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增值税法
大学财务课之增值税法知识点总结!本思维导图包含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及征收率、计税方法、应纳税额计算、税收优惠、征收管理等知识要点,财务专业的同学对这些知识点有疑惑的话,可以进来看看哦!
编辑于2020-01-20 08:26:12增值税
征税范围
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某些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发生特定应税行为(28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是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被照顾的时候,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这些行业一般是难以取得进行税额的行业,进行抵扣少,所以被照顾)
A(传统增值税)销售货物(11项)3%
1、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5万千瓦及以下)自产电力2、自产砂、土、石料 3、自采砂、土、石料连续生产砖瓦石灰 4、微生物、动物毒素等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产自来水 6、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 7、自产商品混凝土 8、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9代销寄售物品 10、死当物品11药企销售生物制品
B(营改增后)销售服务(9项)3%
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3%、2、动漫服务及转让动漫权 3、电影放映、仓储、装卸搬运、收派、文化体育服务 4、有形动产经营租赁(试点之前) 5、试点前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6、清包工方式的建筑服务 7、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8提供的非学历教育(学历教育免税)9销售电梯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安装服务可简易
C(营改增后)销售不动产、土地使用权、人力资源外包、劳务派遣(10项)5%
1、销售营改增前取得的不动产 2、出租营改增前取得的不动产 3、转让营改增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4、房企销售自开房地产老项目(营改增前) 5、一般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出行费6、一般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7、一般 营改增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5% 8、一般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差额5%
扣缴计税方法
应扣缴税额=接收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境内没有经营机构,代理人
境内没有代理人,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销项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1、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即价外收费,例如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等:价外费用需要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
2、不属于价外费用项目
1、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2、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4、代收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性事业收费;5、代办的保险费、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3、包装物押金的处理
一年内
未逾期退还--不计入价外费用;逾期未退还--记入价外费用
一年外
不论是否逾期,均记入价外费用
酒类包装物
啤酒、黄酒,按上述原则处理;
白酒、其他酒类(除黄酒和啤酒)押金---均记入价外费用(不考虑是否返还)
单独核算,不并入销售额,如果逾期,并入销售额。逾期:实际日期和1年。
二、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8项)
1、折扣方式销售
折扣销售(商业折扣):价格打折优惠,按照实际价格计算
销售折扣(现金折扣),规定期限内付款,可享受应付账款的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销售折让:商品质量不合格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以折让后的货款为销售额
价款和折扣额在发票金额栏目分别注明,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税;否则不得扣减折扣额
以旧换新方式销售
不得减除旧货收购价(除金银首饰外),因为旧货价有操作空间
还销售方式销售
不扣除还本支出
以物易物方式销售
正常买卖核算
贷款服务
直接收取金融服务
直销
银行卡跨机构资金清算服务
三、按差额确定销售额
1、金融商品转让
销售额=卖出价-买入价;如果当期有亏损,可以转下个纳税期抵扣,年末抵扣后仍有亏损,不得结转下一年抵扣;不得开专票
2、经纪代理服务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向委托方代为收取和支付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3、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
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三方关系): 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车辆购置税(仅在买的是车的时候用到)
2)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两方关系): 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 (3)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二选一计税:
4.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10%):
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代收的机场建设费-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5.客运场站服务:
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承运方运费
6、旅游服务
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
7、建筑服务
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8、房企销售自行开发不动产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土地出让金(含有征地拆迁费)
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9、纳税人转让不动产
销售额=装让价-取得时购置成本
10、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四、视同销售销售额的确定:区别消费税
必须遵从下列顺序: 1.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销售行为的平均价格确定; 2.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销售行为的平均价格确定; 3.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五、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进项税额的确认和计算
