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第八章 防治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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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2022-11-03 20:01:43 广东第八章 防洽法则
第一节预防
预防,就是采取一定的措施,防止动物疾病的发生和发展。前人称其为“治未病”。
“治未病”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未病先防,一是既病防变。
一、未病先防
未病先防,就是在动物未发病之前,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预防疾病的发生。疾病的发生,关系到邪正两个方面。邪气侵犯是导致疾病发生的重要条件,而正气不足是疾病发生的内在原因和根据,外邪通过内因而起作用。所以,未病先防,重在培养机体的正气,增强其抗邪能力。培养正气,主要着手于以下三个方面。
1.加强饲养管理,合理使役中兽医认为,加强饲养管理、合理使役是预防动物疾病发生的关键。
冬暖,夏凉,春牧,秋厩,节刍水,知劳役,使寒暑无侵,则马骡无疴擦也
在饲养方面提出过于饥渴时不能暴食暴饮,劳役前后不能饮喂过饱,饮水和草料必须清洁,不能混有杂物;有汗和料后不能立即饮水,膘大马、休闲马夏季要减料等。
在管理方面,提出厩舍要冬暖夏凉,经常打扫干净。在使役方面,提出要先馒步,后快步,快慢要交替使用;使役后不可立即卸掉鞍具,待休息后方可饮喂等。
2.针药调理 就是根据地区、气候,以及动物体质的情况,采用放六脉血和灌四季药的方法来预防疾病。
这种通过针药调理,使动物更好地适应外界环境的条件变化,以减少疾病发生
3.疫病预防
如隔离、预防性给药(利剂的使用,贯仲、苍术等泡水,使动物饮用)、药熏(苍术、石菖蒲、艾叶、雄黄等药物燃烟熏棚厩的定期消毒),粪便堆放发酵,以及搞好清洁卫生工作(水洁、料洁、草洁、槽洁、圈洁、动物体洁净等),均是预防动物疾病发生的重要措施。
二、既病防变
未病先防,是积极的预防措施。如果疾病已经发生,就应及早诊断和治疗,以防止疾病的进一步发展与传变,这就叫做既病防变,也是“治未病的”重要内容。
1.早期诊治 一般来说,疾病之初,病位较浅,病情多轻,病邪伤正程度轻浅,正气抗邪、抗损害和康复能力均较强,因而早期诊治有利于疾病的早日痊愈,防止因病邪深入而加重病情。
2.防止传变 动物体的各脏腑之间密切相关,一脏有病,可以影响它脏。因此,治疗时要掌握疾病传变的规律,先安未受邪之地,治其未病之脏腑,以防止疾病的传变。
如《难经·七十七难》说:“上工治未病,中工治已病者,何谓也?然:所谓治未病者,见肝之病,则知肝当传之于脾,故先实其脾气,无令得受肝之邪,故日治未病也。中工治已病,见肝之病,不晓相传,但一心治肝,故曰治已病也。”就是强调根据肝病易于传脾的特点,在治疗肝病时应注意调补脾脏,使脾气充实,防止肝病向脾的传变,此为既病防变法则的具体体现。又如温热病伤及胃阴,若病势进一步发展多耗及肾阴,故应在甘寒养胃的方药中加人某些咸寒滋肾之品,这也是既病防变法则的具体应用。
第二节治则
治则,就是治疗动物疾病的法则。它是以四诊所收集的客观资料为依据,在对疾病综合分析和判断的基础上提出的临证治疗规律,是各种证候具体治疗方法的指导原则。
中兽医学的治病法则,包括扶正与祛邪、治病求本、同治与异治、三因制宜和治疗与护养等方面的内容。这些原则,对于指导临床具体立法和处方用药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扶正与祛邪
