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刑事诉讼法 第七章 证据与证明(1)
关于刑事诉讼法 第七章 证据与证明的思维导图,简述了证据制度、证据的种类和分类、证据规则、证明的概念与分类、证明的要素。
编辑于2022-10-16 11:52:59证据与证明
证明的要素
一.证明对象
概念:也称“待证事实”,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提出诉讼主张的一方需要用证据予以证明的案件事实
特点:a.证明对象与诉讼主张紧密相连,它是由证明主体的诉讼主张决定的案件事实,与诉讼主张无关的其他事实被排除在证明对象之外 b.作为证明对象的事实通常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事实,其包括实体法事实,也包括程序法事实 c.证明对象是需要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不需要运用证据证明的事实称为免证事实,不属于证明对象的范围
实体法事实:是刑事证明对象的核心,主要包括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阻却违法性的事实,阻却有责任的事实,有关量刑情节的事实等
程序法事实:对诉讼程序问题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将有关管辖,回避,延期审理等的程序事实列位证明对象
二.证明责任
概念 :证明责任亦称举证,是指证明主体就其诉讼主张承担的提供证据予以证明的责任,当前没有提供证据或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诉讼主张时,要承受其诉讼主张不被裁判者采纳的风险
证明责任的承担
1.公诉案件:检察机关承担;被告人一般不承担(例外情形:巨额 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国家绝密丶机密文件资料丶物品罪) 法院不承担; 2.自诉案件“谁主张,谁举证” 3.被告没有举证责任,除非另有规定。
三.证明标准
概念:司法工作人员以及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诉讼活动中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需要达到的程度。
1.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2.疑罪从无
四.证明程序
(一)举证:是指证明责任的承担者为说明已方的诉讼主张而提出的证据,并在事实真伪不明时承担不利法律后果的诉讼活动
(二)质证:是控辩双方就已提出的证据在法庭上进行的对质、辩论活动
(三)认证:是法官在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和辩论的基础上,对单个证据是否具有证据能力和证据力进行审核确认的活动
(四)定案:即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它是法官在认定的基础上,根据经验,逻辑与法律,综合全案证据确定案件事实的活动
证据规则
(一)关联性规则(一般排除)
是指只有与诉讼中的待证事实具有相关性的证据,才允许在审判中提交
(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我国)
是指以非法方法取得的证据不得进入审判程序用作证明被告人有罪的根据
(三)最佳证据规则
是指在以书证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时,除非有法定例外情形,必须提供书证材料的原始件
(四)意见证据规则(一般排除,有例外)
指证人只能就其所亲身感知的案件事实作出陈述,而不得对案件事实作出推断性意见
(五)补强证据规则
指为防止错误认定事实,在运用某一证明力薄弱的证据来认定案件事实时,法律规定须有其他证据予以补强的规则
证据的分类
(一)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提供方式
言词证据:是人的意识对案情作出反映而形成的,凡证据事实是通过人的陈述来反映,以语言形式表现的叫做言词证据。(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丶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
实物证据:是以各种物品的特性丶存在的状态和变化以及各种物品之间的联系形成的,它是以物理状态丶自然现象表现出来的广义上的物证(物证、书证、音像证据丶勘验笔录等)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划分标准·划分标准是证据存在和表现的形式。·证据的证明方式不是划分标准。·不能因言词证据的记载方式表现为实物而影响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划分。
(二)原始证据与派生证据
原始证据:又称从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或原生证据,是指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的证据
传来证据:是指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即经过复制丶复印、传抄转述等中间环节形成的,从原始证据派生出来的证据,故又称为非第一来源的证据或派生证据
(三)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根据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
有罪证据:是能够证明犯罪事实存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证据
无罪证据:是指反驳控诉,能够证明犯罪事实不存在,或者是证明犯罪嫌疑人丶被告人无罪,罪轻以及减轻他们刑事责任的证据划分标准是证据的内容和作用不能根据证据由哪一方提供来划分
(四)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划分标准是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
直接证据:是指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剧
范围: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书证音像证据
运用规则:直接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必须在法庭上经过控辩双方的询问质证,并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孤证不能定案。直接证据必须得到间接证据的印证,才能认定案件事实。
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才能证明案件 主要事实证据
范围:范围相当广泛的,难于分类概括一般说来,只能证明时间地点、工具手段、结果、动机等单一的事实要素案件情节的证据,都是间接证据
