,对它们进行无区别打击。
野史记载,狐狸修炼了五百年就能练出“聚则成型,散则成气”的能力,可以幻化人形或者附体在人身上,这时候就要渡劫了。孔秀才拿着剑,帮助皇甫一家的行为,其实属于暴力妨碍雷公执法,他还用剑砍断了雷公的手臂,被当场击毙也真没什么好抱怨的。
天狐在功德圆满前,都需要渡几次劫,一旦失败,就形神俱灭。顺便说一句,这种渡劫的桥段,在当代的网络玄幻小说里也常常用,比如很红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读过《聊斋》,你就知道它所追随的传统了。
遭遇天雷,天狐怎么渡劫呢?
《聊斋》的答案是寻求像孔雪笠这样的人类的帮助。
在中国传统价值观念里,能中举当官的都是贵人,具有神灵护佑、邪魔不侵的体质,死后还可能直接成神,所以有能力帮助他们。
官府与狐仙的权利关系
狐仙崇拜长期盛行于中国民间社会,但不被官方允许
清政府颁布过明确法令:民间只能祭祀城隍灶王、列祖列宗或孤魂野鬼这三种对象
官方对狐仙崇拜的态度,暴露出了地方权力的真实状态
明清时的皇权专制格局,对地方官员的防范和限制很严格,知府知县这类主官,禁止在家乡任职、在同一职位上也不超过三年。他们在外乡做官,能掌握的地方社会资源相对有限,甚至连当地人说话都听不懂。民间崇拜的影响力,就是一种他们经常要应对的威胁
狐仙故事里有个逻辑,朝廷的权力能够驱邪,县官用官印印在被狐狸附体的人脸上,就能击败妖法
清代官场里有个有趣现象,在很多府衙县衙的角落里,也同样有供奉狐仙的仙坛,衙门上下都尊称狐狸为“守印大仙”。这表面上是官员参与迷信,其实也可以理解为是对权力控制不了的那部分地方社会的妥协
在世俗社会,狐仙崇拜所传达的是一种底层人、边缘人的意识
把狐狸的传说还原到真实世界:它们的行为亦正亦邪,自由散漫,游走在道德的灰色地带,可以把地方上的大户弄得狼狈不堪,还能直接挑战官方权力。所以,狐仙常常被戏子、妓女当做行业的保护神,用来传达底层社会的情绪和渴望
小结
狐仙介于人神之间,想要从平凡的狐狸发展成仙,需要长时间修炼;而在修炼的过程中,还会遭到天雷打击;想要渡劫,需要找到外在的保护力量
虽然不被官方允许,但民间生生不息的狐文化,传达出了底层民众的观念和情绪
英雄救美和狐狸救书生
《辛十四娘》:义狐嫁给了弱鸡书生
话说明朝正德年间(这个年代后边是有用的),在河北广平有个姓冯的秀才,虽然有才学,但性格轻佻,还有酗酒问题。
有一天,他在路上遇到一个漂亮姑娘,乘着酒醉,尾随姑娘进了一座破庙。他在庙里遇到位老者,开口就说要娶刚才那个姑娘,当然被人家赶了出来。
深更半夜的,他又迷路跑到了荒郊野外,撞进一户官宦人家。这家有个老太太,自称是冯秀才的舅姥姥,听了他的经历,直接把那个姑娘叫来,强迫这个姑娘嫁给冯秀才。
你可能听出来了,冯秀才遇到的都不是人类,前面那个少女是狐狸,就是标题的辛十四娘;后面这老太太确实是冯秀才的舅姥姥,但死了很多年了,她丈夫是阴间的神,掌管着方圆几百里内的鬼狐。
辛十四娘过门以后很贤惠,日子过得不错,但冯秀才酗酒成性的毛病又闯了祸。他有个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姓楚,爸爸在京城当大官,十四娘早看出楚公子不是善类,嘱咐冯秀才不要和他来往,但冯秀才不听。
在一次岁考里,楚公子考了第一,冯秀才第二,楚公子就在酒桌上当众奚落冯秀才,冯秀才没忍住,回答说“你以为你凭的是真本事么?”这让楚公子怀恨在心,就设计把冯秀才骗到家,灌醉了以后栽赃他打死了自己家的丫鬟。广平知府特别配合楚公子,天天刑讯逼供冯秀才,要他招供认罪。
而这个时候,十四娘在家做了三件事:
第一件事,运用法术进到大牢,让冯秀才先招供,以免被活活打死。
第二件事是去求她的亲戚,也就是潜伏在各地的狐仙们。可狐仙们也不愿意帮她,十四娘就只剩一个办法了:派她陪嫁来的小丫鬟,也是一个小狐女,进京去见皇帝告御状。
第三件事很奇怪,她托媒婆买了个很漂亮的良家女孩,和自己平起平坐地过日子。冯秀才家里人觉得这个狐仙奶奶很无情,根本不在意冯秀才。
