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2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对范畴问题导图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及五对范畴问题导图, 具体是对立统一规律 (矛盾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可能与现实、偶然与必然、现象和本质、原因和结果、内容和形式,快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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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对范畴
对立统一规律 (矛盾规律)
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揭示了事务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两大基本属性
矛盾的同一性 (相对的)
亦称矛盾的统一性,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吸引、相互贯通的关系和趋势。
矛盾的斗争性 (绝对的)
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的属性,体现着对立双方相互分离的趋势。
内因和外因
内因
是事务发展变化的根据。是第一位的。
外因
是事务发展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普遍性和特殊性 (共性与个性)(绝对与相对)
是矛盾问题的精髓。 既相互依存,又相互转化。
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根本分歧,在于是否承认矛盾是事务发展的动力。
质量互变规律
揭示了事务发展的状态和过程。
质、量、度
质是指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 量是指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速度和程度等可以用数量来表示的规定性。 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的限度。
质变与量变
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引起新的量变,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
否定之否定规律
是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的哲学依据,揭示了事务发展的方向和道路。
辩证的否定
即自我否定,是事务联系、发展的环节,实质即扬弃——既克服又保留。
是从肯定到否定,再到肯定是曲折和前进过程。
可能与现实
可能向现实转化
可能性是预示事务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
偶然与必然
联系和发展不同趋势
偶然性对事务发展起促进和延缓作用。
现象和本质
内外部特征
原因和结果
引起和被引起
正确认识因果联系,可以提高实践活动的预见性。
内容和形式
内在要素和结构及其表现形式
内容活跃易变,形式相对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