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第六章 学习法治思想 提升法治素养
这是一篇关于第六章 学习法治思想 提升法治素养的思维导图,包括社会主义法律的特征和运行、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维护宪法权威。
编辑于2023-01-27 23:28:13 江西第六章 学习法治思想 提升法治素养
社会主义法律的特征和运行
法律及其历史发展
法律的含义
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和实施的行为规范。
法律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法律的历史发展
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恒存在的。
奴隶制法律
具有明显的原始习惯残留痕迹
否认奴隶的法律人格
存在严格的等级划分
刑罚方式及其残酷
封建制法律
确立农民对封建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
实行封建等级制度
维护专制皇权
刑罚酷刑
资本主义法律
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相适应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
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契约自由原则
与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相适应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与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相适应的人权保障原则
社会主义法律
社会主义法律是最广大人民群众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保证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更能尊重和反映社会发展规律。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保障。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
法律的运行是一个从创制、实施到实现的过程。
法律制定
法律制定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是法律运行的起始性和关键性环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负责修改宪法、制定法律。
立法程序:
法律案的提出
法律案的审议
法律案的表决
法律案的公布
国务院有权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国家监察委员会有权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监察法规。
中央军委有权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
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有权根据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自主地制定本行政区的法律。
我国立法贯彻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法律执行
广义:
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国家和公共事务管理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
狭义:
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执行法律的活动,也被称为行政执法。
行政执法的主体
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
各级政府中享有执法权的下属行政机构
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社会组织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执行法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合法性、合理性、信赖保护、效率
法律适用
指国家是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使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司法机关
国家审判机关
检察机关
司法的基本要求与原则
基本要求:
正确、合法、合理、及时
原则:
司法公正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
法律遵守
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或权利以及履行职责或义务的活动。
守法是法律实施和实现的基本途径。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
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
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和意义
形成
20世纪以来,马克思主义在中国获得广泛传播和深入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创造性提出了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习近平法治思想
意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建设法治中国指明了前进方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法治的生命力和优越性,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发展。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
“十一个坚持"
坚持走中国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为什么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历史的必然结论。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所决定的。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立足我国基本国情的必然选择。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遵循的原则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要求违法必究,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要求非歧视,即无差别对待。
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建设法治中国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完善的党内你法规体系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社会建设是基础工程。
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科学立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
严格执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
公正司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
全民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
维护宪法权威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我国宪法的形成和发展
我国宪法的形成
中国共产党登上中国历史舞台后,在推进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高度重视宪法和法制建设。
1954宪法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
1954年宪法的制定和实施,为巩固社会主义政权和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发挥了重要保障和推动作用,也为我国宪法的制定和完善奠定了基础。
1975宪法
1978宪法
1982宪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成为党和国家坚定不移的方针。
我国现行宪法的修改
第一次修正
1988年4月
第二次修正
1993年3月
第三次修正
1999年3月
第四次修正
2004年3月
第五次修正
2018年3月
反映了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以及党的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
宪法的意义
制定和实施宪法,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必然要求。
我国现行宪法是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功经验基础上制定和不断完善的,是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
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充分发扬民主,领导人民制定出体现人民意志的宪法,领导人民实施宪法。
党高度重视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推动宪法完善和发展,这是我国宪法保持生机活力的根本原因所在。
我国宪法的地位和基本原则
宪法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具有突出地位和重要作用。
我国宪法的地位
我国宪法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具有显著优势、坚实基础、强大生命力。
我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我国宪法是国家各项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
我国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
宪法是实现国家认同、凝聚社会共识、促进个人发展的基本准则,是维系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凝聚力的根本纽带。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党的领导原则
人民当家作主原则
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
加强宪法实施与监督
加强宪法实施
坚持依宪执政
坚持依法立法
坚持严格执法
完善宪法监督
健全人大工作机制
健全宪法解释机制
健全备案审查机制
健全合宪性审查机制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
自觉尊学法守法用法
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必须养成良好的法治思维和行为方式。
法治思维及其内涵
法治思维:
是指以法治价值和法治精神为导向,运用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法律方法思考和处理问题的思维模式。
内涵:
法治思维以法治价值和法治精神为指导,蕴含着公正、平等、民主、人权等法治理念,是一种正当性思维
法治思维以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为依据指导人们的社会行为,是一种规范性思维
法治思维以法律手段与法律方法为依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解决纠纷,是一种思维逻辑
法治思维是一种符合规律、尊重事实的科学思维
法治思维是一种融合法律的价值属性和工具理性于一体的特殊的高级法律意识。
法治思维的基本内容
法律至上
权力制约
国家机关的权力必须受到法律的规制和约束。
公平正义
权利公平
机会公平
规则公平
救济公平
权利保障
指公民权利的法律保障,具体包括公民权利的宪法保障、立法保障、行政保障和司法保障。
程序正当
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
法律权利
含义:
是指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制约的行为自由,是法律所允许的权利人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的、由其他人的法律义务所保障的法律手段。
特征:
法律权利的内容、种类和实现程度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
法律权利的内容、分配和实现方式因社会制度和国家法律的不同而存在差异
法律权利不仅由法律规定或认可,而且受法律维护或保障,具有不可侵犯性
法律权利必须依法行使,不能不择手段地行使法律权利
法律义务
含义:
法律义务是指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制约的社会责任,是保证法律所规定的义务按照权利人要求从事一定行为或不从事一定行为以满足权利人利益的法律手段。
特征:
法律义务是历史的
法律义务源于现实需要
法律义务必须依法设定
法律义务可能会发生变化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
不可分割,相互依存
每个人既是享受法律权利的主体,又是承担法律义务的主体。
法律权利的实现必须以法律义务的履行为条件
法律义务的设定和履行也必须以法律权利的行使为根据
我国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
政治权利
政治权利构成了实现人民主权原则及各种具体民主制度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 又体现了人民主权原则及各种具体民主制度的必然要求。
选举权
表达权
民主管理权
监督权
人身权利
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权利
生命健康权
人身自由权
人格尊严权
住宅安全权
通信自由权
财产权利
私有财产权
继承权
社会经济权利
劳动权
劳动权是公民赖以生存的基础,是行使其他权利的物质保障
休息权
社会保障权
宗教信仰自由
文化教育权利
受教育权是公民在教育领域享有的基本权利
依法行使法律权利
权力行使目的的正当性
不得违宪违法
权力行使的必要限度
任何权利的行使都不是绝对的,都有其相应的限度,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限度来行使权利。
权力行使方式的法定性
权力行使的正当程序
依法履行法定义务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
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
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依法纳税的义务
不断提升法治素养
尊重法律权威
法律通过调整社会关系,规范人的行为,保障社会成员的利益,实现稳定合理的社会秩序。
学习法律知识
学习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是提升法治素养的前提
参与法治实践是学习法律知识的有效途径
养成守法习惯
增强规则意识
守住法律底线
提高用法能力
维护自身权利
维护社会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