果然,很快传来消息:皇帝派了钦差重审案件,释放了冯秀才,楚公子的父亲被革职查办了。
原来是那个小狐女立功了。皇宫有神灵保护,小狐女进不去。但她听说皇帝要到山西大同去寻欢作乐,就先赶到了大同。
在民间故事里,正德皇帝是个荒淫无度的昏君,但他的真实形象是非常独特的:他只活了三十一岁,虽然言行古怪,但不乏才干。
小狐女埋伏在一家妓院里,果然得到了见皇帝的机会,还很受宠爱。于是,小狐女就向皇帝讲了冯秀才的冤案。
救下了冯秀才之后,十四娘使用法术,让自己变得又老又丑,通过病死的方式,很委婉地脱离了人世。她当初买的那个女孩,就是给冯秀才选的妻子。
后来,有人在太华山上遇到过辛十四娘,她已经成仙了。
祸从口出的巨婴男
《聊斋》里的狐,按法力来分,分天狐、妖狐和凡狐,十四娘属于天狐
按它们的行为分,可以分成情狐、文狐和义狐
情狐:爱情故事里的女主角
文狐:聪明有才学的狐狸,经常幻化作秀才,和文人们进行诗酒唱和
义狐:行侠仗义的狐狸
十四娘是义狐
情狐是自由选择爱人的,但是在这个故事里,十四娘本来是被迫的,冯秀才属于上级领导硬塞给她的一个支线任务。
小说里写到,十四娘出嫁以后,恪守人间妇道,勤俭持家,成仙前还要给冯秀才安排个妻子。在十四娘走后,冯秀才穷得快过不下去了,又在家找到了十四娘当初留下的一大笔钱。
冯秀才
因为在古代社会,科举是政治的基础,舞弊这个事儿太严重了,属于“房间里的大象”,谁都清楚,但绝不能说出来。朝廷一旦彻查,就会引起官场大地震
蒲松龄17岁那年,顺治皇帝连续处理了几次考场舞弊,有上百名官员被杀被流放,手段相当血腥。冯秀才当众说的这句醉话,很容易被楚公子理解成威胁他要去告发,所以才对他不择手段、痛下杀手。
冯秀才一句没有实际意义的讽刺,却引起了楚公子最大的恐惧和恨意。
十四娘劝冯秀才时抛了一个金句:“轻薄之态,施之君子则丧吾德,施之小人则杀吾身。”意思就是:出口伤人的话,冒犯了君子会有损自己的形象,惹怒了小人会引来杀身大祸。
狐仙崇拜的社会功能
根据社会学研究,古代民间的狐仙崇拜有一个社会功能,就是对地方官员形成了潜在的约束。
人们相信,狐仙会暗中观察和监督官员的行为,如果地方官滥用权力,它们会出面干预。所以,很多官吏会由于迷信而畏惧鬼神,不敢过于为非作歹。
书生为什么这么弱
秀才是士大夫阶层中最低的一等,有一些象征性的待遇,比如打官司可以不向知县跪拜,不能轻易动刑。但并没有实际保障
秀才只是个入门资格,一旦考中,他也可能当上府尹、通政司使,变成官僚,决定他人生死;要是考不中,学问就没有变现途径,只能做些教私塾、抄抄写写的工作,一直混迹于社会底层。
古代读书人在科场中挣扎,是以个体为单位,供朝廷挑选的工具,自身并不拥有权力,也不能像军人或民间宗教那样,组成有影响力的利益集团。
书生还往往有个通病,就是像冯秀才这样,自视甚高,却又缺少社会经验和实际事务能力
和蒲松龄同时代的思想家顾炎武,对文人阶层有个很经典的论断是“一为文人,便无足观”,意思是一旦以文人自居,仅仅沉迷于舞文弄墨、口轻舌薄,是没什么出息的。
书生是蒲松龄最熟悉的群体,所以《聊斋》里对书生的刻画,从群体特征到个体形象,都是很精准深刻的。
小结
对各类“看透不能说透”的事,得先估计一下后果。倒不是说我们就只能做个冷漠的犬儒主义者,而是要有清晰的目的和预见性,不说有风险而没意义的话。
爱情幻想里的狐狸女主
《青凤》:无赖书生的人妻狐妾
太原有个叫耿去病的秀才,他不像一般的文弱书生,他性格狂放,胆子特别大。他叔叔有个很大的宅院,因为闹狐狸闹鬼,荒废了很久。
耿去病不信邪,就在夜里去查看,里面竟然有一大家子陌生人在吃喝,耿去病直接就闯了进去,还和这家男主人胡老头谈笑风生。
胡老头有一个侄女叫青凤,胡老头叫青凤出来见客,蒲松龄写青凤生得“秋波流慧,人间无其丽也”,就是明媚的眼神里流动着聪明,世间找不出比她更美的人了。
耿去病见了青凤神魂颠倒,就悄悄用脚去踩她的脚。在缠足时代,脚是女性最敏感的部位,耿去病这个行为是特别放肆的。但青凤也没生气,说明她也喜欢耿去病。
