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法律基本原理
经济法:第一章:法律基本原理,分享了法律基本概念、法律关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一起来看吧。
编辑于2023-04-21 14:36:11 广东
法律基本概念
法的概念与特征
法的概念
法是反映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得到国家强制力保证的,赋予社会关系参加者权利与义务的社会规范的总称。
法的特征
法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法是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法是确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和义务的规范。
法与道德
相同
调整范围互相交叉、互相包容
法律所禁止和制裁的行为,也是道德所禁止和谴责的行为:法律所要求和鼓励的行为,也是道德所培养和倡导的行为
不同
法律属于社会制度的范畴,道德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
法律规范的主要内容是权利和义务,并且强调两者之间的平衡,道德则强调对他人对社会集体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道德规范则主要依靠社会舆论、人的内心信念以及宣传教育等手段来实现
法律体系
一个国家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原则和要求,根据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的不同,划分为若干法律部门,进而形成的有机联系、内在统一的整体
宪法
宪法相关法
刑法
行政法
民商法
经济法
社会法
诉讼
非诉讼程序法
法律渊源
宪 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广义上讲,行为规范的总和
狭义上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一般均以“法”字配称,如《反食品浪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8号)
法规
行政法规
国务院(xx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地方性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注意]仅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方面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条例”、“规定”、“办法”
规章
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
地方政府规章
法律、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
“规定”、“办法”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
特别行政区的法
全国人大制定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特别行政区依法制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际条约和协定
我国同其他国家或地区缔结
关键词:地方行政法规,规章: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总的行政法规,规章:国务院
法律规范
法律规范的概念与特征
概念
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体规定主体的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它是组成法律的基本单位。
特征
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
法律规范
表现在不同法律条文或规范性法律文件中
法律条文
法律规范的文字表述形式
法律规范和法律原则
反映多个法律规范的内容
法律条文≧法律规范
法律规范与规范性法律文件
法律规范文件
法律条文是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基本构成要素
规范性法律文件
是各种法的形式的总称,是法律规范的载体
法律规范的种类
授权性规范
“可以.....”“有权.....”
义务性规范
“必须......”“应当......”
“不得......””禁止......”
强行性规范
所规定的义务具有确定的性质,不许任意变动和伸缩的法律规范
任意性规范
在法定范围内允许行为人自行确定其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的法律规范
确定性规范
内容已经完备明确,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范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 规范
非确定性规范
没有明确具体的行为模式或者法律后果,需要引用其他法律规范来 说明或补充的规范,具体包括委任性规范和准用性规范。
委任性规范
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
准用性规范
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有关规定内容
授权性规范一般都是任意性规范
强行性就不用授权了
法律关系
子主题
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
根据法律规范产生、以主体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为内容表现的特殊的社会关系
特征
以法律规范为前提
以权利义务为内容
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
的社会关系
法律关系的种类
性质划分
民事
刑事
行政
主体(单双方)
绝对法律关系
相对法律关系
依据是否适用法律制裁(合法违法)
调整性
保护性
法律关系的基本构成
法律关系的主体
自然人
民事权利能为
所有人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从出生到死都具有)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法人的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
民事行为能力
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
通过自身实现
法人的行为能力伴随着权利能力的产生而同时产生
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
(<8岁),“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 8 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及成年人
限制
(8岁≦ 且<18岁),“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完全
≧18岁。16岁≦且<18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法人
营利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企业法人
非营利法人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基金会
社会服务机构
特别法人
特定的机关法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非法人组织
不具有法人资格
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国家
法律关系的客体
概念
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种类
物
物(如土地、机器设备、货币、有价证券)是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
行为
作为
积极的行为
如:旅客运输合同的客体是运送旅客的行为
不作为
消极的行为;禁止的行为
如:竞业禁止合同的客体是不从事相同或者相似的经营活动
eg:给付行为是债权法律关系的客体
分为不作为的给付行为和作为的给付行为
人格利益
人格利益(如公民的肖像、名誉、人身)是人身权法律关系的客体,也是诸多行政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智力成果
智力成果(如文学艺术作品、科学著作、专利、商标)是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客体
主体的
享有的权利
承担的义务
法律关系的变动原因一一一法律事实
概念
法律事实是指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者消灭的客观现象。
分类
是否以权利主体的意志为转移
行为
可以按照想法去做
法律行为
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素,如订立合同
事实行为
与意思表示无关,如创作行为、侵权行为
事件
无法决定
人的出生与死亡
自然灾害与意外事件
时间的经过
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重要性
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保证一是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人民幸福安康,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
好处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总目标
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部
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 建设
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
法的生命力和权威在于实施
健全法治保障体系
必须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法律基本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