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公共基础知识——法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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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
刑法总则
民法分论
民法债的担保保证
国际经济法: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反不正当竞争法
民诉17之二审
第1章 刑法的基础知识
刑法
贫困户动态调整程序
公共基础知识——法理学
法的概述
法的概念和本质:国家性、阶级性、物质制约性
法的特征:规范性、稳定性、强制力、可诉性、程序性、普遍性、权力与义务
法的作用
规范作用:指引作用、评价作用、教育作用、预测作用、强制作用
社会作用:政治职能、社会职能
法的效力
对象效力:属人原则、属地原则、保护原则、综合原则
空间效力:领土、领海、领空、底土、驻外使馆、在外船舶与飞机
时间效力:从旧兼从轻原则
法律要素:法律概念、规则和原则
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主体:自然人、机构和组织、国家
法律关系内容:权利与义务
法律关系客体:物、人身利益、精神财富、行为
法的运行
立法:“既统一又分层次”体制
司法:原则①司法公正原则②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③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执法特点
以国家的名义对社会进行全面的管理,具有国家权威性
执法主体主要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
执法具有国家强制性,行政机关执法过程同时是行使执法权的过程
执法具有主动性和单方面性,但并不是所有执法都是积极主动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全面依法治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障
***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