疾病的过程,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正气与邪气双方相互斗争的过程。正邪斗争的胜负,决定着疾病的进退,邪胜则病进,正胜则病退。因此,在治疗法则上也就离不开“扶正”和“祛邪”两个方面,即通过扶助正气或祛除邪气,借以改变正邪双方力量的对比,使疾病向痊愈的方面转化。
总的来说,各种治疗措施都是根据扶正和祛邪这两个原则而制定的。
(一)扶正与祛邪的概念及其关系
扶正,就是使用补益正气的方药及加强病畜护养等方法,以扶助机体正气,提高机体抵抗力,达到祛除邪气,战胜疾病,恢复健康的目的。祛邪,就是使用祛除邪气的方药,或采用针灸、手术等方法,以祛除病邪,达到邪去正复的目的。
扶正与祛邪,虽然方法不同,但二者密切相关,相互为用,相辅相成。扶正,能使正气加强,有助于机体抗御和祛除病邪,也就是说扶正是为了更好地祛邪;祛邪,能够排除病邪的侵害和干扰,使邪去正安,也就是说祛邪的目的是为了保存正气以及有利于正气的恢复。因此,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扶正即可以祛邪,祛邪即可以安正”。但由于在疾病过程中,正气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任何治疗措施都是通过畜体的生理功能而起作用的,因此中兽医学非常重视机体的内在因素,在扶正与祛邪二者之间尤其强调扶助正气。然而,无论是扶正还是祛邪都要运用适当,做到祛邪而不伤正,扶正又不留邪。
(二)扶正与祛邪的运用原则
扶正,适用于以正气虚为主而邪气也不盛的虚证,具体有益气、养血、滋阴、助阳等方法。祛邪,适用于以邪气盛为主而正气也未衰的实证,具体有发汗、攻下、清解、消导等方法。
一般在临床运用的时候,须结合邪正盛衰消长的具体情况,根据正邪双方在疾病过程中所占的地位,区别扶正和祛邪的主次、先后,灵活掌握。当病情比较简单,或是正虚,或是邪实时,单独扶正或祛邪,即可达到治疗目的。但在很多疾病过程中,邪正虚实往往混杂出现,所以在运用中应把“扶正”与“祛邪”两方面辨证地结合起来,根据病畜的具体情况,分别采用“祛邪兼扶正”、“扶正兼祛邪”、“先扶正后祛邪”、“先祛邪后扶正”等方法,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
1.祛邪兼扶正 适用于邪盛为主,兼有正衰的病证。在处方用药时,应在祛邪的方剂中,稍加一些补益药。如治年老体虚、久病或产后津枯肠燥便秘的当归苁蓉汤就是一个实例。
2.扶正兼祛邪 适用于正虚为主,兼有留邪的病证。在处方用药时应在补养的方剂中,稍加一些祛邪药。如治疗奶牛前胃弛缓而有食滞时就应采用此法。
3.先扶正后祛邪 适用于正虚邪不盛,或正虚邪盛而以正虚为主的病证。如此时兼以祛邪,反而更伤正气,只有先扶正,待正气增强后再去祛邪。
4.先祛邪后扶 正适用于邪盛正不太虚,或邪盛正虚的病证。如此时兼以扶正,反而会有留邪的弊端,故只能先祛邪,然后再扶正。如阳明腑证之热结肠腑,便闭不通,导致化燥化热而阴伤,则需急下存阴,以免热结愈甚而阴津更伤,故应先施以大承气汤泻下热结,待结去后再以养阴生津药物进行调理。
总之,扶正与祛邪是最基本的治则,在临床运用时,要根据病情,灵活掌握,特别是在需要扶正与祛邪同时并用时,应分清主次,有所偏重。
二、治病求本
本,指疾病的本质;标,指疾病的现象。治病求本,是指在治疗疾病时,必须寻求出疾病的本质,针对本质进行治疗。它是辨证论治的一个基本原则,对于疾病的治疗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治标与治本
标与本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常用来概括说明事物的本质与现象,因果关系以及病变过程中矛盾的主次关系等。