证明的概念与分类
概念: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及诉讼参与人所进行的收集,审查判断,运用证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活动
特征:a.证明活动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 b.证明对象主要是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争议事实 c.证明活动应依照法定的原则和规则进行 d.证明程序包括由收集证据,审查判断证据和综合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组成的一系列诉讼活动
分类
以证明的根据和程序为标准 严格证明与自由证明
严格证明是在证明的根据及程序上都受到严格限制的证明。依据证据必须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证据且具备证据能力,证明的过程或程序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证据调查程序进行
自由证明是指证明的根据及程序都不受上述两项限制,法官可以采用更为宽泛的证据材料或采取较灵活的方法来完成
以证明对象的性质为标准 实体性证明与程序性证明
实体性证明是在刑事诉讼中控辩双方就案件的实体争议运用证据向法官进行的论证说服活动
程序性证明是在刑事诉讼中控辩双方或一方就案件的程序性争议或程序性请求运用证据向中立的裁判方进行的论证说服活动
刑事证据的种类
一.物证
(一)概念:物证是以其自身属性外部特征或存在状况证明案情的客观实在的一切物品和痕迹。
(二)特点 1.物证的表现形式是实物或痕迹 2.物证以自身属性,外部特征或者存在状况证明案件事实 3.物证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4.物证一般只能对案件事实起到间接证明作用
(三)种类 1.实施犯罪的工具 2.犯罪过程中留下的实物和痕迹 3.犯罪行为侵犯的对象 4.犯罪行为产生的物品 5.其他可能揭露揭露犯罪和查获犯罪嫌疑人的实物和痕迹。
二.书证
(一)概念:以文字丶符号、图画等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文件和其他物品。
(二)特点: 1.思想内容2.与案件有关联 注意:并非一切记载有思想内容的文字材料都是书证。如盗窃的图书录像带是物证(内容与案件无关),但是在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案件中,属于书证。
三.证人证言
A.凡是知道案件情况并有作证能力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 B.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C.由于证人是以知道案件情况为条件的,具有不可代替性 D.证人只能是公民个人,法人和非法人团体不具有证人资格 E.见证人应作为“特务的证人”
注意:证人亲笔书写的书面证词,并不改变其证人证言的属性,不能判断为书证
四.被害人陈述
(一)概念: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向司法工作人员就其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事实和有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况所作的陈述
(二)在刑事诉讼中自诉人的陈述属于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
(一)概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就其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以及其他案件事实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二)口供的内容范围: 1.认罪的供述 2.无罪的辩解 3.揭发
六.鉴定意见
(一)概念:专门机关就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指派或聘请专门人员进行鉴定后所作的结论性的判断
(二)类别:a.法医类鉴定,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 医物证鉴定和法医毒物鉴定。 b.物证类鉴定,包括文书鉴定丶痕迹鉴定和微量鉴定。 c.声像资料鉴定,包括对录音带丶录像带丶磁盘光盘图片等载体上记录的声音丶图像信息的真实性丶完整性及其所反映的情况过程进行的鉴定和对记录的声音、图像中的语言人体物体作出种类或者同一认定
七.勘验丶检查丶辨认丶侦查实验笔录
(一)勘验:办案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进行勘验丶检验时,所作的文字记载。
(二)检查:办案人员为确定被害人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某些特征丶伤害情况和生理状况,对他们身体进行检验和观察后所作的客观记载
(三)辨认: 1.在侦查人员主持下 2.辨认前不能见到被辨认的对象 3.辨认活动要个别进行 4.辨认对象要混杂在类似特征中,并符合人数 5.辨认中不能给提示
(四)侦查实验:禁止一切足以造成危险丶侮辱人格或者有伤风化的行为。
八.视听资料与电子数据
(一)概念:指以录音丶录像丶电子计算机或其他高科技社 保所储存的信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 (视听资料与鉴定结论:这种信息资料完全是仪器自行运动分 析后显示的数据资料。无需任何人承担法律责任)
(二)区分:1、询问证人被害人丶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过程中进行录像录音的→属于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丶被告人供述。 2勘验检查中进行的录像,证明过程是否合法→属于试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制度概述
证据的概念与特征
1.概念: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或材料。
2.特征: 合法性一证据力~形式要件 客观性 一证明力~内容要件 关联性
不需要证明的事实
为一般人共同知晓的常识性事实
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的并且未依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事实
法律、法规的内容以及适用的属于审判人员履行职务所应当知晓的事实
在法庭审理中不存在异议的程序事实
法律规定的推定事实
自然规律或定律
【注意:勘验检查笔录是书面形式的证据材料,但有别于书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