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平面设计应满足墓穴集约、骨灰安葬多样、土地循环利用、葬与祭协同、用地紧缩、绿化扩大、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
2、.总平面设计内容应包括业务接待区、行政办公区、后勤服务区、停车场、道路系统、墓地、祭悼场所、焚烧场、公共活动广场、集散广场、公共绿地、公共厕所以及石料场和刻碑间等空间和场所,还有清洁和绿化用设备放置场所、垃圾存放和转运场所的设计。
3、公墓宜根据每穴面积、材质、不同葬法、不同投资方、不同收费方式等先规划出不同的葬式结构,而后再划分墓组团。这样可增加选择性,又可增加各种墓式的互补性。
5、墓区应按墓组团结构划分,每个墓组团用地面积宜为墓区面积的8%-10%;公墓内部道路的路网密度宜为150-300m/hm2;墓地的绿化覆盖率应不小于50%。
6、组团用地面积不宜过大,并在空间形态和环境设计上具有一定的可识别性。
7、应将基地内大地自然景观要素、人造景观要素、绿地系统、水系等与墓地内墓组团进行景观整合设计,创造各具景观特色的墓组团。克服青山白化和千篇一律无生机的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