就其在治则中的运用而言,应随疾病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加以区分。以正邪关系言,则正气为本,邪气为标;就病因与症状言,则病因为本,症状为标;以病之先后言,则先病为本,后病为标;原发病为本,继发病为标;就病位表里言,则脏腑病为本,肌表经络病为标;就本质与现象关系言,则本质是本,现象属标等等。
一般来说,本是疾病的主要矛盾或矛盾的主要方面,起着主导和决定的作用;标是病变的次要矛盾或矛盾的次要方面,处于从属和次要的地位。辨证论治的一个根本原则,就是要抓住疾病的本质,并针对本质进行治疗。例如,马患结症而继发肠气时,结症为本,气胀为标;如果病势缓慢,气胀不重,只要破除结症之本,气胀之标也就随之消失。正如《景岳全书·求本论》说:“直取其本,则所生诸病,无不随本皆退”。
但是,在疾病过程中矛盾是错综复杂的,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转化的。因此,标和本常有主次轻重的不同,治疗也就相应的有了先后缓急的区分。
1.急则治其标 指疾病过程中标症紧急,若不及时治疗就会危及患畜生命或影响本病治疗时所采取的一种急救治标法。
例如,结症继发肠气,显然结症是本,膨气是标,但若瞰气严重,病势急剧,如不能快速解除,就会危及患畜的生命,同时也影响了直肠入手破结,此时的当务之急就应是穿刺放气或用其他办法解除气胀以治标,待气胀缓解后再破结通肠以治本。因此可见,急则治其标仅为权宜急救之法,待危象消除,病势缓解后还必须治本,才能拔除病根。
2.缓则治其本 指在一般情况下,凡病势缓而不急的,皆需从本论治,即所谓“治病必求于本”,它对指导慢性病的治疗更有意义。
如脾虚泄泻之证,若泄泻不甚,无伤津脱液的严重症状,只需健脾补虚,使脾虚之本得治,则泄泻之标自除。
3.标本兼治 当标病与本病俱重,在时间或条件上又不允许单独治标或单独治本时,应采取标本同治的方法。当然,标本同治,也不是治标与治本不分主次地平均对待,而是仍然要分清主次,有所着重。
例如气虚感冒时,先病正气虚为本,后感外邪为标,单纯益气则表邪难去,仅用发汗解表则更伤正气,所以常采用益气为主兼以解表,标本同治的原则。
应当指出,在临床应用时,不能将急则治其标,缓则治其本的原则绝对化,急的时候也未尝不可治本。如亡阳虚脱,急用回阳救逆,就是治本;大出血后,气随血脱之时,急用益气固脱也是治本。同样,缓的时候也不是不可以治标,有时治标反更有利于治本。总之,在辨证论治中,分清疾病的标本缓急,是抓主要矛盾,解决主要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则。急则先治是基本要求,治病求本才是关键。若标本不明,主次不清,势必影响疗效,甚至延误病机,造成不良后果。
(二)正治与反治
1.正治 又称逆治,是逆着疾病症象而治的一种治疗法则。逆,是指所采用方药的性质与疾病症象的性质相反。
临床上,大多数疾病的现象与疾病的本质是一致的。如热证表现为热象,寒证表现为寒象,虚证表现为虚象,实证表现为实象。此时,应采用正治法,即采用“热者寒之”、“寒者热之”、“虚者补之”、“实者泻之”的治疗法则。正治含有正规和常规治疗的意思,是临床上常用的治疗方法。
2.反治 又称从治,是顺从疾病症象而治的一种治疗法则。从,是所指采用方药的性质与疾病症象的性质相同。
临床上,有时会因病情复杂或病势严重,机体不能如常地反映出正邪相争的情况,而出现一些与疾病性质不相符合的假象,如寒证出现热象,热证出现寒象,虚证出现实象,实证出现虚象等。在治疗时,就不能简单地见寒治寒,见热治热,而应透过现象,治其本质。因在此情况下,疾病所表现出的症状与疾病的本质相反,所以采用了和疾病症象性质相同的药物来治疗,但实际上仍是逆着疾病的本质进行的治疗。反治法有“热因热用”、“寒因寒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等几种不同的具体运用。
