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如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原则: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外国企业、组织在我国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只能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外国律师不能以律师身份参加诉讼
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其 基本原则有:平等原则、同等 对等原则、辩论原则、处分原则、诚信原则、检察监督原则、在线诉讼原则。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民事审判程序的分为诉讼程序、非讼程序,有兴趣的可以看看哟。
占有制度(非所有权的占有),如遗失物的拾得都对拾得物的占有、盗窃者对盗赃物的占有、承租人于租赁合同终止后对租赁物的占有、买受人在买卖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场合对于买卖物的占有等均属于无权占有
社区模板帮助中心,点此进入>>
论语孔子简单思维导图
《傅雷家书》思维导图
《童年》读书笔记
《茶馆》思维导图
《朝花夕拾》篇目思维导图
《昆虫记》思维导图
《安徒生童话》思维导图
《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这样读书就够了》读书笔记
妈妈必读:一张0-1岁孩子认知发展的精确时间表
(5.25)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涉外民事诉讼的一些原则
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原则: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外国企业、组织在我国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只能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外国律师不能以律师身份参加诉讼
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原则仅仅禁止外国律师以律师身份担任代理人,并不禁止外国人担任代理人
管辖
牵连管辖: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国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国,或者被告在中国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国设有代表机构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的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法院管辖
👉即因财产纠纷,对在中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诉讼,可以由上述任意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
协议管辖:涉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案件,除依照《民事诉讼法》第 35 条规定约定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外,也可以约定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外国法院管辖,但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由中国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除外
涉外民事诉讼的协议管辖与国内民事诉讼协议管辖的规定一致,唯一区别在于选择范围较广,国内协议管辖只能协议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国内法院管辖,而涉外协议管辖可以协议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国内法院和外国法院管辖
专属管辖:在中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的纠纷,由中国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273 条)
中国和外国法院均有管辖权(平行诉讼)的处理
中国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中国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予受理。判决后,外国法院申请或者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对本案作出的判决、裁定的,不予准许;但双方共同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
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已经被人民法院承认,当事人就同一争议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期间
答辩期间:被告在中国没有住所的,答辩期为收到副本后30日,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
上诉期间:在中国没有住所的当事人对判决、裁定上诉期为30日,被上诉人答辩期为收到副本后 30 天;当事人可以申请延长上诉期、答辩期,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
审限: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不受一审、二审审限的限制
所有涉外民事案件都不受一审、二审审限的限制
送达(只看住所,不看国籍)
对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送达:
依照条约规定方式送达
外交途径:人民法院——我国外交机关——受送达国驻我国外交机关——受送达国外交机关——该国有管辖权法院——受送达人
我国驻外使、领馆代为送达:我国司法机关直接委托我国驻当事人所在国使、领馆向该国中国籍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
向受送达人委托的人送达
向受送达人设在我国的代表机构送达
邮寄送达:需要受送达人所在国法律允许;邮寄之日起满3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的,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日即视为送达
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
公告送达:上述方式均不能送达时,可公告送达,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视为送达