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自行车搭车出行
自行车搭乘车现状对比及规范指引建立,绿色出行,我们一起参与!
编辑于2023-02-23 17:41:43 陕西保守国家秘密法宣传教育,包含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保密制度、 监督管理、 法律责任等。
为正确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统一法律适用,依法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本院结合审判实践起草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并请在提出意见建议时说明具体理由。书面意见可寄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张灵若,邮编100745;电子邮件请发送至电子邮箱zgfmytlaw @163.com,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为现有规定,现已梳理,可快速检索查阅。包含诉讼费用交纳范围、 诉讼费用交纳标准、诉讼费用的负担、 司法救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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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国家秘密法宣传教育,包含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保密制度、 监督管理、 法律责任等。
为正确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统一法律适用,依法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本院结合审判实践起草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并请在提出意见建议时说明具体理由。书面意见可寄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张灵若,邮编100745;电子邮件请发送至电子邮箱zgfmytlaw @163.com,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为现有规定,现已梳理,可快速检索查阅。包含诉讼费用交纳范围、 诉讼费用交纳标准、诉讼费用的负担、 司法救助等内容。
自行车搭乘车
台铁
使用携车袋
视为一般行李
所有车次可搭
不用另外收费
人车同行
搭车两铁(铁路+铁马)列车班次(区间、莒光)
搭乘标有单车符号的车厢(通常在头尾车厢,有对号车和非对号车厢,看运气)
买自行车车票(全票5折计费)
不是每一站都可以上下车(台铁官网查询可上下两铁车站)
自行车托运
有无搭车袋皆可
大型行李托运(车站行李房)
按公里数计费
台高铁
拆车或折叠后装装车包
视为一般行李
不用另外收费
捷运 台地铁
台北捷运
(1) 单趟不限距离,除少数车站外全部开放(开放车站及可换乘车站官网查询)
(2) 采人车合并收费,单趟不限里程,一律全票收费,每张票80元新台币
(3) 旅客可携带之自行车仅限脚踏自行车及电动辅助自行车(须关闭电源),,最大尺寸限制为长 180 公分、高 120 公分、宽 70 公分,禁止油类动力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协力自行车及非属常规型式之特殊自行车进出捷运系统。12 吋以下儿童自行车或其他自行车,最长边不超过 165 公分,且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 220 公分,经妥善包装后,可比照一般行李,营运时间内免费携入各车站乘车。
(4) 假日全天开放即06:00~营运结束;平日10:00~16:00、22:00~营运结束
(5) 自行车停放车厢仅限第一节及最后一节车厢之车门可进出及停放,每1车门区限停放2辆自行车,且不得占用无障碍空间,每列车共可停放16辆,如车厢空间已明显不足,需等候下一班车
(6) 自行车于捷运系统内牵行、使用电梯及进出电联车车厢,须礼让身心障碍旅客及其他一般旅客