(1)热因热用:指用温热性药物治疗具有热象病证的方法。
主要适用于阴寒内盛,阳气格拒于外而呈现体表温热、脉大、色红的真寒假热证。因热象是假,而阳虚寒盛才是其本质,故仍应以温热药进行治疗。
(2)寒因寒用:指用寒凉性药物治疗具有寒象病证的方法。
主要适用于里热极盛,格阴于外,证见四肢厥冷的真热假寒证。因寒象是假,而热盛才是其本质,故仍须用寒凉药物进行治疗。
(3)塞因塞用:指用补塞性药物治疗具有闭塞不通病证的方法。
主要适用于真虚假实证,如因中气不足,脾虚不运所致的脘腹胀满,就得用健脾益气、以补开塞的方法来进行治
(4)通因通用:指用通利的药物治疗通泄病证的方法。
主要适用于真实假虚证,如由于食积停滞,影响运化所致的腹泻,则不仅不能用止泻药,反而应当用消导泻下药以去其积滞,方能奏效。
从上可以看出,正治法一般适用于病情比较单纯,疾病本质与症状表现相一致的病证;反治法一般适用于病情比较复杂,疾病本质与症状表现不一致的病证。但不管正治、反治,都是紧紧扣住治病求本的根本原则,从疾病的本质来分析,反治法仍不失热以治寒、寒以治热、补以治虚、泻以治实之意。因此,反治法在本质上和正治法是一致的。
此外,还有一种反佐法,也属反治法之范畴。当疾病发展到阴阳格拒的严重阶段而出现假象,或对大寒证、大热证进行治疗时,若单纯以热治寒,或以寒治热,往往会发生药物下咽即吐的格拒现象而影响治疗效果。此时,就要用反佐法以起诱导作用,防止疾病对药物的格拒、对抗作用。反佐法的具体运用有两种,
一种是药物反佐,就是在临证配方时在大寒剂中佐以少许温热药,或在大热剂中佐以少许寒凉药;
另一种是服法反佐,就是热证用寒凉药采取温服法,寒证用温热药采取冷服法。
三、同治与异治
同治与异治,即异病同治和同病异治。
1.异病同冶 指不同的疾病,由于病机相同或处于同一性质的病变阶段(证候相同),可以采用同一种治法。
例如,久泄、久痢、脱肛、阴道脱和子宫脱等病证,凡属气虚下陷者,均可用补中益气的相同方法治疗。
又如,在许多不同的传染病过程中,只要出现气分证(大热、大汗、大渴、脉洪大),都可以用清气(清热生津)的方法治疗。
2.同病异治 指同一种疾病,由于病因、病机以及发展阶段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治法。
例如,同为感冒,由于有风寒和风热的不同病因和病机,治疗就有辛温解表和辛凉解表之分。
又如,同属外感温热病,由于有卫、气、营、血四个病变阶段(证候不同),治疗也相应的有解表、清气、清营和凉血的不同治法。
四、三因制宜
三因制宜,包括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和因畜制宜。中兽医学认为动物体与外界环境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四时气候、地域环境以及患畜本身的性别、年龄、体质等因素,对于疾病的发生、发展变化与转归,都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因而,在治疗疾病时,就必须根据这些具体因素,区别对待,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一)因时制宜
就是根据不同季节的气候特点来考虑治疗用药的原则。
如春夏季节,气候由温渐热,阳气升发,动物腠理疏松开泄,即使是患外感风寒,也不宜过用辛温发散之品,以免开泄太过,耗伤阳气;而秋冬季节,气候由凉变寒,阴气日增,动物腠理致密,阳气内敛,此时若非大热之证,就当慎用寒凉之品,以防苦寒伤阳。《素问·六气正纪大论篇》说:“用热远热,用温远温,用寒远寒,用凉远凉”就是这个意思。再如,暑邪致病带有明显的季节性,且暑多扶湿,故暑天治病,应注意清暑化湿。
