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非讼程序之——公示催告程序
非讼程序之——公示催告程序,主要考点:适用条件、止付通知、止付通知的效力、法律后果、审理组织、对利害关系人的救济。
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其 基本原则有:平等原则、同等 对等原则、辩论原则、处分原则、诚信原则、检察监督原则、在线诉讼原则。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民事审判程序的分为诉讼程序、非讼程序,有兴趣的可以看看哟。
占有制度(非所有权的占有),如遗失物的拾得都对拾得物的占有、盗窃者对盗赃物的占有、承租人于租赁合同终止后对租赁物的占有、买受人在买卖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场合对于买卖物的占有等均属于无权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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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非讼程序之——公示催告程序
主要考点
适用条件
情形:一是按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二是依法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
启动:票据最后持有人申请
管辖:票据支付地基层法院
止付通知
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3日内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法院决定,但不得少于 60日
止付通知的效力
支付人收到通知后应停止支付;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行为无效
法律后果
利害关系人的申报权利
利害关系人在公示催告期间(司法解释将该时间延展到除权判决作出前)申报权利的,法院应当通知权利人向法院出示票据,并通知申请公示催告的人查看票据
如果申请公示催告的票据与利害关系人出示的票据一致,则申报成立,法院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申请人和申报人可以通过起诉方式解决纠纷
如果申请公示催告的票据与利害关系人出示的票据不一致,则申报不成立,法院裁定驳回申报
除权判决(无人申报权利或者申报被驳回的情形)
!!除权判决阶段——合议制
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或者申报被驳回,法院根据申请人申请,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判决应当公告,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支付人拒不支付的,有权以支付人为被告,提起诉讼
审理组织
公示催告程序分为公示催告阶段和除权判决阶段,其中:
公示催告阶段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的,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
对利害关系人的救济
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作出除权判决的法院起诉;此时依然是说明持票人和申请人之间的票据权利义务关系产生了纠纷,双方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非讼程序规律总结
首先,特别程序(选民资格除外)、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作为非讼程序,其共同特点在于不解决纠纷,所以只要在表述中出现“经调解”“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辩论“对纠纷进行实质审查”“要求 XX 提供证据证明其对 XX 享有实体权利”等实体解决纠纷的表述均为错误
其次,特别程序(选民资格除外)、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在程序设计上具有类似套路,即首先由申请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经过形式审查:
如果不存在纠纷,符合法定条件,则产生可以强制执行的文书
如果存在纠纷,直接终结程序,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