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中级经济师《 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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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2022-11-02 17:59:32 重庆财政收入
财政收入和财政集中度
含义
政府为履行职能,实施公共政策和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的需要而筹集一切资金的总和(表现为货币收入)
分类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制定的《政府财政统计手册》
税收
政府从私人部门获得的强制性资金转移
社会缴款
包括社会保障计算收入和雇主提供的退休福利之外的其他社会保险计划收入。①可强制可自愿②可以由雇员、代表雇员的雇主、自营职业者缴纳,也可由无业人员缴纳③缴款额与缴款人报酬、工资或雇员数量有关
赠与收入
从其他政府或国际组织那里得到的非强制性的转移,对一国政府自有财政收入的补充,可以是现金或实物形式
其他收入
以外的收入,如出售商品服务收入(使用费和规费)、利息和其他财产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入)、罚款罚金等
我国《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①税收收入、②非税收入、③债务收入、④转移性收入
非税收入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和其他收入八款
衡量财政收入的不同口径
最小口径:税收收入
小口径:税收收入及纳入财政预算(即一般预算)的非税收收入,但不包括政府债务收入、专款专用的政府收入(社会缴款);最为常用,我国统计年鉴中对外公布的财政收入
中口径:财政预算(即一般预算)收入加社会保障缴费收入
大口径:全部的政府收入
财政集中度
也称宏观税负,国家通过各种形式,从国民经济收支环流中截取并运用的资金占国民经济总量的比重
宏观税负口径
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
财政收入(一般预算收入)占GDP的比重
财政收入(一般预算收入)加政府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社会保障基金收入后的合计占GDP的比重
口径从小到大
税收
含义
各国政府财政收入的最主要形式,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依法参与单位和个人的财富分配,强制、无偿的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主体:国家;客体:单位和个人;目的: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满足国家实现其职能的需要;依据:法律、凭借政治权力;过程:从私人部门单向地、无偿地转移给国家的过程;直接结果:取得财政收入
基本特征
强制性:政府以社会管理者身份,凭借政治权力,通过法律形式对社会产品实行强制征收。体现在:①税收分配关系建立具有强制性②税收征收过程具有强制性
无偿性:税收本质的体现,反映一种社会产品所有权、支配权的单方面转移,而不是等价交换。体现在:①政府得到税收收入无需向纳税人直接付报酬②税收不在直接返还纳税人本人
固定性:国家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了课税对象、税基及税率等要素,税收征纳双方必须按税法规定征税和纳税,双方都无权随意变更征纳标准
基本职能
财政职能(首要和最基本职能):也称税收职能,税收通过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为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功能
经济职能:也称调节职能,为实现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平衡,通过税收分配,对资源配置、国民经济地区分配格局。产业结构、社会财富分配和居民消费结构等进行调节的功能
监督职能:税收分配一定程度反映经济活动状况,通过这些信息的反馈监督经济的运行,实施宏观调控。通过税收征管过程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遵守国家经济政策
拉弗曲线与征税限度
美国供应学派,20世纪70年代,对税率与税收收入或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的形象描述,对凯恩斯主义需求管理失效的一种回应
保持适度的宏观税负水平是促进增长的一个重要条件。征税有“禁区”,要注意涵养税源。高税率不一定带来高税收收入。高税收收入也不一定要实行高税率。取得同样多的税收收入,可以采取两种不同税率
税负转嫁
含义
最初缴税的法定纳税人不一定是该税收最后承担者,税负转嫁的最后结果是税负归宿
方式
前转(顺转、向前转嫁)
通过提高商品价格转移给购买者或最终消费者,最典型最常见的形式,多发生在流转税上
后转(逆转、向后转嫁)
通过压低购入商品价格或生产要素进价,将税收转给商品或生产要素供给者
混转(散转)
前转、后转、消转混合,比较常见
消转
使税负从超额利润中得到抵补,降低成本、增加利润来抵消税负
旁转(侧转)
转嫁给购买者或供应者以外的其他人,如压低运输价格将税负转嫁给运输者
税收资本化(资本还原)
未来税款预先扣除,后转给生产要素出售者,现在承担未来的税收。最典型土地交易的课税。与后转的区别:消费品与资本品,后转一次性税款一次性转嫁,资本还原预期历次累计税款的一次性转嫁
因素
应税商品供给与需求的弹性(关键因素)
需求弹性大,供给弹性小,不容易转嫁;反之容易转嫁
课税商品的性质
一般情况下,生活必需品,需求弹性小,容易转嫁;非生活必需品,需求弹性大,不易转嫁
课税与经济交易的关系
一般情况下,与经济交易无关而直接对纳税人征收的税,不容易转嫁(如所得税),通过经济交易过程而间接征收的税,容易转嫁(如增值税、消费税)
课税范围的大小
课税范围越广泛,越不容易产生替代效应,使需求缺乏弹性,税负容易转嫁,越狭窄反之
竞争程度
竞争程度小容易转嫁,对竞争性商品课税的税较难转嫁
财政收入
国债
含义、种类和功能
含义
一国中央政府作为主体,依据有借有还的信用原则取得的资金来源。是一种有偿形式的、非经常性的财政收入。具备的条件:①经济方面社会存在比较充裕的闲置资金和比较健全的信用制度②财政方面国家财力不充裕,存在财政困难,有资金和经济上的需要。 特征:自愿性、有偿性、灵活性。 国债低风险的信任基础:比税收出现晚,担保风险小,又称金边债券,信任建立在债权国谨守财政货币约束、经济结构合理、经济健康增长,具备应债能力的基础上;
种类
发行地域