(二)因地制宜
就是根据不同地区的地理环境特点来考虑治疗用药的原则。
如南方气候炎热而潮湿,病多湿热或温热,故多用清热化湿之品;北方气候寒冷而干燥,病多风寒或燥证,故常用温热润燥之味。即或是同一种疾病,地域不同,采用的治则可能也不同,如同为感冒,在东南地区,以风热为多,常用辛凉解表之法;而在西北地区,则以风寒居多,常用辛温发汗之法。即使相同的病证,治疗用药也应当考虑不同地域的特点,如外感风寒证,在西北、东北严寒地区,药量可以稍重,而在南方温热地区,药量就应稍轻。
(三)因畜制宜
就是根据动物年龄、性别、体质等不同特点来考虑治疗用药的原则。
1.年龄 成年动物正气旺盛,体质强健,病多实证,治宜攻邪泻实,药量亦可稍重。
老龄动物生机减退,脏腑气血已衰,病多虚证或虚中挟实,治疗时要注意扶正补虚,即令祛邪也勿伤其正。幼龄仔畜生机旺盛,但脏腑娇嫩,气血未充,因而治疗幼仔疾患,忌用峻剂,药量宜轻。此外,幼畜多外感病和胃肠病,故又当重视宣肺散邪和调理脾胃功能。
2.性别 性别不同,生理、病理特点各异,治疗用药亦各有不同。
母畜有经产、妊娠、分娩等特点,治疗时要注意安胎、通经下乳、妊娠禁忌等问题。公畜有精室及性功能等特有病证,治疗多应补肾滋阴。
3.体质 体质不同,机体的反应性也不相同,病证的属性有别,治法方药也就当有所不同。
一般说来,体质强壮者,其病多为实证、热证,其体耐受攻伐,药量稍重亦无妨;体质瘦弱者,其病多为虚证、寒证或虚中挟实,其体不耐克伐,应注意采用温补之剂,即令有邪而挟实,也应攻补兼施。
三因制宜的原则,充分体现了中兽医治病的整体观念和在实际应用时的原则性和灵活性。只有把天时气候、地域环境、患畜的年龄性别体质因素,同疾病的病理变化结合起来全面分析,采用适宜的方法,才能取得较好的疗效。
五、治疗与护养
针药治疗与护理调养,是医治动物疾病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
例如,提出寒病忌凉,不可寒夜外拴,宜养于暖厩之中;热病忌热,栅内不可过温,宜拴于阴凉之处;伤食者少喂,伤水者少饮,伤热者宜饮凉水,伤冷者宜饮温水;表散之病忌风,勿拴巷道檐下;四肢拘挛,步行艰难之病,则昼夜放纵;低头难者宜用高槽,肩膊痛者宜用低槽;破伤风患畜,背上宜搭毡毯,养于安静光暗之厩舍,时时给以粒状饲料;患腰瘫腿痪者,必须在卧地多垫软草,不可卧于潮湿之处;患肚痛起卧者,必须专人照料,防止跌滚。
第三节治法
治法,指临证时对某一具体病证所确定的治疗方法,是治则理论在临床中的具体应用,主要包括内治法和外治法两大类。
一、内治法
(一)八法
八法即汗、吐、下、和、温、清、补、消八种药物治疗的基本方法。药物治疗是临床上应用最为广泛的一种方法,而八法又是其中最为主要的内容。
正如《医学心悟》所说:“论病之源,以内伤外感四字括之。论病之情,以寒、热、虚、实、表、里、阴、阳八字统之。而论治病之方,则以汗、吐、下、和、温、清、补、消八法尽之。盖一法之中,八法备焉,八法之中,百法备焉。”
1.汗法 又叫解表法,是运用具有解表发汗作用的药物,以开泄腠理、驱除病邪、解除表证的一种治疗方法,主要用于治疗表证。
外邪致病,大多先侵犯肌表,继则由表及里,当病邪在肌表,尚未传里时,应采取发汗解表法,使表邪从汗而解,从而控制疾病的传变,达到早期治疗的目的。由于表证有表寒、表热之分,汗法又分辛温解表和辛凉解表两种。
(1)辛温解表:主要由味辛性温的解表药组成方剂,适用于表寒证,代表方为麻黄汤、桂枝汤等。
(2)辛凉解表:主要由味辛性凉的解表药组成方剂,适用于表热证,代表方为银翘散、桑菊饮等。
根据兼证的不同,汗法又有加减之变通。如阳虚者,宜补阳发汗;阴虚者,宜滋阴发汗;兼有湿邪在表的,则应于发汗药中配以祛风除湿药。
