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国内生产与国民收入核算
国内生产与国民收入核算,内容有生产范围的确定、国内生产总值概述、国内生产总值与生产净值的核算、他相关经济总量指标,快来看。
编辑于2023-03-09 10:30:12国内生产与国民收入核算
生产范围的确定
生产的概念
经济生产:投入-产出过程
SNA生产范围的确定
生产者提供或准备提供给其他单位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包括生产这些货物或服务过程中消耗的货物和服务的生产
生产者为了自身的最终消费或资本形成保留的所有货物的自给性生产
生产者为了自身的最终消费或资本形成所保留的知识载体产品的自给性生产,但(按照管理)不包括住户部门的自给性生产
自有住房者的自给性住房服务
雇佣付酬家政人员提供的家庭和个人服务的生产
SNA关于生产范围的划分的理解(从生产的市场化的角度)
特点:所有货物的生产,不管是不是市场化,都在核算范围之内;服务的生产,市场化以及其他的非市场化的服务生产都包括在核算范围之内,除住户自有住房的服务以外,基本不包括为自己最终使用的服务生产。如无报酬的家务劳动,住户对耐用消费品或住房进行的日常维修与护理,志愿者从事的服务等
市场化生产:生产的产品通过市场销售或直接收取费用等方式实现。
非市场化生产:为自己最终使用的生产,自产自用;一些生产者以免费或无经济意义的价格向使用者提供产品(政府及非营利机构的生产)
国内总产出构成
国内总产出的实物构成
产品形态:货物与服务
实现方式:商品(经过市场流通)与非商品(不经过市场流通)
经济用途:生产资料与消费品,或中间产品与最终产品
国内总产出的价值构成
生产资料转移价值c:固定资本消耗c1(劳动手段转移价值)和中间消耗c2(劳动对象转移价值)
活劳动新创造价值:必要劳动价值v(雇工的报酬)和剩余价值m
国内生产总值概述
GDP的概念
国内生产总值GDP,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并提供给社会最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社会最终产品)的市场价值总和
国内生产总值与生产净值的核算
生产法GDP=收入法GDP=支出法GDP
生产法国内生产总值核算
基本原理
首先计算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总产出,扣除相应的中间消耗,求得各部门增加值,汇总所有部门的增加值,即得”国内生产总值“
总产出的核算
货物总产出的基本核算方法
货物总产出由国民经济的农,工,建筑业三大部门提供
核算方法:企业法和产品法
应用领域:(1)农业总产出的核算:”产品法“,即”产量*价格“(2)建筑业总产出的核算:”产品法“(3)工业总产出的核算:”企业法(工厂法)”
企业法(工厂法)特征:(1)以企业为对象统计(2)保证企业内部不重复计算;(3)企业之间可重复计算
产品法特征:(1)以产品为对象进行统计(2)内部允许重复计算
主要区别
企业法:一个经济单位(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如果是准备出售,就要作为该企业的最终成果计算总产出,而如果作为消费品自用(自制设备除外),就不是企业的最终成果,也不能计入其总产出。
产品法:一个经济单位(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只要被列为统计对象,则无论出售还是自用,都要计入该单位的总产出
服务总产出的核算方法
营利性服务单位总产出
是指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服务单位,包括社会服务业,房地产经营管理业,金融业,保险业等
总产值是以业务收入为基础计算的。一般是先计算本单位的业务总收入,在从中减去不属于其总产值的部分。
例如:房屋开发公司的总收入中包含有前期工程费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等建筑物价值。因此,必须从其总收入中扣除这部分费用,才是房屋开发公司的总产值
非营利性服务单位总产出
包括公共事业,文化,教育,广播电视,卫生,研究,体育和社会福利及国家政府机关和社会团体等。
这些单位的业务活动,不以盈利为目的,常常是免费或低于价值,低于生产成本,向社会各界提供服务,没有经营收入或经营收入抵补不了支出。
因此:总产值按发生的总费用(总成本)计算。包括:经常性支出费用,固定资产虚拟折旧,不包括:不属于经营性支出的设备购置费,人民助学金,零星工程土建费用等。
注意
(1)中间消耗与总产出的计算口径必须一致。否则就会引起使用额与生产额不平衡。
例如:按照企业法,工业企业资产自用的原材料不能计算中间消耗,而按照产品法,农业生产单位自产自用的种子,饲料等,却必须计算中间消耗。第三产业计算了服务产出。相应的,生产部门使用这些服务就必须计算中间消耗。
(2)中间消耗必须是对社会产品的生产性使用。