(7) 旅客携带之自行车必须保持清洁,如有髒污之虞者,本公司得拒绝运送。
高雄捷运
(1) 全站开放
(2) 旅客携带车身可折叠之非动力折叠脚踏车,免加收费用进站
(3) 经判定为不可收折或发现携可折叠式脚踏车之旅客未于进入车厢前收折,一律拒绝运送,且当趟已支付之票款,不予退还。
(4) 应保持清洁,如有髒污之虞者,营运机构得拒绝运送。
(5) 应“车不离身”,于车厢内必须随时扶稳,不可单独停放。
(6) 须随时注意其他旅客进出车厢与行走安全、礼让进出动线并避免污染他人衣物。
桃园捷运
(1) 假日全天开放;平日10:00~16:00、22:00~营运结束
(2) 除少数车站外,其他车站均开放自行车进出及转乘
(3) 携带自行车未依规定于公告开放车站进出及转乘之旅客,将依大众捷运法第 50 条第 1 项第 4 款处罚
(4) 携带自行车单程票採人车合併收费,不同区间收费不同,在70~200元新台币之间
(5) 携带自行车仅限搭乘普通车,并仅限于普通车第一节车厢1-1车门及1-2车门;最后一节车厢4-2车门及4-3车门区域可进出与停放(如下图),每 1 车门区域限停 2 辆自行车,且不得佔用无障碍空间,每台列车共可停放 8辆自行车,请旅客依标示位置候车及进出列车,如指定车门区域已明显不足,请等候下一班车,勿强行进入车厢,以免妨碍其他旅客。
(6) 旅客可携带之自行车仅限脚踏自行车及电动辅助自行车(须关闭电源)
新北捷运
(1) 全时段开放(除尖峰时段(上班日07-09、17-19)及公告特定疏运日期除外)
(2) 采人车合并收费,单趟不限里程,一律单一票价收费新台币50元,人车须一同进出车站,旅客须由各车站自动售票系统购票后乘车。
(3) 每1多功能停放区限停2辆自行车,每列车共可停放4辆自行车
(4) 旅客携带自行车之尺寸,限制长180公分、高120公分、宽70公分以下非动力式脚踏车;如为包装完整之折叠式自行车,则依公司旅客须知规定,符合尺寸要求后比照一般随身携带物,于营运时间内免费携入各车站乘车
(5) 如车厢拥挤空间已明显不足,携带自行车之旅客应等候下一班车,不得强行进入车厢,以免妨碍其他旅客乘车之权益。
(6) 旅客携带之自行车或其携行袋、外包装必须保持清洁,如有髒污、恶臭或有其他令人不适之异味等情形者,本公司得拒绝运送。
台中捷运
(1) 台中捷运目前不开放自行车搭乘捷运
(2) 旅客携带摺叠式自行车者,须完成摺叠、妥善包装且不得超过随身携带物品之限制,即可比照一般行李携入车站搭车。
地铁
禁止在车站、车厢内追逐、打闹或者从事滑板、轮滑、自行车等运动(《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2015) 不得在车站、车厢使用折叠自行车、各类滑板车、滑轮鞋、滑板等,不得携带充气气球进站乘车。(即符合尺寸要求就行,普通折叠自行车必须保持折叠状态直到出站)(《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京交轨道发 〔2021〕 9号)
不得携带自行车进站乘车(已折叠的自行车除外)(昆明)
已折叠的自行车和已关闭电源的平衡车是允许进站乘车的(西安)
携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进站、乘车,已经折叠的自行车除外(贵阳)
禁止在车站或者列车内使用滑板、滑轮鞋、平衡车、自行车等(武汉)
禁止携带充气气球、自行车(已折叠自行车除外)进站、乘车(徐州)
禁止携带自行车(已经折叠的自行车除外)等交通工具进站乘车(南宁)
携带充气气球、自行车、尖锐物品等有安全隐患或者影响应急逃生的物品进站、乘车,但已折叠且符合行李规范的折叠自行车除外(宁波)
携带不符合行李携带标准和安检要求的自行车、电动车、充气气球以及其他可能妨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的物品进站、乘车(常州)
禁止在车站或车厢内使用自行车、平衡车、滑板、溜冰鞋、轮滑鞋等物品(即应保持折叠或拆车状态即可)(重庆)
在车站或者列车内使用滑板、滑轮鞋、平衡车、自行车等(不得作类推解释为不允许携带)(兰州)
禁止携带充气气球、自行车(符合行李规范的除外)、尖锐物品等有安全隐患或者影响应急疏散的物品(洛阳)
其它城市《轨道交通条例》无禁限制规定,具体查看地铁运营方规定,原则不应作不合理的禁止和限制规定。经北京地铁方解释,不得使用就指的是不得维持使用状态即不得推行或骑行,折叠后或拆卸后包装符合尺寸要求即可作为一般行李携带进站乘车。
禁止携带非折叠自行车(乌鲁木齐)
禁止携带充气气球、不能折叠的自行车、运货平板车(郑州)
