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第六章 发展的基本规律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第六章知识点梳理,包括: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编辑于2023-01-28 23:48:26 江苏省这是一篇关于第一章法律基本原理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市场经济的法律调整与经济法律制度,XJP法治思想引领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法律关系,法律基本概念。内容丰富,要点梳理,结构清晰,体系完整!非常值得学习!感兴趣的可以收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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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发展的基本规律
质量互变规律
质、量、度
质
含义
质是一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他事物的内部所固有的规定性,特点的质就是特定的事物存在本身,质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
质和事物的直接同一具有两方面的含义
事物总是具有一定质的事物,质又总是一定事物的质
事物本身所具有的属性是多方面的,其中有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
属性
就是一事物与他事物在相互联系中表现出来的质,一个事物本身会具有多方面的属性,其中包括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
量
含义
指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这种规定又可分为内涵的量和外延的量
内涵的量与外延的量
外延的量是表示事物存在的范围和广度的量
内涵的量是表示事物等级程度、构成方式、功能过程的量
质和量的辩证统一
质和量是事物两种不同的规定性,质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而量与事物的存在并不直接同一
任何事物是质和量的统一体
度
含义
指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的限度、幅度、范围,是和事物的质相统一的数量界限
质和量在度中统一
度是质和量的互相结合,量中有质,质中有量
度又是质和量的互相规定
三者统一
质、量、度作为规范事物存在的基本范畴,转化为方法论就是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及其统一
① 定性分析是判断事物所具有的各种因素、属性及其运动状态的分析
② 定量分析是判定各种因素、属性的数值和数量关系的分析
③ 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关系是辩证的,定性研究是定量研究的基础,定量研究是定性研究的深化和精确化
④ 要坚持适度原则:坚持主观的认识和实际行为必须同客观事物的度相符合
量变、质变及其相互转化
量变
含义
即事物在原有性质的基础上,在度的范围内发生的不显著的变化
形式
表现为数量的增减、场所的变动、组成要素排列次序的变化和事物功能的变异
质变
含义
即事物性质的变化,是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转变
表现
表现为根本性的、显著的突变,是事物的连续性和渐进性的中断
关系
相互联系、相互包含,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① 量变是质变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质变必须有一个量的积累过程
质变必须由量变来规定其性质和方向
② 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单纯的量变不会无限地持续下去,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
③ 质变巩固着量变的成果,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
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飞跃过程
质变使量变在新质的基础上、在新质的结构内,开始; 更高层次的新的量变,使量变有了新的形式、新的广度和深度
结论
事物的发展是由量变到质变,又由质变到新的量变的无限循环往复,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演进过程
量变和质变的复杂性及其与突变的关系
量变的复杂性
① 量变形式的多样性:数量的增减和事物要素的排列次序、结构形式上的变化引起的质变
②总的量变过程包含着部分质变
事物的根本性质未变,次要性质发生了变化,使事物的发展呈现出阶段性
事物的全局的性质未变,个别部分发生了性质的变化,即局部性的部分质变
质变的复杂性
① 质变过程中具有量的特征
② 形式的多样性表现为爆发式的飞跃和非爆发式的飞跃,突变论是对质变形式多样性的确证和说明
对立统一规律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作用
辩证矛盾与逻辑矛盾
辩证矛盾
事物和生活本身所固有的对立统一关系
逻辑矛盾
指人们的思维过程不合逻辑、违反逻辑规则造成的矛盾
对比
辩证矛盾与逻辑矛盾不同,唯物辩证法要求承认辩证矛盾,排除逻辑矛盾
矛盾即对立同一
定义
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的哲学范畴,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
同一性
定义
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吸引、相互贯通的一种趋势和联系
内容
对立面之间的互相依赖,一方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
对立面之间的相互贯通,矛盾双方的相互渗透和相互包容,并互相转化的趋势
斗争性
定义
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的属性,相互分离的趋势
内容
矛盾的斗争性在内容上具有普遍性和概括性,在形式上有无限多样性
矛盾的斗争性在不同的事物和同一矛盾的展开过程中有不同情况
矛盾斗争性具有普遍性
二者关系
① 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相反的属性
② 二者相互联系
同一性不能脱离斗争性而存在,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
矛盾的斗争性也不能脱离同一性而存在,斗争性也总是和同一性相联结,为同一性所制约
③ 矛盾双方的同一是对立中的同一,对立是同一中的对立,必须在矛盾双方的对立中把握它们的同一,又在它们的同一中把握对立
二者作用
① 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矛盾双方互为条件,相互依存,在统一体中得以存在和发展
矛盾双方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在相互作用中各自得到发展
矛盾双方的相互贯通规定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
② 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在事物量变过程中,其推动着矛盾双方力量的变化
斗争性促进着事物发生向对立面转化发生质变
同一的相对性和斗争的绝对性
同一的相对性
是指它的有条件性,矛盾的同一性又是暂时的、易逝的、相对的
斗争的绝对性
是指它的无条件性,矛盾的斗争性是在任何条件下都要贯彻下去的趋势,所以,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矛盾转化过程
① 矛盾转化过程是旧统一体破坏和新统一体建立的过程
② 矛盾转化的实际过程,既包含对立双方相互联系、相互贯通的同一性,又包含促使它们分离、解体的斗争性