一、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P159)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提示】考试中的进口增值税需要自行计算。 (三)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四)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计算抵扣、凭票计算抵扣(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票(票面税率是3%),按照9%计算抵扣)、升级抵扣(购进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计算抵扣进项税),分不清抵扣(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13%货物同时又提供其他服务,分别计算,否则用前述方法)
不得抵扣: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计算公式:买价×扣除率(9%)
烟叶抵扣
烟叶税应纳税额=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税率(20%)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烟叶税应纳税额)×扣除率
(五)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
1.适用试点范围: 自2012年7月1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38号)的规定抵扣。
2、核定扣除法:核定扣除的核心是以销售产品为核心核定进项税额(销售扣税)。 (1)试点纳税人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按照以下3种方法核定:A投入产出法;B成本法;C参照法。(2),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耗损率)(3)购进农产品不构成经营实体
(六)分期抵扣的不动产进项税额
(七)其他准予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
1.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规定。
(1)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未取得电子普通发票,1~6月,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2018年1~12月,未取得电子普通发票,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2.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013年8月1日(结合教材P53)
3.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照规定应当扣缴增值税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P46、56)
4.按照“营改增通知”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净值÷(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5.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租厂房用于生产罕见药,感冒药
不得从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非常重要!(7项)
1,购进的货、劳、服、无、不动产,用于简易、免征、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涉及的固定、无形、不动产仅指用于简、免、个、集。
兼用于上述项目的准予全部抵扣,比如药厂生产感冒药、抗癌药、避孕药;比如购买小汽车用于生产经营,也用于集体福利。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比如连锁经营权,特许经营权等,具有超级特权,不管用于什么,都允许抵扣。比如小酒店购买七天连锁酒店的连锁酒店经营权,支付的费用,可以抵扣。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劳务、交通运输服务,不得抵扣。
备注:这里主要是指原材料,原材料损失导致无法生产货物,进而无法产生销项,所以不得抵扣进项。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消耗的购进货物,劳务,交运服务,不得抵扣进项。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及其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建筑服务。
主要是指违法违规被叫停、没收的不动产。
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及其消耗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建筑服务,不得抵扣进项。
6、购进的贷款、居民日常、餐饮、娱乐服务。(不包括旅客运输、住宿、旅游服务。旅贷餐民乐中的旅游剔除)
7、纳税人接受的贷款服务及与支付改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手续费、金融服务费等,不得抵扣进项。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全面考虑各项规定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二、应纳税额计算的其他问题
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时间限定,申报抵扣及其他问题
三、跨县市建筑服务税收征管(9%)A总局2016年17号文
征稅范圍:总局2016年16号文件
预缴税款和申报纳税:记住表哥:差额,全额
凭证和发票问题
一般纳税人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预缴税款=差额÷(1+9%)×2%
申报纳税:增值税=含税销售额全额÷(1+9%)×9%-进项税额-预缴税款
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清包工、甲供工程、老项目)
预缴税款=差额÷(1+3%)×3% 申报纳税=差额÷(1+3%)×3%差额÷(1+3%)×3%-预缴税款=0 一次到位
小规模纳税人
同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四、房企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项目B总局2016年18号文
适用范围
一般纳税人税收征管「9%」
不含税销售额=(全部价款-地价)÷(1+9%)
进项税额:可一次性抵扣,比如设计服务,建筑服务
预缴税款=预收款÷(1+9%)×3%;申报纳税=(含税全价-地价)÷(1+9%)×9%-进项税额-预缴税款
对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预缴税款:预收款÷(1+5%)×3% 申报纳税:应纳税额=全部价款÷(1+5%)×5%-预缴税款
小规模纳税人税收征管
同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适用5%征收率,按照5%征收率价税分离
五、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 C 总局2016年14号文
适用范围
纳税人转让其以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购买,接受捐赠,自建,接受投資入股),不包括房地产企业B。注释】转让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
一般纳税人
对老项目
选择一般计税
非自建项目
差额预缴:增值税=转让差额÷(1+5%)×5% 因为非自建取得,前面已经交过税,所以可以差额。
申报纳税:增值税=转让全额÷(1+9%)×9%-进项税额-预缴税款
自建项目
全额预缴:增值税=转让全额÷(1+5%)×5% 前面没有人交过
申报纳税:增值税=转让全额÷(1+9%)×9%-进项税额-预缴税款
选择简易计税