使用汗法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体质虚弱、下痢、失血、自汗、盗汗、热病后期等有津亏情况时,原则上禁用汗送若确有表证存在,必须用汗法时,也应妥善配以益气、养阴等药物。
②发汗应以汗出邪去为度,不可发汗太过,以防耗散津液,损伤正气。
③夏季或平素表虚多汗者,应慎用辛温发汗之剂。
④发汗后,应忌受寒凉。
2.吐法 又叫涌吐法或催吐法,是运用具有涌吐性能的药物,使病邪或有毒物质从口中吐出的一种治疗方法。
主要适用于误食毒物、痰涎壅盛、食积胃腑等证。代表方为瓜蒂散、盐汤探吐方等。
吐法是一种急救方法,用之得当,收效迅速;用之不当,易伤元气,损伤胃脘。因此,如非急证,只是一般性的食积、痰壅,尽可能用导滞、化痰的方法。马属动物受其生理特点所限,不易呕吐,更不宜使用吐法。
使用吐法时,应注意以下两点。
①心衰体弱的病畜不可用吐法。
②怀孕或产后、失血过多的动物,应慎用吐法。
3.下法 又叫攻下法或泻下法,是运用具有泻下通便作用的药物,以攻逐邪实,达到排除体内积滞和积水,以及解除实热壅结的一种治疗方法。
主要适用于里实证,凡胃肠燥结、停水、虫积、实热等证,均可以用本法治疗。根据病情的缓急和患病动物体质的强弱,下法通常分攻下、润下和逐水三类。
(1)攻下法:也叫峻下法,是使用泻下作用猛烈的药物以泻火、攻逐胃肠内积滞的一种方法。适用于膘肥体壮,病情紧急,粪便秘结,腹痛起卧,脉洪大有力的病畜。代表方为大承气汤。
(2)润下法:也叫缓下法,是使用泻下作用较缓和的药物,治疗年老、体弱、久病、产后气血双亏所致津枯肠燥便秘的一种治疗方法。代表方为当归苁蓉汤。
(3)逐水法:是使用具有攻逐水湿功能的药物,治疗水饮聚积的实证如胸水、腹水、粪尿不通等的一种治疗方法。代表方是大戟散。
使用下法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表邪未解不可用下法,以防引邪内陷。
②病在胃脘而有呕吐现象者不可用下法,以防造成胃破裂。
③体质虚弱、津液枯竭的便秘不可峻下。
④怀孕或产后体弱母畜的便秘不可峻下。
⑤攻下、逐水法,易伤气血,应用时必须根据病情和体质,掌握适当剂量,一般以邪去为度,不可过量使用或长期使用。
4.和法 又叫和解法,是运用具有疏通、和解作用的药物,以祛除病邪、扶助正气和调整脏腑间协调关系的一种治疗方法。
主要适用于病邪既不在表,又未入里的半表半里证和脏腑气血不和的病证(如肝脾不和)。前者的代表方为小柴胡汤,后者为逍遥散、痛泄要方。
使用和法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病邪在表,未入少阳经者,禁用和法。
②病邪已入里的实证,不宜用和法。
③病属阴寒,证见耳鼻俱凉、四肢厥逆者,禁用和法。
5.温法 又叫祛寒法或温寒法,是运用具有温热性质的药物,以祛除体内寒邪,补益阳气的一种治疗方法。
主要适用于里寒证或里虚证。根据“寒者热之”的治疗原则,按照寒邪所在的部位及其程度的不同,温法又可分为回阳救逆、温中散寒、温经散寒三种。
(1)回阳救逆:适用于肾阳虚衰,阴寒内盛,阳虚欲脱的病证。代表方为四逆汤。
(2)温中散寒:适用于脾胃阳虚所致的中焦虚寒证。代表方为理中汤。
(3)温经散寒:适用于寒气偏盛,气血凝滞,经络不通,关节活动不利的痹证。代表方为黄芪桂枝五物汤。
使用温法时,应注意以下两点。
①素体阴虚,体瘦毛焦,阴液将脱者不用温法。
②热伏于内,格阴于外的真热假寒证禁用温法。
6.清法 又叫清热法,是运用具有寒凉性质的药物,清除体内热邪的一种治疗方法。
主要适用于里热证。临床上常把清法分为清热泻火、清热解毒、清热凉血、清热燥湿、清热解暑几种。
(1)清热泻火:适用于热在气分的里热证。由于热邪所在脏腑的不同,选择的方剂也不同,如白虎汤、麻杏甘石汤、龙胆泻肝汤、清胃散等。
(2)清热解毒:适用于热毒亢盛所引起的病证,如疮黄肿毒等。代表方有消黄散、黄连解毒汤等。
