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有现金状况:如果在并购时,并购方公司有充足的甚至过剩的闲置资金,则可以考虑在收购时采用现金支付。
2.资本结构状况:如果并购方公司需要向企业外部贷款,以筹得足够的现金来完成它的现金并购计划,那么,公司首先应考虑的是这笔额外的债务对公司资本结构的影响,因为它会使资产负债表上的负债额增大,从而改变公司的负债比例,并且还应考虑到,如果并购成功,两个公司合并后财务状况的变化。
3.筹资成本:公司在考虑支付方式时,也应考虑各自筹资方式成本的高低,选择经济可行的筹资方式。
4.收益稀释:如果并购方公司不能筹集足够的现金来并购目标公司,则可以通过发行新股来换取对方的资产或股票,但发行新股意味着公司股本增加、参加利润分配的股本数增加,如果不仔细考虑并作出妥善安排,原理股东的收益就会被摊薄,而并购方的目标之一应该是设法提供新老股东的每股税后净利。
5.控制权的稀释:
①采用发行新股的方式以筹得足够的并购资金,还应考虑到将会稀释老股东拥有该企业权益的比例。
②如果发行的新股数量足够大,甚至可能使老股东失去其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