内债:政府向本国境内的自然人和法人举借的债务,不会增加国内资金总量; 外债:政府向外国政府、国际金融机构和境外的自然人或法人举借的债务,一定时期内增加本国可支配的资金总量
偿还时间长短
短期:1年期内,国库券;中期:1-10年;长期:10年以上
利率的变动情况
固定利率:发行时就确定,以后不会变;浮动利率:根据物价指数或市场利息率的变动进行调整
是否在证券市场流通
上市国债:可以在证券市场上自由买卖和转让的国债,一般为中短期国债;非上市国债:不能在证券市场上流通转让,持有者只能到期获得本金和利息的国债,多为长期
债务本位
货币国债:以货币为债务本位发行的国债,政府举借的是货币;实物国债:以实物为债务本为发行的国债,高通货膨胀时采用,我国1950发行的“人民胜利折实公债”
政策功能
弥补财政赤字
弥补财政赤字方式:通过向央行借款(容易诱发通货膨胀)、增加税收(对经济不利)、发行国债(副作用小,最普遍做法)
筹集建设资金
政府投资往往规模大、周期长,单靠税收无法满足需求,要发债筹钱
调节货币供应量和利率
短期国债流动性强,称为“有利息的钞票”
调控宏观经济
社会闲散资金引入到国家重点建设上,调节社会在投资结构和产业调整
负担与限度
国债负担
①认购者(债权人应债能力)②债务人(政府偿债能力)③纳税人(税收还债的纳税人负担能力)④代际负担(后代人)
国债限度(规模)
绝对规模:①国债余额,即历年累积债务的总规模②当年发行国债总额③当年到期需还本付息的国债总额
相对规模
国债负担率:国民经济承受能力,国债累计余额占GDP的比重,反映国家累计债务的总规模和国民经济对国债的承受能力,研究控制债务问题和防止出现债务危机的重要依据。警戒线:发达国家不超过60%,发展中不超过45%
债务依存度:当年的债务收入与财政支出的比较关系(当年债务收入/当年财政支出),反映国家支出有多少依靠发行国债实现,国际公认警戒线15%-20%之间。两种口径:①当年债务收入额/当年全国财政支出额,即“全国财政债务依存度”②当年债务收入额/当年中央财政支出,即“中央财政债务依存度”
李嘉图等价理论
税收和债务等价,认为国债会助长政府浪费心理,国债有害论。取而代之的是随着国家干预主义兴起的国债有益论(国债使债权人产生财富有所增加的幻觉)的观点
国债制度
发行制度
发行条件
国债种类、发行日期、发行权限、发行对象等,决定国债发行条件的关键是国债的发行方式
发行方式
1-公募招标
金融市场公开招投标,发行对象是多数投资者,投资者事先不确定,市场机制发行方式
2-承购包销
一组银行或金融机构作为承销人与发行人签订承销合同,分销不出去的部分承销人自己认购
3-直接发售
国债发行人亲自向投资者推销国债,发行者和发行对象直接见面商定条件、自担风险,个人投资者不得以此方式认购国债。优点:降低成本,便于了解投资者意向和要求;缺点:发行单位工作量大
4-随买发行
政府债务管理者向小投资者发行不可上市国债的一种方式
口诀:工(公)程(承)直买
我国经历了行政摊派、承购包销和招标发行三种发行方式,具体采取单一行政摊派,单一承购包销和承销、招标双主导复合模式
偿还制度
抽签分次偿还法、到期一次偿还法、转期偿还法、提前偿还法、市场购销法 (口诀:是抽到转钱)
市场制度
国债市场制度是指以国债为交易对象而形成的供求关系的总和
1-按交易的层次划分
国债发行市场又称国债一级市场,主要参与者为中央政府、发行中介机构和投资购买者
国债流通市场又称国债二级市场,已发行国债的交易场所,基本职能是为国债投资者提供转让变现的机会。流通市场按集中交易和分散交易分为柜台市场和店头市场
2-在证券交易所内进行的国债交易成交订约和清算的期限划分
现货交易方式:最古老、最普通、最常用
回购交易方式
期货交易方式:以国债期货合约为交易对象的交易方式,国债期货基本要素:期限、价格、数量和标的国债
期权交易方式
国债市场的功能
实现国债的发行和偿还:采用固定收益出售方式和公募拍卖方式
调节社会资金的运行:社会资金再分配过程
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目前我国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有的地方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我国政府债务分类
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需由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
政府或有债务
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政府提供担保,当某个被担保人无力偿还时,政府需承担连带责任债务
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政府无法律偿还责任,但当债务人出现偿债困难时,政府可能给予一定救助
中央政府债务管理制度
余额管理,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批
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借用还相统一
1、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适度举借债务,市级需举借的由以上代为举借;政府债务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地方政府举债采用政府债券方式。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2、地方政府举债规模的报批:地方政府举债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
3、对地方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和分类管理:实现限额管理,举债不得突破批准限额,一般债务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务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4、严格限定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遵循市场化原则建立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制度,地方政府举债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和适度归还存量债务,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5、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评估指标债务率、新增债务率、偿债率、预期债务率,地方政府对其举债负有偿还责任,中央政府实行不救助原则
6、建立考核问责机制:把政府性债务作为一个硬指标纳入政绩考核,政府为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