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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中心地位"是指东盟在区域安全结构、区域秩序以及在该地区存在利益诉求的外部势力之间的权力关系中所发挥的一种关键角色。
编辑于2023-04-22 12:01:54中国-东盟
东盟中心地位
"东盟中心地位"是指东盟在区域安全结构、区域秩序以及在该地区存在利益诉求的外部势力之间的权力关系中所发挥的一种关键角色
地缘中心性
本质上属于地缘政治的范畴。东盟国家所在的东南亚地区不仅连接印度洋与太平洋,而且沟通亚洲与大洋洲,既是重要的海上通道,广阔的海域也有利于军事部署。特别是作为印太地区的海上支点和战略中心,东盟实际上处于“一带一路”和“印太战略”竞争的中心区,因而成为竞争双方都要拉拢的力量。
平台中心性
东盟在区域合作进程中的“功能性”角色。这种“平台中心性”要求东盟必须在东盟地区论坛、东亚峰会等现有最重要的亚洲区域化机构中保持一种“驱动者地位”,进而发展出覆盖整个亚洲的区域化多边机构;成为连接该地区所有大国的关键枢纽,进而可以推动相关国家就重要事务达成共识,甚至还可以在此基础上发起和协调区域集体行动,促进地区共同发展,共同维护区域国家间关系稳定,这反过来又进一步确保了东盟的“中心地位”
规范中心性
东盟要始终扮演“规范供给者”和“进程设计者”的角色。“东盟方式”在缓解地区矛盾、促进各国交流、推动地区合作过程中所发挥重要作用
东盟方式--以多边主义为核心,具有“开放式的地区主义”(包容性)、“合作安全”、“柔性地区主义”以及“共识原则”的特征,注重“过程导向”以及照顾各国舒适度的非强制性和低制度化方式。是东盟国家内部合作的重要原则,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也推动了这种合作效益的外溢,成为了东亚乃至亚太地区合作进程的主要范本。
关系中心性
由于该地区大国之间互信度低,进而形成相互制衡关系,这反而使得东盟更受地区大国的信赖。东盟成为大国关系“枢纽”,其“大国平衡战略”也得以有效实施。原则--“引入多方力量,实现多维平衡;构建合作机制,防止大国主导;利用大国矛盾,服务自身利益”
“大国平衡外交”--核心要义在于对大国的全方位网罗以及维持复杂的“影响平衡”,其目的是维护它在构建地区秩序中的领导地位,使自己能以“驾驶员”的角色管控地区合作进程
东盟对强大的外部行为体的管理通常被认为比其内部的进展更为重要
内部一体化是东盟的“中心地位”得以产生的基础和核心(东盟方式);中心地位本质上是其与外部参与者互动的产物,本地区没有任何一个大国能够掌握主导权,自然地形成了“领导权真空”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地区均势状态,这为东盟平稳发展提供了“客观”保障,也为它在其中发挥“中心”作用提供了关键条件
美国“印太战略”对东盟中心地位的影响
美国高度关注东盟并一再表态支持它在地区合作中的“中心地位”
出于现实利益的需要,东南亚作为一个充满活力、多元化和高增长的地区对于美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至关重要。
中美战略竞争的加剧将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东盟中心地位”赖以存续的条件
印太战略的推进将使地区均势遭到强烈冲击--美国积极推动Quad的同时又不断强化与东盟国家的安全关系,虽显然有助于它在印太地区构建一个更为有机的安全体系。但这些行为本身不仅会在客观上恶化地区安全形势,而且也会在很大程度上改变力量对比态势,进而严重冲击长期存在的地区均势
中美竞合关系的存在是东南亚地区均势得以维持的核心,也是“东盟中心地位”赖以维持的关键。但美国在加大拉拢东盟力度的同时不断强化其对中国的打压力度,这不仅使得中美竞合关系能否存续愈发成疑,而且也必然会对“东盟中心地位”带来新的更大的挑战。
“选边站队”的压力大幅压缩东盟各国在处理大国关系时的政策空间,使东盟“大国平衡外交”愈发难以实施
美国意图将南海问题作为离间中国—东盟关系、遏制中国地区影响力的关键着力点,已经严重破坏了区域安全环境,并在客观上促成了印太地区的军事化,不仅东盟的内部团结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侵蚀,而且东盟陷入前所未有的被动局面。
相较于东盟提供的多边外交及贸易平台,地区国家更倾向于使用双边机制协调彼此之间的关系(美国对于双边主义的偏好)
中国-东盟关系发展历程
冷战敌对到睦邻互信
1991年 7 月中国外交部部长钱其琛首次参加东盟第 24 届外长会议,提出与东盟开展对话,东盟给予积极响应,中国-东盟对话进程正式开启。1992 年 7 月建立磋商伙伴关系。1996 年 7 月中国成为东盟的全面对话伙伴国。2002 年 11 月签署《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构建的 “黄金十年”(2003-2012),进入全面合作新阶段
2003 年 10 月中国宣布加入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TAC) ,成为加入该条约的第一个域外国家。同年双方宣布建立 “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中国成为东盟第一个战略伙伴。2012 年,中国率先签署 《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议定书,成为公开表示愿同东盟签署协定的第一个国家。