耿去病是有妻子的,他回去就要求妻子跟他一起搬到这鬼宅来住,好能再见到青凤,妻子当然不愿意,他就自己搬进去了。当夜就有个恶鬼来吓他,耿去病确实胆大,反倒把这个鬼给臊走了。随后青凤就来了,青凤告诉他刚才的鬼是她叔叔胡老头扮的,因为吓不走耿去病,所以他们要搬家了。
耿去病要留青凤过夜,青凤表现得又羞又怕,这时候,胡老头追来,大骂青凤辱没了他们的门户,带走了青凤。耿去病追过去解释也没用。
耿去病的叔叔见他居然能驱怪,就把这套宅院很便宜地卖给了他。
此后,耿去病一直对青凤念念不忘。有一年清明,他在野外救了一只被狗追赶的狐狸,到家以后,这只狐狸竟然变成了青凤。耿去病大喜过望,一点儿也不嫌弃青凤不是人类,留下她和自己一起生活。
过了两年,胡老头的儿子半夜来见耿去病,说胡老头被耿去病的一个晚辈打猎时抓住了,只有耿去病能救胡老头的命。耿去病当时卖了个关子,并没有马上答应,青凤私下劝他说:当初胡老头责骂他们,也是出于家规。耿去病回答说救当然还是要救的,只是报复他一下。
第二天,耿去病去救了胡老头,从此留他们在自己家的后院居住。
古代社会的男女观
动物虽然修炼出了法力,但还是害怕自然界的天敌,狐仙见到普通的猎狗,同样会法力失灵,束手就擒。这种神话设定的依据,是民间“一物降一物”的法则,很有意思
耿去病和青凤恋爱同居,不是“养小三”吗?
不管是读古代小说还是研究历史,都需要依据当时的现实和伦理,来理解古人的处境
古代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多妾制,说多妻制是不准确的。
男人可以置妾,也可以买婢女、歌姬,而且还可以出入妓院等等场所。这都不会动摇正妻的地位,按照当时的伦理,妻子本来就不能要求丈夫性忠诚,不妒忌反倒是一种可以公开赞颂的美德。
古代社会就是完全以男性为中心来设置游戏规则和权利义务的,这当然不公平,所以才叫旧社会么
我们不用今天的伦理苛责古代小说,同样的道理,今天的人也不该用古人的伦理处理今天的婚恋关系
表面看呢,《聊斋》里的这类故事,男性在古代两性关系中占尽便宜,但换个角度,这种不劳而获的男人,也同样很难获得真正的爱情体验
《聊斋》里的很多爱情故事,意淫成分都很严重,不仅要求狐女、花妖或者女鬼们肤白貌美气质佳、美丽聪明有才华,有时候还要两个人同时都爱上男主角。挖到根子上,其实都是因为当时的男性过于压抑,所以一旦有机会在文字里放飞自我,就释放得特别夸张。
性的禁锢与爱情幻想
荷兰汉学家高罗佩在《中国古代房内考》里专门论述了古代士大夫的这个家庭问题,他们到高等妓院找艺伎交往,实际上并不是为了性满足,而是寻求精神上的红颜知己。
儒家的社会理想,是按照先齐家后治国平天下的顺序设置的,它最关注的是社会结构稳定、尊卑长幼有序,已婚女子代表一个已有家庭的稳定,未婚女子代表一个未来家庭的稳定,绝对不能侵犯
谁要是写出一个没有社会身份的男狐狸和女人真心恋爱的故事,那可绝对是颠覆三观,大逆不道,宗法社会里完全没有他们的位置。在明清神怪故事里,男狐魅惑女子都是捉妖故事,而不是爱情故事。
这种对性的禁锢现象,在清代是最严重的。清王朝选择了最有利于维护皇权大一统的理学伦理来治国,理学的性观念,严重压抑正常的人类本能需求,禁锢女性权利、否定两性交往,只有为了生育后代、延续子嗣的性活动才是可接受的
在那时候,关于爱情的话题是受主流观念歧视的,甚至是个禁忌。蒲松龄只能采取小说这种当时很不入流的文学体裁,把自己对女性的美好幻想寄托在狐女、鬼这样不具备人类身份的虚构形象上
作为现代人,我们不该笑话蒲松龄把爱情故事写得太“玛丽苏”,而是应该同情他的不幸和压抑
小结
《青凤》这个故事,表面看是美丽、聪明、有情义的狐仙青凤,倒贴无赖书生耿去病的故事。
看起来是男人们占尽便宜,但放回到蒲松龄生活的年代,却是宗法制的家庭结构和性禁锢的时代背景之下,男性心理长期压抑,得不到正常释放的幻想
说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