非自建项目
差额预缴:增值税=转让差额÷(1+5%)×5% 申报纳税:与预缴相同,一步到位
自建项目
全额预缴:增值税=转让全额÷(1+5%)×5% 申报纳税:与预缴相同,一步到位
对新项目
只能选择一般计税方法,同对老项目选择一般计税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
只能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同一般纳税人面对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其他个人(个体户,自然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
购买不足两年
全额按照5%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购买满两年
免征增值税
不包括北上广深的非普通住房,比如别墅。仍然按照5%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卖家-买价)÷1.05×0.5
不动产经营租赁 D总局2016年16号文
一般纳税人
一般计税
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全额÷(1+9%)×3%
纳税申报=含税销售额全额÷(1+9%)×9%-进项税额-预缴税款
对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
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全额÷(1+5%)×5%;申报纳税同预缴税款,一次到位。
小规模纳税人
单位和个体户出租不动产(不包含住房):同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
个体户出租住住房:含税销售额全额÷(1+5%)×1.5%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
非住房:同简易计税5%:因为没有机构,所以不存在异地预缴,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住房:按5%征收率价税分离,减按1.5%计算
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征收率(5%、3%)
适用范围:纳税人一律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是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含税销售额的换算: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的增值税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增值税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资管产品增值税处理办法
(一)计税方法:资管产品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二)资管产品管理人:资管产品管理人包括银行、信托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养老保险公司。 管理人接受投资者委托或信托对受托资产提供的管理服务以及管理人发生的除下列(三)规定的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称其他业务),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四)资管产品的其他增值税处理规定
(三)资管产品的范围 资管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信托(包括集合资金信托、单一资金信托)、财产权信托、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私募投资基金、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股债结合型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养老保障管理产品。
小微企业: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该规定执行前(2019年1月19日前),已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征收
一: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范围:申报入境的都征:不论其是国外产制还是我国已出口而转销国内的货物,不论是进口者自行采购还是国外捐赠的货物,不论是进口者自用还是作为贸易或其他用途等,均应按照规定缴纳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
新增:新增)自2018年6月1日起,对申报进口监管方式为1500(租赁不满一年)、1523(租赁贸易)、9800(租赁征税)的租赁飞机(税则品目:8802),海关停止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租赁飞机增值税的征收管理,由税务机关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组织实施。
二:进口环节增值税纳税人:
1.一般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承受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 2.对代理进口货物,以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上的纳税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3.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海外购,有样 (1)纳税义务人:购买的个人。 (2)代收代缴义务人: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
三:进口税率
1.同国内货物税率:13%、9% 【提示】进口货物的小规模纳税人、非企业单位、个人均适用。 (新增)但是对进口抗癌药品,自2018年5月1日起,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对进口罕见病药品,自2019年3月1日起,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2.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13%、9% 但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5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6000元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
四、进口环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进口环节增值税计税依据——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4.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实际交易价格(包括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 限值以内:增值税、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新改)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26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但年度交易总额超过年度交易限值的,应按一般贸易管理。P371 【解析】限值以内: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5000元以内,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6000元以内。
五、进口环节增值税征收管理
纳税时间:报关当天 地点:海关,纳税期:海关填报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
出口和跨境业务退免税和征税
基本政策