如:企业免费向员工提供的实物产品,福利设施,为员工支付的医疗保健,社会保险费用,都不属于中间消耗,以生产性的消耗是中间消耗,福利性的消耗是消费。
(3)中间消耗必须是生产过程中的消耗性使用
固定资产消耗不属于中间消耗。工业企业的设备大修理和技术改造支出,农业生产中的垦荒,造林,和改良土壤等支出,都属于固定资产形成,企业购进后库存的原材料尚未使用也不是中间消耗
分配法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收入法)
基本原理:从收入初次分配的来源(收入形成)角度计算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增加值,汇总所有部门的增加值,即得”国民生产总值“
劳动者报酬(雇员报酬)
劳动者通过参加生产活动而获得的各种货币与实物报酬
生产税(间接税)净额
企业等单位应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向政府缴纳的税金和规费
表面上,生产税是由企业缴纳的,但实际上,企业会通过提高产品价格的方式转嫁税负。故产品的最终购买者或使用者才是真正的税负承担者,与之对应的是对收入,财产,遗产和资产净值等直接征收并由缴税人实际承担的”直接税“(收入税和资本税)。在国民经济核算中,前者(生产税)是收入初次分配的内容,而后者(所得税,财产税)则是收入再分配或资本转移的内容。
产品税:企业等单位因生产,销售,购买,转让,使用或以其它方式处置产品而向政府缴纳的税金。包括”增值税“,进出口税等
其他生产税:企业因使用土地,房屋和其他建筑物以及劳动力而缴纳的税金,企业缴纳的营业执照税,车船牌照费,交易印花税和排污费以及国际交易税(对于从事国际旅游,国际汇款等活动的生产者所征收),等等
固定资本消耗
为补偿核算期内固定资本损耗而计提的折旧基金
营业盈余
本身不是一项分配收入。而是核算上定义的一个平衡项。他在初次分配过程中会转化为企业留利和投资人分红等财产收入。并在某种程度上代表各部门的经济效益。
使用法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支出法)
基本原理:不是从”各部门“的”增加值“考虑问题,而是从全社会的角度入手,直接将各类产品(货物和服务)的最终使用总额加起来,在减去进口,得到国民生产总值
国民总消费:指满足当前居民个人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以及社会公众对安全,秩序等”公共物品“需要的全部货物和服务。
a.国民总消费=住户部门消费支出+私人非营利部门消费支出+政府部门消费支出(最终消费支出)
私人非营利部门消费支出=该部门对住户的实物经常转移,其实际消费恒等于零
b.国民总消费=住户部门实际消费(居民个人消费)+政府部门实际消费)(政府公共消费)(实际消费支出)
住户部门消费支出+由政府和私人非营利部门承担开支并以”实物“形式转移给居民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实物分配)=住户实际消费(居民个人消费)
政府部门消费支出-政府对住户的实物经常转移=政府实际消费(政府公共消费)
各部门:消费支出≠实际消费 所有部门:消费支出总额=实际消费总额
资本形成总额=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存货变动+贵重物品净获得
货物和服务净出口
常住者对非常住者提供的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总额
常住者从非常住者获得的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总额
国内生产净值核算
国内生产净值(NDP)等于国内生产总值减去国民经济在核算期内的固定资本消耗之和(属于生产资料的转移价值)
生产法,等于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净增加值“之和
分配法(收入法)
使用法(支出法)
他相关经济总量指标
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核算
GDP与GNP(GNI)的关系
国内生产总值(GDP):全体”常住生产要素“创造的成果,包括运用常住生产要素和非常住生产要素创造的成果
国民生产总值(GNP):全部”常住生产要素“所获得的报酬(要素收入),包括从国内生产活动和国外生产活动所获得的报酬
国民生产总值(国民总收入)=国内生产总值+得自国外要素收入-对外支付要素收入(劳动和投资收益等)
初次分配与国民总收入
初次分配来源:增加值
初次分配收入形式
劳动者报酬(包括实物报酬和自产自用的农产品)
生产税净额
固定资产折旧
营业盈余
财产收入(重点)
是指一个机构单位因向其他机构单位提供金融资产,有形非生产资产的使用权而获得的收入
初次分配结果
原始收入(余额)或国民总收入(GNI)
国民净收入(NNI)=各部门原始净收入之和=国民总收入(GNI)-固定资本消耗=国内生产净值(NNP)+国外的净要素收入
狭义的”国民收入(NI)“主要包括雇员报酬,企业经营利润和其他财产收入。大致等于国民净收入减去全部生产税净额
