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注册计量二级4章3节
注册计量二级,内容有考核要求、考核中的技术问题、计量标准的保存、维护、建立计量标准的准备工作,欢迎查看。
编辑于2023-03-03 11:07:56 广东计量标准的建立、考核、使用
建立依据、条件
法律法规依据
《计量法》第6至9条
《计量法实施细则》第7至10条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
技术依据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以及相应的计量检定规程或计量技术规范
基本条件
经计量检定合格
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条件
具有称职的保存、维护、使用人员
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考核的原则、内容
原则
执行考核规范的原则
逐项考评原则
逐项、逐条考评
考评员考评原则
考评员经国家质检总局 或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考核合格,取得 计量标准考评员证
内容
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齐全,计量标准器必须经 法定 或 计量授权的计量 技术机构检定合格,配套的计量设备经检定合格或校准
有开展量值传递的计量检定规程、技术规范完整的技术资料
保证计量标准正常工作的环境条件
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完善的制度
计量标准的稳定性、重复性符合技术要求
考核要求
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
计量标准器是指计量标准在量值传递中对量值有主要贡献的那些计量设备 主要配套设备是指除计量标准器以外的对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有明显影响的其它设备
计量标准溯源性
定期溯源
检定溯源
检定周期不得超过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周期
校准溯源
复校时间间隔应与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相同
国家计量校准规范无,由校准机构给出复校时间间隔
校准机构不给,建标单位自制
既不能校准溯源、也不能检定溯源,那就定期参加实验室之间的比对
有效溯源
有效溯源机构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县级以上政府计量部门授权的计量机构
用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对 计量标准器 检定或校准合格来保证其溯源性
计量标准器的配套设备也要检定或校准合格
检定溯源要求
有计量检定规程时,用检定溯源,不用校准
校准溯源要求
无计量检定规程时,依据国家计量校准规范校准 无国家计量校准规范,可以依据有效的校准方法
比对
既不能检定也不能校准,用比对
标准物质溯源
使用处于有效期的有证标准物质
溯源到国际计量 组织的计量标注
当计量基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不能满足计量标准的溯源需要时,建标单位 向 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申请,同意后,溯源到国际计量组织
计量标准主要特性
没有重复性
计量标准测量范围
用计量标准能够测出的一组量值表示
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 准确度等级 最大允许误差
对于可以测量多种参数的计量标准,应分别给出 每种参数 的不确定度 或 准确度等级 或 最大允许误差
计量标准稳定性
计量标准稳定性用计量标准的计量特性在规定时间间隔内发生的变化量表示
新建计量标准
经过半年以上的稳定性考核,才能申请计量标准考核
已建计量标准
每年至少一次稳定性考核,比较历年稳定性考核数据,证明其计量特性的稳定性
其他计量特性
灵敏度、鉴别阈、分辨力也要符合检定规程要求
环境条件及设施
工作场所内互不相容的的区域有效隔离,防止相互影响
配置监控设备,对环境参数监测、记录
人员
配备计量标准负责人,负责人对计量标准的建立、使用、维护负责
每项计量标准配备至少两名 检定、校准人员
文件集
文件集的管理
定义:文件集是原来计量标准档案的延伸
每项计量标准应当建立一个文件集,文件集目录应注明文件保存的地点、方式;所有文件均应现行有效,并规定保存期限。文件集应包含18个文件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如果需要)
有效期5年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如果需要)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记录
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
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需要)
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需要)
计量标准履历书
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如果需要)
计量检定规程或计量校准规范
计量标准操作程序
计量标准器及主要设备使用说明书(如果需要)
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检定或校准证书
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
实验室相关制度
原始记录和检定或校准证书副本
五个重要文件
计量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
建标单位应具备有效计量检定规程或规范,没有国家的,就要部门、地方的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总体要求
新建计量标准
撰写《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已建计量标准
计量标准器及其配套设备、环境条件等变化,引起计量 特性变化,应修订《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
计量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及环境条件
计量标准的量值溯源和传递框图
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
检定或校准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
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
检定或校准原始记录
数据规范、完整
检定或校准证书
证书内容结果符合要求
管理制度
计量标准测量能力的确认
通过技术资料审查确认能力
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
校准重复性实验
校准结果不确定度评定
审查其技术资料判断计量标准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通过现场实验确认能力
考核中的技术问题
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
重复性测量:是指相同测量程序、相同操作者、相同测量系统、相同操作条件和相同地点,并在短时间内对同一被测对象重复测量 测量精密度:是指在规定条件下,对同一或类似被测对象重复测量所得示值或测得值间的一致程度