(3)清热凉血:适用于温热病邪入于营分、血分的病证。代表方有清营汤、犀角地黄汤等。
(4)清热燥湿:适用于湿热证。根据湿热所在的脏腑不同,选用的方剂也不同,如茵陈蒿汤、白头翁汤、八正散等,
(5)清热解暑:适用于暑热证。代表方为香蕾散。
使用清法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表邪未解,阳气被郁而发热者禁用清法。
②体质素虚,脏腑本寒,胃火不足,粪便稀薄者禁用清法。
③过劳及虚热证禁用清法。
④阴盛于内,格阳于外的真寒假热证禁用清法。
7.补法 又叫补虚法或补益法,是运用具有营养作用的药物,对动物体阴阳气血不足进行补益的一种治疗方法。
适用于一切虚证。因临床上虚证有气虚、血虚、阴虚、阳虚的不同,故补法也就分为了补气、养血、滋阴、助阳四种。
(1)补气:适用于气虚证,是运用补气的药物以增强脏腑之气的方法。代表方有四君子汤、参苓白术散、补中益气汤等。
(3)滋阴:适用于阴虚证,是运用补阴的药物以补阴精或增津液的方法。代表方为六味地黄丸。
(2)补血:适用于血虚证,是运用补血的药物以促进血液化生的方法。代表方为四物汤、当归补血汤等。因气能生血,故在以补血法治疗血虚时,也应注意补气以生血。
(4)助阳:适用于阳虚证,是运用补阳的药物以壮脾肾之阳的方法。代表方为肾气散。
气血阴阳是相互联系的,气虚常兼血虚,血虚常导致阴虚,气虚亦常导致阳虚,所以在使用补法时,必须针对病情,全面考虑,灵活运用,才能取得较好的疗效。
脾胃乃后天之本,水谷之海,气血生化之源,所以补气血应以补中焦脾胃为主;肾与命门为水火之脏,是真阴真阳化生之源,所以补阴阳应以补下焦肾与命门为主。
通常情况下,补不宜急,“虚则缓补”。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大出血引起的虚脱证,必须用急补法。
使用补法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在一般情况下,使用补法切忌纯补,应于补药之中配合少量疏肝和脾之药,达到补而不腻的目的。否则,易造成脾胃气滞,影响消化,不仅妨碍食欲,而且对药物的吸收也有限制,影响补益效果。
②应注意“大实有虚象”,诊断时必须认清虚实的真假,避免“误补益疾”的错治。
③在邪盛正虚或外邪尚未完全消除的情况下,忌用纯补法,以防“闭门留寇”而致留邪之弊。
8.消法 又叫消导法或消散法,是运用具有消散破积作用的药物,以达到消散体内气滞、血瘀、食积等的一种治疗方法。临床上常用的有行气解郁、活血化瘀、消食导滞三种。
(1)行气解郁:适用于气滞证,常用方剂如越鞠丸等。
(2)活血化瘀:适用于瘀血停滞的瘀血证,常用方剂如桃红四物汤等。
(3)消食导滞:适用于胃肠食积,常用方剂如曲蘖散等。
消法用于食积时,其作用与下法相似,都能驱除有形之实邪,但在临床运用上又有所不同。下法着重解除粪便燥结,目的在于猛攻逐下,作用较强,适应于急性病证;而消法则具有消积运化的功能,目的在于渐消缓散,作用缓和,适应于慢性病证。
消法虽较下法作用缓和,但过度使用也可使患畜气血损耗,因此当孕畜和虚弱动物患有积食、气滞、瘀血等证时,应配合补气养血药使用,并掌握好剂量。
(二)八法并用
汗、吐、下、和、温、清、补、消八种治疗方法,各有其适用范围,但疾病往往是错综复杂的,有时单用一种方法难以达到治疗目的,必须将八法配合使用,才能提高疗效。
1.攻补并用 实证宜攻,虚证宜补,这是治疗的常规,但在临证时亦应灵活运用。
如正虚而邪实的病证,若单纯用补法,会使邪气更加固结;若单纯用攻法,又恐正气不支,造成虚脱。在这种情况下,既不能先攻后补,也不能先补后攻,必须采取攻补并用的治疗方法,祛邪而又扶正,才是两全之计。临床上年老体弱或久病、产后动物所患的结症,就属于这种正虚邪实的证候,常用当归苁蓉汤等方剂,以当归、黄芪等药补气血,大黄、芒硝等药攻结粪,以期达到邪去正复的目的。
