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分则
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思维导图,包括受案、治安调解、涉案财物管理、调查取证、执行、涉外案件办理、听证程序、行政处罚的执行等内容。
编辑于2023-02-02 21:39:14 四川省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分则
受案
调查取证
询问
违法嫌疑人
可以在住处、单位,也可以传唤到所在的市、县内的指定地点,如果在公安机关询问违法嫌疑人,应当在办案场所进行
时间
一般8小时
有可能被处以行政拘留的不得超过24小时
传唤
刑事案件中:无论口头还是书面传唤,都由犯罪嫌疑人填写
口头传唤
现场发现的,可以口头传唤
公安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书面传唤(常规)
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批
由违法嫌疑人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并签名
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强制传唤,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不可以直接强制传唤
询问间隙期间送入候问室
询问未成年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不能到场的,也可以通知其他成年家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确实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后未到场的,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询问聋哑人,应当有通晓手语的人提供帮助。对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被询问人,应当为其配备翻译人员。
与本案无关的问题,被询问人有拒绝回答的权利,但没有沉默权
证人、被侵害人
要个别进行
可以在现场进行询问,也可以到其单位、学校、住所、其居住地的村居委会或者其提出的地点。必要时,也可以书面、电话或者当场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检查
人民警察证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
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当场检查
检查公民住所的,必须有证据表明或者有群众报警公民住所内正在发生危害公共安全或公民人身安全的事件,或者违法存放危险物质,不立即检查可能会造成重大危害
日常执法监督检查和安全检查不需要检查证
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
依法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性病检查,应当由医生进行
检查场所时,应当有被检查人或者见证人在场
鉴定
需要聘请本公安机关以外的人进行鉴定,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刑事中聘请外人鉴定,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伤情鉴定
对人身伤害的鉴定由法医进行
正规的医疗机构中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可以作为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
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
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
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
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
价格鉴定
涉案物品价值不明确或者难以确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委托价格鉴正机构估价
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购买发票等票据能够认定价值的涉案物品,或者价值明显不够刑事立案标准的涉案物品,公安机关可以不进行价格鉴定
吸毒检测
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派出所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
采集女性被检测人样本,应由女性工作人员
酒精检测
立即提取血样
当事人对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有异议的
当事人拒绝配合呼气酒精测试的
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当事人对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无异议,应当签字确认。 事后提出异议的,不予采纳。
重新鉴定
行政案件只能重新鉴定,没有补充鉴定
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同一行政案件的同一事项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
重新鉴定应当另行指派或聘请鉴定人
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但当事人自行鉴定的除外
如果作出不予重新鉴定,3日内通知
辨认
辨认主体
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或其他证人
辨认对象
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物品、场所或违法嫌疑人
辨认数目
人7
照片10
物5
辨认人不愿意暴露身份的,对违法嫌疑人的辨认可以在不暴露的情况下进行,公安机关应当为其保密
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办案民警和辨认人签名或捺指印。 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录音、录像。
证据保全
证据保全决定书+证据保全清单
刑事案件里叫 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
扣押期限
30+30(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行政案件办案期限:30+30(上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审批主体
公安机关负责人
eg:所长(授权派出所的部分)、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
对物品需要鉴定的,鉴定期限不计入扣押、扣留、查封期限,但应当将鉴定的期限书面告知当事人
不可扣押和扣留
与案件无关的物品
公民的生活必需品
被侵害人或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
予以登记
抽样取证
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随机抽取样品
抽样取证时,应当对现场、物品样品进行拍照或者对过程录像
样品损坏,补偿
先行登记保存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
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七日内做出处理决定。 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视为自动解除。
恐怖活动嫌疑人财产冻结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作出冻结决定应当三日内向嫌疑人交付决定书
期限:2个月+1个月(经上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恐怖活动嫌疑人的约束措施期限为3个月
办案协作
异地传唤协作(我跑到异地,不是把他叫到当地)
应当持传唤证、办案协作函件、人民警察证
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其住处、单位进行询问
远程视频询问、处罚前告知
协作地公安机关事先核实被询问人、被告知人的身份
办案地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询问、告知笔录并传输至协作地公安机关
询问、告知笔录经被询问人、被告知人确认并逐页签名或者捺指印后,由协作人员签名或盖章,并将原件或电子签名笔录提供给报案地。办案地公安机关负责询问、告知的民警应当在首页注明收到日期,并签名或盖章。询问、告知过程应当全程录音录像。
办案委托
委托代为询问、辨认、处罚前告知的
办案地公安机关应当列出提纲,提供辨认照片
委托代为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电子数据的
办案地公安机关应当将协作函件和相关法律文书传给协作地,由协作地办案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
协作地依法履行办案协作职责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办案地公安机关承担
听证程序
情形【吊 停 大】
较大数额罚款
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个人2000 单位10000 出入境6000
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听证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组织实施
本案调查人员不得担任听证主持人、听证员或记录员
公安机关不得因违法嫌疑人提出听证而加重处罚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
流程
当事人在公安机关告知有听证权利后,五日内提出是否听证
受理后,公安机关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时间地点
行政处罚的执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
一人两种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可以制作一份决定书
一个案件有多个违法行为人,分别决定,可以制作一式多份决定书
合并执行
行政拘留合并执行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行政拘留处罚执行完毕前,发现其他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与正在执行的行政拘留合并执行
折抵
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因同一行为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执行拘留一日
询问查证、继续盘问、采取约束措施的时间不予折抵
