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安全事故案例常见分析方法
事故统计分析方法通常以研究伤亡事故统计为基础。 1、描述统计法: 用于概括和描述原始资料总体的特征。 它可以提供一种组织归纳 和运用资料的方法。 最常用的描述统计有频数分布、图形或图表、算 数平均值及相关分析等。 2、推理统计法: 是从一个较大的资料总体中抽取样本来推断结论的方法。 它的目 的是使人们能够用数量来表示可能的论述。 对伤亡事故原因的专门研 究以及事故判定技术等主要应用推理统计法。 3、常使用的统计分析方法: 综合分
编辑于2023-01-30 14:50:59 江西安全事故案例常见分析方法
* 经口
案例常见分析方法
第一种分析方法(重点采用这一种)
1.人的不安全行为
2.物的不安全状态
3.管理上的缺陷
4.环境上的原因
来源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 6441-1986
伤害分析
3.1 受伤部位
指身体受伤的部位
3.2 受伤性质
指人体受伤的类型。确定的原则为:
a. 应以受伤当时的身体情况为主,结全愈后可能产生的后遗障碍全面分析确定;
b. 多处受伤,按最严重的伤害分类,当无法确定时,应鉴定为“多伤害”
分类
2.01
电 伤
2.02
挫伤、轧伤、压伤
2.03
倒塌压埋伤
2.04
辐射损伤
2.05
割伤、擦伤、刺伤
2.06
骨折
2.07
化学性灼伤
2.08
撕脱伤
2.09
扭 伤
2.10
切断伤
2.11
冻 伤
2.12
烧 伤
2.13
烫 伤
2.14
中 暑
2.15
冲击伤
2.16
生物致伤
2.17
多伤害
2.18
中 毒
3.3 起因物
导致事故发生的物体、物质,称为起因物
分类
3.01
锅 炉
3.02
压力容器
3.03
电气设备
3.04
起重机械
3.05
泵、发动机
3.06
企业车辆
3.07
船 舶
3.08
动力传送机械
3.09
放射性物质及设备
3.10
非动力手工具
3.11
电动手工具
3.12
其他机械
3.13
建筑物及构筑物
3.14
化学品
3.15
煤
3.16
石油制品
3.17
水
3.18
可燃性气体
3.19
金属矿物
3.20
非金属矿物
3.21
粉 尘
3.22
梯
3.23
木 材
3.24
工作面(人站立面)
3.25
环 境
3.26
动 物
3.27
其 他
3.4 致害物
指直接引起伤害及中毒的物体或物质
分类
3.5 伤害方式
指致害物与人体发生接触的方式
分类
5.01
碰撞
5.01.1
人撞固定物体
5.01.2
运动物体撞人
5.01.3
互撞
5.02
撞击
5.02.1
落下物
5.02.2
飞来物
5.03
坠落
5.03.1
由高处坠落平地
5.03.2
由平地坠入井、坑洞
5.04
跌倒
5.05
坍塌
5.06
淹溺
5.07
灼烫
5.08
火灾
5.09
辐射
5.10
爆炸
5.11
中毒
5.11.1
吸入有毒气体
5.11.2
皮肤吸收有毒物质
5.11.3
5.12
触电
5.13
接触
5.13.1
高低温环境
5.13.2
高低温物体
5.14
掩埋
5.15
倾覆
3.6 不安全状态
指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
分类
6.10
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6.01.1
无防护
6.01.1.01
无防护罩
6.01.1.02
无安全保险装置
6.01.1.03
无报警装置
6.01.1.04
无安全标志
6.01.1.05
无护栏、或护栏损坏
6.01.1.06
(电气)未接地
6.01.1.07
绝缘不良
6.01.1.08
局扇无消音系统、噪声大
6.01.1.09
危房内作业
6.01.1.10
未安装防止“跑车”的挡车器或挡车栏
6.01.1.11
其他
6.01.2
防护不当
6.01.2.1
防护罩未在适当位置
6.01.2.2
防护装置调整不当
6.01.2.3
坑道掘进,隧道开凿支撑不当
6.01.2.4
防爆装置不当
6.01.2.5
采伐、集材作业安全距离不够
6.01.2.6
放炮作业隐蔽所有缺陷
6.01.2.7
电气装置带电部分裸露
6.01.2.8
其他
6.02
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6.02.1
设计不当,结构不合安全要求
6.02.1.1
通道门遮挡视线
6.02.1.2
制动装置有缺陷
6.02.1.3
安全间距不够
6.02.1.4
拦车网有缺陷
6.02.1.5
工件有锋利毛刺、毛边
6.02.1.6
设施上有锋利倒棱
6.02.1.7
其他
6.02.2
强度不够
6.02.2.1
机械强度不够
6.02.2.2
绝缘强度不够
6.02.2.3
起吊重物的绳索不合安全要求
6.02.2.4
其他
6.02.3
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行
6.02.3.1
设备带“病”运转
6.02.3.2
超负荷运转
6.02.3.3
其他
6.02.4
维修、调整不良
6.02.4.1
设备失修
6.02.4.2
地面不平
6.02.4.3
保养不当、设备失灵
6.02.4.4
