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影响量刑的情节
应当免除处罚的情节、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应当减轻处罚的情节、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
经济法学产生于20世纪20年代的德国。经济法学是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学科。经济法学以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经济法学的地位,是指经济法学在法学体系中所处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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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量刑的情节
法定量刑情节
应当免除处罚的情节
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第24条)
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
犯罪较轻且自首的(第67条)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第351条)
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防卫过当(第20条)
避险过当(第21条)
胁从犯(第28条)
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第68条)
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行贿行为的(第164条)
个人贪污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第383条)
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行为的(第390条)
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介绍贿赂行为的(第392条)
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从犯(第27条)
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第19条)
预备犯(第22条)
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犯罪(第17条)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第18条)
未遂犯(第23条)
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时的教唆犯(第29条)
自首的(第67条)
有立功表现的(第68条)
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在国外犯罪,已在外国受过刑罚处罚的(第10条)
应当减轻处罚的情节
造成损害的中止犯(第24条)
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
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第29条)
累犯(第65条)
刑法分则部分
酌定量刑情节
犯罪的手段
犯罪的时空及环境条件
犯罪的对象
犯罪造成的危害结果
犯罪的动机
犯罪后的态度
犯罪人的一贯表现
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