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王利明民法第69章 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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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及其适用范围
法定继承概念和特征
法定继承,是与遗嘱继承相对而称的一种继承形态。它是指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均由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制度。法定继承是一种法律推定继承。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所立遗嘱无效的,法律根据被继承人与继承人之间的近亲属关系,推定被继承人生前愿意将自己的遗产由全体继承人依照近亲属亲等的远近,一般均等分配的方法进行继承
特征
法定继承严格建立在人身关系的基础上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均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属于强行性规范,不容改变
法定继承的适用受遗嘱继承的限制
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遗赠的,对该部分财产适用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的,对其所应继承的遗产适用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遗赠人死亡的,对其所应继承的遗产适用法定继承
遗嘱因违反法律、公序良俗等而无效的,对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适用法定继承
遗嘱未处分的遗产,适用法定继承
被继承人没有订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适用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继承人的概念
继承人,又称遗产继承人,是指以法律规定承继死者的遗产上一切权利和义务的人
继承人可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两种
法定继承人是根据法律规定直接取得继承权的人
通常而言继承人的范围
遗嘱继承人是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所作的遗嘱而取得继承权的人
依据
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既存的婚姻关系、血缘关系和家庭关系
范围
配偶
是处于合法婚姻关系中的夫妻双方
子女
是父母的亲属中最近的直系卑血亲
父母
子女的亲属中最近的直系尊血亲
兄弟姐妹
最亲近的旁系血亲
祖父母外祖父母
较为亲近的直系尊血亲
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这是我国继承法中的特色规定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
配偶、子女、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第二顺序继承人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
代位继承
概念
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继承人的直系卑血亲代替先亡的直系尊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制度
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代位继承人或本位继承人。代替被代位继承人取得遗产的直系卑血亲称为代为继承人
要件
被代为继承人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被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继承人,且没有丧失继承权
代位纪恒人须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血亲,不受辈数限制。包括拟制血亲
仅发生在法定继承中
效力
代位继承人替代被代位继承人的继承地位,与同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按均等原则分配继承人的遗产
同一顺序再无其他继承人继承的,由代位继承人独占继承,取得被继承人的全部财产
转继承
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该死亡继承人称被转继承人,其继承人称为转继承人
继承人须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被转继承人未放弃或丧失继承权
须由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被转继承人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
无合法有效遗嘱的,法定继承
联系
都是由原享有继承权之继承人的继承人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原享有继承权之继承人均在遗产分割前死亡
区别
性质不同
转继承实际上是同一部分遗产发生两次连续的继承
代位继承实则一次继承,只不过继承人的直系卑血亲代替继承人的地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发生根据不同
转继承的发生基于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死亡的事实
代位继承发生基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
继承人的范围不同
转继承人可以是被转继承人的直系卑血亲,还可以是被转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
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血亲
适用范围不同
转继承既可以适用于法定继承,也可以适用于遗嘱继承
代位继承仅适用于法定继承
法律效力不同
转继承只是代替被转继承人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
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继承的份额
法定应继份
法定应继份及其确定
法定应继是指在法定继承中,当法定继承人为2人以上时,各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
特点
其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如无特殊原因,遗产即应依此份额比例来分配
其是财产权利义务的统一体,如无特别约定,继承人按此比例分配财产权利,也按此比例承担财产义务
其可以由全体继承人协议改变,这是尊重意思自己的表现
确定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特殊情况下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根据继承人尽扶养义务的情况确定其继承遗产的份额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酌情分配遗产问题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包括
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
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