其他个人防护用品用具--防护服、手套、护目镜及面罩、呼吸器官护具、听力护具、
6.03
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鞋等缺少或有缺陷
6.03.1
无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6.03.2
所用防护用品、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
6.04
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6.04.1
照明光线不良
6.04.1.1
照度不足
6.04.1.2
作业场地烟雾尘弥漫视物不清
6.04.1.3
光线过强
6.04.2
通风不良
6.04.2.1
无 通 风
6.04.2.2
通风系统效率低
6.04.2.3
风流短路
6.04.2.4
停电停风时放炮作业
6.04.2.5
瓦斯排放未达到安全浓度放炮作业
6.04.2.6
瓦斯超限
6.04.2.7
其他
6.04.3
作业场所狭窄
6.04.4
作业场地杂乱
6.04.4.1
工具、制品、材料堆放不安全
6.04.4.2
采伐时,未开“安全道”
6.04.4.3
迎门树、坐殿树、搭挂树未作处理
6.04.4.4
其他
6.04.5
交通线路的配置不安全
6.04.6
操作工序设计或配置不安全
6.04.7
地面滑
6.04.7.1
地面有油或其他液体
6.04.7.2
冰雪覆盖
6.04.7.3
地面有其他易滑物
6.04.8
贮存方法不安全
6.04.9
环境温度、湿度不当
3.7 不安全行为
指能造成事故的人为错误
分类
7.01
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7.01.01
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
7.01.02
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
7.01.03
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泄漏等
7.01.04
忘记关闭设备
7.01.05
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
7.01.06
操作错误(指按钮、阀门、搬手、把柄等的操作)
7.01.07
奔跑作业
7.01.08
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
7.01.09
机器超速运转
7.01.10
违章驾驶机动车
7.01.11
酒后作业
7.01.12
客货混载
7.01.13
冲压机作业时,手伸进冲压模
7.01.14
工件紧固不牢
7.01.15
压缩空气吹铁屑
7.01.16
其他
7.02
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7.02.1
拆除了安全装置
7.02.2
安全装置堵塞,失掉了作用
7.02.3
调整的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7.02.4
其他
7.03
使用不安全设备
7.03.1
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
7.03.2
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
7.03.3
其他
7.04
用手代替工具操作
7.04.1
用手代替手动工具
7.04.2
用手清除切屑
7.04.3
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机加工
7.05
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
7.06
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7.06.01
冒险进入涵洞
7.06.02
接近漏料处(无安全设施)
7.06.03
采伐、集材、运材、装车时,未离危险区
7.06.04
未经安全监察人员允许进入油罐或井中
7.06.05
未“敲帮问顶”开始作业
7.06.06
冒进信号
7.06.07
调车场超速上下车
7.06.08
易燃易爆场合明火
7.06.09
私自搭乘矿车
7.06.10
在绞车道行走
7.06.11
未及时瞭望
7.07
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
7.08
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7.09
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7.10
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7.11
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
7.11.1
未戴护目镜或面罩
7.11.2
