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本表格签署日起,本人未受雇任何其他实体,根据本表格签署之内容受公司雇用未违反任何合同或法定义务;
拥有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需具有的维持职业资格、证照或许可,并履行期限内维持上述职业资格、证照或许可有效;
在应聘登记过程中提供公司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内容或在面试期间提供的信息)均为真实的、准确的;
在劳动关系建立之前,本人应向公司提供一份经原单位签署的文件,以证明原劳动合同关系已经解除或终止;
在劳动合同开始之时,本人健康状况良好,如公司要求,本人将在指定医院/诊所完成体检,且体检结果与本人自述的良好健康状况一致;
公司向本人送达的任何文件,本人均将配合签收,否则发送方以可确认签收知悉的方式按本表格载明的本人联系地址寄送,视为送达。若本人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本人将自变更日起5日内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否则因本人不告知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联系地址,导致通知无法送达或不 能及时送达,应视为公司的通知已经履行送达义务,本人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送达的文件中可以规定默示条款,如本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明确回复的,视为同意文件中诉述内容,但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除外;
如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保证、承诺的,视为欺诈行为,公司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作出处理;
本人同意,在签署正式合同之前,本表格作为双方劳动关系执行的依据,并视为已经签署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