③ 矛盾转化是集中体现相对的同一性和绝对的斗争性相统一的综合范畴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关系
矛盾的普遍性
两重含义
① 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
② 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
理解差异、对立、对抗、转化
① 差异,一般是指矛盾的潜在状态或萌芽状态
② 对立、对抗,是矛盾由潜在走向显在
③ 转化则是矛盾对抗达到一定限度时产生的一个过程向另一个过程、一种矛盾系统向另一种矛盾系统的飞跃
矛盾的特殊性
含义
矛盾的性质、地位以及解决矛盾的具体形式各有其特点
性质的特殊性
① 根本矛盾与非根本矛盾
根本矛盾是指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规定事物及其过程本质的矛盾
非根本矛盾是不规定事物及其过程的本质,也不一定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始终的矛盾
② 两者的关系
根本矛盾规定和制约着非根本矛盾;非根本矛盾反过来又影响根本矛盾
地位的特殊性
在矛盾群中,各种矛盾起到的作用是不同的,可分为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
① 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
主要矛盾是处于支配地位的、对事物的发展过程起决定作用的矛盾,规定或影响着事物复杂矛盾体系中的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
非主要矛盾则是指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过程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② 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
矛盾的主要方面是处于支配地位,起着主导的作用
矛盾的非主要方面是处于被支配的地位
事物的性质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相互制约、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解决形式的特殊性
① 矛盾的一方克服另一方
② 矛盾双方为新的对立双方所代替
③ 矛盾双方融合成一个新的事物,使矛盾得到解决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方法论意义
关系实质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关系
① 矛盾的特殊性作为个性包含着矛盾的普遍性即共性,共性寓于个性之中,矛盾的普遍性又贯穿于矛盾的特殊性之中,共性统摄着个性
② 共性与个性相互联结、相互制约,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方法论
矛盾的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的分析法又体现为“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
① “两点论”:要求在分析矛盾的时,不仅要看到矛盾双方的对立,又要看到二者之间的统一;既要看到主要矛盾也看到次要矛盾
②“重点论”:“两点论”不是均衡的“两点论”,而是有重点的“两点论”,要求把握矛盾的不平衡性并把握它贯彻与对矛盾的分析之中,区分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首先要抓住重点,即抓住根本矛盾、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并把它们作为解决一切矛盾的根本点和出发点
矛盾论与系统论
系统论
系统论全面揭示了对象的系统存在、系统关系及其规律,在系统论看来,任何一个事物都存在着系统和要素两个方面
① 系统是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诸要素所构成的整体;要素是整体中的各个部分
② 系统的存在不仅依赖于要素的存在,而且依赖于要素与要素之间的相关性
③ 在系统与要素的矛盾运动中,一般说来,系统大于要素相加之和
矛盾论和系统论的关系
① 系统论与矛盾论是相互补充的
矛盾论为系统论提供了哲学依据
系统论丰富和发展了矛盾论,使之具有更广泛的内涵
② 矛盾论与系统论又是相互区别的
矛盾论揭示了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存在和联系的内容,指明了事物发展变化的动力和源泉
系统论揭示的只是事物联系的一种形式,即要素与要素、系统与要素、系统与环境、整体与部分的矛盾运动
否定之否定规律
肯定与否定
肯定
事物中维持其存在的方面,即肯定事物自身
否定
事物中促使其灭亡的方面,即破坏现存事物使它转化为他物的方面
二者关系
① 相互排斥:当肯定处于优势时,事物保持其原有的性质和自身的存在,当否定在发展过程中取得支配地位时,事物转化到对立面,达到对事物自身的否定
② 相互渗透:肯定包含否定,否定又包含肯定
③ 肯定与否定是相互排斥、相互渗透、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辩证的否定
含义
通过事物的内在矛盾运动而进行的自我否定,即自己否定自己,并通过自我否定,实现自我运动、自我发展
特点
发展的环节:标志着旧事物向新事物的转变,由旧质到新质的飞跃
联系的环节:新事物产生于旧事物,并在旧事物的母腹中生存和发展
实质
① 辩证否定的实质是“扬弃”——既克服又保留,保留是发展中的连续性,克服是发展中的连续性的中断
② 保留是发展的历史延续,是发展中的连续性;克服是发展中的连续性的中断,是发展中的非连续性
③ 辩证的否定是连续性和非连续性的对立统一,是包含着肯定因素的否定
否定之否定规律及其实质
内容
揭示了“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两次否定,三个阶段的历史演化,具体如下:
① 肯定:指事物的肯定因素占主导地位,矛盾处于肯定阶段
② 否定:指否定因素战胜肯定因素,事物发生质变
③ 否定之否定:通过此阶段达到肯定方面与否定方面的对立统一
实质
否定之否定规律体现了事物自己发展自己、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其表现形态近似螺旋曲线,是波浪式的前进过程,事物发展过程的实质表现如下:
① 发展的上升性或前进性:上升性是事物发展不可逆的基本方向和基本趋势
② 发展的周期性或曲折性:事物在其发展中,表现为一个周期,表现为三个环节、两度否定的有节奏的运动
③ 发展的回复性或回归性:周期的否定之否定阶段,重复肯定阶段的某些特点和特性
否定之否定规律表明,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 事物发展的具体道路又是曲折的、迂回的,即波浪式前进或螺旋式上升
“否定性的辩证法”与实践观、矛盾观
否定性的辩证法与实践观
① 否定性辩证法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同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具有内在一致性,或者说,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应有之义
② 在人与自然的相互作用中以及人与人之间、社会内部之间的相互作用中,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是由实践的否定性辩证法所创造的
否定性的辩证法与矛盾观
① 否定性的辩证法是同马克思主义的矛盾观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② 事物内部新旧两方面的矛盾,是通过辩证否定获得统一、得到解决的
辩证法过程论
① 辩证法过程论的思想包含三重含义
指世界上每一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一个特定的具体运动过程,没有抽象的事物
指每一事物都有它的生成和灭亡,凡是产生的都是会灭亡的
指每一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从属于一个更大的过程,是更大的过程的一个阶段、一个环节或一个部分
② 一切事物都是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