一)退(免)税政策——出口免税并退税 (二)免税政策——出口免税但不退税 (三)征税政策——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一)、出口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范围:是指出口货物、劳务以及跨境应税行为实行零税率,退还在出口前实际承担的税收负担,即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后予以退还
增值税退「免、抵、退」办法
免、抵、退税办法:即:免征增值税,并且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包括1,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2,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3,适用零税率跨境应税行为:零税率的服务和无形资产
免、退税办法:即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法预以退还。适用于:1、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外贸企业出口货物或劳务。2、外贸企业外购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出口
增值税出口退税率
一般规定,出口货物退税率为其适用征税率
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
依据出口发票,其他普通发票,购进货物根据进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增值税免、抵、退和免、抵计算公式
免、抵、退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a-(当期进项税额b-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c) c=当期出口货物价款×(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d。d=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备注:C=(当期出口货物-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税差
当期免、抵、退税额(限额)的计算=出口货物价款×出口货物退税率。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和当期免抵退税额中的较小者
当期留抵(免抵)税额为计算的差额
例题:某生产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征税税率为16%,退税率为13%。5月份购进原材料,取得专票注明价款200万,外购货物准予抵扣进项税额32万,上月留抵税款3万,本月内销100万,收款116万,出口货物折合人民币200万,则:1、当期免抵退税额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6%-13%)=6 ; 2、当期应纳税额=100×16%-(32-6)-3=13 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限额)=200×13%=26 4、当期退税额=13 5、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26-13=3
适用范围:生产企业
出口货物劳务(不包含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计税依据=出口货物、劳务实际离岸价
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计税依据=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所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
国内购进无进项税额且不计提进项税额的免税原材料加工后出口的货物:计税依据=出口货物离岸价-货物所含的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
免、退税计算
适用范围;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劳务
出口除加工、修理修配以外的货物:增值税应退税额=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
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增值税应退税额=委托加工修理修配的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
(二)出口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政策
免税政策范围
1、出口企业规定的货物:(14项目了解)1,小规模纳税人出口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 3,软件产品 4,含黄金,铂金成分货物,砖石及其饰品 5,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卷烟 6,非出口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 7,非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视同自产货物8,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9规定的出口免税货物,如油,花生果仁,黑大豆 10,外贸企业确得普通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货物 11,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12,特殊区域内的企业出口的特殊区域内的货物 13,边境出口的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14,以旅游购物贸易方式报关出口的货物。
2,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下列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零税率除外
1,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 2,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 3,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4,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5,储存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6,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广播影视节目的播映服务 8文化体育,教育医疗服务,旅游服务 9为出口货物提供的邮政服务,收派服务,保险服务 10,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和不动产:电信,知识产权,物流辅助,鉴证咨询,专业技术,商务辅助,广告,无形资产。11,为境外提供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12,提供国际运输服务,未取得相关资质的纳税人 13,境内单位和个人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的经营者适用免税。实际运输方适用零税率
征税政策
范围:P105 的8项,了解。
销项税额=(出口价款-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出口价款/(1+征收率)×征收率
税收优惠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货物7项)必须背
1,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对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农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属于规定范围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范围,正常征税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4,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常捐赠的进口货物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其他个人是指自然人)