中国与东盟在 “10+1”框架内建立了涵盖外交、安全、贸易、投资等领域的合作机制网络,并形成领导人、部长、高官及工作组等多层次、常态化合作模式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
第一个同东盟商谈建立自贸区。中国与东盟于 2002 年签署《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标志建设中国—东盟自贸区的进程正式启动。2009 年 8 月 15 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协议》在泰国曼谷签署,标志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主要谈判完成。2015年签署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议定书》、2019年全面生效
建设成就:中国—东盟自贸区有效增强了双边经贸关系。中国自2009 年开始即保持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地位。2020 年 东盟首次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形成中国和东盟互为第一大贸易伙伴的良好局面。
2022年11月正式启动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谈判。2023年2月7日启动首轮磋商。谈判将涵盖货物贸易、投资、数字经济和绿色经济等领域,打造更加包容、现代、全面和互利的中国—东盟自贸区。
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 “钻石时代”
“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为中国与东盟关系发展注入新动力,中国视东盟为周边外交优先方向和高质量共建 “一带一路”的重点地区
2018 年 11 月第 21 次中国-东盟 ( 10+1) 领导人会议通过 《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 2030 年愿景》,中国成为第一个与东盟制定中长期合作规划的对话伙伴。强调以此对接 《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 2025》与中方 “一带一路”倡议共同的重点领域
合作交流
双方对话以政治与安全为起点,不断向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合作拓展,逐渐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合作格局,成为亚太地区最为成功和最具活力的合作典范,积淀了丰富的区域合作经验
经贸合作
双边贸易规模跨越式扩大、双向投资快速增长、金融合作持续深化
互联互通水平不断提高 为 “一带一路”建设构筑了坚实基础
次区域合作不断深化
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等多种合作机制框架下开展持续的务实合作
人文交流
中国-东盟关系的第三支柱,对服务双边政治安全、经济合作,加强社会关系纽带,提升双边互信,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传统人文交流不断深化 教育交流、文化交流、旅游合作
新兴领域交流不断拓展
科技领域作为当前中国和东盟人文合作的新兴领域快速发展
环境保护合作成为中国-东盟合作新亮点,
公共卫生合作不断加强
多元人文交流格局形成 加强议会、政党、民间组织、商会协会、媒体、智库往来,密切妇女、青年、残疾人、工商界等群体交流,逐步形成多元互动人文交流格局
东盟-中国10+1关系特点
倡导而不主导,支持东盟在地区合作中发挥领导作用
中方表示坚定支持东盟在区域合作中的中心地位,愿同东盟深化对话合作,完善区域架构,支持多边主义和全球化,有效应对地区和全球性挑战,切实维护地区和平与发展的良好势头。《落实中国—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的行动计划(2021–2025)》再次确认中国支持东盟在不断演变的地区架构和所有东盟主导的机制和论坛中的中心地位。
与东盟在合作中实现共同发展,中国在参与“10+1”合作时,总是从大局出发,尽可能照顾东盟国家的利益,甚至让利于后者,与它们在合作中共同发展,互利共赢
中国率先而又务实推动“10+1”合作向前发展
东亚合作进程中一个极其重要的里程碑就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提出和签署
标志着一个新经济区的出现,在帮助东盟新老成员国缩小经济发展差距的同时,在经济上促使中国更大程度地融入东盟,形成“共赢”的局面,使人们切实感受到中国经济发展带来的是机遇,而不是威胁