国民收入再分配核算
再分配结果
可支配收入或国民可支配收入
国内生产与国民收入核算
生产范围的确定
生产的概念
经济生产:投入-产出过程
SNA生产范围的确定
生产者提供或准备提供给其他单位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包括生产这些货物或服务过程中消耗的货物和服务的生产
生产者为了自身的最终消费或资本形成保留的所有货物的自给性生产
生产者为了自身的最终消费或资本形成所保留的知识载体产品的自给性生产,但(按照管理)不包括住户部门的自给性生产
自有住房者的自给性住房服务
雇佣付酬家政人员提供的家庭和个人服务的生产
SNA关于生产范围的划分的理解(从生产的市场化的角度)
特点:所有货物的生产,不管是不是市场化,都在核算范围之内;服务的生产,市场化以及其他的非市场化的服务生产都包括在核算范围之内,除住户自有住房的服务以外,基本不包括为自己最终使用的服务生产。如无报酬的家务劳动,住户对耐用消费品或住房进行的日常维修与护理,志愿者从事的服务等
市场化生产:生产的产品通过市场销售或直接收取费用等方式实现。
非市场化生产:为自己最终使用的生产,自产自用;一些生产者以免费或无经济意义的价格向使用者提供产品(政府及非营利机构的生产)
国内总产出构成
国内总产出的实物构成
产品形态:货物与服务
实现方式:商品(经过市场流通)与非商品(不经过市场流通)
经济用途:生产资料与消费品,或中间产品与最终产品
国内总产出的价值构成
生产资料转移价值c:固定资本消耗c1(劳动手段转移价值)和中间消耗c2(劳动对象转移价值)
活劳动新创造价值:必要劳动价值v(雇工的报酬)和剩余价值m
国内生产总值概述
GDP的概念
国内生产总值GDP,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并提供给社会最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社会最终产品)的市场价值总和
国内生产总值与生产净值的核算
生产法GDP=收入法GDP=支出法GDP
生产法国内生产总值核算
基本原理
首先计算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总产出,扣除相应的中间消耗,求得各部门增加值,汇总所有部门的增加值,即得”国内生产总值“
总产出的核算
货物总产出的基本核算方法
货物总产出由国民经济的农,工,建筑业三大部门提供
核算方法:企业法和产品法
应用领域:(1)农业总产出的核算:”产品法“,即”产量*价格“(2)建筑业总产出的核算:”产品法“(3)工业总产出的核算:”企业法(工厂法)”
企业法(工厂法)特征:(1)以企业为对象统计(2)保证企业内部不重复计算;(3)企业之间可重复计算
产品法特征:(1)以产品为对象进行统计(2)内部允许重复计算
主要区别
企业法:一个经济单位(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如果是准备出售,就要作为该企业的最终成果计算总产出,而如果作为消费品自用(自制设备除外),就不是企业的最终成果,也不能计入其总产出。
产品法:一个经济单位(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只要被列为统计对象,则无论出售还是自用,都要计入该单位的总产出
服务总产出的核算方法
营利性服务单位总产出
是指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服务单位,包括社会服务业,房地产经营管理业,金融业,保险业等
总产值是以业务收入为基础计算的。一般是先计算本单位的业务总收入,在从中减去不属于其总产值的部分。
例如:房屋开发公司的总收入中包含有前期工程费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等建筑物价值。因此,必须从其总收入中扣除这部分费用,才是房屋开发公司的总产值
非营利性服务单位总产出
包括公共事业,文化,教育,广播电视,卫生,研究,体育和社会福利及国家政府机关和社会团体等。
这些单位的业务活动,不以盈利为目的,常常是免费或低于价值,低于生产成本,向社会各界提供服务,没有经营收入或经营收入抵补不了支出。
因此:总产值按发生的总费用(总成本)计算。包括:经常性支出费用,固定资产虚拟折旧,不包括:不属于经营性支出的设备购置费,人民助学金,零星工程土建费用等。
注意
(1)中间消耗与总产出的计算口径必须一致。否则就会引起使用额与生产额不平衡。
例如:按照企业法,工业企业资产自用的原材料不能计算中间消耗,而按照产品法,农业生产单位自产自用的种子,饲料等,却必须计算中间消耗。第三产业计算了服务产出。相应的,生产部门使用这些服务就必须计算中间消耗。
(2)中间消耗必须是对社会产品的生产性使用。
如:企业免费向员工提供的实物产品,福利设施,为员工支付的医疗保健,社会保险费用,都不属于中间消耗,以生产性的消耗是中间消耗,福利性的消耗是消费。
(3)中间消耗必须是生产过程中的消耗性使用