禁止携带非折叠自行车,长宽高之和超过一点八米或者重量超过三十公斤的物品(青岛)
禁止携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或者充气气球乘车(《南昌市轨道交通条例》2016)
在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携带自行车(含折叠式自行车)进站乘车 (《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沪交行规〔2020〕5号)
禁止携带下列物品和动物进站乘车:(四)运货推车、自行车(含折叠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成交发〔2022〕33号)
禁止携带自行车、电动车、燃油助力车、充气气球等物品进站、乘车(《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2023)
严禁乘客携带充气气球、运货平板推车、自行车(含折叠式自行车)进站乘车,操控移动、滑翔、飞行的玩具模型及其他物品,施放风筝(《大连市轨道交通条例》2015)
禁止携带充气气球、自行车(含折叠式自行车)进站、乘车(《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2014)
以上规定禁止或严禁携带的自行车的规定,不得类推解释为包含已经经折叠或拆卸后打包好且符合尺寸要求的自行车。否则,将不符合立法本意,也严重侵犯乘客合法权益,严重违反合法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高效便民原则、权责统一原则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全部不允许自行车搭乘地铁 执行标准: 1.针对非折叠车,需满足尺寸要求,比照一般行李进站; 2.针对折叠车,折叠后仍需满足尺寸要求,比照一般行李进站; 3.针对折叠车,折叠后不妨碍他人即可进站乘车。 实际执行标准:混乱,有的放任形式上拆前轮即可;有的肆意禁止一律不准进;有的不清不楚现场打电话问领导;有的以前能进今天突然口头通知高峰拥堵不能进;也有的能在现有规定的基础上提供很好的服务,但不能做到更多。 乱象: 这么多禁止禁止再禁止,执行标准无非上述三种,没有一个想着提供服务的。由于没有服务导向意识,导致存在以下乱象: 1.部分人员拆车进站,不进行装包,进站后即装车,装车后推车行进,随意选择中部车厢,停放在车厢中部,没有规范的停放意识、礼让意识和统一标准,空车还好,人一多你看吧,不骑车的人又反对骑车的人进站了; 2.部分人员简易拆车(只拆前轮,不装包)进站,一手提前轮,一手提其它整件,摇摇晃晃地从闸机通过,而非从专用闸口通过,这人一多你看吧,不骑车的人又反对骑车的人进站了 3.部分人员简易拆车(只拆前轮,不装包)进站后,不乘坐垂降电梯,在人员拥挤的情况下,携带未包装的拆车件搭乘手扶梯,这下给人的印象又是,不安全,不骑车的人又来反对骑车的人进站了; 4.部分人员简易拆车(只拆前轮,不装包)后,不乘坐垂降电梯,选择搭乘手扶梯,在扶梯下降的时候,其将前轮或其它整件高举起来而非安稳地放置于梯级上。 5.部分人员在站内违规骑行,缺乏有效的惩戒机制。 改进建议: 1.明确服务导向,引导规范搭乘车,用服务代替禁止; 2.明确服务对象,明确可提供服务线、站、时段,进行标志指引更新,并提供在线查询和站内指引,减少或缩短特殊需求搭乘车人员影响他人的可能; 3.禁止和限制搭乘车标准可以更严,也可以更松,也可以动态调整,但应该是相对明确的、合理的和可预知的,而不应该是混乱不可知、凭运气的状态。相关地铁部门应以地铁运营大数据及线路特点为基础,采取灵活的标准和措施并予以线上和站内公告,来满足多样化的出行需求; 4.是否将单车拆的七零八落才是最科学和最不影响他人的方式,也是需要分类指引的;是否一定要将单车打包也是需要分类考虑的。但这些应该是相对明确的和可查询的,而不是临时地、突然地被拒绝; 4.建立有效的惩戒机制,相关搭乘车人员只要不想以后在家附近好好坐地铁,就尽管得瑟。
中铁
拆车或折叠后装装车包
视为一般行李
不用另外收费
由于整个体系都是禁止,同样缺乏服务导向意识。 到站后缺少指引规范,现在的火车站修的普遍比较大,城市间甚至省际间自行车搭乘车也比较普遍,如果建立快速自动离站通道将非常方便,否则非常吃力。
中铁快运自行车托运
车架保护(南昌)
车架不保护(洛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