未戴防护手套
7.11.3
未穿安全鞋
7.11.4
未戴安全帽
7.11.5
未佩戴呼吸护具
7.11.6
未佩戴安全带
7.11.7
未戴工作帽
7.11.8
其他
7.12
不安全装束
7.12.1
在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旁作业穿过肥大服装
7.12.2
操纵带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时戴手套
7.12.3
其他
7.13
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
分析的简要说明
5 伤害分析分类由来、作用及使用方法
事故意外事件。事故包含着偶然性,因此,事故致因的研究是不容易在直接观察下进行的。人们为了把伤害限制在最小限度内,越来越注重事故原因的研究和预防措施的制定。这些工作都是以事后调查和追忆分析为依据的。 伤害分析分类标准,美国试行较早。1920年美国劳工统计局出版的《工业事故统计标准法》,于1937年正式被美国标准局批准题名为《搜集编制工业事故原因的标准方法》。历经修订形成了《记录工作中的人身伤害性质及过程的有关的基本事实的记录方法》的标准。我们选定了美国标准的基本体系,参照日本并结合我国国情制订了伤害分析分类。其中扩充了不安全行为、不安全条件的内容,避免了原标准类别范围宽而笼统的缺点。伤害分析分类是建立在事故存在之上的。正因为有伤亡事故,伤害分析分类才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本分类的内容是按调查事故的规律总结出来的,它能够把事故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记录下来,高度概括事故全过程,并给予统一、简明的表达形式,为事故统计分析创造了方便条件;它有利于资料积累,有利于提高资料的利用率,能为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方向,明确安全工作重点,为国家制定安全法规提供科学依据。 使用方法简述如下: 本分类共分七类,各类都有子分类,子分类又分为细目,都相应给出了分类编号。 编号可用于编制程序,亦便于制表。 为保证内容的可比性,类别不许修改。为增加实用性,满足各行业的需要,子分 类细目可做适当增减。 各类以及分类、细目之间都有内在的联系,建议可根据使用目的,并联使用会收到显著效果。 如:受伤部位和受伤性质 两类并联制表,可以得出某种个人防护用具、防护用品使用的必要性,以及安装某种安全装置的重要性。 又如:受伤性质、致害物和受伤部位此表联用,可确定出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物质或物体,为使用个人防护用具提供依据,还可以为安全措施实施效果作出鉴定。 如何根据事故报告进行分类编码呢?从一篇复杂的事故报告中,无误地拟定出七大类制成表格,是较繁琐的。如能从报告中择出如下答案,再归纳就简便多了。 1) 受何种伤害? ——对应受伤性质 2) 身体何处受到“1)”的伤害? ——对应受伤部位 3) 什么物体或物质导致了“1)”的伤害? ——对应致害物 4) 受伤者与致害物是如何发生接触的? ——对应伤害方式 5) 哪些有害物质条件或有害环境导致伤害“4)”的发生? ——对应不安全状态 6) 哪些物体或物质作为有害物质或有害环境,引起不安全状态发生? ——对应起因物 7) 什么行为导致了伤害方式“4)”的发生? ——对应不安全行为 6 对事故类别的粗浅认识 关于事故类别本标准仍采用现行分类方法。现行的事故类别并不是一种理想的分类。理想的分类应该在统一的要求下进行分类,应按专业,或按伤害过程,或按事故原因,以便于管理、分析。而现行方法在“统一”的问题上就显得混乱。如:起重伤害、车辆伤害、锅炉爆炸、容器爆炸等是按专业分类;淹溺、刺割、中毒和窒息、其它伤害等是按受伤性质分类;机械伤害、火灾、透水是按致害物分类;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又是按爆炸原因分类。 现行事故类别的分类法没有统一的要求,就很难断定它的作用是什么。试问现行分类除给事故定个名称外,对事故统计分析有什么作用?对预防事故,采取安全措施有什么作用? 如“物体打击”一项,可列为此项的有落下物、飞来物,有建筑上的、有林业部门的等等,可包罗各行各业。因此“物体打击”的数字不能给安全工作带来明显有益的启示。 类似我国现行事故分类方法,日本常用于行业中,其作用就显著,而我国面向全国就显得缺乏科学性。到底应该按照什么原则划分? 实在应该认真讨论。目前在尚未找到更科学的分类方法前,我们认为仍暂按现行分类方法。
第二种分析方法
人机料法环是对全面质量管理理论中的五个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因素的简称。
1.人
制造产品的人员
2.机
制造产品所用的设备
3.料
指制造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
4.法
制造产品所使用的方法
5.环
产品制造过程中所处的环境
这个分类方法跟第一种基本一致,重点看第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