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宪法学(第二章)
《宪法学》第二章的思维导图
编辑于2019-12-19 08:52:50宪法的历史发展
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资本主义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社会历史条件
经济条件
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确立
政治条件
资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和资产阶级民主制度都建立
思想条件
以“天赋人权”、“人民主权”、“三权分立”和“法治”等为主要内容都资产阶级启蒙思想深入人心
法律条件
法律制度本身的发展、法律形式的分化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法律部门在更高层次上的统一
美、英、法等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英国宪法
近代宪法的发源地;最早产生议会政治,建立了资本主义代议制度
1215年 《自由大宪章》
《权利法案》《王位继承法》
通过逐步限制王权发展;被各国资产阶级革命后仿效
美国宪法
1766年《独立宣言》(为了摆脱英国统治;第一次宣布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
1777年《联邦条例》
1787年《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国家结构不能适合美资发展需要)
1791年《权利法案》(前宪法受政治斗争影响,未规定公民权利)
法国宪法
1789年《人权宣言》(爆发了资产阶级大革命)(较全面地提出资产阶级政治/经济纲领和法制原则)(是法国建立资产阶级国家法律制度的纲领行文件)
1791年宪法(欧洲第一部成文宪法、宪法典,确立君主立宪制)(废除了一切封建制度,取消一切特权)
1958年《第五共和国宪法》
其他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
日本
1899年《大日本帝国宪法》 (君主立宪制、军国主义) (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宪法上的条件)
1946年《日本国宪法》 (议会内阁制、君主立宪制、和平主义)
德国
1919年《魏玛宪法》 (联邦主义原则、二元议会制、共和政体) (资产阶级宪法的新发展)
1949年《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 (突出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 分权体制、国家元首虚位)
资本主义宪法的基本特征
(1)确立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基本原则
(2)确立资本主义根本政治原则(分权制衡、三权分立)
(3)确立主权在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资本主义宪法的发展趋势
(1)重视人权保障
(2)加强对宪法实施的监督
(3)增加国际协作方面的内容
仍以巩固资产阶级的统治秩序为根本目的
社会主义宪法的发展
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1917年“十月法令”
1918年《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根本法)》 (1918年苏俄宪法)
对社会主义宪法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为各社会主义国家制定宪法提供了借鉴
社会主义宪法的发展
1924年《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宪法(根本法)》
为巩固成果,推动过渡时期革命和建设
1936年宪法(苏联)
为继续巩固社会主义制度; 标志着社会主义宪法已经巩固并发展到了较为成熟的阶段
社会主义宪法的主要特征
(1)确立并维护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
(2)明确规定了国家性质
(3)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政权建设理论
(4)保证人民真正实现当家做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宪法
清末预备立宪
1804年鸦片战争后,维新运动传播资产阶民主思想
20世纪初,中国同盟会力图革命,清被迫“预备立宪”
1908年颁布《钦定宪法大纲》
1911年,清为自救,公布《大清帝国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十九信条》)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临时约法》) (捍卫辛亥革命胜利果实,维护资产阶级共和政体,制约袁世凯)
(1)确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国家制度
(2)规定人民享有较为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北洋军阀和国民政府的宪法
北洋军阀时期
1913年《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天坛宪草”) (坚持内阁制,国会牵制总统)
1914年《中华民国约法》 (实际上否定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制度,确认封建军阀专制)
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贿选宪法”)
1925年《中华民国宪法草案》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1931年《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 (实际上确认了蒋介石个人独裁的专制统治)
1936年“五五宪草”
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 (确立专制政体体制,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利益)
革命根据地的宪法性文件
1927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宪法大纲》) (肯定中国人民通过武装斗争取得的民主成果,体现了反帝反封建、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指导思想)
1942年《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施政纲领》) (对于实现抗日民主根据地的民主政治、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抗击日本侵略者发挥了积极作用)
1946年《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宪法原则》) (对巩固新民主主义政权、争取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起到积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背景】解放战争仍在继续;土改在新解放区尚未开始;国民经济有待恢复;人民群众组织度有待提高;全民选举尚无法实现。需要制定宪法性法律文件以规范和统一全国人民的行动,指导当时各项重大任务的完成。
【主要内容】(1)规定我国国家性质(2)确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职权由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全体会议暂代(3)取消帝国主义在华的一切特权,没收官僚资本,进行土改(4)规定军事制度及经济/文化教育/民族/外交政策的总原则(5)规定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