营改增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P114~p124)
一、下列营改增项目免征增值税(54项) 1、生老病死残:托儿所、幼儿园,养老机构,医疗机构,殡葬服务,残疾人福利机构,残疾人本人提供的服务,婚姻介绍服务,。 2,文教农商社:门票(博物馆,寺庙,科普),学历教育(中外联合办学),农耕排灌,利息收入(人贷,小额贷款),社保基金 3,个人转让著作权,技术咨询,孵化服务,图书批发
二、增值税即征即退: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2,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3,经批准从事融资租金业务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4,动漫企业,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三、出版物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宣传文化)
一、下列出版物在出版环节在出版环节执行100%先征后退:党政、儿童、老年、少数、盲文:1、党政机关期刊、报纸,2、少年儿童出版物,中小学生课本,3、老年人报纸期刊,4、少数民族出版物的印刷或制作业务 5、盲文图书和期刊,6,五大自治区注册公司出版的出版物
二、下列出版物在出版环节先征后退50%政策:各类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一中100%的除外)
三、下列印刷制作业务100%先征后退:1,对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的印刷或制作业务,2,对列入通知的新疆印刷企业的印刷业务
四、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90天内应收未收利息纳税,90天后不缴纳增值税
五、个人出租住住房,按照5%纳税,同D,北上广深超过2年的非普通住房,按差额征税,2年内的不分住房性质,全额征收5%
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部分免税项目(p128~134)
1,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包括批发、零售)增值税。(2012年1月1日起) 提示:包括经过切分、晾晒、冷藏、冷冻程序加工的蔬菜,但不包括蔬菜罐头。2,(新增)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3,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4,
(十七)(新增)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总结:蔬菜,10万(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个人一次性出租不动产平均分摊)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改增通知”规定,增值税起征点仅适用于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但不适用于登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即:增值税起征点仅适用于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营改增通知”规定,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新增)但是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 1.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起征点的调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
征收管理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非常重要)
一般规定
发生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当天
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具体规定
(1)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 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 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 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货物发出的当天 【特殊处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不是收到预收款时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 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或收到全部(部分)货款,二者中的较早者 【特别关注】对于发出代销商品超过180天仍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视同销售实现,一律征收增值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代销商品满180天的当天 不是发出代销商品时,也不是只有收到代销款时
(6)销售劳务 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 (7)除(5)之外的视同销售货物 货物移送的当天 - (8)租赁服务 采用预收款,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 (9)金融商品转让 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 (10)视同销售的应税行为 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当天 -
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是指签订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
纳税义务发生期限
二、纳税期限 1.增值税的纳税期限: (1)固定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2)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3)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 2.税款缴库时间: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3.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解缴税款的期限,期满之日起15日内。 (新增)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
纳税地点:固定业户,机构所在地;非固定业户,销售地纳税。
税率及征收率
税率(3挡)
标准税率(13%)
销售或进口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
淀粉、调制乳、环氧大豆油、氢化植物油、麦芽、复合胶、人发、肉桂油、按油、香茅油 不属于农产品注释范围
低税率(9%)
货物
播种(饲、化、农药、农机、农膜)技术(图书、报纸、杂、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收获粮食(农、油、盐)--开火做(自来水、热水、6汽、二甲醚、煤炭制品、其他)) ;;初级农产品、农机:
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木业、水产业的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包括:干姜、姜黄、玉米胚芽、动物骨粒;巴氏杀菌乳、灭菌乳
食用植物油:棕榈、棉籽、毛椰子、花椒、橄榄、核桃、杏仁、葡萄籽、牡丹籽油
农机:农用水泵,农用采油机,手扶拖拉机,三轮农用运输车,烤房设备,杀虫灯,虫情测报灯,粘虫板,卷帘机,农用挖掘机,养鸡、养猪设备,动物尸体降解处理机,蔬菜清洗机。
