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5-1消费税
这是一篇关于5-1消费税的思维导图,包括:生产销售环节、委托加工环节、进口环节、零售环节、批发环节。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及时性原则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取得、审核、传递、认证、申报等环节均要在规定时间内尽早完成。第七条应抵尽抵原则企业发生的各类成本费用支出业务,按照合同约定...
社区模板帮助中心,点此进入>>
法理
刑法总则
民法分论
CPA战略风险管理、战略实施
substantive procedures
初级会计实务第一章
极限词查询
法律相关的英语词汇
政治必修一第一单元
会计科目
消费税环节的审核
生产销售环节
通常情况,单一环节征税
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委托加工环节
委托方涉税情形:
1.购买材料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
2.支付加工费和代垫辅料费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缴纳消费税
受托方涉税情形:
1.购买辅料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
2.收取加工费和代垫辅料费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
3.交货时代收代缴委托方消费税(受托方为非个人)
有同类消费品的:
从价定率:同类消费品销售额*比例税率
复合计税:同类消费品销售额*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收回数量*定额税率
没有同类消费品的:
从价定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复合计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收回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进口环节
从价定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率税率)
复合计税:(1)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征税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2)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
从量定额: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
零售环节
应税消费品:金银铂钻,超豪华小汽车(加征)
“金银铂钻”税率5%;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
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10%。
批发环节
应税消费品:卷烟(加征)
计税方式:复合计税
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