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超过决定拘留的期限的,不再执行拘留
期限
办理治安案件期限:30(受理之日起)+30(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
鉴定不计入办案期限
行政拘留处罚
决定主体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
不送拘留所执行
已满14不满16
已满16不满18+初次违反
70岁以上
孕妇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人大代表特殊程序
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代表
应当经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委会许可
乡、镇的人大代表
应当立即报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通知事项
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的,应当及时将处罚情况、执行场所或依法不执行情况通知家属
作出社区戒毒决定的,应当通知被决定人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街道办、乡镇人民政府
作出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教养决定的,应当在期限内通知被决定人家属、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被处理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附卷的决定书中注明
治安调解
民间纠纷引起
不适用治安调解
雇凶伤害他人
结伙斗殴或其他寻衅滋事
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
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针对对方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调解过程中,违法嫌疑人逃跑的
其他不宜调解的
未成年人调解,通知家属;已满十六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本人同意不通知的,可以不通知
被侵害人可以委托他人参加调解,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委托书。违法嫌疑人不得委托他人参加调解
一般为一次,最多两次。第二次应当在第一次调解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完成
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的,不再处罚。未达成协议或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对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调解案件的办案期限从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达成协议不履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对符合调解情形的治安案件,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或者自行和解,达成协议并履行后,双方当事人书面申请并经公安机关认可的,不再予以处罚,但公安机关已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除外
对情节轻微、事实清楚、人物关系明确+不涉及医疗费用、物品损失或对赔付无争议+当成调解并当场履行+录音录像——>可以不制作治安调解协议书
涉案财物管理
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挪用、调换或损毁。造成损失应当赔偿。保管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承担。
抽样取证的样品损毁是补偿。 委托他人保管,因第三人原因损毁的,公安机关先赔再追偿
指定内设部门专门管理。价值低、易保存或者需要作为证据继续使用,或者需要先行返还的财物,可以由办案部门设置专门的场所进行保管。严禁由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财物
24小时各种移交
容易腐烂变质不易保管,经批准拍照录像后变卖拍卖,价款暂予保存。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放置在专门场所。
收缴
(一)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二)赌具赌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四)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票证、印章等;(五)倒卖的车船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等有价票证;(六)主要用于实施违法行为的本人所有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毒品违法行为的资金;(七)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收缴的其他非法财物
赌资收,嫖资追,毒资看情况
收缴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但是违禁品、管制器具,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非法财物价值在五百元以下且当事人对财务价值无异议的,公安派出所可以收缴。
追缴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所得
追缴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但是,追缴的财物应当退还被侵害人的,公安派出所可以追缴。
没收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外的法律的违法所得
对应当退还原主或当事人的财物,通知原主六个月内领取。六个月不领的,上缴国库,必要时可延长三个月。
行政里才有6+3,刑事里只有6个月
执行
催告:1、应当以书面方式;2、催告书(包含:履行的期限、方式;金额和给付方式;陈述和申辩权(不能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代履行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罚款
行政拘留执行
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经异地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在异地执行
(强制隔离戒毒)先执行行政拘留,可以连续计算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二十四小作出决定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保证金每日行政拘留200元
保证金被没收不服,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刑事案件取保候审保证金被收不服,同级复议上级复核
担保人
行政里担保人未尽到义务只能处三千以下罚款 刑事里保证人未尽到义务,轻一点是罚款,严重的负刑事责任
与本案无牵连
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或剥夺
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取保候审保证人人在当地有固定住处和收入
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不能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暂缓执行可能逃跑的
有其他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调查或侦查的
不宜暂缓执行的其他情形
涉外案件办理
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
层报省级公安机关,由省级公安机关商请同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
不得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和查封、扣押的强制措施
限期出境
情形
违反治安管理的
从事与停留居留事由不相符的活动的
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不适宜在境内继续停留居留的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限期期限不超过三十日
驱逐出境
公安部批准(最终决定,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由承办机关宣布并执行
自被驱逐出境之日起十年内不准入境
遣送出境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情形
被处限期出境,未在规定时间离境的
有不准入境情形的
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需要遣送出境的
被遣送出境人员,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内不准入境
拘留审查
情形
有非法出入境嫌疑的
有协助他人非法出入境嫌疑的
有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嫌疑的
有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或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嫌疑的
实施拘留审查,应当出示拘留审查决定书,并在二十四小时内询问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30日/60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到60日)
限制活动范围(不适用拘留审查)
情形
患有严重疾病的
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
未满16周岁或已满70 周岁的
不宜适用拘留审查的其他情形
限制活动范围期限不得超过60日
对外国人作出行政拘留、拘留审查或其他限制人身自由以及活动范围的决定后,决定机关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将外国人的有关情况、违法的主要事实、已采取的措施以及法律依据等情况报告省厅,省厅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将有关情况通知该外国人所国家的驻华使领馆,并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当事人要求不通知使领馆,且我国与当事人国未签订双边协议规定必须通知的,可以不通知,但应当由其本人提出书面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