定义: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是指在重复性测量条件下,用计量标准对常规被检定对象重复测量所得示值的一致程度,用单词检定yi的实验标准差S(yi)表示
一组测量,则用贝塞尔公式算标准差算重复性
多组测量,算过程标准差作为其重复性,其中m代表几组测量,n代表每组测量几次,si则代表第i组的标准差
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要求
已建计量标准: 如果测得重复性不大于 新建计量标准重复性, 则重复性符合要求
如果重复性大于, 则应依据新测得的重复性重新进行 检定或校准结果 的不确定度 的评定
评定结果满足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要求, 则重复性试验符合要求,并将新测得的 重复性作为下次重复性试验是否合格的 判定依据
新建计量标准: 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作为一个不确定度 来源 用于检定或校准结果 的不确定度评定
计量标准的稳定性
定义:稳定性是指计量标准保持其计量特性随时间恒定的能力
包括
计量标准器的稳定性
配套设备的稳定性
稳定性考核方法
采用核查标准进行考核。 选择量值稳定的被测对象作为核查标准
新建计量标准
每隔一段时间,用该计量标准对核查标准进行一组n次重复测量,观测m组,取m(m≥4)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极差),作为新建标准的稳定性
已建计量标准
一年至少一次 一组n次重复测量,取平均值,以相邻2年的测得值之差作为计量标准的稳定性
采用高等级的计量标准进行考核
采用控制图法进行考核
采用计量检定规程或计量技术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考核
采用计量标准器的稳定性考核结果进行考核
稳定性判定方法
若计量标准在使用是采用标称值或示值,则计量标准稳定性应<计量标准的最大允许误差
若计量标准需要修正值,则计量标准的稳定性应<修正值的扩展不确定度
当计量检定规程或计量技术规范 对计量标准的稳定性有规定,依据其规定判定
计量标准考核中与不确定度有关的问题
检定和校准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
如果计量标准可以测量多种被测对象时,应当分别评定不同种类被测对象的测量不确定度
如果计量标准可以测量多种参数时,应当分别评定每种参数的测量不确定度
如果测量范围内不同测量点的不确定度不相同时,原则上应当给出每个测量点的不确定度
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
基本不考
计量标准的量值溯源和传递框图
三级三要素
三级
上一级计量器具
每级都有三要素
计量基准(标准)名称
不确定度
计量基准(标准)保存机构
本级计量器具
计量标准名称
测量范围
不确定度
下一级计量器具
计量器具名称
测量范围
不确定度
计量标准的保存、维护
使用
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组织建立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应当办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后,向社会开展量值传递
部门最高计量标准应当经主管部门批准后, 在本部门开展非强制检定或校准
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应当经本单位批准后,在本单位内部开展非强制检定或校准
部门、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需要对社会开展强制检定、非强制检定的,应当向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计量授权
保存、维护
建标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计量标准的保管、维护工作
每年进行至少一次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和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
建标单位应制定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量值溯源计划
计量标准文件集应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更新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资料的填写方法
无论新建或是复查考核,均应填写《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计量标准技术报告》、《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记录》、《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记录》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的填写
封面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编号
计量标准名称和计量标准代码
建标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地址和邮政编码
计量标准负责人及电话
申请书内容
计量标准名称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号
保存地点
计量标准类别
计量标准原值(万元)
测量范围
计量标准器和配套设备组成的计量标准的测量范围
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
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
计量标准器的不确定度
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
开展的检定或校准项目的不确定度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的填写与使用说明
封面和目录
计量标准名称
计量标准负责人
建标单位名称
填写日期
目录
技术报告内容
建立计量标准的目的
计量标准工作原理及其组成
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
计量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
环境条件
计量标准的量值溯源和传递框图
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
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
检定或校准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
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
结论
附加说明
建立计量标准的准备工作
建立计量标准的策划
策划时应当考虑的要素
策划时应评估
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建立计量标准的技术准备
配置合理,齐全的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
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取得有效证书
新建计量标准应经过至少半年的试运行,在期间考察计量标准的稳定性等计量特性
环境条件符合检定和校准要求
每个项目至少配备2名检定或校准人员,并指定一名计量标准负责人
建立计量标准文件集
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