中国率先和东盟签署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协议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激励着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发展。涉及领域全面,它成为东盟和其他国家建立自由贸易区的模式。这种一国和一个组织签约的方式使东盟成为本地区自由贸易协议的“中心”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起到了杠杆作用,使日本—东盟关系向有利于东盟的方向倾斜
中国作为首个加入东盟创立的《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的非东盟国家,向东盟发出了信号,即中国将依照规则办事,增加了双方的互信,也为中国与东盟在安全领域的合作奠定了政治法律基础
中国积极参与东盟地区论坛,向论坛提交了《中国关于新安全观的立场文件》,强调共同培育新型的安全观念,开展以对话增进信任,以合作谋求安全的新安全观实践
签署“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率先和东盟建立了战略伙伴关系,这也是中国第一次和一个地区组织建立战略伙伴关系
以《联合国宪章》、《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以及其他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为中国与东盟合作的指导,强调相互尊重领土主权完整和各自选择的发展道路
发展
致力于建设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朝着建立更加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迈出新步伐。中国必须继续同东盟一道巩固睦邻友好关系,坚持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以落实《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2030年愿景》为主线,以《落实中国—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的行动计划(2021–2025)》为重点,推动双方各领域合作取得更多务实成果,共同维护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与稳定。
当前中国和东盟完全可以利用现有机制(如东盟地区论坛、“东盟+1”“东盟+3”、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上海合作组织、“一带一路”倡议等)加强与更多国家的交流联系并拓展更广泛的合作领域,甚至可以推动开展东盟主导的合作机制与中国主导的地区机制间的联合行动——不仅有利于中国对“印太战略”进行“破局”,也将直接助力“东盟中心地位”的重构。
提升更紧密的经贸伙伴关系
1)后疫情时代,全球价值链重塑和地区生产贸易链重组进程加快,中国—东盟的经贸结构互补性日益增强。双方产业链、价值链融合程度得到提高,以数字经济为代表的双边经贸合作日益密切。2)RCEP为双方合作注入新动力,大力推进东亚经济一体化,成为维护自由贸易、多边主义和国际合作的引领性力量,并不断向数字经济、绿色经济等新型合作领域拓展,促进地区融合发展和人民福祉。3)“一带一路”的海陆双渠道加强与东盟之间的经济合作,提高对东盟经济增长的积极效应,为构建亚太广域经济一体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构建更紧密的人文交流伙伴关系
中国要从战略高度推进对东盟国家的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推动各种宣传媒介在东盟国家民众中营造一个相互理解、相互欣赏、相互尊重的人文格局。讲好中国故事,创新传播方式,加大对东盟国家的传播精准度和力度。
建设更紧密的可持续发展伙伴关系——推进生态环保合作、推进公共卫生合作、深化减贫交流合作
构建更紧密的创新和数字伙伴关系——深化科技创新合作、深化数字经济合作
国际机制与国际规则
从国际机制的角度为合作创造更有利的制度环境,打造更具包容性的区域新秩序,积极运筹东盟与域外大国关系 ——坚持对话合作的大方向,稳固和平与发展的大局,加强与东盟的合作机制建设
在“亲诚惠容”原则指导下、在不针对第三方的前提下,举办更多中国—东盟官方和“一轨半”安全对话,推动形成具有广泛共识和较强约束力的多边安全机制,合力巩固睦邻友好的双边和多边关系。
率先同没有历史包袱、合作基础较好的东盟国家深化关系,加强相关次区域合作,提高中国—东盟合作制度化水平,推动周边命运共同体建设进一步走深走实
继续支持东盟一体化进程并使其在地区事维护地区团结。
从国际规则角度进行分析。积极管控分歧,进一步推进“南海行为准则”磋商,坚持直接当事方对话谈判解决争议,倡导以对话解决争端、以协商化解分歧,尽量排除域外大国的干扰
[1]范祚军.后疫情时代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发展前景[J].当代世界,2021(08)[2]王传剑,张佳.“印太战略”下“东盟中心地位”面临的挑战及其重构[J].国际观察,2021(03) [3]雷小华.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年:发展成就、历史经验及前景展望[J].亚太安全与海洋研究,2022(01)
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