固定资产消耗不属于中间消耗。工业企业的设备大修理和技术改造支出,农业生产中的垦荒,造林,和改良土壤等支出,都属于固定资产形成,企业购进后库存的原材料尚未使用也不是中间消耗
分配法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收入法)
基本原理:从收入初次分配的来源(收入形成)角度计算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增加值,汇总所有部门的增加值,即得”国民生产总值“
劳动者报酬(雇员报酬)
劳动者通过参加生产活动而获得的各种货币与实物报酬
生产税(间接税)净额
企业等单位应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向政府缴纳的税金和规费
表面上,生产税是由企业缴纳的,但实际上,企业会通过提高产品价格的方式转嫁税负。故产品的最终购买者或使用者才是真正的税负承担者,与之对应的是对收入,财产,遗产和资产净值等直接征收并由缴税人实际承担的”直接税“(收入税和资本税)。在国民经济核算中,前者(生产税)是收入初次分配的内容,而后者(所得税,财产税)则是收入再分配或资本转移的内容。
产品税:企业等单位因生产,销售,购买,转让,使用或以其它方式处置产品而向政府缴纳的税金。包括”增值税“,进出口税等
其他生产税:企业因使用土地,房屋和其他建筑物以及劳动力而缴纳的税金,企业缴纳的营业执照税,车船牌照费,交易印花税和排污费以及国际交易税(对于从事国际旅游,国际汇款等活动的生产者所征收),等等
固定资本消耗
为补偿核算期内固定资本损耗而计提的折旧基金
营业盈余
本身不是一项分配收入。而是核算上定义的一个平衡项。他在初次分配过程中会转化为企业留利和投资人分红等财产收入。并在某种程度上代表各部门的经济效益。
使用法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支出法)
基本原理:不是从”各部门“的”增加值“考虑问题,而是从全社会的角度入手,直接将各类产品(货物和服务)的最终使用总额加起来,在减去进口,得到国民生产总值
国民总消费:指满足当前居民个人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以及社会公众对安全,秩序等”公共物品“需要的全部货物和服务。
a.国民总消费=住户部门消费支出+私人非营利部门消费支出+政府部门消费支出(最终消费支出)
私人非营利部门消费支出=该部门对住户的实物经常转移,其实际消费恒等于零
b.国民总消费=住户部门实际消费(居民个人消费)+政府部门实际消费)(政府公共消费)(实际消费支出)
住户部门消费支出+由政府和私人非营利部门承担开支并以”实物“形式转移给居民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实物分配)=住户实际消费(居民个人消费)
政府部门消费支出-政府对住户的实物经常转移=政府实际消费(政府公共消费)
各部门:消费支出≠实际消费 所有部门:消费支出总额=实际消费总额
资本形成总额=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存货变动+贵重物品净获得
货物和服务净出口
常住者对非常住者提供的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总额
常住者从非常住者获得的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总额
国内生产净值核算
国内生产净值(NDP)等于国内生产总值减去国民经济在核算期内的固定资本消耗之和(属于生产资料的转移价值)
生产法,等于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净增加值“之和
分配法(收入法)
使用法(支出法)
他相关经济总量指标
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核算
GDP与GNP(GNI)的关系
国内生产总值(GDP):全体”常住生产要素“创造的成果,包括运用常住生产要素和非常住生产要素创造的成果
国民生产总值(GNP):全部”常住生产要素“所获得的报酬(要素收入),包括从国内生产活动和国外生产活动所获得的报酬
国民生产总值(国民总收入)=国内生产总值+得自国外要素收入-对外支付要素收入(劳动和投资收益等)
初次分配与国民总收入
初次分配来源:增加值
初次分配收入形式
劳动者报酬(包括实物报酬和自产自用的农产品)
生产税净额
固定资产折旧
营业盈余
财产收入(重点)
是指一个机构单位因向其他机构单位提供金融资产,有形非生产资产的使用权而获得的收入
初次分配结果
原始收入(余额)或国民总收入(GNI)
国民净收入(NNI)=各部门原始净收入之和=国民总收入(GNI)-固定资本消耗=国内生产净值(NNP)+国外的净要素收入
狭义的”国民收入(NI)“主要包括雇员报酬,企业经营利润和其他财产收入。大致等于国民净收入减去全部生产税净额
国民收入再分配核算
再分配结果
可支配收入或国民可支配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