2.温清并用 温法和清法本是两种互相对抗的疗法,原则上不能并用。
但对寒热错杂的病证,如单纯使用温法或清法,皆会偏盛一方,引起不良的变证,使病情加重。对此,必须采取温清并用的方法,才能使寒热错杂的病情,趋于协调。例如,肺脏有火,表现气促喘粗,双鼻流涕,鼻液黏稠,口色鲜红;肾脏有寒,表现尿液清长,肠鸣便稀,舌根流滑涎,即为上热下寒的特有症状,对此病证只能温清并用。常用方剂为温清汤(知母、贝母、苏叶、桔梗、桑枝、郁李仁、白芷、官桂、二丑、小茴香、猪苓、泽泻)。此外,为了协助治疗兼证,也有温清并用的情况,如白术散治胎病,方中以温补为主,补脾养血,但因热能动血,故用黄苓以清热。
3.消补并用 是把消导药和补养药结合起来使用的治疗方法。
对正气虚弱,复有积滞,或积聚日久,正气虚弱,必须缓治而不能急攻的,皆可采取消补并用的方法进行治疗。如脾胃虚弱,消化不良,又贪食精料,致使草料停积胃中所形成的宿草不消,单用消导药效果不够显著,最好配合补养药,如用党参、白术以补脾胃,枳实、厚朴以宣气滞,六神曲、麦芽、山楂以导积滞,即为消补并用的方法。临床上常将四君子汤和曲蘖散合用,就是这个道理。
4.汗下清并用 邪在表宜用汗法,邪在里宜用下法,有热邪在宜用清法,如果既有表证,又有里证,且又寒热错杂之时,则当汗、下、清三法并用。
例如,动物在夏季,内有实火,证见口腔干燥、粪干尿赤、苔黄厚、脉洪数,又外受雨淋,复患风寒感冒,又见发热、恶寒、精神沉郁、食欲不振等表证,对于这种风寒袭于表,蕴热结于里的复杂证候,应当采取汗、下、清三法并用,用麻黄、桂枝等疏散在表之邪,使其从汗而解,又用大黄、芒硝之类通利大肠,使实结从大便而解,更用栀子、黄芩等清除在里之热,共奏解表、泻下、清热之效。防风通圣散就是汗、下、清三法并用的方剂。
二、外治法
外治法是不通过内服药物的途径,直接使药物作用于病变部位的一种治疗方法。
同内治法一样,在应用外治法时,要根据辨证的结果,针对不同的病证,选择不同的治法。外治法内容丰富,临床常见有贴敷、掺药、点眼、吹鼻、熏、洗、口噙、针灸等方法。
1.贴敷法 把药物碾成细面,或把新鲜药物捣烂,加酒或醋或鸡清或植物油或水调和,贴敷在患部,使药物在较长时间内发挥作用。
凡疮疡初起、肿毒、四肢关节和筋骨肿痛以及体外寄生虫,常用不同处方的药物贴敷。如《元亨疗马集》中有记载雄黄散用醋水调敷治疗疮疡初起,有清热消肿解毒的功用。
2.掺药法 疮疡破溃后,疮口经过清理,在患部撒上药面叫掺药法。
根据所用方药的不同,可具有消肿散瘀、拨毒去腐、止血敛口、生肌收口等不同作用。消肿散瘀的方药如治马心火舌疮的冰硼散、拨毒去腐的如九一丹等,多用于疮疡初期脓多之证;止血敛口常用的桃花散,不仅有止血、结痂、促进伤口愈合的作用,还有防止毒物吸收等作用;生肌收口常用的生肌散,适用于疮疡溃后久不收口。
3.点眼法 是将极细药面或药液滴入眼中,以达明目退翳的作用的方法。
常用的有拨云散。
4. 吹鼻法 将药面吹入鼻内,使患畜打喷嚏,以达到理气辟秽、通关利窍作用的方法。
如通关散吹鼻内治疗冷痛及高热神昏、痰迷心窍等。
5.熏法 是将药物点燃后用烟熏治疗某些疾病的方法,
如用硫黄熏治羊疥癣,用艾叶熏治袖口黄。
6.洗法 是将药物煎熬成汤,趁热擦洗患部,以达活血止痛、消肿解毒作用的方法。
常用于跌打损伤、疥癞、脱肛等。如防风汤,水煎去渣,候温洗直肠脱出部。
7.口噙法 是将药面装入长形纱布袋内,两端系绳噙于口内,以达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的作用的方法。
如将青黛散装入纱布袋内,噙于口内,治疗心火舌疮。
8.针灸疗法 是运用各种不同针具,或用艾灸、熨、烙等方法,对动物体表的某些穴位或特定部位施以适当的刺激,从而达到治疗的目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