【意义】是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人民大宪章,它为1954年宪法的制定奠定了基础,在新中国制宪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1954年宪法
【背景】通过《共同纲领》的有效实施,国家政权得到巩固,社会秩序逐步好转,人民安定团结的局面已经形成,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的条件趋于成熟
【内容】(1)把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确立为基本原则(2)对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经济制度作了规定(3)在总结新中国成立五年来国家机关工作经验基础上,对国家政治制度作了更加完备的规定(4)规定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特点】(1)确立了社会主义原则和人民民主原则(2)以《共同纲领》为基础,并体现了历史与现实的有机结合(3)反映了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特点
【意义】对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发挥了积极的推动和保障作用
1975年宪法
【背景】三大改造基本完成;57年后国家政治生活脱离正规;人大制度被削弱;“文化大革命”
【内容】(1)把“以阶级斗争为刚”的党的基本路线作为修改宪法的指导思想(2)规定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以“工农兵代表为主体”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取消国家主席和人民检察院(3)大幅建少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4)增加对个体劳动者的限制,强化单一公有制;人民公社相关规定
【历史评价】虽然保留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性质,但在指导思想和内容上存在严重的错误,是一部极不完善的宪法
1978年宪法
【背景】“文化大革命”结束;为纠正极“左”错误,恢复民主法制原则,适应新的历史时期的需要,实施建设社会主义强国的任务
【内容】(1)指明我国已进入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时期,规定了国家在新时期的总任务(2)删去“全面专政” 规定,强调坚持社会主义民主原则(3)恢复检察机关的设置(4)增加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历史评价】未能完全拜托“文化大革命”的消极影响
【两次修改】1.第一次修改(1)在县以上人大设立常务委员会(2)革命委员会改称人民政府(3)县以下人大直接由选民选举产生(4)上下级检察院改为领导关系(5)扩大人大职权 2.第二次修改 取消原文中公民“有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权利”
1982年宪法
【背景】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党的工作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提出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目标
【内容】(1)确立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国家的根本任务(2)完善了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3)总结历史经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4)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为“一国两制”提供了宪法依据(5)完善国家机构体系
【意义】全面体现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集中反映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认真贯彻社会主义的民主原则和法制精神,切实保障公民 权利和自由,依法规范国家权力,充分适应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发展以及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到要求,明确提出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宏伟目标
对1982年宪法的四次修改
【1988年】
【背景】为适应我国的私营经济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的变化
【内容】(1)确认了私营经济的合法存在 (2)修改了土地政策
【1993年】
【背景】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进一步推动改革开放
【内容】(1)明确中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根据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2)逐步实现现代化(3)确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4)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营经济”改为“国有经济”;规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地位(5)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大任期改为5年
【1999年】
【背景】根据党的十五大精神以及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
【内容】(1)明确邓小平理论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指导地位,指出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2)确认“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3)规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明确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4)“反革命活动”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
【2004年】
【背景】根据新形势新经验
【内容】(1)确认“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明确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将“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列为爱国统一战线的一部分(2)国家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依法征收或征用公民财产并给予补偿;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保护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收侵犯(3)建立社保制度;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4)国家主席可进行国事活动;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任期延长至5年(5)有关戒严的规定改为紧急状态;国歌为《义勇军进行曲》
声明:以上内容为本人自主整理,欢迎大家学习使用,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 张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