电子出版物:各类光盘,磁盘,SD卡,储存芯片。
交
邮
基础电信(不包含增值电信)
建
不动产及不动产租赁
转让土地使用权
低税率(6%)
金融
现代(不含租赁)
生活
销售无形资产 补充耕地占用指标
增值电信
零税率(12项)
出口货物:出口免税且退税
出口服务和无形资产(跨境电商)11项
1、国际运输服务:载客出境、载客入境、境外载客(备注:客包括客和货)
2、航天运输服务
3、境外提供的完全在境外的服务(10)
研发和技术服务中的:1研发、2合同能源管理
文化创意服务中的:3、设计服务
广播影视服务中的:4制作和发行服务 备注:播映只免不退
信息技术服务中的:5、软件服务 6、电路设计和测试服务 7、信息系统服务、8、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9、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10、转让技术
其他零税率:取得资质的国际运输服务项目,适用零税率,否则只免税;程租的出租方(出租方直接提供国际运输服务);期租和湿租的承租方(承租方用交通工具提供国际运输服务);无运输工具承运的,实际承运人适用零税率(中间商经营者免税)
征收率
一般规定(28项 P56)
3%
除了下属5%之外的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均为3%
5%(五项)
13
一、装让或出租不动产1、小规模:不动产 2、一般:不动产 3、房企中国的小:房产 4、其他个人:不动产(不含购买的住房) 5、一般选择简易:不动产经营租赁6、小出租不动 产(不含住房)7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 8个人出租住房,按5%征收率减按1.5% 二、 劳务派遣差额纳税 三、2016年4月之前,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 11、一般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道通行费,选择简易计税的 四、一般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选择简易计税 五、2016年4月30日前,转让土地使用权。
特殊规定
1、销售固定资产或销售旧货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一般纳税人
a、不得抵扣且未抵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税(放弃减税,可开专票);
b、已经抵扣过进项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正常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
(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税)
纳税人销售旧货;
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税(包括一般和小规模纳税人)。旧货:是指2次流通的货物,从别出购入是为了再次销售,比如二手车市场。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正常纳税: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比如,建筑企业销售废旧钢材,按适用税率正常纳税。注意: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税
2、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收取的自来水水费;3%差额交税(差额是指扣除对外支付的水费后的余额)
3、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全额3%、差额5%,差额纳税方式,不得开具专票,可开具普票
4、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 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式按3%
5、一般纳税人提供教育辅助服务 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按照3%纳税
6、2018年5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选3% 36个月不得变更
7、2019年3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批发、零售罕见药品、可以选择3%
适用范围:小规模纳税人;按照规定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一般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应税销售行为,分别核算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确认是否需要纳税的四个条件(同时满足)
1、境内
1、服务(除租赁不动产)、无形资产(除3):买或卖方一个在境内(领土内)(不属于境内的3种情况:国外向境内单位或个人销售的在境外的服务、无形资产,或出租的不动产。);2、不动产:不动产在境内;3、自然资源使用权:自然资源在境内
境内:实际上是指领土内。领土之外的,有国外征税,国内就不征收了。
2、注释范围内
3、为他人提供
非经营:聘用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工资性服务;单位或个体户为员工提供服务;
4、有偿
有偿含义的理解: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无偿特例:视同销售:向他人无偿提供服务或转让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不缴税(用于公益事业不缴税)
其他经济利益:是指非货币、货物形式的收益,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到期的债权投资、服务以及有关权益。
特殊规定(14)
特殊项目(12项)
背住:1、罚没物品:(上缴财政不征税,接收单位再出售,纳税。)2、逾期票证收入(缴税)3、中央财政补贴 4、融资性售后回租(承租方出售资产不缴税,购买方(出租方)已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5、创新药:免费提供给患者,不属于视同销售,不征税。6、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铁路、航空运输:公益事业,不增税。7、存款利息不征税 8、保险赔付不征税 9、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不征税 10、资产重组中的装让不征税 11、单用途卡 12、支付机构预付卡
特殊行为(8项)
视同销售
1、委托代销 (委托方纳税)2、受托代销货物(受托方纳税)3、两个机构间移送(不包括同一县市) 4、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5-7、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货物:投资、无偿分配、无偿赠送 8、无偿销售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用于公益或社会公众的除外(货物不免除))
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不缴纳增值税, 因为购进的货物最终进了销售领域,且购进时,进行税额做了转出,不能抵扣,所以也不再征税了。 用于公益的,只适用于无偿销售服务或转让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无偿赠送货物,用于公益事业,也增税。
混合销售
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有涉及行为。
子主题
一般规定(5类)
1、销售和进口货物
基础税率13%
低税率9%:粮食,水气,报纸,化肥,农机等
2.销售劳务-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13%
3.销售服务
交(9%)
陆、水(程、期)、航(湿)、管
辨别五租(光、干属于有形动产租赁)
邮(9%)
普遍、特殊、其他
电(9%)
基础9%,增值6%
建(9%)
工、安、修、装、其他
金(6%)
贷款、保险、金融商品转让、直接收费
现(6%)
2技术、文、2辅、你、广、租
生(6%)
文体、教医、旅娱、餐宿、居日、其他(植物养护)
4.销售无形资产6%(其中销售土地使用权9%)
5.销售不动产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